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570307 上传时间:2023-12-29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543.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DB50_T 1514-2023.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03.080.99CCS A16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15142023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2023-11-20 发布2024-02-20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1514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15需求收集.26接收捐赠食品.27使用捐赠食品.38捐赠信息公开.39监督评价.3附录 A(资料性)各种常见的食品分类及其接收条件.4附录 B(资料性)食品捐赠登记表(样表).6附录 C(资料性)捐赠工作资料清单.7附录 D(资料性)食品捐赠评价报告.8参考文献.9DB50/T 15142023II前言

2、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慈善捐赠服务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民政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慈善捐赠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巫山县慈善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韵秋、彭林、周思颖、杨艳梅、张旻旻、浦吉、蒲朝强、张龙波、黄今欣、徐进、陈建、陈馨、高峰、周邦萌。DB50/T 1514202

3、31慈善组织食品捐赠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慈善组织食品捐赠的基本原则、需求收集、接收捐赠食品、使用捐赠食品、捐赠信息公开、监督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慈善组织开展的食品捐赠活动,其他参加食品捐赠活动的相关主体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无包装、无标签的即食食品、自制食品等食品的捐赠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4.1合法原则4.1.1开展食品捐赠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4.1.2捐赠人捐赠的食品,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4.2自愿原则应在食品捐赠人和食品受赠人或受益人的意

4、愿下开展捐赠活动。4.3诚信原则开展食品捐赠活动的慈善组织和相关方均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约定。4.4非营利性原则食品捐赠活动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4.5食品安全原则在食品捐赠的全过程中应保障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4.6反食品浪费原则应通过采取优化技术或管理等措施,及时、有效使用食品,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DB50/T 1514202325需求收集5.1慈善组织可多渠道收集食品捐赠需求和食品受赠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食品的类型、规模、捐赠意愿等),并形成记录。捐赠需求可通过企业(如食品生产企业、商业超市等)、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收集,

5、受赠需求可通过救助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渠道收集。5.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通过举办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媒体宣传等线上线下方式,为食品捐赠活动内容进行信息发布、推广展示。5.3根据食品的品种、数量等信息,将捐赠需求和受赠需求进行对接和匹配。5.4对于可匹配的捐赠需求和受赠需求,合理引导进行捐赠。5.5对于无可匹配的捐赠或受赠需求,可发动其他社会力量根据实际,链接慈善资源,单独或联合对接相应的需求。5.6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慈善组织应根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需求信息,依法开展食品

6、捐赠活动。5.7应对食品捐赠需求实行信息共享。6接收捐赠食品6.1捐赠食品接收要求6.1.1接收的各类捐赠食品均应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有关规范,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无污损。6.1.2接收可储存的捐赠食品,也可以结合受赠人或受益人的需求接收其他类型的食品(参照附录 A)。6.2验收6.2.1捐赠人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证明、报告等,其中捐赠自己生产或经营的食品的,应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书、食品合格证、出库单等;捐赠购买食品的,应提供食品购买凭证(如发票或收银小票)、价格凭据等,慈善组织应对前述资料进行查验。6.2.

7、2接收捐赠食品时,捐赠人应出具捐赠说明,或者慈善组织根据捐赠人的要求,签订捐赠协议,约定捐赠食品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以及协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6.2.3接收捐赠食品时应当场验收,查看食品种类、数量、质量,确保食品送达受益人时仍在保质期内,经捐赠人、慈善组织双方清点核实无误后予以接收,完善接收手续。6.2.4应对接收的捐赠食品登记造册(参见附录 B),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日期以及捐赠食品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6.2.5应按所接收食品的公允价值,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6.3运输应根据食品的特点,配置

8、相应的运输条件,如采取措施保障包装不破损、对生鲜提供冷链运输、“干、湿”和“生、熟”产品分区等。6.4储存6.4.1慈善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捐赠的食品设置符合储存要求、规模适宜的储存场所。DB50/T 1514202336.4.2储存场所应具备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食品隔墙离地、有防虫防鼠措施等条件,可参照 GB31621-2014 的第 5 章的要求设置。6.4.3应及时处理残损过期等不良食品。7使用捐赠食品7.1应根据食品的保质期限,结合同类食品先进先出1)的原则发放捐赠食品。7.2应确保食品在送达受益人时仍处于保质期内且具有食用价值。7.3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履行捐赠说明或捐赠协议的

