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扬州市志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xxxxx)
房
屋
装
修
申
请
及
验
收
表
申请人姓名:
装修户号: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修指南
一、房屋进行装修前须由业主(或承租人)本人提前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申报,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
二、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须向申请人提供《房屋装修申请表》。
三、申请人是业主时,须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房屋使用证明、),查看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装饰装修方案(装修图纸及说明);
4、委托装修装饰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业主自行装修,须提供保证书;
5、本户装潢保证金凭证原件。
四、申请如为承租人,除提供第三项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业主书面委托书原件。
五、在物业管理处同意装修后,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向管理处交纳200元“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
六、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处将派人进行装修的项目、安全、卫生、作业时间等方面的检查,装修责任人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并对管理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装修工程竣工后,业主须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修协议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纠正。
八、经物业管理处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
九、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后的房屋,如需改动,须再次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不得未经允许擅自重新装修装潢或改动室内管道、线路及房间布局。
十、《房屋装修申请表》将存入住户档案中备查。
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协议
小区管理单位(甲方):xxxxxxxx
业主(乙方):
装饰装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丙方):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室内装潢概况:
1、 装潢户号: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卫 建筑面积
3、 装修内容:
二、装修工程实施期限
本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
预计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三:禁止行为
乙方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应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同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 不得在外墙、门、窗、室内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和承重墙体系;
3、 不准改变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风、有线电视等管道及水表、电表、煤气表的位置;
4、 不得封闭排污管道,煤气设施不得做任何包装;
5、 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
6、 顶楼不允许改变阳台现状,不得在阳台、外墙、门外搭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 不得占用楼梯通道和消防通道以及公共空间;
8、 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功能,不得破坏厨房、卫生间防水层,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
9、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有毒、副作用的材料或物品;
10、 不得在装修工程中破坏公共设施、设备;
11、 不得有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12、 不得有违反《运河锦园业主手册》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注意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08:00—11:30,13:30—17:30和节假日期间进行装修以不影响其他业主生活为限;
2、空调机等外挂设备要在物业公司统一制定位置安装;
3、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将装修垃圾及废弃物装袋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在搬运装修垃圾及废弃物时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公共窗户等设备、设施、还应保持楼道清洁。装修垃圾及废弃物严禁从楼上向地面、下水道丢弃,不得堆放在楼梯走廊灯公共场所。如有违反,经甲方提醒或劝阻无效,甲方可作出扣除“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的处罚。
五: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保证水、电等的合法供应以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因意外情况发生水、电等中断,甲方有责任积极措施,及时恢复供应:
2:甲方应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依法管理。
3:甲方须指定废弃物倾倒、堆放的地点。
(二) 乙方责任
1、开工前一周内,必须向甲方申报登记,方可施工。
2、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接在漏电开关上,动用明火作业时事先向甲方提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小区内各项管理制度,在施工人员工作时间、废物堆放地点等事宜上服从甲方安排。
4、按协议约定缴纳“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的相关费用。
(三)丙方责任
1、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各项管理规定,不等在小区内从事与本户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无关的其他活动。
2、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严守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丙方必须在资质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承接工程。
5、在本套房屋额定的用电范围内使用设备,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用电设备。
6、接受甲、乙方的合法检查和监督。
六:管理服务费用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支付:装修垃圾清运保证金:200元/户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初验单
业主姓名
户号
联系电话
装潢公司名称
装修日期
年 月 日
初验日期
年 月 日
1、结构是否有破坏、改动?
2、是否乱搭、乱建
3、空调安装是否符合规定?
4、电线路、电视信号及电话线路是否有改动
5、卫生间、厨房是否补做防水层
6、燃气管道是否包封、改动?
7、是否破坏公共设施?
8、是否破坏相邻房屋设施、设备?
9、是否破坏卫生环境?
10、护窗、卷帘门是否符合要求?
11、建筑垃圾是否已完全清理?
12、是否有其他违章行为?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方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复验单
业主姓名
户号
联系电话
装潢公司名称
装修日期
年 月 日
复验日期
年 月 日
1、结构是否再次破坏、改动?
2、是否有乱搭、乱建行为?
3、空调位置是否改动?
4、电线路、电视信号及电话线路是否有改动?
5、燃气管道是否包封、改动?
6、是否破坏公共设施?
7、是否破坏相邻房屋设施、设备?
8、是否破坏卫生环境?
9、护窗、卷帘门是否改动?
10、是否有其他业主投诉?
11、是否有其他违章行为?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方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xxxx装修验收协议书
1、 装修人已完成该户本次全部装修工作;
2、 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后的房屋,如需改动,须再次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不得未经允许擅自重新装修、装潢或改动现有室内管道、线路及房间布局;
3、住宅室内再次装饰、装修或改动现有室内管道、线路及房间布局,装修人不得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的规定及《名城·运河锦园入住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
4、初次验收在装修完工且清理干净现场后,由业主、装修单位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三方共同验收;
5、验收时如发现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名城·运河锦园入住手册》内的相关规定,物业验收人员提出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
6、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在验收检测时给业主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装修单位负责,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7、复验在初次验收后六个月,由业主、装修单位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约定日期共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理保证金的无息退还手续。
8、复检后该业主如再次装饰、装修或改动现有室内管道、线路及房间布局,
未经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获得许可。改动后有破坏原有结构;损坏公共设备、设施;造成其他业主房屋、居住环境及生活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该户业主承担。
物业管理处签章: 业主签章: 装修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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