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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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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 18 篇)【篇一】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林城”建设。(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林城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 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 级(较大)、IV 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另行发布。(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涉及跨行政村区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或者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 1。2、镇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集中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镇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 2。3、镇各部门应急预案。镇各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有关部门根据本镇总体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指制定的预案,由镇有关部门制定,报镇政府备案。4、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由镇政府督促实施。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镇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镇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六)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本以及物资准备等。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力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5、分级负责。在镇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主管部门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6、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进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行政村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行政村区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7、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8、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9、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0、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二、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镇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镇党政办主任、副主任协助镇长、副镇长处理有关工作。政府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指挥机构 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为镇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导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见附件 3。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或镇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1、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镇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镇总体应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2、应急保障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镇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为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行政村区域开展工作。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它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镇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四)行政村区域应急组织机构 各行政村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本行政村区域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五)专家组 镇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运行机制 镇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行政区域,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 4。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理、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镇各职能部门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县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镇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镇政府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按规定办理),重大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镇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视情况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真相关应急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并做好按规定向县政府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时,有关行村政区域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镇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镇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的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行政村区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乡镇级预案,有关县预案视情启动。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镇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态发展,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镇相关预案,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必要的提请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时间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四)指挥与协调 需要镇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镇政府工作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等;及时研究处理其它重大事项。对于跨行政区域或全镇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行政村区域行动,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行政区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镇政府相关的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及时向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提出要求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五)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镇政府报告,请求镇政府有关方面以及驻长部队的支援,必须要时向镇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实施扩大应急时,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六)应急结束 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相关应急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镇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与抚恤,对于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各保险企业工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八)调查评估 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政府作出报告。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与每年第一季度末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镇政府汇报。(九)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提出请求,镇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镇政府和镇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十)信息发布和通报 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镇政府应急主管部门管理。必要的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必须制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要密切关注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镇县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四、应急保障 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一)通信保障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镇有关部门和通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司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二)公共设施 镇城建办会同镇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三)交通设施 镇交通办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四)基本生活 镇民政办会同事发地村委会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五)医疗卫生 镇卫生办要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县红十字会等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六)物资能源 要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能源供应,电力调配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七)治安维护 镇级预案启动后,镇派出所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相关地方公安警力等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理制度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八)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镇有关部门提出预算,经镇财政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政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九)人员防护 镇政府要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有关部门要为应急求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此外,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承担。五、监督管理(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众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二)预案演练 镇政府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附则 本预案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和行政村区域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附件:1、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2、镇专项应急指挥构成图 3、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图 4、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5、林城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篇二】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应急机构建设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应急办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确定 3 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联络人,于年统一运作,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前将应急办人员(主任、工作人员、联络人)、值班电话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326 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农村、社区建立应急办,区直各单位要协助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如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医院、每一个企业)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预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各自职责,统筹考虑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326 室。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审批。三、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领导,强化本单位应急办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告、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职责、值班制度要上墙,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建立完整档案,并将工作制度于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326 室,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四、做好应急物资统计和储备工作 各单位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物资的统计工作,以表格形式,将各类应急物资分门别类、详实细致地进行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各类涉及应急的社会资源特别是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发电设备等大型机械进行详细统计,以备应急工作中统筹调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应急物资统计表于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326 室。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和科普教育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加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六、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课题、队伍、装备、程序和方法,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制、协调和处理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篇三】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镇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临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兴隆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四、工作原则(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崔志明为组长,分管院长李金善为副组长,公共卫生科人员为组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兴隆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许晓腾任组长,内科主任乔学文、外科医师赵胜泉、护士长范茜茜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赵红英任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3、消杀灭组:由办公室主任陈立龙任组长,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4、卫生监督组:由公共卫生分管副院长李金善任组长,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5、综合信息组:由公共卫生分管院长李金善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6、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主任陈立龙任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第三章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四、报告(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 2 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 30 分钟内报告。(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第四章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第五章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局报告。【篇四】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明确我乡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障国家和公民财产、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 XX 乡煤炭采空沉陷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 XX 乡境内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灾害性事件。(三)工作原则 1、以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预防为主。对危险区域房屋严重受损的居民,尽早采取“后靠安置、农业分插安置、货币安置”等实施搬迁安置方式,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对不具备搬迁的区域,加强监控,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 XX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应急机构和职责(一)XX 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防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XX(党委书记)、XX(乡长)副总指挥:XX、XX、XXX 成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组及涉及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移民安置服务中心。1、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工作;(2)调动、整合煤炭采空沉陷区村组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XX 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3)负责与上级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属部门应急救灾工作;(4)负责灾情和抢救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宣文中心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移民安置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负责煤炭采空沉陷区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本乡镇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责任,健全值班制度,排查并报告安全隐患。武装部:负责迅速协调救灾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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