资源描述
Air handling units for cigarette factory
YC 24-1995
卷烟厂空调机组
1995-02-16 发布
1995-05-01 实施
YC 24-1995
目 次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术语………………………………………………………………………………………(2)
4 分类与规格………………………………………………………………………………(2)
5 技术要求…………………………………………………………………………………(5)
6 试验方法…………………………………………………………………………………(12)
7 检验规则…………………………………………………………………………………(15)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7)
9 产品质量分等……………………………………………………………………………(18)
附录A(标准的附录)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风压现场
试验方法………………………………………………………………………………(20
附录B(标准的附录)组合式空调机组漏风量
试验方法………………………………………………………………………………(24)
附录C(提示的附录)组合式空调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现场
试验方法………………………………………………………………………………(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 24-1995
卷烟厂空气过滤器净化空调机组
Air handling units for cigarette factory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2-016批准
1995-05-01 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厂用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和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质量分等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冷、热源,冷媒为水,热媒为水或蒸汽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和组合式空调机组。机组能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加湿、去湿、过滤热回收、消声等功能中几种空气处理功能。
采用电加热器的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和直接蒸发盘管的空调机组。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36-1985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1449-198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2406-1980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2576-1989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2577-19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9068-1988采暖通风设备噪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方法
GB10080-1988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10223-1988空气冷却器和空气加热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0891-1989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12218-1989一般通风用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GB/T14294-1993组合式空调机组
YC0009-1993卷烟厂设计规范
ZBJ72 027(1、2、3)-89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试验方法。
ZBJ72 017-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
ZBJ72 026-89冷暖通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ZBJ72 029-89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JB/T7228-93风量调节阀
GB191-1985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3 术语
3.1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又称柜式空调机组。由通风机、空气冷却器、空气加热器、空气过滤器、加湿器等组成的立式或卧式的空气处理机组。额定风量小于或50000m3/h。机组不带冷、热源。
3.2 组合式空调机组
