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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全书电子教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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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课件 本课程主要内容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合同法合同法工工程程招招投投标标管管理理施施工工合合同同管管理理其其它它合合同同管管理理工工程程索索赔赔2第1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概述1.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1.1.1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31.1.2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合同

2、是协调并统一各建设参与者行动的重要手段1.2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工程合同体系图45业主借款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运输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a)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合同体系6总承包商可研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供应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运输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业主顾问b)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的合同体系1.3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1发包人主体资格2承包人的主体资格(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78工地上常见的合同关系图:工地上常见的合同关系图: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设

3、计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分包1分包分包2供应商供应商1专业承包专业承包甲供甲供1甲供甲供2根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建筑业企业资,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的是(质序列的是()。)。【2011】A、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B、专业分包、专业分包C、专业承包、专业承包D、劳务承包、劳务承包答案答案C9【本章主要内容】合同法律关系代理合同担保诉讼时效10第第2章章合同法律基础合同法律基础第2章 合同法律基础2.1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律关系2.1.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什么是法律关系?什么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法律规范所

4、确认的人与人之间以的人与人之间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 112.1.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主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参加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合同法)主体主体客体客体内容内容12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 1)自然人)自然人 自然人是否等同于公民自然人是否等同于公民 公民公民国籍国籍 自然人自然人依自然规律产生依自然规律产生?13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自然人作

5、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能力和和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法律赋予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自己的行为取得依自己的行为取得 8岁岁8Y18岁岁18岁岁健康健康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4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 2)法人)法人 法法人人是具有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 3)其它组织)其它组织 财产非独

6、立性财产非独立性 分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独资企业16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标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标的)物、财、行为、智力成果物、财、行为、智力成果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权利 义务义务 17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1.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足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足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或情况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或情况 18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法律事实的种类)法律事实的种类 事件(不以法律关系主体意

7、志为转移)事件(不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19工程合同(客体)标的分为财产、行为、工作成果转移财产权利的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服务的合提供服务的合同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勘察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设计合同仓储合同赠与合同施工合同行纪合同2021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2代理关系代理关系 (1)代理的概念(教材)代理的概念(教材)(2)代理的法律特征(教材)代理的法律特征(教材)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8、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2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3)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 授权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授权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单方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行为23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主管机关指定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主管机关指定代理关系

9、24【知识点知识点】代理分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分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下列代理行为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的是(下列代理行为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的是()【2012】A、招标代理、招标代理B、采购代理、采购代理C、诉讼代理、诉讼代理D、指定代理、指定代理 答案:答案:D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2010】A、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C、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D、职务代理人、职务代理人答案:答案:A25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的概念 没有

10、合法授权的没有合法授权的“代理代理”行为行为 超越代理权限的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代理”行为行为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代理”行为行为 26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被代理人的拒绝权被代理人的拒绝权无权代理行为人催告权和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人催告权和撤回权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规定:“本人(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本人(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7【知识点】授权委托不明被代理人因为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2011

11、】A、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B、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C、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D、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答案:A28甲公司委托乙方购买325#水泥,并付给乙方部分货款,但乙方买回来的水泥是425#,则()【2012二级】A、甲方无权拒绝接受,并应当支付全部货款B、甲方无权拒绝接受,但有权要求退还部分货款C、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但无权要求返还预付款D、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返还预付款答案:D(5)表见代理 合同法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930表见代理:表

12、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无权代理,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的,该行为,该行为有效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被代理人无拒绝权)。即即:表见代理是一种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但发生类似于但发生类似于有权代理有权代理的效果。的效果。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无权无权表见表见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被代理人的损失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被代理人的损失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

13、,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2011】A、张某应当向施工企业赔偿损失B、施工企业补缴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赔偿损失C、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方可给予施工企业赔偿D、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并可向张某追偿 答案:D关于表见代理错误的说法是()【2009】A、表见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B、表见代理是无效代理C、表见代理在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D、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答案:B312.3合同担保2.3.1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

14、订立担保合同。2.3.2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3233概念概念保证保证人 债权人 债务人主合同主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合同(1)保证)保证保证债权人债务人主 合 同 关系从合同关系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方式 (一)一般保证;(二)连带保证责任(一)一般保证;(二)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先

15、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须先起诉主债务人。债权人须先起诉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的可以执行的财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当事人在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的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承担责

16、任的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即有补充性补充性;而;而连带责任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适

