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病假的相关规定(2009年)
为了适当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
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待遇按以下规定发给:
一、机关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
津贴)。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津贴)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三、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见习期和熟练期间的病假待遇,分别按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
四、工作人员患病以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天工作半天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相关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国家公务员退休的条件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退休条件:正常退休: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退休的政策条件仍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其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工勤技能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可以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干部和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1979年3月自治区劳动局贯彻国发[78]104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从事井下、高温和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9年的可以退休;从事有害健康和居住在海拔
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8年的可以退休。
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 (1990年)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退休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甘肃允许公务人员提前退休去创业
兰州晚报 2012-10-29 15:29:06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更多
10月26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出台。
《意见》提出未来五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5400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非公企业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户以上,5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户以上,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0户以上。非公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非公经济从业人员达到500万人。
《意见》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经组织批准,可停职、离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条件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工返乡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免缴各种收费。科技人员可以以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自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对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场前景好的应用型技术,可突破企业注册资金总额70%的限制,允许职务类成果作为出资资本参股。
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