又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由各种空气处理功能段组装而成的不带冷、热源的空气处理机组。额定风量小于或等于200000 m3/h。
3.3 功能段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功能段是具有对空气进行一种或几种处理功能的单元体。
3.4 额定风量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机组出口的空气体积流量,m3/h。
3.5 机组余压
机组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处的动压和静压之和,Pa。
3.6 额定供冷量
机组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的总除热量,即显热和潜热除热量之和,KW。
3.7 额定供热量
机组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供给的总显热量,KW。
3.8 漏风率
机组从机外漏入(或机内渗出)的风量与额定风量的比率,%。
3.9 断面风速均匀度
指断面上任一点的风速与平均风速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平均风速20%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
3.10 标准空气状态
指温度20℃;压力101.3KPa;密度1.2kg/m3时的空气状态。
4 分类与规格
4.1 分类
4.1.1 机组按结构形式,其代号见表1的规定。
表1结构形式代号
结构形式
代号
结构形式
代号
卧式
立式
W
L
吊挂式
混合式
D
H
4.1.2 机组按箱体材料,其代号见表2的规定。
表2箱体材料代号
箱体材料
代号
箱体材料
代号
金属
玻璃纤维增强
塑料(玻璃钢)
J
B
复合材料
其他
F
Q
4.1.3 机组按用途特征,其代号见表3的规定。
表3用途特征代号
用途特征
代号
用途特征
代号
通用机组
新风机组
T
X
变风量机组
其他
B
Q
注:通用和变风量机组均包括有回风的机型。
4.2 基本规格和参数
4.2.1 机组的基本规格用额定风量表示,按分段等差级数排列,见表4。
表4基本规格
规格代号
4
6
8
10
15
20
25
额定风量
m3/h
4000
6000
8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规格代号
30
35
40
45
50
60
80
额定风量
m3/h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60000
80000
规格代号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额定风量
m3/h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4.2.2 机组的额定供冷量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其空气焓降不小于10KJ/kg;新风机组的空气焓降不小于34KJ/kg。
4.2.3 机组的额定供热量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其空气温升不小于10℃。
4.3 型号表示方法
4.3.1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YG
______ ______ _____ ______ _____
用途特征
箱体材料
规格代号
结构形式
卷烟厂用柜式风机管盘机组代号
分类代号按表1、表2、表3的规定
型号示例
YGL5-JB
表示卷烟厂用立柜式金属风机盘管变风量机组,额定风量5000 m3/h。
YGW10-BX
表示卷烟厂用卧式玻璃钢风机盘管新风机组,额定风量10000 m3/h。
4.3.2 组合式空调机组
YZ
______ ______ _____ ______ _____
用途特征
箱体材料
规格代号
结构形式
卷烟厂用组合式风机管盘机组代号
分类代号按表1、表2、表3的规定
型号示例
YZW50-JT
表示卷烟厂用组合卧式金属通用型空调机组,额定风量50000 m3/h。
YZL6-BX
表示卷烟厂用组合立式玻璃钢新风机组,额定风量6000 m3/h。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机组应按本标准和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的基本规格和参数应符合4.2条的规定。
5.1.3 机组配置的通风机、冷却盘管、加热盘管、空气过滤器、加湿器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和机械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 机组采用黑色金属制作的构件表面应作除锈和防腐处理。
5.2 结构要求
5.2.1 通过冷却盘管的迎风面空气流速2.5m/s时,应设挡水板或采取其他挡水措施。
冷却盘管下部应设积水盘(槽)和排水管。
当冷却盘管两组上下排时,应有防止上层冷却盘管冷凝水积聚而带出水滴的措施。
5.2.2 宜采取能将冷、热盘管方便清理的措施。
5.2.3 冷却盘管不使用时,宜采取降低空气阻力的措施。
5.2.4 冷却盘管的水通路及其接管,应保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时,冷水进、出口湿度差为5℃。
5.2.5 机组的冷、热源接管均应在机组箱体的单面接出。
5.2.6 喷水段前应设均流板。如喷水咀后设冷却盘管时,挡水板可设在冷却盘管后。喷水段还应有观察窗和溢水、排水、补水装置。吸水口应设水过滤器。