9、内容,向指定受赠人或受益人发放食品;确需变更食品用途的,应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7.4慈善组织应留取受赠人或受益人接收捐赠的证明资料,例如食品发放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受赠人或受益人出具的食品接收证明等。7.5慈善活动终止后捐赠食品有剩余的,按照捐赠协议处理;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将剩余食品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8捐赠信息公开应在捐赠项目结束后及时向捐赠人反馈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等情况。相关公开要求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9监督评价9.1监督9.1.1应根据相关规定对食品捐赠过程进行监督。9.1.2对在捐赠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有效的整

10、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9.1.3可参照附录 C,如实记录捐赠食品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接受监督。9.1.4依法开展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食品捐赠活动接受社会监督。9.2评价应收集受赠人或受益人接收食品捐赠的情况,形成评价报告(参见附录D)。1)先进先出是指先入库的食品应按顺序先发出使用。DB50/T 151420234附录A(资料性)各种常见的食品分类及其接收建议表A.1给出了各种常见的食品分类及其接收建议。表 A.1各种常见的食品分类及其接收建议序号序号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类别名称类别名称接收建议接收建议1粮食加工品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宜接收2饮料包括瓶(

11、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宜接收3方便食品包括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宜接收4饼干饼干宜接收5罐头包括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宜接收6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宜接收7糕点包括热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食品馅料。宜接收8薯类和膨化食品包括膨化食品、薯类食品。可接收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可接收10调味品包括酱油、食醋、味精、酱类、调味料、食盐。可接收11肉制品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可接收12糖果制品包括糖果、巧克力

12、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可接收13茶叶及相关制品包括茶叶、边销茶、茶制品、调味茶、代用茶。可接收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接收15蛋制品蛋制品可接收16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包括可可制品、焙炒咖啡。可接收17食糖糖可接收18豆制品豆制品可接收19蜂产品包括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可接收20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可接收2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可接收。应选择常见的大品牌乳粉,不宜选择不知名的小品牌或新品。22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23特殊膳食食品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

13、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DB50/T 151420235表 A.1(续)表 A.1(续)序号序号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类别名称类别名称接收建议接收建议24乳制品包括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可接收。需有相应的运输条件25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可接收。需冷链运输26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可接收。需冷链运输27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可接收。需预包装28水果制品包括蜜饯、水果制品。可接收。需预包装29水产制品包括非即食水产品、即食水产品。可接收。需有相应的运输条件30食用农产品包括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

14、产品。植物类主要可分为粮食、蔬菜、水果、药用植物等。畜牧类包括肉类、蛋类、奶制品等。可接收。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可接收3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可接收。可根据受赠人或受益人的需求接收其他类型的食品。32酒类包括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食用酒精。不宜接收33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宜接收注1:“宜接收”表示推荐慈善组织予以接收的食品类型;注2:“可接收”表示根据受益人的需求特点,可以接收的食品类型;注3:“不宜接收”表示不建议慈善组织予以接收的食品类型。注4: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

15、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DB50/T 151420236附录B(资料性)食品捐赠登记表(样表)食品捐赠登记表(样表)见表B.1。表 B.1 食品捐赠登记表(样表)序号捐赠日期捐赠人信息食品信息接收人及日期捐赠单位(个人)联系方式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12345678910DB50/T XXXXXXXXX7附录C(资料性)捐赠工作资料清单捐赠工作资料清单见表C.1。表 C.1 捐赠工作资料清单序号类型资料名称要求1食品捐赠需求和食品受赠需求信息记录食品捐赠需求收集表需记录捐赠食品的类型、规模、捐赠意愿等。2食品相关有效凭证捐赠自行生产的食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1、根据具体情况需求,选

16、择留存前述资料。2、各项资料应真实、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或合格报告食品检验报告书出库单、价格凭证捐赠自行经营的食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食品检验报告书出库单、价格凭证捐赠自购的食品的食品购买凭证(如发票或收银小票)3捐赠意愿证明捐赠说明1、前述资料留存其一即可。2、需通过前述材料约定捐赠食品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以及协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捐赠协议4接收的捐赠食品情况记录食品捐赠登记表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日期以及捐赠食品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5受益人接收捐赠的证明资料食品发放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1、应至少保留其中一项资料。2、各项资料应真实。受益人出具的食品接收证明6捐赠食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记录食品捐赠评价报告所记录的情况应全面、真实。DB50/T 151420238附录D(资料性)食品捐赠评价报告食品捐赠评价报告见表D.1。表 D.1 食品捐赠评价报告食品捐赠评价报告填报单位名称食品捐赠基本信息捐赠人信息(填写捐赠个人身份证信息或者捐赠企业法人的信息、联系方式等)食品名称和数量捐赠情况及成效DB50/T XXXXXXXXX9参考文献1 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2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61号)B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