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省运城市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
形 势 分 析
1 自然与社会经济状况
1.1 与艾滋病防治有关的基本情况
1.1.1 自然状况
地理位置:运城市地处山西省南部,黄河中游左岸,为山西南大门。东经110°15′~112°04′,北纬34°35′~35°50′。北部与本省临汾市相接,东部与晋城市为邻,西、南两面隔黄河分别与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相望。地形复杂,盆地、平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3/5,山地、丘陵面积约占2/5。全市行政区域面积为1.3968万平方公里。
工业情况:运城市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全市共有工业企业420多家。200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达到432.4亿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25.9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08亿元。我市境内的大型企业包括亚洲最大的氧化铝生产基地山西铝厂、全国大型铜矿基地中条山有条金属公司、全国最大的无机盐基地和合成洗涤生产企业南风化工(集团)公司、铁道部最大的电机制造企业永济电机厂、山西省最大的私营企业海鑫钢铁公司等。我市主要工业产品有钢铁、氧化铝、电解铝、有色金属、化肥、合成洗涤剂、棉纱、织布、水泥、农用车等。
农业情况:运城市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市,素有山西粮仓之称,小麦产量占全省的60%,棉花产量占全省的70%。近年来我市大搞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在保证粮、棉产品效益的同时,大力推广种植水果和蔬菜,增加农民的收入。现在,我市苹果的产量位居全省第一,销售网络分布在全国各地,质量好的还出口到欧美等国。2002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43.8万公顷、总产量13.2亿公斤,人均271公斤;棉花播种面积5.86万公顷、总产量达6.7万吨;油料播种面积2.6万公顷,总产量3.4万吨;蔬菜播种面积4.24万公顷,总产量约121.4万吨,水果产量158.7万吨。
1.1.2 交通状况
铁路:铁路营运里程275公里。南同浦路、侯西路穿越我市与陇海线、京广线相连通往全国各地。
公路:到2002年底全市公路里程达到847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35公里。大运、运风、运三三条高速公路将运城与太原、西安、郑州三座省会城市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全市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油路,方便了群众出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全市公路客运量达3385.9万人,公路货运量达2712.9万吨。
航空:正在修建中的运城民航机场是国家规划的支线机场,属于4D级机场,可起降大型飞机,如波音747机型等。机场将于2004年5月建成通航。民航机场建成通航使我市的交通运输业呈立体状发展,使人员、货物运输更加快捷、方便。必将促进全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1.3 行政区划
全市辖1区、2市、10县,共14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348个行政村。市委、市政府位于盐湖区。
1.1.4 卫生设施的组成
卫生机构: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8个,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90个,乡镇卫生院95个,病床床位数1.3万张。每千人拥有的病床床位数2.7张。
卫生技术人员:2002年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3万人。其中医生12450人、护师(士)3214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3人。
卫生防疫机构:全市共有14个卫生防疫站(或疾病控制中心),5个厂矿防疫站1个开发区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732人。其中,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专兼职)52人。
1.1.5 生活水平及其差异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2002年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07元,比上年增长20.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010元,比上年增长26.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8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2%。
农民的生活水平:2002年运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157元,比上年增长9.9%,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23元,比上年增长12%,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2.0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属恩格尔系数39.1%。
