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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怎样培养学生创造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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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怎样培养学生创造力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教育是用来为学生圆梦的,孩子们都是怀着美好的“梦想”进学校的,他们的“梦”灿烂得很,都是“美梦”。教师也有“梦想”,真切地希望培养的孩子将来都是栋梁之才,能大展宏图。教育归根结蒂是提高人的生命价值,历史悠长,人生苦短,同样是短暂的人生,有的人光辉灿烂,有的人黯淡无光,关键决定于人的创造力高低。在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后,创造力对实现人生价值的意义就更大了。 一碗米究竟能创造多少价值,在一般人手里,按米是用来做饭的常规常识,加点水煮成米饭,就是一块钱的价值,但如果在有创造力的人手里,可以将米浸泡后分成几份,找来芦苇叶包成粽子,就可以买到五、六块钱,当然如果将米加酒曲发酵,精心酿成一瓶美酒,可以卖到二、三十元钱。在这里,人的创造力是起决定性因素的,人的创造力是可以通过教育激发和培养的,我希望我的学生都具有创造力,使人生价值最大化,坚持进行创造教育实践和研究的原因。 我们无法使每个学生都能圆成为瓦特、爱因斯坦、比尔•盖茨的梦,但帮助、激发学生为实现理想而努力,这是教师的职责。但在一切为考试,为分数而教的中国教育大环境下,不理会学生这样那样的梦想,使有成为瓦特、爱因斯坦、比尔•盖茨潜质的孩子遭到摧残和压制,摧毁这些美好的梦想。审视一下我们现在的教育,素质教育进行很多年了,但有多少学校和教师真正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教育的主要目标,又有多少教师了解或者掌握了创造教育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实施方法,我国学生的创造力水平又有多少实质性的提高? 创造教育的内涵是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制造能力的培养,“儿童的智慧在手指上”,创新精神的养成离不开动手能力的培养,最有效的途径是手脑并用,互相促进。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而逐步掌握科学方法与劳动技能,最终成为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又有实践动手能力的创新型劳动者,这是当今教育改革的方向。创造力的培养对学生终生的发展实在是太重要了。下面让我们了解有关创造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创造 创造是人类为实现一定目的,通过其智慧行为向社会提供具有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创造性成果的活动。 创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主体性 创造的主体必须是现实的人,是个人或群体,只有人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积极地改造世界。同时,创造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创造者在创造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积极主动的独立思考和具有一定的思维智慧。强调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自主性,强调人们在创造活动中主体的创造性人格、创造性精神、创造性思维方式的综合效应和作用。 (二)目的性 人在行动之前,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而一个人的行动就是把这种目的付诸实践的过程。创造目标的选择和实施,创造动机的产生,都受人们思维的控制和调节,创造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 创造也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一种体现,它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也促进了人类自身的发展。 (三)创新性 创造成果应当是新颖的、独特的、前所未有的,模仿和抄袭都不属于创造。人类的社会实践并非都是创造活动,人类的劳动成果也并非都是创造成果。 创新也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创新是指人们创造性劳动及其价值的实现,在这一点上,创新和创造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但是,创新相对于创造可以是一个更加广泛的概念,它并不过分强调成果的首创,对创新成果的界定也不如创造那样严格,因而在习惯上,创新似乎比创造更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四)功利性 创造应该能为社会带来实际或潜在的功利,也就是说,创造成果必须具有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而不涉及创造者的创造动机。创造的有益性也往往被当作功利性的一个标准,即创造不能违反公共道德和科学原理。 基于对“创造性”涵义的不同理解,创造又可分为狭义创造和广义创造,狭义创造是指产生的成果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是新的、有价值的、独创的;广义创造是指所产生的成果仅仅对于创造者本人或有限的群体来讲是一种新的产物,而对全人类来说则不一定是新的,或许其他地区、国家已经有了。人们一般所指的创造都是指狭义创造。 在创造教育中,学生的许多创造成果,在严格意义上讲都是“非创造性的”,根据创造的四项特征,都不能视同创造,但学生为获得成果而进行的探索过程,对其本人来说,却是具有创造性的,对学生创造潜能的挖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积极的意义,因而在创造教育中,我们不应过分看重创造成果的多少,而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创造的分类 人的创造活动,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形式。 (一)根据创造的涵义不同,可分为发展、发现和发明等 1.发展——指相对于原来状态有所前进和提高。 2.发现——对客观事物自身的状况及规律的认识有新的突破、新的进展,获得了新的知识。 3.发明——运用自然法则,按一定的目的去改变和调整客观对象,从而获得新的事物或事物新的状况、结果和方法等。 (二)根据创造成果的新颖程度,又可分为创造、改造和改进 , 1.创造——其参照系为整个人类历史,创造成果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是新的、有价值的、独创的。 2.改造——指在已有创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变和更新,或者是将某一领域的创造成果移植于另一新的领域。 3.改进—— 一般指相对于改造而言,其创新和进步的程度不如改造。 除按上述情况分类外,还可按创造活动指向的客体划分 (如:新的、美的艺术形象和体能创造,产生新的物质产品的创造,产生新的精神产品的创造……);按专业领域划分;按创造的产物或结果划分等。 创造可以按照不同的特点进行分类研究,创造成果可以有不同层次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创造过程存在着不同的难易程度,但有一点值得强调,创造者在其创造探索过程中的创造性是等价的。因而,在学生中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探究”活动是值得积极推广的。在这一点上,日本政府及其教育界给予了充分重视,对学生在学习和科研活动中的小创造、小发明采取许多有力措施予以支持,并制定了“实用新案”等法律措施予以保护,甚至认为小发明家、小创造者也“不比诺贝尔奖金获得者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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