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1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2常住地址:邮编:电话:3身份证号码: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4工作、政治思想表现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6遵守社会公德情况7有无行政处分纪录8有无犯罪记 录9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10鉴定单位(全称)11鉴定单位地 址电话邮编(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
2、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一式两份)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户籍所在地 申请资格种类 填 表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填 表 说 明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3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八、本表须打印或使用黑色签字笔、黑色钢笔填写。 九、本表封面“工作单位”一栏,请填写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姓名性 别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出生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位最高学历现从事职业专业技术职务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身份证号码本 人 简 历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和健康状况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面试合格 组长(签名)试讲合格 组长(签名)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公 章年 月 日(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公 章 年 月 日教师资格证书号 码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