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农民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性支出与城镇居民有较大的差距,并且收入和支出的增长率农民也低于城镇居民。过去农村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大于城镇居民,现在反而城镇居民大于农村居民。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低于城镇居民家庭近10个百分点,说明农民不仅收入和支出低于城镇居民,而且农民生活质量也低于城镇居民。
1.1.6 形势分析
1.1.6.1 增加艾滋病易感性因素:城乡差别是我国历史形成的,只不过近些年有加大的趋势。90年代我市部分农民因贫困逼迫而进行有偿供血行为导致感染艾滋病。近几年贫富分化使卖淫嫖娼活动加剧,增加了艾滋病流行的易感性。
1.1.6.2 障碍:城乡差别、高收入和低收入者的差距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
1.1.6.3 机遇:《义务献血法》在我市的实施已彻底取缔了有偿献血这种不规范采供血行为。同时国家实施中西部大开发战略,市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品结构,有组织的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这对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有着深远的意义。
1.2 人口情况
1.2.1 总人口:488.5万人,男性250.2万人,占51.25%。女性238.3万人,占48.8%,男女之比为1.05:1。2002年人口出生率13.6‰,死亡率6.15‰,人口自然增长率7.45‰。人口密度为350人/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中市镇人口131.1万人,占26.84%,乡村人口357.4万人,占73.16%。
民族构成:运城市是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的地方,除汉族外,还包括回、满、壮、苗等少数民族。汉族占全市总人口的99.7%,其它民族占0.3%,而少数民族中回族又占较大比例。分别散居于我市13个县(市、区)。
1.2.2 流动人口
流动水平:据不完全统计,我市2002年流动人口40万人左右。本市的占64%,外地区的占40%。
流动模式:90%是农民外出打工,故流动模式是农村人口迁移模式。
流动原因:(1)农村劳动力过剩,人均耕地减少,造成劳动力富裕。(2)由于农业成本高,粮食价格低,靠种地难以维持生计,只好外出打工谋生。(3)无法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消化。
1.2.3 形势分析
1.2.3.1 增加易感性因素
外出打工的民工年龄多处于18—40岁这一活跃段人群,工作之余没有家庭约束,处在开放又互动频繁的社会里极易做出不理智之举,如性乱行为、卖淫嫖娼、吸毒等。对于大多数外出打工者而言,由于挣钱不易,患病后一般不会就医,即使就医也舍不得或没有足够的钱。部分年青女性为生活所迫或为了享乐在娱乐场所从事色情服务,大大增加了易感性。春节期间,民工返乡探亲是影响本地区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因素。
1.2.3.2 障碍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目前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对身处异乡民工的正确引导,增加他们的文化娱乐活动,远离不良行为,目前尚无有效的对策。
1.2.3.3 机遇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保护及引导和教育工作。
1.3 健康及行为状况
1.3.1 人口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
全市人口期望寿命为80岁,婴儿死亡率11.68‰,孕产妇死亡率为32.71/10万。
1.3.2 与艾滋病传播方式相似的疾病及其它性病的发展状况
2002年运城市肝炎总发病率为29.87/10万;
甲肝的发病率3.15/10万;
乙肝的发病率24.32/10万;
丙肝的发病率1.35/10万;
戊型的发病率0.04/10万;
未分型肝炎的发病率1.01/10万。
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LGV)、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NGU)、生殖器疱疹7种性病平均年发病率分别为(1995—2001年)为0.632/10万、2.629/10万、0.065/10万、0.021/10万、3.029/10万、1.615/10万、0.421/10万;全市1995年至2001年7种性病总发病率分别为5.057/10万、3.429/10万、4.395/10万、7.780/10万、16.648/10万、13.661/10万、5.573/10万,呈逐年增加趋势。
运城市历年性病发病情况见表1:
病 种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平均发病率
梅 毒
淋 病
软 下 疳
LGV
尖税湿疣
NGU
生殖器疱疹
合 计
0.087
2.670
0
0
1.932
0.174
0.195
5.057
0.087
1.367
0
0
1.693
0.195
0.087
3.429
0.238
1.797
0
0
1.710
0.563
0.087
4.395
0.431
3.168
0
0
2.500
1.379
0.302
7.780
0.908
4.810
0.045
0
6.135
3.767
0.983
16.648
0.662
2.818
0.085
0.021
5.059
4.034
0.982
13.661
0.119
1.773
0
0
2.176
1.192
0.313
5.573
0.362
2.629
0.065
0.021
3.029
1.615
0.421
8.142
1.3.3 人群青春期开始年龄、初次性行为年龄
