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从安大简 诗经 与 毛诗 的用字比对 来看诗的整理过程古文字研究(34):333338,2022从安大简 诗经 与 毛诗 的用字比对 来看诗的整理过程魏慈德汉人的诗经整理成果,见于齐鲁韩三家诗与毛诗,三家诗今已佚,仅见存于清人辑佚之书,而 毛诗 尚存,故可以 毛诗 为主,三家诗为辅,将其字句与战国时期安大简 诗经比对,推测汉人关于 诗国风 文句的整理工作。整体而言,其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以本字取代通假字、词性相同语辞间的更易、调整文句字数、调整章次。以本字取代通假字的例子,如安大简葛覃“薄我私”“薄灌我衣”“害灌害否”三句,毛诗 分别作“薄污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将“”易为“污
2、”、“灌”易为“澣”。“、灌”并无洗濯之义。传:“污,烦也。”笺:“烦,烦撋之,用功深。”即不断地以手搓揉。澣,传:“澣,谓濯之耳。”以污、澣易、灌,即以本字取代通假字。其例还有安大简 采繁“公侯之士”,毛诗 作“公侯之事”;甘棠“卲伯所害”,毛诗 作“卲伯所憩”;小戎“加其骐骥”,毛诗 作“驾我骐馵”;汾沮洳 及 椒聊“彼之子”,毛诗 皆易“”为“其”等,皆属这一类的例子。调整文句字数者,如增益“乎”字,安大简驺虞“于嗟纵”,毛诗作“于嗟乎驺虞”;桑中“期我桑中,要我上宫,遗我淇之上矣”,毛诗 在“我”之后都加“乎”字。前者来自于毛诗 先误读了“(乎)”字(将之读为“驺虞”之“虞”),接着又
3、在“于嗟”后繁加“乎”。还有增益“兮”字,如 陟岵“瞻望兄,兄曰嗟余弟”,毛诗 在前句“兄”后繁加“兮”;十亩之间“十亩之间,桑者闲闲,行与子还”,毛诗 在三句后都加了“兮”。增益“也”字,园有桃“不我知者,谓我士骄”,毛诗 作“谓我士也骄”;墙有茨“所可道也,言之猷”,毛诗 末句尾加“也”。增益“之”字,柏舟“死矢靡它”,毛诗 作“之死矢靡它”;君子偕老“玉瑱象揥也,扬且晳也”,毛诗 作“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扬且之晳也”;同篇“展如人也”,毛诗 作“展如之人兮”。除了增益语气词外,也有增否定词“不”者,如 卷耳“维以永怀”,毛诗 作“维以不永怀”,加“不”字后,使诗意转了一层,由我君子见臣下
4、勤劳王事,朝夕忧思,故以金罍之酒劳之,变成我君子以金罍之酒飨燕劳之,我以此故,不复长忧思矣;山有枢“盍日鼓瑟”,毛诗作“何不日鼓瑟”,“盍”即“何不”的急读。这种例子还见毛诗墙有茨将“螏”急读成“茨”。调整章次者,毛诗改易安大简中诗篇的章序者,几乎都是形式上属于三章的那一类,334古文字研究如简文螽斯 羔羊 江有汜 车邻 驷铁 小戎 定之方中 绸缪 鸨羽九篇,在毛诗 中第二章与第三章的次序被更换,首章不变。硕鼠 蟋蟀 二篇,首章与二章的顺序更换,三章不变。殷其雷 墙有茨二篇,首章与第三章的顺序更换,次章不动。黄鸟由原来的顺序,易为二章在前,三章居次,首章在末的顺序。章次被更动后,文意大多未有影
5、响,而有些篇章末章本押阴声或入声韵,改易后变作押阳声韵,如 车邻 驷铁 鸨羽。下面主要讨论词性相同或相异的语辞间的更易现象。将安大简诗经与毛诗文本对照后发现,有很多词性相同或意思接近的语辞间的更易,除了意义接近的动词间的互换外,还包括代词间的互换、助词间的互换、副词与介词间的互换、代词与助词的互换。以下分别例举。(一)代词间的互换这一类的互换,如将“彼”“其”改易成同样是代词性质的“其”“之”等,这些词语的替换并不会造成文义的差异,其例有:小戎“在彼板屋”,毛诗 作“在其板屋”。疏 言:“今乃远在其西戎板屋之中。”“其”为代词,义为“那个”,简文作“彼”,义同。羔裘“自吾人居居”,毛诗 作“自
6、我人居居”。笺 云:“其役使我之民人,其意居居然有悖恶之心,不恤我之困苦。”葛屦“维此褊心”,毛诗 作“维是褊心”。疏 云:“魏俗所以然者,维是魏君褊心,无德教使然。”“是”为代词,简文作“此”,亦代词。(二)助词间的互换常见的句末语助词,如可、也、氏,在毛诗中或更替成矣、兮、只。桑中“美孟汤(姜)可”,毛诗作“美孟姜矣”。摽有梅“其实七也”,毛诗作“其实七兮”。柏舟“母可天氏”,毛诗 作“母也天只”。除了句末语助词外,句中助词也可互换。如:小戎“尨盾是会”,毛诗 作“龙盾之合”,简文作“是”,毛诗 作“之”。“龙盾之合”,疏 言:“画龙于盾,合而载之,以蔽车也。”即合载二龙盾之义,“之”为助
