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资委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要点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六个加快”战略实施、推动市属国企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的关键之年。根据全国、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转型升级,加强监管服务,国有经济实现稳中有进。据快报统计,2013年18家市属国企资产总额3327.09亿元,同比增长9.67%;净资产1267.07亿元,同比增长7.97%;利润总额66.50亿元,剔除资产转让收益和拆迁补偿等客观因素影响,同比增长0.28%;上缴税费38.43亿元,同比增长22.33%;资产保值增值率11
2、2.36%;负债率61.9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 (一)推动国企有效投资,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有效投资成绩突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效投资提升年”活动,制订专项考核办法,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市国资委考核的12个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约73.9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9%。全年市属国企完成有效投资366亿元,增长22%,比全市平均增速高4个百分点。其中,强港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4亿元,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2亿元,重点功能区块开发建设完成投资44亿元,产业转型升级完成投资66亿元。 项目要素保障有力。指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利用上市公司资源、融资租赁
3、和票据等手段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全年市属国企直接融资154.6亿元,保障了国企所承担的全市重点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近2亿元。支持轨道集团申请银团贷款,指导机场研究三期工程融资方案。支持城投公司和交投公司为新南站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同时赴北京、深圳等地开展融资模式创新调研,并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统筹决策和资金平衡机制。 有效投资监管不断优化。健全和创新监管方式,企业投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修订和完善市属国企投资管理办法,创新投资核准方法和程序,同时组织开展了大宗商品交易所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企业投资、担保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核准备案投资事项33件
4、,金额合计71.58亿元;核准担保事项13件,金额合计133.87亿元。 (二)夯实国企发展基础,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促进国企“瘦身强体”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国企“瘦身强体”的要求,认真分析市属国有投资性公司的优势和劣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了“瘦身强体”工作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并组织制定和推进“瘦身强体”实施方案,市属国企的风险意识和转型发展的紧迫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引导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支持国企以城市综合体和专项投资基金等为抓手,在助推产业升级中发展引导作用。推动和丰创意公司培育创意产业,引入企业超过140家,集聚设计人才近5000人,入驻机构设计产值达3.8亿元。支持工投集团参与
5、宁波模具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推进我市模具产业转型。鼓励工投集团利用创投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推动和引导我市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 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有序。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推进市属国企上市工作三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以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促进企业管理提升,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宁波港集团实施成本对标管理,出台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以管理创新促进提质增效;工投集团所属竞争性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转型步伐;交投公司、开投集团推进信息与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创新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 (三)系统推进整合重组,国资布局结构趋于优化 整体谋划整合重
6、组方案。以市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引,结合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市属国企实际,以及市政府“瘦身强体”的要求,系统谋划国企整合重组,基本形成“突出国企战略定位和主业、突出国企管控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强做优做久国有企业,更好地发挥国资在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的总体思路。 国企改革重组有序推进。按照总体思路有序推进国企整合重组。在城市区块开发领域,推进开放式市场化合作,支持市属国企与市外企业等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城投引入华润地产和民生养老,共同开发湾头区块。在民生服务领域,组织实施水务体制改革,组建供排水集团公司。推进能源、教育企业
7、改制,推进兴光燃气公司化改制,支持开投吸收合并华源公司。对教育实业集团进行改制,推进市民卡公司股权重组,推动数字电视公司加入华数集团。 (四)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提升国资监管有效性 国资监管格局不断健全。以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规范性和有效性,出台市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境外国资的安全有了制度保障。实施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得到规范。加强与县(市)区国资国企的交流与合作,“上下联动、分级监管、市县协同”的大国资工作格局趋于完善。 国有产权管理更加规范。重点抓登记确权和交易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归属更加清晰,产权转让更加规范。完成1257户企业重新
8、登记,并开展市属境外企业国资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全年批准产权协议转让8项,金额合计15.12亿元;公开转让成交38项,金额合计3.68亿元,增值率17%。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完成开投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权和市财政局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划转等工作。 企业运营监管持续加强。运用国资专业监管手段,重点通过预算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运营更趋规范。完成2012年财务预算执行、2013年预算编制。监事会和审计监督并举,监事会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原水、宁房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对光明码头等5个投资项目进行二审。开展国有企业合同外价款情况调查,加强投资项目造价
9、管理。 考核分配机制日益完善。建立健全考核分配制度,增强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增强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和激励性。完成2012年度国企经营者薪酬考核。拟定政府性投资公司分类考核办法。落实3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规定。提出种子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及股权激励方案。完成2013年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执行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99亿元,支出2.4亿元。编制了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改进国企党建工作,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聚焦“四风”,重点整改和解决经营者公务消费等职工群众反映
10、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公务消费预算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市属国企公务消费与上年相比下降24.54%,其中公车购置下降41.72%,业务招待费下降34.91%,国(境)外考察费下降55.98%。企业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也得到有效规范。 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深经理职务管理暂行规定,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交流任职,对3家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班子的规范化管理和活力得到提升。开展委管兼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5家企业离任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教育和培训,举办综合素质主体班等,领导人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特色品牌示范点建设取得新成
11、果。 企业反腐倡廉和稳定工作继续深化。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加强重大项目监察,规范市属国企领导兼职,“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深入推进。通过设立示范点等办法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企业廉洁从业的氛围更加浓厚。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件,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投诉425件,办结率100%,累计追回资金本息超过450万元。落实国企退休职教幼教待遇,努力确保社会稳定。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 (六)锤炼国资监管团队,提升监管服务协同性 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以创建“文明机关”为主要载体,引导干部向书本学习、向企业家学习、向实践学习,争当“学习型、担当型、服务型”干部。举办投资融资、风险防范等业务
12、培训班,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得到优化和提升。竞争选拔、轮岗交流处级干部18名,调整充实处室职能和人员,机关的组织体系得到优化,干部的履职能力、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 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机关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一定的成效。选派5名机关干部到企业和重点项目挂职,干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得到加强。机关领导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它正风肃纪的各项规定,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和约束监督,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转优。利用宁波日报、宁波国资等多种媒体,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13、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市属国企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全国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全年国资国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国资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双驱动四治理”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为主线,组织开展“深化国企改革年”活动,推进国企“瘦身强体”,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全年重点要做好八方面工作: (一)以“瘦身强体”为核心
