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第2 期(总第16 1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No.22023(Sum No.161)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的实现余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 0 0 7 1)摘要:刑事诉讼法已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制度,必将推进认罪认罚适用的广度与深度。“明智性”是认罪认罚的重要构成要素,是被追诉人基于理智思考后的作出的利已决定,“明智性”具有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提高司法效率等功能。性侵未成年人案
2、件在性质、证据构造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可能影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明智性”的实现。通过加强尊重被追诉人的诉讼主体地位、释法说理、认知矫正、证据开示、合理抗诉等工作,有利于提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推进此类案件认罪认罚的广泛适用。关键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明智性;认罪认罚;自愿性路径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 0 8-7 9 6 6(2 0 2 3)0 2-0 12 6-0 6一、问题的提出协商性司法模式下认罪认罚制度的广泛适用是本轮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1,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务中的有效实施和适用,把该制度与某类案件结合开展研究的成果日益增多,为类案认罪认
3、罚适用的实务疑难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检察环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键,为掌握实务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样态,笔者以B市F区检察院近两年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为实证调查样本,梳理研究发现:第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认罪认罚率明显低于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认罪认罚率;第二,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常做无罪辩解,认罪认罚积极性不高,多需要控辩双方经过2 次或2 次以上协商,甚至个别案件犯罪嫌疑人故意拖延时间,拖收稿日期:2 0 2 2 -11-10作者简介:余丽(19 9 1一),女,江西上饶人,二级检察官助理。参见陈伟: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状况研究,载法商研究2 0 19 年第4期;
4、付余: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载法治论坛第54辑;吴美满:金融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微观设计,载人民检察2018年第4期;姚舟:权利处分视野下认罪认罚被告人反悔问题初探,载海峡法学2 0 2 0 年第3期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 0 13年10 月2 3日法发 2 0 13 12 号)第1条规定,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罪名较广,包括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狠裹罪、侮辱妇女罪、狠衰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司法证明问题较为突出地集中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好罪、强制狠裹罪和
5、狠裹儿童罪。为行文方便,本文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指称这三个罪名。类似研究结论参见“据有关数据统计,危险驾驶罪、盗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故意伤害罪等单罪名的认罪认罚率较高,这一结论参见“认罪认罚案件大数据报告”,https:/ 2 日,原文转自公众号“法纳刑辩”。.126.二、认罪认罚“明智性”的重要意义至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才决定认罪认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第三,相比其他案件,此类案件移送法院审查起诉后,被告人当庭不认罪、认罪认罚反悔的比重相对较大。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制度,认罪认罚制度对罪名无适用限制,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构建了诉讼合意和控
6、辩协商新格局,对“繁简分流”机制产生质的变革,从被追诉人角度,认罪认罚可以为其换取较轻刑罚和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对司法机关而言,认罪认罚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由此看,认罪认罚可谓是被追诉人和司法机关的“双赢”选择。根据最高检对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的掌握标准,“主动认罪认罚优于被动认罪认罚,早认罪认罚优于晚认罪认罚,彻底认罪认罚优于不彻底认罪认罚,稳定认罪认罚优于不稳定认罪认罚”。基于理性人假设,除部分“硬抗”的顽固分子拒绝认罪认罚外,及时、尽早认罪认罚应当是“明智”被追诉人的“明智性”选择。然而,立法的美好愿景不一定与司法实践完全契合,虽然实证样本有限,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实务中性
