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序号
项目
工艺、装置或作业环节
可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主要事故类型
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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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麻、 毛、 丝绢和针织)纺织加工
纱(线)烧毛工艺涉及烧毛机、预烘机、焙烘机、拉幅定型机(整理、丝光、定形、辊筒)、轧光机(电光、轧花)、蒸化机、蒸呢机和轧染预烘、圆网预烘以及烘箱、烘房,雕刻花筒涂蜡等以燃气、燃油为热燃源的专用设备。
汽油、液化气、煤气、天燃气等
火灾、爆炸、其它爆炸
1.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禁止将汽化室、贮罐设置在厂房的中心位置、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
2.汽油、液化气或煤气的储油房、风泵、油泵等有单独的符合规范的作业间。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汽化室、贮罐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泄压泄爆、遮挡强光、通风降温等设施;
3.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管道、贮罐和设备的焊缝、阀门、法兰和与贮罐壁连接等处完好无泄漏,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4.严禁违章吸烟、非工艺性火源或外来火种进入汽化室危险区域;
5.《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规定,安装气体泄漏、火灾感温等装置和自动灭火喷淋设施;发生泄漏时,紧急关闭系统、停止设备运转,并及时扑灭烟火;自动联锁点火装置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6.改善烧毛作业环境,保持车间良好通风;按规定落实通风排气、喷淋降温、遮挡强光等措施,防止燃气泄漏; 并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火星的工具;
7. 禁止穿着产生静电、火星的服装进入危险工作区域;
8.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和危险化学品 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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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加工
棉纺织加工
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
三氯乙烯、甲苯等
火灾、中毒
1.《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应安装吸尘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制作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应控制在4.33~6.65mg/m3;
2.《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建筑应设置必要的泄压泄爆、通风排气、遮挡强光、地面不发火花等措施;现场应按规定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3.《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三氯乙烯应密封保存,避免与空气接触被氧化生成光气。
4.三氯乙烯使用、储存场所应安装洗眼器、冲淋器装置。
5.三氯乙烯不得与强氧化剂等禁忌物混存混放混用。
染整工序漂白作业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可自然放出二氧化硫)、氯气
火灾、中毒、
窒息、其它爆炸
1. 要求使用、储存保险粉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MSDS等文件;
3.保险粉仓库应达到相应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区域,实行双人双锁;
4.设置防火防爆、密闭分隔的建筑和吸湿干燥、遮挡强光、机械通风等设施,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与氧化剂、酸类、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5.保险粉仓库要远离火源和热源;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安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发生事故时用干石灰、沙或苏打灰覆盖泄漏物,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回收处置;
6.保险粉仓库要求不漏水、不积水和不潮湿,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保险粉的使用和储存场所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7.保险粉的包装符合(AQ3011-2007)连二亚硫酸钠包装安全要求保险粉的包装要求,用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半开口或全开口有盖的钢桶(钢板厚0.5毫米,每桶重不得超过50公斤);当存放在仓库时包装的最外层要求是金属,若用塑料或牛皮纸袋时,应放入专用的金属箱内并加盖。
8.保险粉的储存要符合(GB15603-1995)常用危险化学贮存通则的要求,保险粉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要贮存在甲类危化品仓库内(即甲类防火等的建筑物),不得贮存在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内,特别是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内;
9.保险粉受潮遇水时会放出可燃有毒气体(二氧化硫及硫化氢),仓库要配备防护眼镜、防毒面具口罩及橡胶手套。
3
毛纺织行业
染色作业所用助剂
毛纺使用重铬酸钾、甲酸、氢氧化钠、燃气等
火灾、爆炸、
中毒、腐蚀
1.《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规定,建筑应设置必要的泄压泄爆、通风排气、遮挡强光、地面不发火花等措施。
2.甲酸、燃气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装置、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防护;安装电气接地、静电跨接以及建筑接地、避雷等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防止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电气装置安装防护箱(罩),且必须指定专业人员方可打开。
3.现场应安装洗眼器、冲淋器装置。
4.甲酸、燃气使用、储存场所应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5.相互禁忌的物质不得混存混放混用,如甲酸与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与甲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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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印染及印染精加工行业
印染加工工序
氢氧化钠、双氧水、次氯酸钠溶液、DMF(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硫化钠、丙酮、乙酸乙酯等
火灾、爆炸、
中毒、腐蚀
1.《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规定,丙酮、乙酸乙酯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建筑应设置必要的泄压泄爆、通风排气、遮挡强光等措施。
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装置、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防护;安装电气接地、静电跨接以及建筑接地、避雷等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防止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电气装置安装防护箱(罩),且必须指定专业人员方可打开。
3.现场应安装洗眼器、冲淋器装置。
4.使用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5.不使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制容器和管道等设备。
6.相互禁忌的物质不得混存混放混用,如:氢氧化钠、硫化钠、次氯酸钠等碱类质与酸类质;还原性的保险粉与氧化性物质双氧水等,DMF、甲苯、硫化钠、丙酮、乙酸乙酯等与强氧化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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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纺织
制造行业
化纤纺丝工序中筛料、干燥、纺丝、卷绕、成型等专用设备
可燃、易燃原料联苯醚
火灾、中毒、
窒息、烫伤
1.《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规定,严格维保养检查短丝纺丝机等专用设备,联苯箱体以及直(弯)管应当完整无泄漏, 及时发现消除泄漏点;
2.安全阀和压力表应当齐全可靠、定期检测、合格使用;
3.使用联苯加热器的装置应当具备液面镜、超温超压联锁、安全阀、压力表等,并且齐全有效,检测合格,安全使用;
4.熔体过滤器的前后电接点压力表、熔体压力联锁装置必须灵敏有效。
5.及时巡查, 清除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或照明灯具上的纤维缠绕和积聚;
6.严禁违章动火和外来火种进入;
7.安装火灾报警联动监控和自动灭火等装置;
8.联苯箱体和直(弯)管应完整无泄漏, 联苯装置防爆膜应可靠、有效;
9.现场宜安装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在处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或有烟雾的事故时应佩戴好防烟(毒)面具。
化纤纺织专用设备黄化机、五合机
二硫化碳
火灾、爆炸、中毒
1.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规定,黄化机、五合机等专用设备必须密闭无泄漏,装设符合设计要求的防爆装置;
2. 二硫化碳管道、排毒风管、开关、法兰片等处应有接电静电装置,操作平台应当铺设木制地板或者橡胶地毯。
3.黄化、五合工序使用的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严禁使用金属制成的工具。
4.严格落实二硫化碳防火、防爆、防泄漏的安全管理。发生意外险情必须迅速报警,做好自我应急保护措施。
5.二硫化碳贮罐必须全部浸入水中,操作平台应装设围栏。贮库池水应当定期更换,保持水质清洁。贮罐液位计量管玻璃应当符合耐压、清晰要求,保护装置齐全。计量桶应当安装超位报警装置,并有溢流管。
6.二硫化碳的设备、管道、阀门、考克、液面计等处应当严密无泄露,各法兰处装设接地片,并接地良好。地面上的贮罐应有降温装置。
7.二硫化碳计量室、贮库的照明、电气开关等装置应当符合防爆要求,装设单独的避雷装置,送风、排风装置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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