14、,推动国企健康发展。启动市属国企功能定位的界定和主业的明确工作,强化减负与整合,促进国企“瘦身强体”,夯实国资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基础。一是推进国企减负。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处置无效低效资产和调整股权等办法,力争全年减负200亿元。二是界定功能定位。将市属国企分为功能类、竞争类、公益类。推动企业调整完善发展战略规划,合理界定主营业务范围。竞争类、公益类企业的主业一般为12个,功能类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主业数量可适当增加。三是促进“瘦身强体”。在科学合理界定国企的功能定位和明确主业的基础上,对其承担的任务属性和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任务目标,重点运用考核杠杆,鼓
15、励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流动性,实现“瘦身强体”。 (二)以“行动计划”为载体,发挥国企骨干作用。想方设法,攻坚克难,认真完成“市重大项目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助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力争全年有效投资超过400亿元。一是推进“城市功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湾头、鄞奉片区、月湖xx区建设,启动两江北岸和老外滩延伸段、xx区块等中心XX县区开发。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南北外环及机场三期建设,推动三门湾大桥、杭甬高速余慈连接线等工程尽快开工。二是实施“现代产业培育工程”。加快航运中心二期建设。推动国企参与完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体系,提升港航物流产业带动功能和临港产业发展水平。推进宁波模具产业园区建设,鼓
16、励企业继续运用创投基金、海洋产业基金等,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开工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中心、继续发展文化创意、国际会展和金融服务等,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参与“五水共治”工程。开工建设水库群联网联调工程,继续推进钦寸水库等建设。四是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推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统筹决策和资金平衡机制,保障和促进功能类国企可持续发展。创新融资方式,积极运用债券、票据等多种手段,力争全年直接融资有新突破。 (三)以“推进三化”为路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资功能,优化公司治理,增强国企竞争力。一是推进产权多元化。深化竞争类国企股份制改革,运用国有优先股等工具,以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的股
17、权设置方式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促进股权多元化。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可在保证国有控股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企业市场化改革。二是推进资产证券化。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用好用足现有国有上市公司平台资源。大力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市属国企的资产证券化。三是推进产融一体化。支持市属国企投资金融企业,促进宁波大交所、宁波银行、通商银行、东海银行等做强做大,争取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新设证券公司早日获批。鼓励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 (四)以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以
18、公司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在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建立董事会。在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加快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建立董事会报告制度,开展外派董事试点,探索建立外部董事的选聘、培训、评价机制。二是强化监事会建设。扩大国资委委派、推荐监事会主席以及外派监事的范围,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与产权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的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提升集团管控水平。努力将集团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力争有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国资国企系统财务信息化建设。 (五)以深化改革为
19、动力,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整体谋划、分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的体制,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国资监管模式。一是整体谋划国资国企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突出企业战略定位和明确主业、突出集团管控和盈利能力建设,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发挥国资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二是推进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体制,深化委托监管和单一资产监管企业的产权管理,推进单一资产监管企业的产权优化配置。三是改进出资人履职方式。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使之成为各类治理主体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
20、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将出资企业和单一资产监管企业全部纳入预算范围,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由5%提高到10%。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选择一家条件适合的企业,将它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 (六)以规范科学为导向,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坚持规范监管、科学监管、严格监管“三管齐下”,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是深化国有产权管理。继续提高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推动实物资产转让统一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规范产权流转,防止国资流失。组织开展产权管理综合检查和企业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二是严格国企运营监管。强化企业重大投融资担保事项的风险监控,加强对子公司重大投融资事项和重要平台公司资金
21、运行的监管。探索创新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研究制定加强国企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建项目审计监督,开展企业自营投资重大项目评价工作。推动建立国企总法律顾问制度。三是优化分类考核工作。完善宁波港等7家企业的业绩考核规定,制定实施文化广场与和丰创意等公司的专项考核办法。研究开展委托监管企业考核指导工作。探索制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特定企业经营团队的股权激励和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四是强化县级监管指导。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加强县(市)区的国资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国资监管工作体系。 (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
22、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力争企业党建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主题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贯和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活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转变。立足扎根基层,突出示范效应,继续推进国企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二是完善领导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完善国企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机制,进一步促进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不在状态的企业领导人员加大调整力度。指导企业推进二级公司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工作。实施精英人才计划,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实施。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出台
23、20132017年市属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抓好国企公务消费制度的落实,适时开展专项抽查。继续做好“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认真查办信访举报件。持续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四是推动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和谐企业的建设。认真落实信访稳定的责任,妥善处理好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企业稳定和谐。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国企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以提能正风为抓手,增强机关服务效能。注重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效能,促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行为更加规范。一是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围绕“管资本为主”,继续实施“素质”工程,优化机关干部知识结构,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效能监督,实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完成各项任务。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破解国企改革发展难题。强化服务意识,推进群团建设,健全完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国资监管服务体系。强化宣传意识,发挥国资协会等各类载体的作用,为国资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深化机关廉政建设。改进方式,创新载体,督促自律、严格他律,确保机关干部模范遵守廉政各项规定,努力保持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