5.2.7 机组内有可能积水的部位应设排水口,排放应畅通,无溢出和渗漏。排水管水封宜配套。
5.2.8 机组箱体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壁板保温的热阻不小于0.68 m2k/w,箱体应有防冷桥措施。
5.2.9 机组应设有供给检查修理用的检查门。检查门应严密、灵活、内外均可开闭,并能锁紧。
5.2.10 机组内的通风机出口应有柔性接管,通风机应设有效的隔振装置。
5.2.11 机组的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启动、运行、停止后不应出现变形。
5.2.12 机组内的气流不应产生短路和回流。
5.2.13 根据设计要求,机组应留有测孔和测试仪表的接口。
5.2.14 玻璃钢机组的加热段应有隔热措施。
5.2.15 大型机组的通风机或其电动机宜装于箱体外,并应采取防止空气泄漏的措施。
5.2.16 有风机段的机组宜采用双进风离心通风机,必要时可采用两台离心通风机并联组合所需的额定风量。并联的两台通风机应设在一个风机段内,并防止空气短路。
5.3 外观与清洁度要
5.3.1 外观与清洁度要求应符合机械行业标准ZBJ72 029“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的规定。
5.3.2 机组外表面应光洁、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剥落。
5.3.3 机组的各零部件、设备应检验合格,不应有损伤、锈斑、毛边和不平整等缺陷,以及油污和各种印痕。
5.3.4 机组的风量调节阀,叶片和盘管助片应排列整齐、疏密均匀、不松动。
5.3.5 玻璃钢机组的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纹、气泡和缺损、色调均匀。内表面光滑平整,纤维不得外露。其箱体应边缘整齐、厚度均匀、无分层,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
机组及其零部件、设备、管路应清理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
5.3.5 机组及其零部件、设备、管路应清理干净,箱体内无杂物。
5.3.7 冷、热盘管及管道内部的清洁度宜用下列方法检查:用水或其他清洗液冲洗,将冲洗下来的水或清洗液用100目滤网过滤。过滤出的杂质经干燥后的质量不应超过:套片式盘管≤0.5g,绕片、镶片式盘管≤1.0g。
凝结水积水盘内的杂物质量不应超过20g。
5.3.8 机组及其零部件、设备的金属表面应符合机械行业ZBJ72 01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的规定。
机组金属箱体外表面漆膜附着力应按划痕法检验,漆膜脱落值应小于30%。
5.4 安全要求
5.4.1 机组的电气设备、结构等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10891“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
5.4.2 机组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地运行。
5.4.3 机组的结构和外壳应采取良好的防触电保护措施。
5.4.4 机组外露的运动部件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保护装置。
5.4.5 在正常使用中机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5mA。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Ω。
5.4.6 机组配用的电加热器应与机组一起进行试验,在使用条件下,加热元件及其支承、有关线路应安全可靠,不应发生异常变形。禁止采用裸线电加热器。电加热器与通风机之间应设联锁机构或其他保护装置。
5.4.7 机组在启动、运转时,电动机绕组的温升应不大于该电动机的绝缘等级所规定的温升。
5.4.8 机组采用的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和良好防水性能的特征。
5.4.9 需有人进入箱体检查、修理的位置,应设照明,其使用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5.4.10 带有电加湿器的机组,电加湿器的接地线应可靠地单独引出。
5.4.11 带有电加热器的机组应设漏电保护措施。
5.4.12 机组在整体或分段起吊、运输时,应具备专用的起吊部件,并按规定的安全方法起吊。起吊件应具足够的强度。
5.4.13 机组用的通风机应符合国家标准GB10080“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的规定。
5.5 部件要求
5.5.1 通风机
5.5.1.1 机组应采用节能高效的的低噪声中、低压离心通风机。回风机也可采用低噪声轴流通风机。通风机的性能应符合国家和机械行业标准。
5.5.1.2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离心通风机比A声功率级应等于或小于24dB(A)。轴流风机的比A声级(声压级)应不超过28 dB(A)。
机组采用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时,在最高全压效率和转速不超过1000r/min下,其比A声压级的限值应不超过表5的规定。当转速超过1000r/min时,比A声级的限值允许增加不超过2dB(A)。超过10号通风机可按3.2-10机号的数值。
