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5x350MW工程#3、4、5机组 送粉管道连接器技术规范书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动力站5x350MW工程
#3、4、5机组
送粉管道连接器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 标 人: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2年09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3
附件2 供货范围 13
附件3 技术资料 15
附件4 交货进度 17
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7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0
附件7 招标文件附图 23
附件8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23
附件9 大件部件情况 24
附件10 差异表 24
附件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25
附件12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25
附件13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和附图 26
附件14 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 26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5×350MW工程#3、4、5机组国产燃煤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的送粉管道连接器设备,本技术规范包括送粉管道连接器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10“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4)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执行,招标方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5)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6)本技术规范经招、投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投标方对供货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8)投标方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若设备采用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括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0)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两周内,投标方按本规范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1)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则对设备及其辅助系统的零部件进行KKS编码。
1.1 工程概况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厂址位于新疆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基地,由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3×350MW国产燃煤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接入系统:以220kV电压、出线四回接入电解铝220kV配电装置。
煤源:五彩湾矿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准东煤矿
水源:水源为地表水,从厂区附近的 “500水库”东延供水工程的五彩湾事故备用水池引接。
启动汽源:由临炉350MW机组锅炉引接。
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贮灰渣(含脱硫副产品)场待定。
本工程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65s,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
主厂房零米海拔标高约为505.30m。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吉木萨尔县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区,受温带天气系统和北冰洋冷空气的影响,其特点是:冬季寒冷,夏季炎热,降水量少,日照充足,温差大,热量丰富,空气干燥,春、夏多风。
吉木萨尔县南部山区夏季凉爽,冬季气温较平原高,温差小,降水量较多,并在12月下旬至3月中旬存在有一稳定的逆温层。
年平均气温为7.3℃,
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5℃,
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5.0℃,
历年最高气温为40.8℃,
历年最低气温为-36.2℃,
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5.0℃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85.80mm,
历年日最大降水量26.2mm,
多年最大积雪深度为35cm,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9天,
累年最多沙尘暴日数45天,
日照时数为2988.2h,
≧10℃的有效积温为3424.50℃,
最大风速>40m/s(98年4月18日的特大沙尘暴),
五十年一遇十米高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32m/s,
全年主导风向为西风,
夏季主导风向西北风,
冬季主导风向西风
最大冻土深度150cm,
平均冻土深度120cm,
历年平均气压934.3hpa
1.2 主要技术规范
1.2.1 锅炉规范
锅炉型式: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1211 t/h
锅炉保证效率(BRL): 不小于92.5 %
锅炉(B-MCR)燃煤量: 185.8t/h(设计煤种)
195.0t/h(校核煤种1)
174.2t/h(校核煤种2)
燃烧器型式、布置方式:新型低NOx直流燃烧器、切圆喷燃。
空气预热器型式:三分仓回转式
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B-MCR):1.2
锅炉运行方式:主要承担基本负荷并具有一定的调峰能力。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35%B-MCR,锅炉在此负荷下应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机组运行模式: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7500小时,年平均运行小时数要求不小于8500小时。
1.2.2 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5台中速磨煤机,燃烧设计煤种及校核2煤种时,4台运行,1台备用。燃烧校核1煤种时,5台运行,无备用。每台磨煤机带锅炉的一层燃烧器。
1.2.3 冷却水
冷却水采用除盐水,压力:0.3-0.6MPa(暂定)
冷却水温度:最高38℃(暂定)
1.2.4 压缩空气压力:0.4-0.8MPa (g)
1.3 设计条件
锅炉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均采用五彩湾矿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准东煤矿煤种。
1.3.1煤质及灰成份分析数据如下: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
校核煤1
校核煤2
适用标准
全水分
Mt
%
22.8
26.5
25.6
GB/T211-2007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9.29
8.38
12.86
GB/T212-2008
收到基灰分
Aar
%
11.24
4.63
3.67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2.65
34.43
32.16
收到基碳
Car
%
52.44
52.23
55.07
DL/T568-1995
收到基氢
Har
%
2.21
1.95
2.81
收到基氮
Nar
%
0.48
0.62
0.4
收到基氧
Oar
%
10.39
13.73
12
全硫
St,ar
%
0.44
0.34
0.45
ASTM D4239-2008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19.47
18.46
20.86
GB/T 213-200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8.49
17.63
19.69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120
102
118
GB/T2565-1998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0.78
2.53
3.73
GB/T5817-1986
煤中氟
F ar
µg/g
38
41
45
GB/T 4633-1997
煤中氯
Cl ar
%
0.043
0.031
0.036
GB/T 3558-1996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变形温度
DT
×103℃
1.39
1.02
1.16
GB/T219-2008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软化温度
ST
×103℃
1.40
1.05
1.16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半球温度
HT
×103℃
1.41
1.09
1.16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流动温度
FT
×103℃
1.48
1.13