7、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率相对较低,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反复、认罪认罚反悔的个案较多,如何评判分析此类现象,保障此类案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明智性,推动此类认罪认罚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适用,是值得研究应对的重要课题。“明智”是指懂事理、有远见,想的周到 2 ,认罪认罚“明智性”即指被追诉人应当知道认罪认罚和简化程序的性质和后果,以做出理智的决定和选择 3。本文认为,认罪认罚“明智性”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一)确保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我国认罪认罚程序是在控辩双方互相合意协商的基础上展开的,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核心要素。自愿认罪认罚是本制度得以适用和落实的基
8、石,保障自愿性控辩合意协商的前提。法律是一项专业性强的技术性工作,而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作为法律工作者,对法律专业术语和罪名刑罚较为熟识,习惯性使用的术语和措辞对被追诉人而言则较为晦涩,尤其当被追诉人文化程度较低时,基于对罪名刑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和通晓程度差异,容易让被追诉人与认罪认罚之间形成巨大的认知差异和信息鸿沟,在这种情形下,被追诉人对认罪认罚制度是一知半解、模糊的,认罪认罚真实、自愿性很难完全实现,模糊、虚假的认罪认罚也会直接引发后续反悔、上诉,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为保障认罪认罚协商的自愿和有效性,显然,“明智性”是展开控辩协商和诉讼合意的前提条件,被追诉人必须明确知道并且理解被指
9、控犯罪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才能作出认罪认罚的决定和选择。认罪认罚“明智性”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必要条件,这是由“理性人”假设原理决定的,一个理性人只有在具备认识行为性质和行为后果能力情形下才能对自已的行为负责任,对自已缺乏认识或意志要素的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只有“明智”的被追诉人才能获取认罪认罚程序中的相对平等地位,才能真实有效参与到有关自已案件的处理协商过程中,不让“认罪认罚”流于形式,所以,“明智性”认罪认罚才是自愿、真实、有效的认罪认罚。(二)更好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被追诉人尽快明智性认罪认罚,有利于更好维护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尊重被害人作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一方面,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真心
10、悔罪,常会亲自或委托亲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害人因犯罪受到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可以获得赔偿和弥补,被害人作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能得到尊重,诉讼权利能得到维护。另一方面,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提供证据线索,有利于司法机关取证固证,尤其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因被害人的亲历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其陈述成为重要证据,若被追诉人尽早如实供述,可以尽快完成口供与被害人陈述间的相互印证、固定证据内容,避免多次、多人、多环节反复询问被害人,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也能尽量避免被害人诉累。参见2 0 2 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第14条。127.(三)提
11、升检察办案质效为体现检察机“求极致”的精神,检察机关已形成一整套考核检察官办案质效的评价体系,并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4。保障被追诉人“明智性”认罪认罚,有利于调动检察官的热情和积极性,检察官会把自已置身当事人视角,换位思考,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增强认罪认罚检察释明和释法说理的责任和能力,进而有效推进认罪认罚的实质性开展,从源头上保障认罪认罚的质量和效益。(四)提高刑事司法效率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繁简分流”落到实处,被追诉人“明智性”认罪认罚,往往是被追诉人在充分考量分析基础上作出的真实、自愿的权利处分和意见表达,被追诉人对该最终结果内心
12、真诚认可、赞同,反悔机率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流转,有利于缩短诉讼程序流程、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五)体现司法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司法灵魂和生命。认罪认罚程序实现控辩协商,是合作诉讼模式,控辩双方“以对话取代了对抗,以理性的沟通、协商取代了诉讼技巧,以主体间的合意取代了裁判者的决定”5。控辩双方平等对话、理性沟通,双方对立态势得以根本扭转,刑罚轻缓化、人道化成为主流,规范报应、预防刑罚成为主流刑罚观,整个司法过程不再是由司法机关单方意志强加于被追诉人的过程,被追诉人可以获得更多尊重,可以依靠自已的理性和智慧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这种协商正义、合意正义体现了司法公平正义。三、妨碍性侵未成年人