7、词。经传释词 卷九“是”字条下:“是,犹 之 也。诗氓 曰: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言反之不思也。”相同的例子还有 园有桃“其实是殽”,毛诗 作“其实之殽”。助词遹作曰者,如 渭阳“遹至于阳”,毛诗 作“曰至渭阳”。戴震 毛郑诗考正 中已指出 诗 中“聿、曰、遹”三字互用。其言:“礼记 引 诗 聿追来孝,今 诗 作 遹。七月篇 曰为改岁,释文云:汉书 作聿。角弓篇 见晛曰消,释文云:韩诗 作聿,刘向同。今考之,皆承明上文之辞耳,非空为辞助,亦非发语辞。”王引之再加以补充:“(聿)诗 中多借用 曰 字,如 曰至渭阳(渭阳),曰为改岁、曰杀羔羊(七月),我东曰335从安大简 诗经 与 毛诗 的用字比对
8、来看诗的整理过程 归(东山),曰归曰归(采薇),其湛曰乐、曰既醉止、是曰既醉(宾之初筵),见晛曰消(角弓),曰嫔于京(大明),曰止曰时、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绵),昊天曰明、昊天曰旦(板),曰丧厥师(抑),曰求厥章(载见),皆当读为 岁聿其莫 之 聿。”聿即遹,在 诗 中多借作“曰”,简文作“遹”,毛诗 作“曰”,可证。助词“惟”与“其”的替换。鸨羽“曷惟有所”,毛诗作“曷其有所”;“曷惟有常”,毛诗 作“曷其有常”;“曷惟有极”,毛诗 作“曷其有极”。“曷其有所”,笺 云:“何时我得其所哉。”“其”在此为语助词,即“何时有所”义。简文“曷惟有所”,“惟”亦当助词,同
9、样的例子如书皋陶谟“百工惟时”、大诰“予惟小子”,都是当句中语助词的例子。助词“其”与“之”的替换。硕鼠“谁其永号”,毛诗 作“谁之永号”。笺 云:“之,往也。永,歌也。乐郊之地,谁独当往而歌号者。”然简文作“其”,“其”没有“往”的意思。“谁其”,又见采“谁其尸之,有齐季女”。谁其,谁也。王引之在经传释词卷九“之”字条下说:“吕氏春秋音初篇注曰:之,其也。书西伯戡黎曰:殷之即丧,言殷其即丧也。硕鼠曰:乐郊乐郊,谁之永号?言乐郊之民,谁其悲叹而长号者。明皆喜乐也。笺训 之 为 往,失之。”由上可知“之”与“其”在此处都当助词。再者,毛诗中的助词“职”,正可透过安大简的异文来推断其意思。简文蟋蟀
10、“猷思其外”,毛诗 作“职思其外”;“猷思其惧”,毛诗 作“职思其居”,“猷”字易为“职”。毛诗中多见“职”字置于句首者,这类句子 传 笺 多以“职,主也”作解,如“职思其居”,笺 云:“(君)又当主思于所居之事,谓国中政令。”其中“主思”的“主”即释“职”之义。然“主”义在句中有增字解经之嫌,没有“主”的意思,依旧不妨碍文义的理解。如“职思其居”乃“思其居”,即思于所居之事,因此“职”在此句中可能是个无义的助词。若试以简文的“猷”字作解则通,“职思其居”即“猷(犹)思其居”,“犹”在此为助词,古书中又作“由”或“攸”,如 盘庚“女猷黜乃心,无傲从康”“暨予一人猷同心”,“猷”皆当无义助词。作
11、“攸”者如书盘庚“女不忧朕心之攸困”、洪范“予攸好德”,诗皇矣“执讯连连,攸馘安安”,句中的“攸”亦无义助词。若从犹字的对应来看,毛诗陟岵“犹来无止、犹来无弃、犹来无死”之“犹”,安大简皆作“允”。“允”在文献中也有助词用法,如 毛诗时迈“允王维后”、毛诗武“允文文王”,两个“允”皆为无义助词。笺 每将“允”训“信”,正同将“职”训为“主”,都不可信。通过对比安大简蟋蟀“猷”与毛诗“职”这一组异文,可以推测句首“职”字当作助词,义同于“猷”字的助词用法。关于 诗经 中的职字,清人马瑞辰曾指出:传、笺从尔雅训职为主,首章“职思其居”义犹可通,谓君子思不出其位也。若336古文字研究“职思其外”、“
12、职思其忧”亦训主,则于义未协。尔雅释诂“职,常也。”常从尚声,故职又通作尚。秦誓“亦职有利哉”,大学 引作“尚亦有利哉”。论衡 引作“亦尚有利哉”。王怀祖观察谓此诗三职字皆当训常,窃谓此当训尚。尔雅:“尚,庶几也。”谓尚思其居、尚思其外、尚思其忧也,与上文“无已大康”语意正相贯。又按 诗 内职字有宜从 尔雅 训常者,大东 诗“职劳不来”,王观察谓“常服劳苦而不见劳来”是也。有用为发语词者,十月之交 诗“职竞由人”,犹言竞由人也;桑柔 诗“职凉善背”,言凉善背也;“职竞用力”,言竞用力也;“职盗为寇”,言盗为寇也;召旻 诗“职兄斯引”,言兄斯引也;“职兄斯弘”,言兄斯弘也。有作适字解者,巧言 诗
