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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科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采煤队各工种操作规程
一 爆破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煤工作面爆破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两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爆破技术,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员资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2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工品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第3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爆破前,爆破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都应在现场。
第4条 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爆破。
第5条 爆破员要与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支柱、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溅到采空区,保证煤壁平整,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第6条 爆破员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 运送爆破材料 存放爆破材料 装配引药) 检查与处理 爆破操作(装药 设警戒 联线 爆破 炮后检验 撤警戒) 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第7条 向班长接受任务后,在确定当班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后,填写领取单。
第8条 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9条 领取爆破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爆破母线;
2、爆破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10条 领取掏勺、木质炮棍,炮棍的直径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11条 领取火工品。
1、持矿材料保管员的火工品领取单,由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共同到火工品库房领取火工品。
2、必须当场点清数量,然后运送至井口,由运输人员运送至工作面指定地点。
3、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携带运送。
第12条 火工品的存放
1、火工品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需分箱加锁存放在爆破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气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火工品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药箱上;
3、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第13条 装配引药
1、只准由爆破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它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信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电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线未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备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二)检查与处理
第14条 装药前,爆破员要与带班长及瓦斯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定;
3、装药地点20米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有瞎炮未处理。
三、放炮操作
第15条 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掏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药卷间要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交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
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厚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第16条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米。
第17条 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一次爆破或分段装药分段爆破的方式进行装药爆破作业。
第18条 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爆破员必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时,所有人都在警戒线外;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要在通向贯通处的巷道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严格执行巷道贯通制度。
第19条 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爆破前,爆破员要和带班长、瓦斯员对爆破地点进行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进行联线爆破。
1、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存在第14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
3、没按第18条规定设好警戒;
4、爆破母线不足50米;
5、应掩盖的设施未掩盖好;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爆破时,崩翻的支柱未扶起。
第20条 联线。
1、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顺序和联线方式联线爆破;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爆破,即爆破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必须由爆破员本人操作;
3、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线路检查母线,爆破员应最后退出爆破地点。
第21条 爆破。
1、爆破员接到带班长下达通电起爆命令后,将母线连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输出端)并拧紧,将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随即发出爆破警号。发出爆破警号后至少再等5秒,并待氖灯闪亮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回放电位置通电
起爆。
2、爆破后,首先取下发爆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第22条 炮后检查。
1、爆破员同班组长、瓦斯员进行爆破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14、19条;