一项研究表明少女的初潮年龄在50—80年代中期的近35年期间,从15.01岁,提前到13.56岁,提前了1.45岁,平均每10年提前4.97月。1963—1964年男生初次遗精的平均年龄为16.6岁,女生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为14.5岁;而1995年的抽查则表明男生首次遗精的平均年龄为13.7岁,女生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提前到12.2岁;男性初次性生活的平均年龄从80年代的24.37岁,降低到现在的21.53岁,提前了近3岁。女性初次性生活的平均年龄从50年代的23.12岁,到现在21.23岁,降低了近2岁。
青春期的提前必然会引起初次性行为的提前,而结婚年龄相对固定必然会导致性伙伴的不确定性增加,从而增加了艾滋病的易感性。
1.3.3.1 “性饥饿期”的延义。人们把青春期性成熟开始到结婚而获得性满足的这一时期称为“性饥饿期”。与生理成熟提前相反的是心理成熟的相对延缓以及结构年龄的普遍推迟。我国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40年代为18.94岁,50年代年轻人“性饥饿期”为4年,而80年代以后则平均超过了10年,几乎是50年代的3倍,这无疑加大了青年控制性冲动和性行为的难度。
1.3.3.2 传统“贞操”观的巨大差异。改革开放以后,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青少年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对在“文革”时期达到顶峰的“禁欲主义”进行全面的反思,普遍对婚前性行为持越来越宽容的态度。
1.3.3.3 舆论的宽容与具体制裁措施的“缺位”,使青年为发生婚前性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大大下降。
1.3.4 一般人群的婚姻模式
运城市男女初婚年龄19—40岁,主要集中在23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8岁,女性22.8岁。2002年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3566对,准予离婚登记1375对,离婚率5.8%。
1.3.5 对使用安全套的态度和使用情况
山西省的调查显示:近50.42%的人认为安全套可以预防性病、艾滋病,32.5%的人认为每次性交时使用安全套是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可靠方法。不同文化程度的人群中以大学生和医疗人员认知率较高。平均每月有19%的人使用安全套,其中95%的人认为使用安全套的目的为了避孕,仅有5%的人用于防病。
使用情况:据1999—2000年全国范围内的调查显示安全套使用率(见表2)仍然非常低。
与不同对象的性交
使用安全套的比例(%)
每次都用
经常使用
1.与自己的配偶或者长期同居者的性交中
双方都是单一伴侣的人之间
有多伴侣者与配偶
接受过性服务的男人与配偶
14.8
14.0
18.8
23.7
2.与长期的其它性伴侣的性交中
与长期交往的性服务小姐或者二奶
与不是性服务小姐的人
20.4
16.7
27.2
3.与短期的其它性伴侣的性交中
与短期的其它性伴侣(不是性服务小姐)
与短期交往的性服务小姐
30.7
23.0
41.1
4.所有与性服务小姐的临时性交中
46.9
5.在调查前3个月内与小姐的临时性交中
65.7
由表2可知与配偶或长期同居的人性交最安全,与长期的其它性伴侣则不安全一些,与短期的其它性伴侣更不安全,而与性服务小姐的临时性交则最不安全。也就是说人们在艾滋病风险越大的性交中,就越多地使用安全套。
我市计生部门供应安全套约136万只。获得安全套的途径主要为计生药店、营业药店、单位计生办、村计划生育服务点、各级医院等。
1.3.6 一般人群对艾滋病预防知识掌握情况
据2000年山西省卫生厅对大众人群艾滋病、性病KABP调查显示,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60%,其中医务人员最高达95.3%,个体及无业者最低达67.5%;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为20.51%,其中医务人员最高为41.44%,饮食服务人员最低为4.64%;在对待HIV态度方面正确者仅为18.7%,所有10个调查题全部正确的仅为4.05%。
1.3.7 一般人群对性、毒品的态度
性是一个正常人与生俱来的生理需求,因性取向不同导致了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据专家估测我国男女同性恋者达1800—2400万人,男性人口中10—15%—的人有同性性行为;一般人群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是不理解、歧视等不宽容的态度。而对于异性恋中的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商业化性行为等则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
据1999年—2000年全国范围内的一项调查,男性婚前有性行为的人数由80年代初的11%上升到35%,女性婚前有性行为的人数由10%上升到30%;在20—64岁已婚或同居超过半年者中,有过婚外性行为的人占13.1%—13.9%,男性有婚外性行为达21.2—22.5%,女性只有5.2%—6.5%的人有过婚外性行为;在上述年龄范围内的男性有过商业化性交易(嫖娼卖淫)占6.4%。按年龄比较,35岁以上的男性有过商业化性交易占3.6%,35岁以下的男性中为11.9%,最高的年龄组是25—29岁,高达12.7%。我市通过对部分HIV感染及配偶中的男性的调查,发现有婚外性行为者10.8%(4/37),有商业化性交易者为5.4%(2/37)。
一般人群对于吸食毒品、制毒贩毒持反对态度,支持政府关于反毒、禁毒的各项决定和工作。我市现吸毒登记在册约5200人,其中烫吸97%,静脉3%。
1.3.8 形势分析
1.3.8.1 增加艾滋病易感性的因素
1.3.8.1.1 同性恋的隐蔽性增加了艾滋病易感因素。
1.3.8.1.2 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比例的上升。
1.3.8.1.3 商业化性交易的存在。
1.3.8.1.4 吸食毒品人数的增加。
1.3.8.1.5 安全套使用率不高。
1.3.8.1.6 性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1.3.8.2 障碍:各类人群缺乏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正确了解,安全套使用率不高。