表5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比A声压级限值
通风机机号
≤2
2.2-2.8
3.2-10
比A声压级dB(A)
17
16
15
5.5.1.3 通风机宜采用无级调速或双速、三速电动机。
5.5.2 盘管及其管路。
5.5.2.1 经冷盘管后的空气相对湿度不低于90%。
5.5.2.2 在盘管迎风面通过空气流速为2.5m/s时,盘管的空气阻力应不大于:
热盘管 150Pa
冷盘管 300Pa
5.5.3 空气过滤器
5.5.3.1 机组的回风和新风均应过滤。宜采用粗效空气过滤器。必要时可设中效过滤器。过滤器效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 大气尘粒粒径≥5μm。计数过滤效率>60%;
b 人工尘,中位径d50≤8μm。计重过滤效率>70%。
5.5.3.2 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的终阻力宜不超过150Pa。
5.5.3.3 空气过滤器的形式宜采用板式、袋式、圆盘式、转笼型或卷绕式等,并宜采用自清灰装置。
5.5.3.4 空气过滤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板网、不锈钢丝网、多层尼龙网或无纺布等。
5.5.3.5 空气过滤达到规定的终阻力时,宜设报警信号。
5.5.3.6 空气过滤器与回风通风机可组合成独立的单元与机组脱开或重叠布置。
5.5.4 喷水清洗段
5.5.4.1 组合式空调机组在冷却盘管前宜设喷水清洗段。也可与冷盘管结合组成喷水冷盘管段。
5.5.4.2 喷水清洗段应采用一排喷嘴、顺嘴。如作为绝热加湿时,可采用多排喷嘴,喷淋水不应用冷冻水,污水应定期排放。
5.5.4.3 喷水清洗段应设档水板,段后直接有冷盘管时,可设于冷盘管后。
5.5.5 风量调节阀(风阀)
5.5.5.1 机组的风量调节阀应符合机械行业标准“风量调节阀”的规定。
5.5.5.2 风量调节阀宜采用对开式多叶风阀、平行式多叶阀、菱形叶片风阀。
5.5.5.3 风量调节阀应在工作温度-40~95℃ 时,能正常开闭和调节。
5.5.5.4 风量调节阀安装后,应联接牢靠,启闭轻便灵活、各转动部件转动平稳、无卡、碰擦现象。
5.5.5.5 风量调节阀的泄漏率不大于2%。泄漏率是指风阀全关时的泄漏风量与全开时通过风量之比。测定泄漏率应 专门的试验装置上进行,其前后的试验静压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风阀试验静压差值
风阀宽度mm
风阀关闭后,其前后静压差Pa
≤500
2000
>500-750
1500
>750-1000
1000
>1000-1250
750
>1250-1500
500
>1500-1800
250
5.5.5.6 风量节阀的最大驱动扭矩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
表7风阀最大驱动扭矩
风阀最大驱动扭矩 Nm
风阀宽度mm
风阀高度mm
≤500
>500
~750
>750
~1000
>1000
~1250
>1250
~1500
>1500
~1800
≤500
5.0
6.0
7.5
10.0
13.0
15.0
>500~750
5.5
7.5
10.0
13.5
17.0
20.0
>750~1000
7.0
9.0
13.0
17.0
21.0
25.0
>1000~1250
8.0
12.0
16.0
21.0
25.5
30.0
>1250~1500
10.0
15.0
19.0
24.0
31.0
35.0
>1500~1800
13.0
18.0
22.0
27.0
33.0
40.0
注:如大于本表的高度、宽度时,可由几个阀组合。
5.5.5.7 风量调节阀在额定的空气流速条件下不应产生振动和由此而产生的噪声。
5.5.5.8 风量调节阀的驱动可采用手动、电动、气动、和气动、电动与手动两用。其驱动装置应保证风阀在最大工作压差时能正常操作。
5.5.5.9 风量调节阀应有表示开度的指示机构;保证风阀全开和全关位置的限位机构;手动风阀应有保持任意开度的锁定机构。
5.6 性能要求
5.6.1 启动
5.6.1.1 组合式空调机组在85%的额定电压下能正常启动和运转,在上述电压条件下,启动机组三次,每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全停止后进行。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在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10%时,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5.6.1.2 组合式空调机组在使用现场组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5.6.2 盘管及其管路耐压性能
5.6.2.1 冷、热盘管在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无渗漏。
a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0.02Mpa,保压至少3min;
b 气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倍±0.02Mpa,保压至少1min;
5.6.2.2 机组的冷盘管及其管路应能在980KPa的压力下长期正常运行,且无渗漏。热盘管及其管路:冷盘管通热水时,在980KPa的压力下,60℃热水条件下;热水盘管在980KPa的压力下,130℃热水条件下;蒸汽盘管在70KPa及200-400KPa的压力下均能长期正常运行,且无渗漏。