13、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实现的原因“司法判决是可预测的,而预测法律结果最成功的做法是通过系统的经验(外部)研究去发现是什么造成了案件判决的差异。”6 立足实务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积极主动性不高,反复反悔概率大,明智性不够等问题,为推动此类案件认罪认罚适用,呕待分妨碍认罪认罚“明智性”实现的原因,本文以B市F区检察院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状况为样本,深入考查、逐案分析,分析了以下几点原因。(一)部分被追诉人抱“驼鸟”心态伴随信息传播飞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巨大变化,司法实践中,性侵案件呈现强奸对象熟人化、强奸手段非暴力化、犯罪主体高知化等特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严重的社会问
14、题,备受社会公众关注,此类案件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伤害社会公众情感和社会安全感,案件性质、社会影响恶劣,社会舆论遣责度高,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内心对罪名和案件事实难以接受、抵触心理大,尤其是案发前文化程度高、生活工作环境好的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有一定知名度的犯罪嫌疑人,和与被害人曾存在恋人、亲属等特殊关系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对罪名的认可度更低,其相应对自身行为的辩解更多,即使在确实充分的客观证据面前仍自我逃避,内心不愿意面对自已行为,不愿意认罪认罚。如秦某狠亵儿童案,秦某在京打拼10 余年,终于开了自已工厂,买房买车,实现财务自由,2 0 2 1年5月某日秦某在小区内偶遇
15、7 岁被害人小梦,秦某将小梦带至电梯间实施亲吻、抚摸等狠亵行为,到案后,秦某开始拒绝供述犯罪事实,讯问过程反而向检察官反复陈述自已创业经历。还有如李某狠亵儿童案,李某系6 岁被害人小芹的远房亲属,2 0 2 1年9 月某日小芹到访李家,李某对小芹实施狠亵,到案后李某开始也拒绝供认,以亲昵、关心被害人为由对自已行为提出辩解,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最终秦某和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2 0 19 年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 6 条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
16、的程序选择权。告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应当充分释明。“指导意见已明确赋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时的释明义务。摘自2 0 2 0 年11月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28.四、提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的建议(二)部分被追诉人存“零和博奔”心理相比其他刑事案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证据构造上的特点主要有:第一,隐蔽性较强,客观证据匮乏。此类犯罪地点比较隐蔽,不易察觉,案发的偶然性大,取证有时效性,被害人身体或衣物滞留的生物痕迹、伤痕等客观证据较难获取。第二,证据单一,证明力受限。此类案件物证、人证少,多以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呈
17、现。第三,供证矛盾大,常形成“一对一”对垒模式。当事人仅有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两方,双方言词内容出人大。第四,未成年被害人的作证能力、陈述内容可信性易受质疑 7 。证据在定罪量刑之裁判活动中充当着不可替代的灵魂性角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构造特点容易增强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强化控辩双方的对抗意识,不利认罪认罚协商的有效快速开展。如匹某某强奸案,2 0 0 4年匹某某先后强奸15岁的小花和10 岁的小野,匹某某归案后拒不认罪,拒绝认罪认罚,最终在承办检察官适度证据开示后才放弃侥幸心理,自愿认罪认罚。(三)部分被追诉人持“观望”态度重罪案件是指犯罪性质、犯罪危害程度重,可能判处更重刑罚的案件 8
18、。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无论从犯罪性质、危害结果还是罪名的法定刑方面看,都属于重罪案件,被追诉人能认识到重罪案件的惩罚会比普通轻罪案件更重,为此,往往对认罪认罚获取从宽处罚的期待更高,为使自已认罪认罚能够获得司法机关给与的更大处罚从宽“对价”,部分被追诉人观望等待,往往不到他们心目中的“最后一刻”,不肯“缴械投降”。如庆某某狠裘儿童案,2 0 2 1年6 月某日庆某某在某小区电梯内狠亵11岁的小莲,庆某某到案后供认事实但拒绝认罪认罚,并以此为“筹码”要求检察机关降低量刑建议,最终在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和辩护人劝解下,庆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四)部分被追诉人现疲软”状态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前提条件
19、之一是人身危险性的降低,犯罪人认罪悔罪、改恶向善。李玫瑾教授称,“性犯罪与人的生理快乐有关,在人的早年若不对性加以教化,可能形成犯罪倾向,与盗窃一样,性犯罪再犯率很高。”性犯罪行为具有统一性、人格具有连续性,矫治困难,域外对性犯罪长期跟踪研究也表明,与普通犯罪相比,性犯罪再犯率更高 。性侵犯罪再犯率高,人身危险性大,部分被追诉人出现“疲软”状态,虚假认罪认罚骗取从宽处罚,不仅不符合制度设立初衷,也容易出现认罪认罚的摇摆和反复。如林某某狠儿童案,2 0 2 1年夏天某日林某某溜进某商店,对店内12 岁小倩实施狠亵,经查,林某某有性侵犯罪前科,林某某到案后同意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庭审期