1.3.8.3 机遇:随着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以及中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ADP项目在我市的实施,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已开始实施。
1.4 文化教育情况
1.4.1 15岁以上人口文化教育程度构成比
其中大学为1.37%,高(中)专36.2%,初中45.43%,小学17%。
1.4.2 不同人群性病、艾滋病感率上的差异
1.4.2.1 性病在不同人群分布上的差异
性别:男性性病患者占总性病患者的65.6%,女性占34.4%,男女比例为1.91:1。
年龄:20—39岁年龄组人群的病例构成占性病发病总数的76.5%,说明处于性活跃期的人群是性病防治的重点人群。
文化程度:性病患者中学历为小学毕业者占9.4%,中学者为75.2%,大专以上者4.9%。
婚姻状况:已婚占66.8%,未婚占25.9%。
职业:农民占28.1%,工人占19.2%,干部占11.6%,个体经营者占11.3%,饮食及服务业人员7.8%,驾驶员占6.0%,其它占16.8%。
1.4.2.2 艾滋病在不同人群分布中的差异
我市到2002年底共确认HIV/AIDS257例,男性占65.0%,女性占35.0%;年龄分布19—60岁占90.3%占;职业以农民居多占86.0%;文化程度以中、小学毕业占绝大多数达95.0%。
1.4.3 接受健康教育及艾滋病相关知识的途径和数量
接受途径主要通过大众传媒,如电视、报刊、杂志书籍,同伴、父母、医疗卫生部门、工作环境等也可以获得相关知识。
1.5 大众传媒
1.5.1 大众传媒的种类、数量、特点、覆盖面
我市有电视台13座。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9.5%,广播人口覆盖率94.0%,有线广播电视用户40.83户。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3座,馆藏图书107万册,文化馆13个,文化站148个,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6个。《运城日报》在全市范围内发行,部分县(市)有自己办的报纸。相对电视广播媒体来说,其它媒体的人口覆盖率要低得多。(《运城日报》发行量为50000万份)
1.5.2 大众传媒对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态度
我市各种大众传媒能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团体)关于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中规定的多种义务和职责,参与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在每年的世界艾滋病日都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宣传报道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工作情况。
1.5.3 大众传媒在防治艾滋病及相关工作方面开展的工作
由于多种原因,我市各类传媒仅在每年的世界艾滋病日进行宣传和报道工作,平常很少展开此项工作。
1.6 宗教信仰情况
运城市境内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全市13个县(市、区)几乎都有信仰人群,人数大约为5万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1%。
1.6.1 形势分析
1.6.1.1 增加易感性的因素
性病患者中青壮年占多数,并且受教育程度低者占多数(多数为初、中、小学毕业),农民多于其它职业。在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农民占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大众传媒宣传的力度不大。
1.6.1.2 阻碍
短期内提高大众教育水平和学历教育层次不易办到。
1.6.1.3 机遇
通过大众传媒的广泛宣传以及各部门的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性病、艾滋病的认识能力,增强防病意识,减少高危行为或采取更为安全的行为。
2 艾滋病流行情况
2.1 我市历年艾滋病报告数(时间分布)
我市自1996年发现首例HIV感染者以来,截止到2002年底,累计报告(确认)257例,占山西全省病例总数的60—70%—,为全省病例数多的地市。其中AIDS78例,死亡73例。历年报告HIV/AIDS及死亡情况见表3:
年 度
HIV/AIDS报告数(例数)
AIDS死亡数(例数)
1996年
15
0
1997年
13
0
1998年
27
1
1999年
6
2
2000年
38
9
2001年
63
18
2002年
95
43
合 计
257
73
2.2 地区分布
我市有13个县(市、区),到2002年底已在12县(市、区)发现有HIV/AIDS病例,占全市县(市、区)数的92.3%。它们分别为闻喜县116例(占45.14%)、夏县35例(13.62%)、新绛县24例(9.34%)、芮城县22例(8.56%)、绛县21例(8.17%)、稷山县14例(5.45%)、盐湖区9例(3.50%)、临猗县2例(0.78%)、河津市1例(0.39%)、垣曲县1例(0.39%)。
发现有HIV/AIDS的乡镇数67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1.46%;发现有HIV/AIDS的行政村数163个,占全市行政村数的4.83%。
2.3 人群分布
性别:全市257例HIV/AIDS中男性167例,占总病例数的64.98%,女性病例占35.02%。
年龄:19—60岁者232例,占总病例数的90.27%,60岁以上者7例占2.73%,小于18岁者18例,占7.00%。
职业:以农民居多达221例,占总病例数的85.99%,其余职业分别是工人、教师、干部、学生、服务人员、学前儿童等。
2.4 传播途径
257例HIV/AIDS中经性传播11例,占总病例数的4.28%;母婴传播10例,占3.89%;经血传播236例占91.83%。
在血液传播途径中,因输轿(浆)传播31例,占经血传播病例数的13.14%,因不规范采供血而引起传播的病例为206例,占经血传播病例数的86.86%,占总病例数的79.77%。
说明我市艾滋病传播是以血液传播为主,并且以不规范采供血行为而引起的传播。
