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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数学学习过程,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数学”
实验小学 唐永胜
《国家数学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指出:“数学是人们在对客观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的基础上,逐步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应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着探索与创造”。学生的数学学习过程不能只是接受现成的数学知识,而是一个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主动建构的过程。许多东西是教师难以教会的,要靠学生在活动中去领会。只有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才是有效的学习。结合个人教学实践,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
一堂好的数学课,教师应该向学生展示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引导学生参与概念、法则的形成过程,暴露学生学习知识的思维过程。具体说,教学时应抓住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帮助学生获得新知学习的必要经验和预备知识(奥苏贝尔称之为“先行组织者”),从而为新知学习提供认知固定点,提高学习者认知结构中适当观念的可利用性;应启发学生从原有认知结构中找准新知的生长点,不仅要考虑学生学习新知识所需要的基础,而且充分考虑学生对将要学习的新知识已了解多少,从而确定新知学习的起点(维果茨基称之为“最近发展区”);应突出新旧知识的不同点,在比较中发现矛盾,引发认知冲突,使学生达到“愤悱”的状态,为学习新知创设情景,激发学习兴趣,保持学习动机,帮助学生建构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
二、关注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
教师在数学教学中,应向他们提供充分的从事数学活动和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和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凡是能让学生自己学会的,让学生去亲自体验,决不去教;凡是能让学生自己去做的,让学生亲自动手,决不替他做;凡是能让学生自己去说的,让学生自己动口,决不代他讲。为学生多创造一点思考的时间,多一些活动的空间,多一点表现自我的机会,多一点体尝成功的愉快,真正做到“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而教师则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三、关注学生学习活动的评价
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学校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学生学习活动的评价却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人们常常把教学评价等同于对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及所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评价。显然,这种对教学评价的理解是片面的。
我认为学生学习活动评价主要包括学习程序、学习方法和学习品行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不是互相分立,而是互有交叉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学习程序评价从预习的重点和方法,通过讨论交流解决预习中的难点和疑点,对于习得勇于展示并根据老师的点拨及时批注,转化为自己学习方法及思维习惯,对于课堂检测认真对待,讲究方法技巧,灵活运用。大概体现为定向、自学、讨论、精讲、操练、总结和检测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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