2、通电后若没有起爆,至少再等15分钟后,爆破员方可延线路检查拒爆的原因;
3、处理拒爆,应按第23条办法处理。
第23条 处理拒爆的规定:
1、在确定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新线爆破;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处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并深浅一致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24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爆破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员交待清楚。
第25条 在爆破完毕后,经带班长同意,方可撤除警戒和其它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四、收尾工作
第26条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
第27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交回火工品库房。
二 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爆破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进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且每班使用前必须试验一次。
第4条 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的裂缝中打眼,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等透水征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顶板局部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等;
8、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遇紧急情况,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7条 打眼工要和爆破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8条 打眼工操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 携带工具 敷设电缆 试验综保) 检查 处理 打眼操作(试转 开眼 钻进 排煤粉) 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 领取电钻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缝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头、钻杆、铅丝(铁丝)、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须的工具。
7、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进行试验,并按操作程序送电。
第10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缆、电钻、钻杆。
第11条 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2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3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个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4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钢钎)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5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转杆,排除煤粉。
第16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钻杆;
2、电钻声音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或不正常)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8条 刮板运行时,严禁打眼。
第19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0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带班长直接指导或爆破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眼的方向;
3、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重新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1条 完成本班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的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在综保处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2条 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库。电缆要盘成8字型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送到检修地点。
第23条 要向爆破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特别是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三 移架工(枪手)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架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发给合格证担任,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 在液压系统截止阀,隔离阀关闭状态下严禁操作支架。
第3条 支架应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不准操作支架,特殊情况,如其故障部位不影响支架主要性能,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时允许操作,但必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不允许支架经常带病运转。
第4条 通过支架的管线必须吊挂排列整齐、不准有砸压、挤、埋和扭曲现象,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5条 严格按支架操作程序操作。严禁不按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第6条 所有支柱必须挂好防倒柱绳,当工作面坡度较大时,防倒柱绳应挂在上山侧。
二、移架操作
第7条 清理好架间浮煤矸石等杂物,检查架前架间管路必须正常后方可移架。
第8条 检查铺设的顶网是否影响正常移架。
第9条 检查顶板、煤邦,发现问题,处理好后才准操作。
第10条 被移支架周围不得有人逗留,移架时操作人员站在安全地方,一手扶梁,一手拿注液枪进行移架,通知本组另一人(清煤工)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待处理后,方可再进行移架。
第10条 正常移架操作程序:
1、收回前探梁。
2、移支架前先检查固定梁(即:主梁)的前后支柱及中柱支撑是否牢固,然后提升移初梁(即:付梁)的前后支柱,使梁顶略离顶板,将注液枪套于推进缸前进的注液闸上,进行操作移架,移至规定步距后立即将前后支柱打紧打牢,完毕后再移主梁,方法是先将付梁下中柱卸压,取下防倒柱绳,移到主梁中柱位打牢并挂好防倒柱绳,其余方法与移付梁方法一样。
3、特殊情况下,允许带压移架,操作时将需要移的架略微卸载,但是支柱不准提起来,并仍以一定的力量支撑顶梁,然后给注液阀注液,推进缸推卸载梁前移,使卸载梁下的两个支柱向前倾斜,当梁前移一个步距后,先提起,扶正前柱并支紧,再同样支紧后柱,此梁移完后,再移另一个梁。
4、操作升架,达到足够的初撑力,保证严密接顶。
5、如带压移架困难,应先