5.6.3 额定风量和机组余压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5%。风量应换算成标准空气状态,温度20℃;压力101.3 KPa;1.2kg/m3。
机组余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3%。
5.6.4 功率实测值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条件下,功率实测值应不超过额定值的10%
5.6.5 漏风率
机组内静压保持700Pa时,机组漏风率实测值应不大于3%。
5.6.6 额定供冷量和供热量
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的实测值:组合式空调机组不低于额定值的93%,柜式风机盘管机组不低于额定值的95%。
5.6.7 机组噪声
5.6.7.1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的噪声声压级限值应不超过表8的规定。并应提供声功率级数值或机组出风口处声压级(指不设消声器时)。
5.7.7.2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噪声声压级限值应不超过表9的规定。并应提供声功率级数值或机组出风口处声压级(指不设消声器时)。
表8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噪声限值
额定风量m3/h
噪声声压级≤dB(A)
4000
60
6000
62
8000
64
10000
66
15000
68
20000
70
25000
71
30000
72
表9组合式空调机组噪声限值
额定风量m3/h
噪声声压级≤dB(A)
4000
65
6000~10000
70
15000~20000
75
25000~50000
82
60000~100000
86
120000~160000
88
180000~200000
90
5.6.8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的单位重量供冷量按表10的规定
表10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单位重量供冷量
额定风量m3/h
单位重量供冷量≥W/kg
4000
130
6000
150
8000
160
10000
180
15000
200
20000
210
25000
230
30000
240
5.6.9 机组的振动
通风机转速大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均方根速度)不大于4mm/s;通风机转速小于等于800r/min时,则不大于3 mm/s。
5.6.10 档水板的过水量不超过4×10ˉ4kg/kg。
5.6.11 按本标准表12的试验工况下运行,凝结水排放流畅,无溢出。
5.6.12 组合式空调机组内的断面风速均匀度应不小于80%。
5.6.13 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机组在运行中箱体外表面应无凝露滴下。
5.7 材料要求
5.7.1 机组采用的钢板、铝材、型材、玻璃钢、管材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5.7.2 机组管路上用的各种阀门、法兰及管路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行业标准。
5.7.3 机组主标准主要零部件可按表11规定的材料制造。材料代用时应经试验证明能不降低使用大街性能和寿命,并符合安全要求。
表11主要零部件的材料
主要零部件
材料名称
箱体
镀锌钢板、冷轧钢板、不锈钢板、铝合金热轧板、防火玻璃钢、聚脂涂层彩色钢板
风量调节阀风口、格栅
镀锌钢板、冷轧钢板、ABS、铝合金
保温材料
聚氨脂发泡、聚乙烯发泡、玻璃纤维保温板自熄型聚苯材料
冷盘管的光管
冷盘管的肋片
空调用紫铜管
铜带、铝带、铝泊
热盘管的光管
热盘管的肋片
无缝钢管、铜管
钢带、铜带、铝片
热盘管
也可采用双金属套管(内铜、外铝、外层轧成肋片)
冷盘管凝结水盘
钢板、不锈钢板、玻璃钢
档水板
铝合金、玻璃钢
喷水清洗段水管及喷嘴
喷水清洗段内层及水池
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不锈钢、工程塑料、尼龙、复合材料、不锈钢板、内衬玻璃钢、有防腐层的钢板
通风机机壳、叶轮
镀锌钢板、冷轧钢板、铝板、不锈钢板
5.7.4 冷盘管宜采用铜管套铝片,肋片片距不应小于2. 5 mm,有回风时应大于3.0mm。
热盘管宜采用双金属换热管(系指铜管套铝管后将铝管轧片成型的换热管)、钢管镶钢片或钎焊钢片。允许采用铜光管。
5.7.5 双层金属箱板内的保温材料宜采用发泡聚氨脂材料,聚乙烯发泡板,自熄型聚苯材料,防火玻璃纤维板。单层金属箱板内部保温材料应设有难燃保护层。金属板与保温材料应贴紧。
5.7.6 机组箱体为玻璃钢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树脂含量(不计胶衣层)45-55%
b 固化度:对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小于80%,环氧树脂玻璃钢不小于90%;
c 弯曲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47Mpa,环氧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96Mpa;
d 阻燃性能:玻璃钢的氧指数不小于50;
e 吸水率:小于0.8%;
5.8 控制装置