20、间,林某某对影响案件定性的关键细节提出无理辩解,因林某某当庭不认罪,本案最后回转适用普通庭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检察机关积极主导该用尽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面临认罪认罚与不认罪认罚选择时作出的非“明智性”选择,检察机关应当增强应对机制,提升认罪认罚明智性,促成认罪认罚的实施和适用。立足上述妨碍认罪认罚明智性因素,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来保障此类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的实现。(一)尊重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地位人类进步、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在于人主体性的发展,是人的发展 10 。现代法治社会,人权、民主、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尊重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地位主要表现为
21、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我国认罪认罚程序是在控辩双方互相合意协商的基础上展开的,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明智性首先应尊重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地位,换位思考、保有同理心,尊重理解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心理,让被追诉人真实有效参与到自已案件的处理协商过程当中,不让协商流于形式,对被追诉人提出的合理辩解及量刑协商内容要充分吸收采纳,在2 0 18 年6 月2 3日在上海召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分析此类犯罪特点时提出。摘自2 0 2 2 年3月8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129.并体现提出的量刑建议当中。(二)刑事政策
22、的充分释明虽然协商视野下的认罪认罚是控辩双方诉讼合意的表现,但检察机关的阶段性主导作用凸显,控辩双方力量对比差异大,通常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规定、证据材料、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缺乏清楚认知。为提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明智性,检察机关应当履行检察释明义务。第一,认罪认罚刑事政策的释明。根据刑事诉讼法和2 0 19 年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文规定,检察机关应当明确告知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向被追诉人重点阐述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及时获知被指控内容和理由、寻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帮助、诉讼程序选择
23、、因反悔致程序回转等特别诉讼权利,为被追诉人作明智选择做好前期准备。第二,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掌握标准的释明。对明显持观望、等待心理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应当注意掌握其心理,反复提醒其注意“主动认罪认罚优于被动认罪认罚,早认罪认罚优于晚认罪认罚,彻底认罪认罚优于不彻底认罪认罚,稳定认罪认罚优于不稳定认罪认罚”这一从宽幅度标准,借助从宽幅度这一“秘诀”帮助被追诉人尽快理性作出认罪认罚的明智选择。(三)释法说理、心理驱动张军检察长说,只有“攻心”“释疑”才能把“救心”“传道”的认罪认罚这一好制度落得更好。检察机关除充分释明认罪认罚形势政策外,还应当充分释法说理,从内心驱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第
24、一,帮助认知自已、矫正偏见。对那些并未采取暴力手段,或者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结合心理学知识帮助其认识自我,正确评价自已行为,尝试通过复归社会的一些典型成功案例对犯罪嫌疑人予以矫治教育,从心理层面认知自已,可以越早促使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不仅能帮助犯罪嫌疑人理性认罪认罚,还能预防再犯、帮助其正确回归社会。第二,巧用同理心,突破心理防线。检察机关应认真审查卷宗、仔细讯问,适时寻找借助力量帮助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如可以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转达其家人对其复归家庭和社会的期盼,转达家人希望其早日认罪认罚、尽早回归家庭的愿望,帮助激发犯罪嫌疑人主动接受改造、转变自我认知的动力。如前
25、文秦某狠亵儿童案,检提时秦某向检察官多次提及妻子应某,并询问案发后妻子的生活和状态,当秦某辩护人帮秦某妻子应某转达希望秦某勇于承认错误并愿意在他刑满释放后再给他一次机会时,秦某眼圈发红,当场认罪认罚,并让检察官向妻子转达自已会好好改造。第三,当犯罪嫌疑人对量刑建议中的具体内容提出质疑时,检察机关可以适时向犯罪嫌疑人展示指导量刑建议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展示类似案件的已有裁判文书,以减少犯罪嫌疑人疑虑,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公信力和犯罪嫌疑人对量刑建议的认可度。(四)巧用证据开示机制认罪认罚是控辩双方协商的过程,双方信息透明是策略选择、互利共赢的前提。对那些存在侥幸心理,试图利用