2.5 近几年HIV/AIDS的增长率
HIV/IADS年增长率1997:-13.33%,1998年:107.69%,1999年:-77.78%,2000年:533.33%,2001年65.79%,2002年50.79%,年平均增长率11.08%。
2.6 我市艾滋病未来流行模式的估计和预测
2.6.1 艾滋病流行模式预测
我市艾滋病的广泛感染主要是九十年代中期不规范采供血行为而引起的流行。1998年我市全面实施《义务献血法》,同时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浆)活动,严格规范各类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血液管理。目前已经杜绝了经不规范采供血而传播艾滋病。性传播、静脉吸毒传播、母婴传播将成为我市艾滋病传播的主要危险因素。
2.6.2 我市实际HIV/AIDS人数估算
2.6.2.1 根据摸底调查及测算,我市九十年代有过不规范采供血行为人数为2—3万人。2003年艾滋病流调中发现不规范采供血人群的感染率为38.8%(14/36,范围28.57%—53.33%)。经计算我市实际HIV/AIDS人数为7778—11667人。
2.6.2.2 根据卫生部专家组用数学模式及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推算全国实际的HIV/AIDS人数的经验及方法,推算我市实际人数。用2003年6月报告人数300人×20=6000人(现患人数),300人×25=7500(累计人数)。
2.6.2.3 根据上述方法估算,我市累计HIV/AIDS人数为7500人,死亡1500人,实际现有HIV/AIDS人数为6000人左右。
3 艾滋病传播的易感人群及特点
3.1 有偿供血员(不规范采供血行为者)
九十年代不规范采供血行为中我市大约有2—3万人进行过有偿献血。主要分布在我市的闻喜县、夏县、绛县、新绛县、稷山县一带的农村,盐湖区、万荣县、永济市等县有少量分布。特别是闻喜县、夏县有偿献血人数占全市有偿献血人员的2/3。据估测该人群已感染HIV/AIDS的人数为6000—8000人。该人群的特点:农民占绝大多数(95%左右),男性多于女性(2:1),文化水平低,家庭经济困难,现在的年龄在30—45岁之间。该人群极易将HIV传播给自己的配偶和子女,而且该人群中的男性一部分人有高危性行为如婚外性行为(占10.8%),商业化性交易(5.4%)。
3.2 接受输血(浆)人群
该人群的数量和分布很难估算,从流行病学调查得知,输血传播HIV/AIDS占全市HIV/AIDS总数的12.06%,女性多于男性,因输血而感染HIV/AIDS者约在1994—1997年。
3.3 性服务人群
运城市处于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文化传统观念比较保守。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人们性观念上的改变,我市的卖淫嫖娼活动也开始出现,在九十年代中期达到高峰。估计我市性服务小姐人群约3000—4000人。据1998—2000年连续三年对提供性服务小姐进行的性病、艾滋病专项监测来看,尚未发现HIV感染者。性服务小姐人群的特点:她们大部分来自外省、外市、外县的比较贫穷的农村,年龄在20—30岁,大部分未婚,文化程度不高。这些人员聚集的地点分三类:第一类主要服务于大宾馆、酒店、洗浴城、高档歌舞厅等场所;第二类主要服务于发廊、按摩店等;第三类主要服务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的小旅店以及交通干线两侧的路边店。这些人群从事性服务场所不固定、流动性极大。
3.4 吸毒人群
据公安部门估计,我市大约有5200人吸毒,他们分布于全市各个县(市、区),特别是河津市、盐湖区吸毒人员居多。我市吸毒人员的吸毒方式97%以上是烫吸,2.8%是双吸,0.3%是静脉吸毒。毒品种类是海洛因。在部分吸毒人群中有性乱行为。我市共有强制戒毒所1个,能容纳60人戒毒。该人群特点:有典型的群体聚集性,活动场所隐蔽,一般人很难同他们接触。部分吸毒人员参与黄、赌、毒活动,部分女性吸毒者有卖淫行为。
4 政治、经济、政策和法律方面
4.1 政治方面
4.1.1 政府对艾滋病防治的态度
自1996年我市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艾滋防治工作。2001年7月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运城市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有宣传、财政、公安、计委、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民政、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并建立了全市区滋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第一次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防治艾滋病的职责和分工,并通过《运城市控制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2002年2月2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门听取了市卫生局周迎局长关于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常委听取汇报后,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表示在财力物力上予以支持,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市政府吴菊仙副市市任市艾滋病防治领导组组长,2002年、2003年两次深入我市闻喜县、夏县艾滋病疫情较严重的村庄,了解艾滋病发病情况,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慰问艾滋病病人。市政府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大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力度。我市已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积极行动的局面。