5.8.1 机组控制装置应符合YC-0009“卷烟厂设计规范”6.5.11条:“生产车间空调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并辅以手动;较复杂的多工况、多测点的空调系统可采用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系统”的规定。
5.8.2 空调机组宜机―――电―――仪一体化出厂。
5.8.3 空调机组配套的敏感元件、传感器、电(气)动执行器、控制仪表、控制柜等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5.8.4 自动控制可由常规仪表组成,也可由智能仪表,宜优先采用成套的微处理器组成的空调自控装置。
5.8.5 组合式空调机组宜采用现场(就地)控制器(机)。其基本功能宜有:多回路参数检测;被控环境参数设定;独立进行对机组的自动控制;机组运行状态显示;自动/手动控制切换及手动操作;备有远程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联网的条件。
5.8.6 组合式空调机组配套的自动控制装置应按工程实际需要宜有以下或其中几项控制功能:冷水、热水流量或温度;蒸汽流量;新风、回风、排风比例;通风机转速;被控环境温度及湿度;防火阀开关;空气过滤器压差报警;电加热器保护等。
5.8.7 控制器(机)的软件宜具有以下功能:独立控制与中央控制选择;常用双位、三位、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系统预测,自适应;最佳启停控制;全年多工况分区节能控制及焓值控制。
5.8.8 机组的水、汽控制宜采用电动双通调节阀。
5.8.9 湿度传感器应有防止粉尘污染测头及敏感元件的措施并便于清洗和更换。
5.9 保修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中各项规定的条件下,机组从用户到货之日起18个月内,因制造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易损件除外。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
6.1.1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的试验方法应按机械行业标准ZBJ72027.3“柜式风机盘管机组试验方法”的规定以及本标准的有关条款。
6.1.2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试验方法应按国家标准GB/T14294“组合式空调机组”的规定以及本标准条款。
6.1.3 试验机组应组成整机进行试验。
6.1.4 试验机组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组装和安装,除非在试验方法中有规定,不得采用任何特殊处理措施。
6.2 试验条件
6.2.1 机组试验工况应符合表12的规定。
6.2.2 试验工况和测试操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4294中表5的要求。
6.2.3 试验用的仪表应符合GB/T14294中表6的规定。
表12试验工况
序号
工况
工况参数
项目
进口空气状态
供水状态
供蒸汽状态
风机转速
风量
机组出口余压①
电压
干球
温度
℃
湿球
温度
℃
进口
水温
℃
进出
口水
温差
℃
供水量
表压力
Kpa
1
风量,余压,功率
5-40
-
-
-
不供
不供
额定值
额定值
2
供冷量
27
19.5
7
5
-
不供
额值定
对应额定风量下由试验得到的值
3
新风机组供冷量
35
28
7
5
-
不供
4
供热量
热水
15
-
②
60/90
③
不供
蒸汽
15
-
-
-
70
5
新风机组
供热量
热水
7
-
②
60/90
-
③
不供
蒸汽
7
-
-
-
-
70
6
凝结水排除
27
24
7
5
-
不供
最大
最大
7
过水量
27
24
7
5
-
-
最大
最大
8
漏风量
5-40
-
-
-
不供
不供
-
-
-
注:① 指机组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处的动压和静压之和,Pa
② 进口水温60℃为冷热两用盘管供热 时试验工况,90℃为加热盘管供热量
试验工况;
③ 供水量由盘管内水流速1.0m/s和通水面积计算得出。
6.3 性能试验方法
6.3.1 启动试验
a 在额定电压诉85%条件下启动,稳定运转至少5min,切断电源至全停止,至少复进行三次,检查零部件有无松动、杂音、发热等异常现象。
b 变风量机组应在最大和最小风量下进行试验。
c 出厂检验可在常温下进行试验。
6.3.2 盘管耐压性能试验
在5.6.2.1规定的试验压力条件下试压。
6.3.3 额定风量和机组余压试验。
a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应按ZBJ72 027.3中3.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b 组合式空调机组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并应测出机组余压。
6.3.4 输入功率试验
在进行6.3.3试验的同时,直接测量电流电压或输入功率。
6.3.5 漏风量试验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3.6 供冷量和供热量试验
供冷量和供热量应在表12规定的试验工况下按GB10223规定的方法得出盘管传热系数公式计算出供冷量和供热量,并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验证。
6.3.7 挡水板过水量试验
采用加热法测量过水量。即测量加热盘管前后的干湿球温度,查得含湿量,前后空气含湿量之差即为过水量kg/kg干空气。
6.3.8 空气过滤效率和阻力试验
