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布鲁姆的教学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简介认知领域的目标是指知识的结果,包括 知识、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 A.知识是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B.理解是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C.运用是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D.分析是指把复杂的知
2、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它包括部分的鉴别、部分之间关系的分析和认识其中的组织结构。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能识别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E.综合是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F.评价是指对材料(如论文、观点、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它包括对材料的内在标准(如组织结构)或外在的标准(如某种学术观点)进行价值判断。例如,判断实验结论是否有充分
3、的数据支持,或评价某篇文章的水平与价值。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并要基于明确的标准才能作出评价。在上述布鲁姆的分类系统中,第一层次是“知道”,以后的五个层次都是智力技能。“知道”只要求对信息作简单的记忆,不需要对原输入的信息作多大改组或加工。而以后的五种智力技能与“知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加工知识的方式,需要学习者在心理上对知识进行组织或重新组织。这个分类系统为我们确定教学目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考框架。阐明学习目标应反映这一分类系统中所涉及的各种能力水平,不能仅停留在“知道”这一起码的目标上,必须重视培养学习者的智力技能。一般说来,凡是重要概念或基本原理的教学都可以按这六级设定教学目标和评价教学质量。但是具体应用时,应考虑学科特点、学习者特征等,不能简单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