26、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构造特殊性来逃避刑事追诉的,拒不认罪、放弃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适时将本案其他客观证据,如痕迹的鉴定意见、监控录像拍摄画面等不易灭失的客观性证据,向犯罪嫌疑人提及或展示,使犯罪嫌疑人对司法机关掌握的指控其有罪证据情况和其在后续审判可能面临的结果有所预测,让犯罪嫌疑人在信息知悉较为充分情况下作出认罪认罚的明智性选择和决定。(五)实现有效辩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作用的有效发挥既是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真实性和自愿性的关键举措,也是在协商性司法下控辩平衡诉讼机制构建的前提条件 12 。一方面,保障辩护人的会见权和阅卷权,听取并吸纳辩护人提出的合理量刑建议协商意见,尤
27、其注重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依法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另一方面,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辩护人时,要保障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往往案情、证据情况疑难复杂,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在可行情形下,可以尽量保障犯罪嫌疑人约见的值班律师具有代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执业经验,增强法律帮助的针对性。参见2 0 2 1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河南郑州出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的谈话。.130(六)同步录音录像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根据2 0 2 2 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
28、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检察机关应确保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全程录音录像,并保证完整和连续性,保证控辩协商全程留痕,待审查起诉完结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时应将录音录像光盘随案移送以便法院查看,当审判阶段被告人反悔认罪认罚,辩解此前在检察环节是非自愿认罪认罚时,可以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打消被告人侥幸心理。(七)遵守认罪认罚制度价值认罪认罚制度也应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从宽幅度需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案发后认罪悔罪的态度等具体确定,对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即使认罪认罚,亦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不予从宽处罚。另外,对那些认罪认罚反复、意图假借认罪认罚骗
29、取从宽处罚情形,足以可见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大、认罪悔罪态度差,也应当从严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在不满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时应不予适用,防止犯罪嫌疑人假借认罪认罚逃避法律处罚,影响司法公信力。(八)合理运用抗诉权基于契约精神,那些当庭拒绝认罪、反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让前期所有认罪认罚工作和相应资源投人被浪费耗尽,对这种情形,检察机关应该取消合意协商时给予的量刑优惠幅度,适时坚决抗诉,通过抗诉让被告人遭受程序和实体权利上的不利益,发挥“抗诉一案、警示一片”作用,维护司法公信力 13参考文献:1姚舟.权利处分视野下认罪认罚案件反悔应对机制 N.检察日报,2 0 2 0-0 7-30.2中国社
30、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7 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 0 16:9 15.3贾志强.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辩护一一以诉讼合意为视角 J.政法论坛,2 0 18,(2).4韩旭,李松杰.“案-件比”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影响 J.人民检察,2 0 2 2,(3).5王建源.迈向对话的正义一协商性司法的制度逻辑及本土实践 J.司法改革评论,2 0 0 7,(1).6美 弗里德里克肖尔.像法律人那样思考一一法律推理新论 M.雷磊,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 0 16:147.7余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侦查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 0 2 0
31、,(3).8黄卫平,唐守东.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J.中国检察官,2 0 2 2,(1).9田刚.性犯罪人再次犯罪预防机制一基于性犯罪记录本土化建构的思考 J.政法论坛,2 0 17,(3).10王义军.从主体性原则到实践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0 2:17 5.11马腾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检察释明问题研究 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 0 2 1,(5.12】黄卫平,唐守东.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J.中国检察官,2 0 2 2,(1.13姚舟.权利处分视野下认罪认罚被告人反悔问题初探 J.海峡法学,2 0 2 0,(3.责任编辑:范禹宁: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