6、支架移设完毕后,要将切顶柱回收,取下防倒柱绳,一手扶柱,一手放液,如遇矸石将切顶柱压住,应用拔柱器将柱拔出,及时沿放顶线重新支好,并挂好防倒柱绳。
7、移架后,要在未移支架与采空区边挂好防止人员误入空区的钢丝绳。
8、本组支架移完后,移架工要及时调整架距,确保架距均匀,调架要使用手拉调架器,先将调架器钩不动勾头固定在相邻支架上,再将活动勾固定在被调支架上,固定牢固后,对被调支架稍微御载,然后调节支架至目标地点,先对支架进行充液加固,然后再取下调架器。
第11条 支架支撑时,液压支柱在纵向和横向上尽可能与梁的上下平面垂直,同时根据情况,支柱需要有一定的迎山角。
第12条 当支架在容易向前倒的工作面使用时,可把支柱向后倾斜支撑,也可另打戗柱,或者把前探梁顶在煤壁上。
第13条 移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支架顶梁上部有大量浮矸石,影响支护顶梁时,应降后柱或前柱,使矸石滑下顶梁,再进行操作。
2、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应采取“带压移架”或“按顶移架”。
3、发现移架受阻,完不成预定步距,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准强行操作或采取其它手段任意增加拉架力。
4、控制好支架合理支撑高度,最大高度应小于其设计的最大高度100毫米,最小高度应大于其设计的最小高度200毫米,发现顶板和空顶垂高超出上述规定,应先处理顶底板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操作。
5、操作中发现动作失灵和其它故障时,应按检修操作有关规定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不准盲目拆卸,乱敲乱砸。
6、支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载荷及正确方法使用。当顶板压力过大(如初次和周期来压)情况下,应使用临时支柱或木垛支撑顶板,防止压坏支架。
7、支架在使用中必须保证架距均匀,并应随时注意支架行走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调整,防止支架偏离走向,挤在一起。
8、梁前端至煤壁应留200㎜左右的间距,当顶板完整时,可适当增加间距,但应不使前柱超载。
9、前、后四连杆滑块机构仅作左、右梁滑移及导向作用,不得承受支架本身重量以外负荷。
10、支架工作时应将推进缸活塞杆回到极限位置,使左、右梁在并排排列状态下使用。
11、左、右梁在横向上允许的最大倾斜度为限位链的直线长度,限位链不准作承载用。
12、左、右梁纵向上所允许的最大高差,在前后四边杆滑块处不得超过80毫米。
13、当超过以上二条允许值时,应在梁与顶板间垫木板等,调整至允许值内,否则将损坏滑块、限位链等部件。
14、任何情况下,严禁支架上方空虚,顶空必倒,当上方空虚时,应用木板、木头等垫实。
15、前移支架及放炮时,必须先收回前探梁,否则前柱可顶弯前探梁油缸。
16、前探梁仅作短时间的超前支护,不可长时间支护,顶板压力大时必须将其收回,使支架前移一步或打临时支柱。
17、为提高支架的横向稳定性,可将左、右梁两边的横杆与相邻支架左、右侧横杆用钢丝绳中联起来,既不影响移架,还能提高支架的稳定程度。
18、阀、缸有动作不灵,无动作或泄漏严重等现象时,应及时修理及更换。
19、注液时应将注液口的脏物冲净,不可将脏物注到阀内,否则将造成漏液。
20、严格低压三用阀和支柱上的三用阀混用。
21、注液枪不用时应吊挂起来,不可乱扔乱放,管路应吊挂排列整齐。
22、新下井或新维修好的支柱第一次使用,应反复升降柱二至三次,以便排除缸内的空气。
23、当梁架间距过大或偏向时要立即进行调架,调架时,用调架器将梁架调到合适位置,将所调架支柱打紧,收回调架器。
三、支架检修操作
第14条 处理液压系统故障时,必须关闭压力截止阀将操作手把置于适当位置,使检修部位的压力完全释放,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5条 主管路检修,必须通知泵站停泵并采取闭锁手段,同时应关闭故障部前位级压力截止阀,采取正确方法进行压力释放,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进行工作。
第16条 拆除故障部件应彻底。
第17条 更换有特殊要求的部件,应按规定使用专门工具、不允许用其它工具代用,更不准乱砸乱敲。
第18条 严禁使部件敞口对着人体,以防操作时误伤人。
第19条 检修完毕后,打开截止阀时,动作要慢,以免损坏其它部件。
第20条 严禁在井下拆卸阀和千斤顶组件。
四、移溜操作
第21条 准备好液压枪、液压柱等。
第22条 移溜前,液压柱附近的煤清理净,将液压柱顶在牢固、可靠的支柱上,但不得顶在支柱的中部,防止顶弯支柱。
第23条 移溜时,按顺序移溜,即由溜子一端向另一端移动。
第24条 移溜时人员要站在液压柱一侧,严禁站溜子前面,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使溜子脱节,如发现脱节时应停止操作,立即进行处理。
第25条 为防止过大弯曲造成溜子脱节,必须采用两个以上液压柱交错移动的方法逐步前移,保持最小弯曲段不小于15米,并要保持移平、移稳、移到位。
第26条 溜子移过后要将液压柱收回,放掉柱液,放到所需位置。
第27条 推移溜子前,要清除浮煤至底板处,并将各种杂物障碍物清理掉,保证移溜畅通无阻。
第28条 完成推移后必须打好机头机尾压机柱,盖好机尾盖板。工作面坡度较大时,机尾要支设好防止溜子下滑的“老汉杠”。
四 端头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1条 两顺槽均采用20米超前双排柱支护,随着工作面循环的推进,超前支护要即时跟上,不准掉队错开。
第2条 两端头出口必须保证高度不小于1.6米,宽度不小于0.7米,且畅通无障碍。
第3条 端头采用4对8梁支护时,不少于一梁三柱支护,严禁降低其支护质量标准。
第4条 两顺槽的超前支护必须与工作面放顶线齐,并在每对钢梁间加支密集切顶柱。
第5条 两端头、超前支护程序如下:
1、先将切口处联紧联密。
2、每对梁抽出一付梁作超前临时支护,其方法是:将柱收回,向前移动钢梁,梁尾移至与工作面放顶线齐处即可,然后将梁和柱扶正打紧。
3、清理切口处煤,并将临时支护前柱支上打紧。
4、将其余梁前移方法一样。
第6条 超前支护需遵守下列规定:
1、如支架顶梁上部有大量浮矸断裂下沉等影响支护效果时,应在梁上加垫爬板。
2、收后柱时要慢缓放液卸载,同时注意观察顶板及柱后情况,如发现情况经处理后方可收柱,否则不准收柱,严禁快放液,防止顶压冲击太大将柱撞翻伤人或损坏设备。
3、严禁使用漏液柱,发现有漏液现象要及时更换。
4、备足支柱及支护材料。
5、支柱顶部爪子必须在梁的花边上,梁的两端头有损伤裂缝,梁嘴张开变大,弯曲和梁边缺牙不能卡住支柱时,不准使用。
6、超前支护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0.7米。
7、所有的支柱必须挂好防倒柱绳。
五 清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清煤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清煤工与移架工为一个作业小组,必须熟悉清煤、铺网与移架的基本知识,共同搞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第3条 清煤工只能在支护完整和安全的地点清煤,严禁将头、手伸进采空区内清煤。
第4条 发现有瞎炮,必须找班长、爆破员处理,不准自行掏挖瞎炮。在煤堆中发现炸药、雷管,拣出后必须交给班长、爆破员,不准丢入刮板输送机、采空区或私藏。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5条 上岗前准备好铁锹、三角扒等工具,并检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第6条 清煤前要检查并处理好以下事项:
1、爆破后,配合移架工铺设好顶网,敲帮问顶,及时伸出支架前探梁进行超前支护;
2、煤壁有伞檐或片帮危险的必须及时处理;
3、清煤地点周围不合格的支护必须修好补齐;
4、清除作业范围内从煤帮至放顶线的障碍物,物料要码放整齐,保证工作中自身安全退路、行人畅通。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7条 操作:
1、先用三角扒从煤堆边沿从上往下把煤顺势勾入溜槽内,再用铁锹沿底板逐步将煤攉入溜槽。
2、清煤时要上下照顾,不要乱扬,应稳当地装满锹,准确地将煤装入溜槽内。
3、清煤时要清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牢、挂好防倒柱绳,如有不在实底上的要及时通知本组移架工支牢支实,防止支柱伤人。
4、大于0.3米的炭块要破碎后装运,严禁大于0.3米的大碳上溜运输。
第8条 移架观察顶板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人员必须要找清退路,站在支护完整、安全的地点进行观察。
2、如发现顶板急剧下沉,有危险时要及时提醒移架工撤退。
3、发现移架工操作不正确时要及时提醒更正。
第9条 往刮板输送机装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弄坏弄断电缆、液压管路等;
