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征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机构:为指导全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处草拟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送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年月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先行发至我处电子邮箱,书面意见随后报送我处。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卫生厅医管处年月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指导全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1012号)和卫生
2、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创新机制体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与运行效率。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
3、;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遵循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鼓励试点城市和其他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试点范围(一)在胸科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为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二)其他设区市既可以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若干关键环节重点突破。(三)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结合实际改革探索,重点是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把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
4、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的实惠。四、实施步骤(一)确定改革试点城市和单位。为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城市。其他设区市在坚持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基础上,自行选择试点单位,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基本原则、改革目标、试点范围、实施步骤、主要内容及保障措施。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三)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并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改革方案与办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信息交流。开展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5、(四)总结评价试点工作。2011年第四季度,认真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省有关部门会同试点城市全面评估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改革做法与经验,在全省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五、总体目标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形成补交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形成符合省情的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我省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六、主要内容(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制定省卫生资源配
6、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根据政府主导、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应需求、体现公益、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设区市为单位研究制定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级政府负责举办的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和功能、任务。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改制或充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 2、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科学设定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公立医院床位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合理确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新增债务,原则上不得再负债建设和超标
7、准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需要负债进行建设的须经同级财政、卫生部门批准。公立医院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提供特需服务取得的服务收入比重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收入的10%。 3、促进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的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完善公立医院对口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纵向合作机制。积极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 4、提升县级医院
8、建设水平。省卫生厅制定县级医院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强化其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地位。根据国家有关县级医院建设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县级医院的投入,根据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标准,推进建设和发展。到2011年,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要求。以立足县级、县乡合作、乡村一体、医保定额、双向转诊、方便就诊、服务高效为目标,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各类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加强县乡两级卫生专业队伍和技术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人才素质和能力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结构性、体制性差距,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系统化、综合
9、性、连续性的医疗保健服务。 5、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城市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可以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有条件地区城市医院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迁建、整合、转型及改制等,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6、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同级政府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参加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专门机
10、构,履行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服务要素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财政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7、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公立医院为单位成立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服务对象、财务和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医院理事会,定期不定期就医院运营中
11、的重大事项通过全体会议形式进行决策,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各地也可探索其他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既保持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地位不变,又通过限制政府及其部门对公立医院正常经营行为的直接干预,扩大医院的经营自主权,达到政事分开、激发公立医院生机和活力的目的,使公立医院真正成为自主运行、自我管理的医疗服务实体。 8、完善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议事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12、推进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院长有权选择副院长和医院其他管理者,有权决定医院内设业务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监事组织。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医院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三)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9、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加强医院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制度,全面编制医院收支计划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计划,严格执行预算。强化
13、成本费用管理,加强改扩建工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项目等的可行性论证和物资采购、存储、消耗监管,努力降低采购和运行维护成本。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共同核定的医院工资总额内,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和完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及会计师委派制度。对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等多种管理办法试点。 10、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政府批准的医院规模和编制,合理确定用人数量,建立按事设岗、竞聘上岗
14、、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完善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体现医疗服务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1、有序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在胸科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芦溪县人民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实行医药分开后,试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
15、,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不断完善我省已实施的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政策,引导医院合理用药。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劳务投入大等项目的技术劳务服务价格,降低高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价格,建立科学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12、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办法,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在合理控制医院
16、医药总费用、均次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在履行协议基础上,应足额及时支付医院符合医疗保障政策的费用。实施医疗保险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自律管理和诚信服务机制的形成。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的调节和制约作用。 13、明确政府投入责任。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和急救医疗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
17、斜。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等公共服务经费。 (五)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4、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监管。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等级评审、要素准入、执业行为、财务执行的管理,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决算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5、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试点城市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设立医疗服务监管机构,建立以公益性
18、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建立医疗费用考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组织开展医疗质量、服务和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技术风险的监测、报告、预警、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医务公开、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监管中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9、16、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使用药物、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安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研究制定疾病诊疗临床路径并推广实施,推动病种规范化诊治。 17、着力改善医疗服务。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门诊病人等候时
20、间。改善住院服务,努力缩短术前平均住院日和平均住院日。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快速便捷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患纠纷,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创建平安医院。 18、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医院与行政部门之间、医院之间、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积极推行就医“一卡通”。 (七)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19、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省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通过试点,探索
21、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模式、规范标准、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逐步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培养全科医生、专科医生的必经环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试点期间,三级公立医院重点为县级医院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应按照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见习基地,承担一定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任务。(八)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 20、拓展社会资本办医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
22、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各地在研究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为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选择部分公立医院进行改制。改制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科学制定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1、落实非公立医院扶持政策。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院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院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继续
23、教育、大型设备配置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院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地方政府还可以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非公有医院一定的扶持。落实并逐步完善对非公立医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指导和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是新医改的“终端”,也是深化医改的主力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试点工作由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卫生部门组织推进。要准
24、确把握政策,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强化部门协调。卫生部门负责对试点区域工作的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做好相关规划和协调工作;机构编制部门指导做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医院规模及时按规定核定机构编制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做好卫生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财政部门落实好投入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强化绩效考评和资金监管;价格部门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康发展。(三)抓紧组织实施
25、。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内增活力、外加推力、上下联动”的原则,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省医改办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的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实施方案要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既要抓好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又要推进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要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改其他四项重点工作的协调发展,形成政策合力。(四)务求取得实效。试点城市、其他设区市和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抓住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利时机,目前能够进行的改革,不能等待观望,特别是在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管理方面,只要有利于落实公益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都可以大胆地尝试。要坚持边推进、边改进、边完善,力求试出内容、试出经验、试出成效。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经验,及时向省卫生厅和相关部门汇报。(五)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