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
建库选聘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SXTY2014-J-27
采购单位: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TY2014-J-27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
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SXTY2014-J-27
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
绍兴市城投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的节能评估服务。
2014年7月—2016年7月
¥500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项目节能评估资质三类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3、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绍兴市区不少于3个节能评估项目业绩。
4、在绍兴市建管局备案的。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受理。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绍兴市建管局备案证明资料
3、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绍兴市区不少于3个节能评估项目业绩合同
4、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17日09: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室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17日09: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城北支行,帐号:079758)。请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交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俞小姐 3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先生 4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项目的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城北支行
帐号:079758
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
6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7日09:00时整。
7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7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
8
联系方式: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俞小姐 3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先生 4
9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10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和评审费用:(费用由中标入库单位分摊)
(1)中标服务费5000元。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66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3)评审费用
(4)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注: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提出。
2、为维护绍兴市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该按浙财采监[2012]18号和〔2007〕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保险、税金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有关规定实施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下同)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2.1投标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
2.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
2.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2.6绍兴市建管局备案证明资料;
2.7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绍兴市区完成的三个及以上节能评估项目业绩合同;
2.8受托节能评估工作预期质量、安全、技术承诺(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
2.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附表格式填写。
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视作无效标处理。
4.2 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
4.3 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无息退还。
4.4中标人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无息退还。
4.5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退还本市以转账方式支付,外地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
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4.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6.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6.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
4.6.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投标文件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可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无效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1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9.2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3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9.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错误的;
9.5 投标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9.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9.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8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9.9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9.10对招标标的物技术规格(或服务要求)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偏离情况,经评标小组认定致使其无法评审的;
9.11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9.1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不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9.1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承诺书或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及错误填写投标承诺书的;
9.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2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
4.2介绍采购情况。
4.3开标时按后到先开原则,启封投标文件,并对各授权人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4.7在经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标中,由招标人抽签确定预中标入库单位。
4.8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
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无无效标情形),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7.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7.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7.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7.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7.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书面评标报告。
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 评标过程保密
9.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定标
1.定标原则
1.1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1.1投标人的技术含量、质量水平;
1.1.2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1.1.4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抽签决定预中标入围单位。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方式
1.1投标文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招标人抽签决定预中标入围单位。
1.2本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6家的,入围数量为5家(先在一类、二类、三类内各抽取1家,余下数量在所有未抽中单位里随机抽取;如相应类别有效投标单位为1家的,则直接作为预中标入围单位;如相应类别内无有效投标单位,则其占有数量在所有未抽中单位里随机抽取);有效投标单位3家(含)---5家(含)的,全部入围;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招标。
2.中标通知
2.1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核实无误的,取消其预中标入围资格;如无异议,作为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库内成员,获得本服务期的中介服务资格。
2.2中标公示无异议的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应与招标人签订入库合同,并交纳入履约保证金。
2.3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4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履约保证金
3.1中标人在签订入库合同时交纳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10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不履行合约的,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除名。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 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2.招标项目名称、范围、内容及商务报价收费标准:
(1)、项目名称: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
(2)、服务范围:绍兴市城投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的节能评估服务。
(3)、服务内容: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节能评估工作,出具符合浙江省及绍兴市建筑节能要求的评估报告书。
(4)、服务质量:按业主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通过建管部门审查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6)、安全要求:服务人在评估工作中,应做好评估人员、评估设备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因服务人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服务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服务人责任对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坏,由服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7)、服务期: 2014年7月—2016年7月。如遇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新规定出台时,可随时终止。
(8)、商务报价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0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0%。以上价格包括服务人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分析、出具报告、管理、保险、利润、税费、技术服务、审查会务及报批服务等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3、中介服务咨询机构的使用按如下方法执行:
(1)、中介服务咨询费在2万元以下的,市城投集团及下属各建设单位可在集团本服务期的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库中自行选择确定中介服务咨询机构。
(2)、中介服务咨询费在2万元(含)以上的,按如下方法执行:
1)以各类潜在中介服务咨询机构数量为一轮次,每次以抽签形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已抽中的潜在中介服务机构不再参加下一项目的抽签,直至所有潜在中介服务机构全部抽中后,开始下一轮抽签。
2)各建设单位需要中介咨询服务时,向集团总师办(前期部)提出申请,总师办(前期部)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应类别的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库内单位和建设单位召开抽签会议,由建设单位进行抽签确定中介服务咨询机构。集团监察审计部现场监督。
3)抽签须在资格条件和经营范围符合的单位中抽取。
(3)、服务合同签订
集团下属各建设单位在集团中介咨询机构服务库中抽签确定服务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责等事项。
4、中介服务费支付办法
节能评估工作结束,提供评估报告书通过图审后一次性付清。
5、对选定单位的考核办法
市城投集团成立中介服务咨询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集团总师办(前期部)和各建设单位各1人组成,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服务期内每一轮次结束后,考核小组对中介服务咨询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满意(90分(含)以上)、基本满意(75(含)—89分)、不满意(74分(含)以下)三等。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停止下一轮次的服务资格;如有两次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列入城投中介服务咨询机构黑名单,并直接从城投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库中除名;一个服务期内所有轮次考核得分之和在前2名的(得分相同时由抽签决定排名),在下一服务期的入库招标时,将予以加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时间
签订协议及时性、主动性
3
中签后主动及时签订协议,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得满分。
此后每推迟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
出具服务报告及时性
15
按协议规定时间出具报告的,得满分。
每提前合同时间的10%加1分,最多加5分。每滞后合同时间的10%扣2分,直至扣完。
收集、整理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
3
收集、整理资料完整,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归档并移交建设业主的,得满分。
每推迟一天扣0.5分,资料不完整的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服务质量
严格按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名单委派人员符合性
10
中签后3天内提交拟委派人员名单,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具有相匹配的类似业绩,配置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名实一致的,得满分。
提交拟委派人员名单每推迟一天扣1分,对于降低委派人员条件的,1人扣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保持委派人员通讯畅通,做到及时性和响应情况
3
酌情扣分。
是否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3
酌情扣分。
服务报告切实可行性
20
报告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满分。
在协议时间内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加3分。不是一次性通过审批的,每次扣3分,直至扣完。
服务态度,委托人评价
5
精心编制报告,及时跟踪审批进度,全面反馈信息,能帮助建设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及时响应业主要求的,得满分。
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廉政建设
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30
经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扣30分。
是否存在因违规违纪,被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或处罚的
8
发现有被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或处罚的,扣8分。
说明:
1.考核小组每人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评分均取整数。
2.建设单位在集团库中自行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的,不在此考核范围。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确定 为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项目的入围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具体如下:
第一条 协议价格
商务报价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0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0%。以上价格包括服务人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分析、出具报告、管理、保险、利润、税费、技术服务、审查会务及报批服务等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2014年7月—2016年7月。如遇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新规定出台时,可随时终止。
第三条 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服务目的和具体要求;
2.对乙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3.对报告进行审核;
4.按协议规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工作;
2.对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协议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条 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节能评估工作结束,提供评估报告书通过图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工作。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服务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入库合同时交纳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10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不履行合约的,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除名。
第七条 其他事项
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经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投标答疑纪要等所有内容后,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意向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单位保证所供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45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8.项目: 投标总价为同意/不同意 招标文件商务报价收费标准;
10、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服务质量、技术、安全要求。
……。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价格认同
同意( ) 不同意( )
备注及声明
备注:投标价格认同商务报价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0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0%。以上价格包括服务人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分析、出具报告、管理、保险、利润、税费、技术服务、审查会务及报批服务等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绍兴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建库选聘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的投标。
1、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3、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4、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5、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7、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服务质量要求:
9、技术要求:
10、安全要求: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作无效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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