2、刮板输送机停机时不准装煤;
3、刮板输送机超负荷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不准强制开机;
4、刮板输送机满槽、飘链、链条跑偏时不准装煤。
第10条 保证煤炭质量,煤炭分装。
1、清煤前先拣出矸石,丢入采空区或堆放在空区侧;
2、大块矸石要破碎,搬运时注意是否有裂缝,以防脱手掉下伤人;
3、无法丢入采空区或堆放空区侧的矸石,要实行煤矸分运。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完成清煤任务的同时,要与移架工配合搞好工程质量。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丢顶煤和底煤,浮煤要清净,按规定留足炮道和机道。
第12条 经带班长、技术员、质检员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收拾工具收工。
六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带班长,处理妥善后,方可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4条 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第5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转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1、工具: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
2、备品配件、材料:保险销、圆环链、刮板、铁丝、螺栓等;
3、油脂: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油(液)等。
第8条 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支护完整牢固;
2、机头、机尾附近5米范围内无杂物、浮煤、浮碴,洒水设施齐全无损;
3、机头、机尾的的电器设备处如有淋水,必须妥善遮盖,防止受潮接地;
4、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的搭接是否符合规定;
5、机头、机尾的压机柱牢固可靠;
6、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7、防爆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
8、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
9、牵引链无磨损或断裂,调整牵引链及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10、信号装置灵敏可靠。
对上班遗留的问题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必须逐项处理,然后才能正式运行。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9条 试运转: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先点动二次,再正式起动,使刮板链运转半周后停车,检查已翻转到溜槽上的刮板链,同时检查牵引链的紧松程度,是否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空载运转无问题后,再负载试运转。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应与班长、电钳工共同处理,处理问题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打到断电位置锁好,挂上停电牌,然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10条 正式运转:发出开机信号,等前台运输机开动运转后,点动二次,再正式运转,然后打开喷雾龙头。运转中要注意:
1、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件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刮板输送机运行是否平稳。
2、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溜槽漏出的浮煤、回煤。
第11条 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超负荷运转,发生压溜时;
2、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链时;
3、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喷出时;
5、发现大木料、支柱、大块煤矸等异物快到机头时;
6、运输转载设备或下台运输设备停止时;
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12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部位跨越,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第13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4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15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接、缩溜操作
第16条 接、缩溜一般应在工作面煤清完后,停车后进行,接、缩溜由刮板输送机司机负责组织,其它有关人员协助进行。
第17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机头压机柱是否松动,必须打牢打实。
第18条 将紧链器挂在机头紧链部位,然后将刮板输送机返方向点动开车将链条拉紧。
第19条 在需要接、缩溜处将链的螺丝取下,将链拉开,然后用撬棍或其它方式将刮板移开,增加或取出刮板和链条。
第20条 将链条重新连接好,然后开始点动倒车,使刮板连接紧密为止。
第21条 在机头取下多余的链条,接好后正方向运转刮板输送机,观察是否存在松链或链过紧现象,并及时调整。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并向下台运输设备发出停机信号。
第23条 将控制开关扳手打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24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25条 认真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运行日志。
七 皮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皮带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皮带输送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任何人不得乘坐皮带输送机,严禁用皮带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3条 皮带输送机巷道应有消防灭火、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4条 皮带输送机的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5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手锯、铁锹等;
2、备品配件与材料:螺栓、皮带卡子等;
3、润滑油脂等。
第6条 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及整台输送机范围内的支护完好、牢固,无浮煤、杂物。
2、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挂上停电牌,然后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机头及储存带装置部所有联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2)液力偶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合适,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
(3)制动器的闸带和闸轮接触严密,制动有效;
(4)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