17、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人享有求偿权。三、三、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即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

18、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四、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五、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保

19、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轻。甲施工单位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甲提交了丙汽车制造厂为其出具的还款付息保证书。该保证合同主体是()【2008】A、甲与乙B、甲与丙C、甲、乙与丙D、乙与丙答案:D保证范围3940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六六个个月月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届满起主债务履行届满起保证期间届满保证期间届满41连带保证期间 保证人 债权人 债务人6个月个月保证期间保证期间42一般保证案例保证人(丙)债权人(甲)债务人(乙)3000万6个月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的变更a.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无需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

20、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b.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在通知债务人和保证人后,保证人()。【2009】A、可以在减少保证范围的前提下再承担保证责任B、必需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可以拒绝再承担保证责任D、同意后,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答案:B4344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

21、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C.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解析】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2、人免除保证责任。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45【例题】【例题】20062006年年3 3月月1 1日,甲厂为扩大生产,决定向乙银行贷款日,甲厂为扩大生产,决定向乙银行贷款200200万元,万元,期限半年。由丙公司向乙银行为甲的借款合同作一般保证。期限半年。由丙公司向乙银行为甲的借款合同作一般保证。20062006年年8 8月月3131日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乙要求丙替甲偿还借款,丙拒绝。日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乙要求丙替甲偿还借款,丙拒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担保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担保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1)丙拒绝向乙偿还甲的借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23、)丙拒绝向乙偿还甲的借款是否合法?为什么?(2 2)如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乙应在什么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如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乙应在什么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会产生什么后果?证责任?否则,会产生什么后果?(3 3)如丙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届满,甲)如丙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能否拒绝?为什么?无力偿还,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能否拒绝?为什么?答案:答案:(1 1)合法合法。因为丙是一般保证人,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因为丙是一般保证人,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

24、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拥有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先诉抗辩权。拥有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先诉抗辩权。(2 2)如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乙应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如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乙应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6个月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保险责任。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保险责任。(3 3)丙不能拒绝丙不能拒绝。因为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因为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

25、有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6)常见工程担保462.抵押抵押的概念抵押的概念抵押物抵押物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4748 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2)抵押可以抵押可以抵押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抵押房屋房屋土地所有权机机器器、交交通通运运输输工

26、工具具(个个人人所所有有或或者者有有处处置置权权的的国国家所有)家所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荒地的土地使用权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有争议的财产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物49根据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有()【2011、2009】A、土地所有权B、农村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C、学校游泳馆产权D、荒地承包经营权E、被扣押的房屋答案:A、B、C、E50抵押登记登记之日登记之日签订合同之日签订合同之日抵押权的设立51抵押权的实现a.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b.抵押合同以签订生效

27、的525354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原因法律规定的原因 权利的行使权利的行使 抵押物的抵押物的孳息收取权孳息收取权 抵押不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在抵押存续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由抵押人收取 抵押人的抵押人的处分权处分权 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不得对抵押物进行后,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事实上的处分,但应对事实上的处分,但应对抵押物进行有益的保存、抵押物进行有益的保存、改良行为改良行为(1)抵押物再行设定抵押的权利(重复抵押)(2)抵押物的转让抵押物的转让(3)抵押物的出租 n抵押人的权利(3 3)质押)质押质押的概念质押的概念质押的分类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权利

28、质押55(4)留置)留置留置是指留置是指债权债权人按照合同人按照合同约约定占有定占有债务债务人的人的动产动产,债务债务人人不按照合同不按照合同约约定的期限履行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债务的,的,债权债权人有人有权权以以该财产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折价或者以拍卖卖、变卖该财产变卖该财产的价款的价款优优先受先受偿偿的担保方式。的担保方式。留置物只能是留置物只能是动产动产,不,不动产动产不适用留置。不适用留置。施工企施工企业购买业购买材料材料设备设备后交付承运人运后交付承运人运输输,未按,未按约约定定给给付承运付承运费费用用时时,承运人有,承运人有权权扣留足以清扣留足以清偿偿所欠运所欠运费费的的货货物,物,承运

29、人行使的是()承运人行使的是()【2011】A、抵押、抵押权权B、质质押押C、留置、留置权权D、所有、所有权权答案:答案:C56(5)定金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一方当事人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一方当事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之