可以不作试验,直接引用空气过滤器制造厂按GB12218的规定试验得出的数据。
6.3.9 凝露试验
在使用环境的露点温度为22.8-26.2℃和机组供水温度7℃条件下,机组供冷连续运行6h,检查机组表面凝露情况。
6.3.10 噪声试验
机组噪声测量分机外噪声和机组出风口处噪声两种。机外噪声即本标准规定的机组噪声限值。机组出风口处噪声可在出风口3倍等效管径处测量。
噪声的测量方法按GB9068中附录C规定。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测点取4点,组合式空调机组测点取8点,测点离地1.5m高,平面离机组垂直面1.5m。柜式风机盘管机组测点位于机组4个角。组合式空调机组除4个角外,并加机组四个垂直面的中间位置,共8个点,均取其平均值。
6.3.11 振动试验
a 用6.2.3规定的仪表,在试验机组底板四处相互垂直的三维方向上测振动速度。
b 取最大值为机组的振动速度。
6.3.12 断面风速均匀度试验
a 在距盘管或过滤器迎风断面200mm处,找附录A中图A1,均匀分布风速测点。
b 用风速仪测量各点风速,统计所测得的各点风速与平均风速之差不超过平均风速20%的点数占总点数的百分比。
6.3.13 凝结水排除能力试验
按表12规定的试验工况,预先将凝结水盘中水注满至排水口,机组供冷连续运行4h,检查排水状况。
6.3.14 机组电动机温升试验
机组供冷、供热量试验后,用电阻法测定电动机绕组温升。如机组风量可调时,则试验分别在最大风量和最小风量下进行。
6.3.15 绝缘电阻试验
机组供冷、供热量试验后,用500V,100MΩ的电阻表测定机组各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试验方法按GB10891的有关规定。
出厂检查时,机组允许在常温下进行测定。
6.3.16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机组在进行了6.3.15条试验后,应进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当对地电压高于30V时机组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金属部件之间加以1500V,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0min,应无击穿或闪络;当对地电压小于30V时,则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金属部件之间加以500V,50HZ的交流电压即可。试验方法按GB10891的有关规定。
6.4 外观检查
6.4.1 机组外面检查应按ZBJ72 029的有关规定。
6.4.2 漆膜附着力试验,在涂层表面任取长10mm,宽10mm的面积,用新刮脸刀片纵横各划11条间隔1mm,深底材的平行切痕,用氧化锌医用胶布贴牢,再沿垂直方向快速撕下,按划痕范围内漆膜脱落的格数对100的比值评定,每小格漆膜保留不足70%视为脱落。
6.5 材料试验
6.5.1 玻璃钢的树脂含量试验应按GB2577规定的方法。
6.5.2 玻璃钢的固化度试验应按GB2576规定的方法。
6.5.3 玻璃钢的弯曲强度试验应按GB1449规定的方法。
6.5.4 玻璃钢阻燃性氧指数试验方法应符合GB2406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7.1.1 机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检验项目按表13。
表13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本标准所属条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外观与清洁度
5.3,6.4
√
√
2
主要零部件检查
5.1.3,5.1.4,5.5
√
√
3
安全要求
5.4,6.3.14-6.3.16
√
√
主项
4
启动与运转
5.6.1.1,6.3.1
√
√
主项
5
盘管耐压性能
5.6.2.1,6.3.2
√
√
主项
6
风量与机组余压
5.6.3,6.3.3
√
按7.2.2
主项
7
输入功率
5.6.4.5,6.3.3
√
按7.2.2
8
漏风率
5.6.5,6.3.5
√
主项
9
供冷量,供热量
5.6.6,6.3.6
√
主项
10
档水板过水量
5.6.10,6.3.7
√
11
过滤效率和阻力
5.5.3.1,6.3.8
√
12
凝露试验
5.6.13,6.3.9
√
13
噪声
5.6.7,6.3.10
√
√
主项
14
振动
5.6.9,6.3.11
√
15
断面风速均匀度
5.6.12,6.3.12
√
16
凝结水排除能力
5.6.11,6.6.3.13
√
主项
17
玻璃钢材料性能
5.7.6
a 树脂含量
6.5.1
√
√
b 固化强度
6.5.2
√
√
c 弯曲强度
6.5.3
√
√
d 阻燃性能
6.5.4
√
√
主项
注:金属空调机组不做第17项。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机组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机组的出厂检验应按表13中规定项目逐台检验。表13中第6、7两项:柜式风机盘管机组每50台至少抽检一台,年产量不足50台时应抽验一台;组合式空调机每20台至少抽检一台,年产量不足20台时应抽检一台。
7.2.3 玻璃钢机组还应进行表13中第17项的检验。其中a、b、d三项应逐台检验。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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