(5)机身各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6)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7)机尾滚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8)带式输送机的前后搭接符合规定;
(9)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10)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11)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碰;
(12)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
(13)防打滑、堆煤、跑偏、超温洒水、烟雾等保护装置和消防灭火、喷雾灭尘设施齐全有效。
第7条 开机时,取下控制开关上的停电牌,合上控制开关,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让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以上,然后检查下列各项:
1、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式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合适和张紧力表指示是否正确
2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上述各项经检查现处理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8条 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按规定信号开、停皮带输送机。每次起动前必须发出信号,通知人员离开输送机转动部位,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运行。
第9条 不准超负荷强行起起动。发生堆煤,皮带无法起动时,先起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起动时,必须卸掉输送机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带运出。
第10条 在运转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部位运转声音;清理机头、机尾的煤尘;保持正常洒水喷雾。
第11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输送带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输送带打滑;
3、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输送带上有大块煤、长材料等;
6、危及人身安全时;
7、信号不明或下台输送机停机。
第12条 点动开车和处理输送带跑偏进,严禁用手、脚直接触动输送带。
第13条 输送带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附近的煤粉。不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第14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是、防爆片时,应戴手套,面部躲开喷油方向,轻轻拧松几扣后,停一会,待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代用品。
第15条 在带式输送机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锁闭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除了处理故障,不许开倒车运转。
第16条 在检修煤仓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时,必须将煤仓上口挡严。
第17条 除了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禁止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第18条 带式输送机的回缩储存;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扳动控制开关手把到断电位置并锁闭,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拆除中间架,用千斤顶或绞车把承载部连同机尾一起向前牵引直至与所剩余的中间架相对接,调整机尾部与中间部的中心使之在一条直线上;
3、根据机尾发出的信号,开动储带装置绞车,将多余的输送带卷入储带仓内度张紧输送带;
4、输送带缩回后,将千斤顶活塞杆收回,阀的控制手柄放在切断位置,将储带装置绞车关闭锁好;
5、摘去停电牌,根据机尾发出信号,再按程序起动带式输送机。
第19条 拆除输送带:
1、开动输送带将煤运净,扳动控制开关手把到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
2、松开储带装置绞车,将储存的输送带一端割断,按需要长度切割多余输送带后,将其运走;
3、将输送带两端接好,开动储带装置绞车将输送带张紧到合适程度;
4、摘下停电牌,按所程序起动皮带输送机。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在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后,将皮带输送机上的煤运完。停机后将开关扳手打到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
第21条 关闭喷雾、灭尘截止阀。
第22条 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器等部位的煤粉。
第23条 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
八 乳化液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乳化液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应配备两泵一箱,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均应水平安装,乳化液箱向于泵体100毫米以上。在正常情况下,一台泵工作,一台泵备用或检修。乳化液配比使用自动配液器。
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淋水的干燥地点。如果不能避开淋水,要妥善遮盖。
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送电开泵。
第5条 乳化液配比使用自动配液器。水质要定期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6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送液回液畅通。
第7条 司机要按以下要求配合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坚持每天更换一次过滤网芯;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每周检查鉴定一次;
4、坚持每10天洗一次过滤器;
5、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洗一次;
6、各种保护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7、水质每季度化验一次;
8、过滤器应按一定方向每班旋转1-2次。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8条 准备:
1、常用工具:扳手、钳子、温度计等;
2、必要的备品备件:铅丝、擦布、油壶、油桶、管接头、U形销、高低压胶管等;
3、油脂: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9条 检查与处理: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漏液;
6、各种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8、配液用水进水压力是否在5×105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盖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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