4.2.1 社会团体、民间团体、有关国际组织对艾滋病防治的态度
共青团、妇联、工会、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少工委、老龄委等社会和民间团体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态度是积极的。这些组织成员众多、联系面广、号召力和组织力强。因此可可发挥这些优势,给他们提供技术支持,为他们培训业务骨干,共同开展艾滋病的预防、干预和关怀的有关活动或项目。
有关国际组织如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北京扶轮社等都积极参与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和关怀工作,并在部分县、市展开工作,已收到很好的效果。
4.2 经济方面
4.2.1 地方财政投入
近几年我市国民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生产总值及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2002年开始,市政府每年投入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5万元。
4.2.2 其它渠道用于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资金
我市通过卫Ⅸ项目以及国际组织、国内一些团体、研究机构开展项目,获得一些活动费用开展防治工作。
4.3 法律方面
4.3.1 法律对卖淫、嫖娼、吸毒和非法采供血(浆)违法行为的规定
4.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4.3.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有关规定处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测,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第五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第六条:旅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据本决定一、二、三条规定处罚。
第七条:旅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的令其长期整顿。
4.3.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七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扣留,并没收毒品,成瘾的,予以强制戒除,强制戒除后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4.3.1.4 《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1999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禁止违法采集血液,组织他人非法出卖血液。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时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采血操作规程,确保采血安全,用血安全。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4.3.2 是否存在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以及不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的法律、法规。
已制定的法规不存在对HIV/AIDS的歧视。但在艾滋病防治实际工作中如对艾滋病高危人群、脆弱人群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宣传、干预活动中有被认为是纵容、默许卖淫、嫖娼的行为,从而对开展这方面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5 社会及卫生服务情况
5.1 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医疗单位基本技术水平转诊体系
我市有比较健全的三级医疗网。除我市各个医院外,妇幼保健院、防疫站以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担负着全市农村的主要医疗和保健任务。一般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县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乡(镇)设有中心卫生院或卫生院,村级有卫生所。村卫生所则承担着基层的医疗和预防保健任务。
患者一般先到基层卫生机构诊治,较重病例逐级上送至上一级医院诊治。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时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和证明。
5.2 义务献血和安全供血情况
我市有一个中心血站、2个县医院血库、2个单采血(浆)站共5个采供血机构。目前我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并且100%自愿无偿献血,成为全省第一个由计划无偿献血过渡到自愿无偿献血的城市。2001年全市献血人数为24774人次,采血量为5892.98升,临床用全血4389.22升,成份血占全血的17.02%,机采血小板133人次。
我市各采供血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义务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严格血液质量管理。市防疫站定期对5个采供血机构进行血液中感染因子质量控制监测采样,并由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以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自《义务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已取缔非法采供血行为,目前尚未发现非法采血、采浆的现象。