1.17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18.58
18.12
13.54
GB/T1574-2007
SD 323-1989
ASTM D5016-2008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3.5
8.34
5.3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8.81
8.44
9.83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38.56
37.17
32.25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14.51
4.21
18.82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5.00
4.28
4.45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0.5
0.41
0.56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59
0.41
0.29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9.20
18.4
14.35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225
0.17
0.121
飞灰比电阻资料
样品名称(样品编号)
煤灰比电阻
适用标准
测量电压(V)
测试温度(℃)
比电阻
(Ω·cm)
设计煤
500
20
5.60×1010
TPRI/T1.4-QC-025-2002A
80
6.50×1011
100
1.20×1012
120
1.35×1012
150
4.30×1011
180
5.20×1010
校核煤1
500
20
4.40×108
80
4.50×109
100
3.30×1010
120
1.85×1011
150
2.40×1011
180
4.20×1010
校核煤2
500
20
5.40×1011
80
1.25×1012
100
1.65×1012
120
3.90×1012
150
4.80×1011
180
5.10×1010
备注:试验用样品由试验室烧制。
以下空白。
1.3.2锅炉点火及助燃用油
本工程点火按少油点火方式设计,助燃采用燃油方式。点火及助燃油暂采用0号轻柴油。
油种: 0#轻柴油(一等品)
恩氏粘度(20℃): 1.2-1.67 OE
运动粘度(20℃): 3.0-8.0 厘沱
灰分: ≯0.01%
含硫量: ≯0.5%
酸度: ≯7mgKOH/100ml
水份: 痕迹
胶质: 无
闪点(闭口): 不低于55℃
凝固点: ≯0℃
发热量: 41.87MJ/kg(10000kcal/kg)
2 送粉管道连接器设备基本参数
2.1设备名称:送粉管道连接器。
2.2工作参数:
工作温度:120℃
设计压力:350kPa;
工作压力:17kPa;
介质:煤粉、空气两相流;
气固两相流流速:22~28m/s;
所联接管道尺寸及规格:无缝钢管Ф630×10mm;材质10号钢;
连接方式:焊接。
2.3本期工程送粉管道连接器安装情况(列表中数量为单台炉用量):
项目
台数
介质种类
安装地点
长度
补偿量
A型连接器
40
风粉混合物
磨煤机出口及燃烧器入口
200mm
轴向30mm
B型连接器
44
风粉混合物
送粉管道上
844mm
轴向30mm
C型连接器
20
风粉混合物
燃烧器入口
3800mm
轴向30;径向300mm
3 技术要求
3.1 送粉管道连接器用于补偿送粉管道因热膨胀形成的直线位移和扭曲形成的角位移。
3.2 送粉管道连接器的材料须采用耐冲刷、耐磨损的材料,并具有足够的厚度,厚度不小于10mm。内壁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的凹凸痕、残渣及毛刺等。
3.3 送粉管道A型连接器要求最大允许伸缩量大于±37mm,最大允许角位移大于±0.4°,总长度为200mm。为方便现场检修方便,投标方所供管道采用沟槽连接方式,可现场拆卸。与送粉管道间通过焊接方式连接。
3.4 送粉管道B型连接器要求最大允许伸缩量大于±37mm,最大允许角位移大于±0.4°,总长度为844mm。与送粉管道间通过焊接方式连接。
3.5 送粉管道C型连接器要求最大允许伸缩量大于±37mm,最大允许角位移大于±4°,总长度为3800mm,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
3.6 送粉管道连接器两端在现场与管道通过焊接的方式相连,由供方负责现场指导安装。
具体方式以及安装方法请投标方详细说明并提供图纸。
3.7送粉管道连接器的密封圈采用原装进口硅橡胶垫圈,设计工作温度为-34℃—170℃,密封圈应可靠耐用,不产生外漏。请说明其材质并提供生产厂家及原产地证书、报关手续等相关证明资料。
3.8使用寿命:送粉管道连接器在8年运行期内,不发生泄漏。在规定使用寿命期间,保证连接器无磨穿及粉泄漏现象,如达不到规定的寿命,投标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连接器进行更换,此条款不受质保期的限制。
3.9送粉管道连接器不论是处于补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都不产生外漏并且防止固体灰渣堆积在密封圈内。
3.10 送粉管道连接器不因热位移产生弹性推力。
3.11 请对送粉管道连接器A、B、C型的密封结构进行详细说明。
3.12 送粉管道连接器整体具备足够刚性,可承受前后送粉管道的重量。
4 质量保证
4.1 投标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各项试验结果
4.2 设备质量保证期为机组168小时后一年,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故障,投标方免费更换、修理设备,所更换(或修理)零部件的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5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5.1投标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并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根据设备本身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在包装上应分别具有防雨、防潮、防冻、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设备运抵现场时,应包装和防护完好,表面清洁,内无异物,零部件、装箱单和技术资料齐全
5.2投标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目的站
收货人名称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公斤)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中心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5.3 设备所有的油漆均由投标方供货,第二道面漆在现场涂刷。面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提供现场所需的底漆元红漆。
5.4 设备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5.5 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5.6 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5.7 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6个月)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5.8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有关规定。
5.9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
5.10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具有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5.11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
5.12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5.13 油漆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一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和面漆。设备的最后一道油漆由投标方在现场完成,油漆由投标方提供,面漆的颜色由招标方商定。所有涂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漆应采用耐酸蚀漆种。
5.14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和安全要求,装件均应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5.15设备发运前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6 检验与验收
6.1设备有标牌,固定在容易看见的地方。其内容包括名称、型号,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数据,如容量、压力、温度、制造厂、出厂编号、出厂年月等。
6.2 设备上应有一块铭牌,固定在容易看见的地方。
6.3 铭牌应有的(但不限于)内容如下:
(1)制造厂名
(2)制造年月
(3)设备编号
(4)规格型号
(5)有关参数
(6)产品重量
(7)制造厂产品编号
6.4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6.4.1 材料试验:材料根据标准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提交招标方。
6.4.2 工厂试验:容器制成后进行的试验及检查,压力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在图样上注明。
7 技术数据
7.1 送粉管道连接器设备技术数据
A型连接器规格: (接管Φ630×10)
A型连接器最大允许角位移:
A型连接器最大允许伸缩量:
A型连接器最大直径:
A型连接器单重:
A型连接器最高介质允许温度:
B型连接器规格: (接管Φ630×10)
B型连接器最大允许角位移:
B型连接器最大允许伸缩量:
B型连接器最大直径:
B型连接器单重:
B型连接器B最高介质允许温度:
C型连接器规格: (接管Φ630×10)
C型连接器最大允许角位移:
C型连接器最大允许伸缩量:
C型连接器最大直径:
C型连接器单重:
C型连接器最高介质允许温度: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部分技术规范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免费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1台锅炉所需。本期工程共安装3台锅炉。
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8提供用于设备监测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列出供货清单
1.9投标方负责提供所供设备及阀门的所有接口反法兰及法兰连接件。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2.1设备范围:送粉管道连接器本体(含联接器本体、密封圈等)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套
2
套
3
套
2.2进口设备(部套)清单(每台锅炉)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套
2
套
3
套
2.3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套
2
套
3
套
2.4三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清单(每台锅炉)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套
2
套
3
套
2.5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套
2
套
3
套
附件3 技术资料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投标方应在技术规范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在技术规范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炉11套,电子版2套。
1.8 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6套(设计院、电厂各3套),电子文件2套(设计院、电厂各1套)。
1.9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0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52x350MW工程#3、4、5机组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11 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部分所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部分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1.12 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13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14 本工程设计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编码深度为至元件级),故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阀门、管道、元器件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KKS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定。
2 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2.1.1 产品业绩表及用户使用报告。
2.1.2 送粉管道连接器图纸,图纸要包含型号、结构示意、外形尺寸、设备重量、材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有关数据及要求、连接详图等。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提供正式图纸资料给设计单位)。
2.2.1送粉管道连接器图纸,图纸要包含型号、结构示意、外形尺寸、设备重量、材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有关数据及要求、连接详图等。
2.2.2 送粉管道连接器主要部件材料选用清单。
2.2.3 送粉管道连接器供货清单;
2.2.4 送粉管道连接器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
2.4.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
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5.1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2.6 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文件的时间
在签订技术协议后 7 天内提供给设计院完整正式资料2份(含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一份)。正式完整设备资料提供的份数为一式 11份(另附电子文件2份),投标方应在设备交货前提供给招标方。设备装箱资料(含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2份随设备发运。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电子文件是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
附件4 交货进度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5x350MW工程#3、4、5机组
送粉管道连接器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部分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和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部分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部分技术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部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国电公司国电电源2002-207号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或新颁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监造内容
招标人要求的设备监造项目及内容如下表:
监 造 项 目 表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R
W
H
备注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应方式下打V),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备注:投标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招标方确认。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3.4.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1.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1.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1.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性能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1.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1.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详见本技术规范本第一章中5.2及5.3条款内容。
1.6 1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详见本技术规范本第一章中5.1及5.3条款内容。
1.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1.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1.2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由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称
人数
1.6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6.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学校和专业
工作简历
单位评价
(注: 每人一表)
1.7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1.7.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7.2 在安装及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7.3 投标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7.4 投标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7.5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
1.8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 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附件7 招标文件附图
附件8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 号
数量
分包商 名 称
设备产地
分包商
国 家
备 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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