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阳县教体局
关于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中心校:
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展示我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把我县校园活动推向深入,结合今年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的“月主题文艺活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以三乡联赛的分组方式举行三乡联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为教师专业化成长搭建平台。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促进审美能力和水平提高,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发挥个性特长,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激发创造和创新能力,从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工作
举行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由三个中心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承办方,承办方需提供此次展演活动的场地,全权负责组织此次展演活动和相关事宜,教体局将为承办方颁发优秀组织奖,还将组织周围部分中心校校长进行学习观摩。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在“六·一”期间举行。由承办方先报教体局体卫艺股,再由体卫艺股分别安排。
四、活动内容
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两部分,一是艺术作品展(所以优秀艺术作品设展台展出),二是文艺汇演。
五、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幼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民办学校的在籍学生,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艺术展演活动,作品和节目单独评奖。
六、参赛要求
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学生。
(2)、各单位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要充分照顾中学组、小学组、幼儿组各占一定的比例。
(3)、艺术表演节目中,要考虑学生的普遍参与性,如大型的合唱、器乐合奏、集体舞等。
(4)、艺术作品按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5)、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评奖办法
三个中心校必须成立中小学艺术展演评审组,评出优秀的艺术作品及文艺节目,教体局将给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1名)颁发证书。
1、艺术作品类
绘画、书法、摄影及其他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比例为各作品总数的5%、10%、15%,但数量不能为三的倍数。每类作品件数不得少于10件,如少于10件此类奖项为空缺或归于其他类。
书法作品字体不限,尺寸:四尺宣纸以内,一律竖幅。
2、艺术表演类
所有艺术表演类节目统一评出最受师生喜爱的最佳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比例为文艺节目总数的10%、20%、30%,但数量不能为三的倍数。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普遍参与性,对大型的集体节目(30人以上,如合唱、器乐合奏、集体舞等)可相应提高一个奖项。
八、总体要求
1、活动期间一定做好师生的安全工作。
2、对评出的优秀艺术作品由承办方妥善保管,并拍照保存,以便教体局查看。
3、6月4日前将评选出来的优秀书法作品交到教体局体卫艺王彦明股长处,上报作品不需要装裱,要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限1名)、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等信息。
4、对艺术表演类节目由承办方负责联系教育电视台,至少双机位进行全程摄像,最后刻光盘,并按表演顺序附节目单(及相关信息,纸质和电子表格)一并交教体局体卫艺股王彦明股长处。
5、全县“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分时间举行,由承办方报教体局办公室后分别安排时间。
6、教体局将成立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评审组,对三乡联办艺术展演的优秀作品和节目(包括教师作品及节目)再进行集中评比,参照“月主题文艺活动”集中展评的评奖办法进行评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安阳县教体局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汇演节目单
此为举办三乡联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希望各位领导积极讨论,献言献策。如有好的建议请将建议发到此邮箱:ayxjtjfx@ 联系人: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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