5.3 性病、艾滋病诊治机构
我市县及县以上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共14个,担负着全市性病、艾滋病的监测任务。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基本都开展皮肤病、性病诊治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各医院尚未开展艾滋病的治疗工作。
5.4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我市城镇职工有固定收入者基本都加入了劳动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险体系。农民尚无形成医疗保险体系,目前全省正在进行农村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相信不久的将来农民都将看得起病。
5.5 家庭和社区关照和护理
HIV感染者普遍缺乏社会的关照,不同家庭对HIV感染者态度不一,大部分献血员家庭HIV感染者受歧视程度较低,而其它途径感染HIV的人群受社会歧视程度较高。
我市的闻喜县、夏县分别建立了“温馨家园”、“惠泽家园”,对HIV感染者进行多方关怀和适当的医疗照顾,使他们感到家的温暖,不再感到孤独无援和被社会抛弃,增强了他们顽强生活、战胜病魔的信心。这一做法受到国际和国内多位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6 形势分析结论
运城市地处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以农业为主,经济不发达。上世纪90年代部分农民因贫困而参与不规范采供血活动,导致艾滋病在我区的广泛传播。所以我市艾滋病的高危人群为曾经有卖血史的人群(有偿供血)、性服务人群、吸毒人群以及部分接受输血(浆)人群。脆弱人群为长卡司机、建筑工人、青年学生。
应 对 分 析
1 现有的应对措施
1.1 政府重视,初步形成了多部门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局面
2001年市政府成立了运城市性病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宣传、财政、公安、计划、卫生、文化、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民政、旅游、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并建立了全市艾滋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市艾滋病的流行势态,制定和调整艾滋病防控策略。
2001年9月,运城市政府发布《运城市控制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
增加对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经费投入,市财政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从2002年起每年投入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活动;从1999年以来政府在卫生九项目中提供配套资金250万元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治及血站的建设。
1.2 大众传媒的宣传活动
近几年来我市各种传媒如电视台、电台、报纸紧紧围绕“世界艾滋病日”广泛宣传、报道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活动,提高了公众对艾滋病的认识水平和防病意识,为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起到极大的作用。
1.3 公安部门积极开展禁毒和扫黄活动,并协助开展高危人群艾滋病监测活动
近些年公安部门定期开展扫黄活动,净化社会空气,使九十年代中期在我市一度猖獗的卖淫嫖娼活动得到收敛,公开的商业化性交易由地面转为地下。原来数量庞大的性服务小姐人群进一步缩小,降低了艾滋病在我市高危人群中的传播速度;近几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缉毒大队,加大了打击吸毒、贩毒这种社会丑恶行为的力度,并建立强制戒毒所,有力的遏止了吸毒现象在我市的进一步蔓延。
1998年—2000年,卫生、在公安部门连续三年对我市娱乐场所服务小姐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工作,并进行宣传、干预活动。
1.4 社会团体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
社会团体如妇联、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等都根据各自的特点,结合自己业务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和义务献血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活动。
1.5 医疗卫生防病机构全面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1.5.1 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医疗卫生防病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和知识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为其它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教材、资料、业务和技术指导。每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组织大型的宣传活动,或是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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