30、日起生效。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的部分无效,不,不适用双倍返还。适用双倍返还。6月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由万元,约定由买房交付定金买房交付定金3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房于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房于6月月10日实际交付日实际交付了了25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9】A、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B、买卖合同自、买卖合同自6月月1日成立日

31、成立C、定金合同自、定金合同自6月月1日成立日成立D、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万元【解析:解析:100*20%*2+5=45万万】E、若买房放弃购买,仍可以要求卖方返还、若买房放弃购买,仍可以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万元答案:A、B、C、E5758重复抵押案例重复抵押案例房地产房地产70万万珠宝珠宝70万万3.1张张50万万 3.1张张50万万20万万3.2李李50万万3.2李李50万万3.3李李登记登记3.3李李公证公证定金案例定金案例1、60*20%=12万(定金);万(定金);2、20-12=8万(不承认是定金)万(不承认是定金)3、12*2+8=32万万

32、担保方式及特点对比担保方式担保方式特特 点点保证保证以保证人的承诺作为担保,必须由第三人提供。以保证人的承诺作为担保,必须由第三人提供。抵押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质押质押转移对质物的占有转移对质物的占有留置留置以债务人的动产作为担保以债务人的动产作为担保定金定金以债务人提交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以债务人提交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5960抵押抵押 质押质押 留置留置 性质性质 约定担保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法定担保类型类型 一般抵押、最高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额抵押 动产质权、权利动产质权、权利质权质权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不转移占有的不不转移占有的不动产及其他财

33、产动产及其他财产 转移占有的动产转移占有的动产及有关权利及有关权利 保管合同、运输合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同、加工承揽合同 抵押权抵押权的设定的设定 抵押合同;登记抵押合同;登记生效或签订生效生效或签订生效质押合同;交付质押合同;交付或权利质押的登记或权利质押的登记 担保担保权人权人的权利的权利 抵押物的保全;抵押物的保全;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的处分;优先优先受偿权受偿权 占有质物;收取占有质物;收取孳息;质权的保全;孳息;质权的保全;优先受偿优先受偿 留置标的物;收取留置标的物;收取留置物的孳息;请求偿留置物的孳息;请求偿还费用;还费用;优先受偿优先受偿 n抵押、质押、留置的比较普

34、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3年)年)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4年)年)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1年)年)诉讼时效种类诉讼时效种类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继续计算)(继续计算)人身伤害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重新计算)起诉起诉债权人提出要求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2.4诉讼时效61习 题 演 练某某建建设设单单位位支支付付工工程程最最终终结结算算款款的的时时间间应应为为2005年年4月月1日日。由由于于建建设设单单位位逾逾期期未未予予支支付付,故故

35、施施工工单单位位于于2005年年8月月1日日致致函函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要要求求付付款款,但但未未得得到到任任何何答答复复。则则施施工工单单位位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保保护护其其权权利利的的诉诉讼讼时时效效期期间间届满的时间为(届满的时间为()。)。A.2006年年4月月1日日 B.2006年年8月月1日日C.2007年年4月月1日日 D.2008年年8月月1日日答案:D62甲施工企业承建乙公司综合楼一幢。根据施工合同,乙应于2004年4月10目前支付剩余工程款50万元,乙届时未予支付。甲在索要余款过程中,依次经过以下环节,综合考虑各环节,其中可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A2004年9月,甲致

36、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B2005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5年年底一定付款C2005年12月,乙公司新任负责人称该债务系前任领导所欠,自己概不负责D2006年5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E2006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ABE63第3章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内容】n3.1合同法概述n3.2合同的订立和成立n3.3合同的效力n3.4合同的履行n3.5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n3.6违约责任n3.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主要规定64知识体系图知识体系图合合同同的的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合合同同的的履履行行合合同同

37、的的终终止止违违约约责责任任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和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65合同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法律制合同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法律制度,本章主要阐述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种类、订度,本章主要阐述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种类、订立、履行、效力、变更和终止、责任及担保等内立、履行、效力、变更和终止、责任及担保等内容。以求对其内容有所了解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容。以求对其内容有所了解并能解决实际问题。66提要:提要:67工程合同体系3.1合同法概述68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合同

38、法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69v(2)合同的特征v(1)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v(2)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系的文件v(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v(4)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69(1 1 1 1)合同概念)合同概念)合同概念)合同概念 合同是合同是合同是合同是平等主体平等主体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

39、、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更、终止更、终止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民事权利、义务民事权利、义务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关系的关系的协议协议协议协议。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3)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70分类依据分类依据合同类别合同类别特特 点点是否赋予是否赋予特定名称特定名称有名合同有名合同15种种无名合同无名合同适用总则规定,可以参照分则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总则规定,可以参照分则最相类似的规定是否互负义务是否互负义务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双方共担风险双方共担风险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一方承担全部风险一方承担全部风险是否支付

40、对价是否支付对价有偿合同有偿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对价须向另一方支付对价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无须向另一方支付对价无须向另一方支付对价是否必须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实际合同实际合同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合同形式要求合同形式要求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法律或当事人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或当事人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主从关系主从关系主合同主合同可以独立存在的合同可以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主合同

41、无效,从合同无效v【知识点】合同分类v(1)、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是有名合同;否则为无名合同。v(2)、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为双务合同;否则为单务合同。v(3)、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为要式合同;否则为不要式合同。v(4)、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为诺成合同;否则为实践合同。v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v、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2012】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D、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即告成立答案:C71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42、()。A.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答案】A 72合同效力最大特点最大特点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1)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不能随意撕毁合合同的当事人就不能随意撕毁合同,擅自更或解除合同。同,擅自更或解除合同。(3)当合同当事人权利被侵害时,)当合同当事人权利被侵害时,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4)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单

43、方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利益受)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利益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732024/11/10 周日7474n 3.2合同的订立和成立n订约主体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n订约当事人对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达成合意n合同的成立应具备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阶段阶段n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n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1)第一类书面形式)第一类书面形式规范规范、有据可查有据可查 (2 2)第二类口头形式)第二类口头形式 简便、简便、

44、难以查证难以查证 753.2.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76合同的内容(一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3.2.2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要 约承 诺772024/11/10 周日7878(1 1)要)要 约约(Offer)n要约的概念n要约的有效条件n要约邀请n要约的法律效力n撤回与撤销n要约的失效(1 1)要)要 约约(Offer)要约的概念(教材)要约的概念(教材)要约要件要约要件79要约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5、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意思表示约束2024/11/10 周日8080n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n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区别 例例:1.1.甲对乙说:甲对乙说:“我进口了一些电脑,愿以低我进口了一些电脑,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于市场的价格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2.2.甲向乙发出电报: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甲向乙发出电报: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河

46、沙河沙200200吨,如贵厂有河沙,请于见报之吨,如贵厂有河沙,请于见报之日日2 2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3.3.某一商业广告:某一商业广告:“我公司现有我公司现有A A型号水泥型号水泥10001000吨,每吨价格吨,每吨价格5050元,先来先买,欲购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从速。”81甲:我有苹果甲:我有苹果200斤,你买否?斤,你买否?乙:每斤乙:每斤1元钱我全要了元钱我全要了甲:甲:1.2元元乙:乙:1元元甲:成交甲:成交甲:我有苹果甲:我有苹果200斤,每斤斤,每斤1元,你买否?元,你买否?乙:成交乙:成

47、交82第3章合同法v3.2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v3.2.2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日常生活中的要约邀请日常生活中的要约邀请83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商业广告(其内商业广告(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视为要约)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悬赏广告悬赏广告一般认为是要约一般认为是要约2024/11/10 周日8484n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n(1 1)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q“要约要约到达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主义到达主义n(2 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q1 1

48、、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对要约人的拘束力(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其约束其约束)q2 2、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获得承诺的权利)(获得承诺的权利)2024/11/10 周日8585n要约的消灭要约的消灭-要约的撤回和要约的撤回和撤撤销销撤回撤回撤销撤销定义定义撤回未生效的要约撤回未生效的要约撤销已生效的要约撤销已生效的要约时间或条时间或条件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收要约人之前要约到达收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或同时到达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收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收要约人限制限制不能撤销的

49、情况:不能撤销的情况:1 1)要约人确)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定了承诺期限;2 2)其他形式明)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示要约不可撤销;3 3)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约作了准备为履约作了准备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8687这个要约能否撤销?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

50、方订购一批货物,要求立即发货,乙方迅速准备货源并雇车,随后甲方立即发货,乙方迅速准备货源并雇车,随后甲方发出了撤销通知。发出了撤销通知。n 不能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2024/11/10 周日8888n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q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q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q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q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承诺(Acceptance)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承诺要件承诺要件89承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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