13、“职为乱阶”,犹言适为乱阶也。职与识古通用。职之训适,犹识亦训适也。又有用为句中语助者,抑 诗“亦职维疾”,言亦维疾也,犹“亦维斯戾”即言亦维戾也。传、笺 于职字皆训为主,失之。王念孙根据秦誓“亦职有利哉”句,在礼记大学与论衡的引文中将“职”易作“常”,进而主张“职”训为“常”。马瑞辰则认为常从尚声,而提出“职”当训作“尚”,庶几也。其还指出“职”也有表示语词(包括发语词与句中语助),以及“适”的意思。“职”有“尚”意、表“庶几”的用法,同样见于“犹”字,如 毛诗小弁“雉之朝雊,尚求其雌”,笺曰:“尚,犹也。”相同的,礼记檀弓上“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注:“犹,尚也。”说明“职”与“犹”在功
14、能上有很多重合之处。下面再进一步来看 毛诗 中将职字置于句首的几个例子。1.毛诗十月之交“噂沓背憎,职竞由人”,笺 云:“噂噂沓沓相对谈语,背则相憎,逐为此者,由主人也。”疏 言:“今下民皆噂噂沓沓相对谈语,背去则相憎疾,众人皆主意竞逐为此行者,主由人耳。”笺 疏 都特意强调“职,主也”的意思,即“噂沓背憎”这种行为,主要是人自为之。然“噂沓背憎”的主语本来就是下民(笺 疏 中所言的“人”),故无需特意强调“职”(主)义,仅“竞由人”三字意已足矣。2.毛诗巧言“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笺云:“此人主为乱作阶,言乱由之来也。”马瑞辰以为此句的“职”当训为“适”,只也,只为乱阶耳
15、。职字作副词,意谓“正好成为乱阶”。若省去“职”字,“无拳无勇,为乱阶”,指无罪无辜之人,为乱之由来,亦通。3.毛诗大东“东人之子,职劳不来”,笺云:“职,主也。东人劳苦而不见谓勤。”疏 言:“东国谭人之子,主为劳苦,尽财以供王赋,而曾不见谓以为勤。言王意以谭人空竭为常,不愧之也。”笺“东人劳苦而不见谓勤”,传 特意加入“主”字,而成“东国谭人之子,主为劳苦而不曾见谓以为勤”,“主”字有增字解经之嫌。王念孙易“主为劳苦”为“常服劳苦”,以“常”训“职”,亦曲说。4.毛诗桑柔“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民之回遹,职竞用力”,“民之未戾,职盗为寇”。337从安大简 诗经 与 毛诗 的用字比对来看诗的
16、整理过程 笺 云:“民之行失其中者,主由为政者信用小人,互相欺违。”“民之行维邪者,主由为政者遂用强力相尚故也。”“为政者主作盗贼为寇害,令民心动摇不安定也。”马瑞辰已指出此三处的“职”皆发语词,其中“职凉善背”乃凉薄者善相欺背;“职竞用力”,言竞用力也;“职盗为寇”,言盗为寇也。5.毛诗召旻“胡不自替,职兄斯引”,笺 云:“何不自废退,使贤者得进,乃兹复主长此为乱之事乎?”将“职”释为“主”。疏 言:“何不早自废退,使贤者得进,乃复主为滋益此乱之事,使更长也。”亦同。马瑞辰已言:“召旻 诗 职兄斯引,言兄斯引也;职兄斯弘,言兄斯弘也。”马瑞辰所言“职”字的“尚”与“适”义,皆当副词使用,乃用
17、以承接上句并强调下句的意思而来,是一个比较虚的词,可视为在串讲上下二句时,顺应语气加上去的词,因为诗乃精练的语言,已省略掉许多口语中的连接词,而以口语诠释时又必须把这些连接词补回来,才显通顺。故副词“尚”与“适”都是串讲时才加进去的词。整言四句的形式,有时为了足字加上无义助词,这种例子在 诗经 中很常见,因故把置于句首的“职”全视为助词,也是可以讲通的,这样一来也不用将表助词的“职”分立出有表“常、尚、适”等意思了,更何况这些意思都是在串讲全句时为顾及前后句子的通顺而加上去的。“职”和“之”字同韵部,两者只有阴声与入声之别,故“职”很可能是“之”字,“之”也有语助词的用法,但不放在句首。推测作
18、助词无义且放在句首的“之”,可能就写成“职”。(三)副词与介词间的互换简文与 毛诗 文字有更替者,还见副词与介词间的互换,如下。“实”与“是”的替换。柏舟“是维我仪”,毛诗作“实维我仪”。实,是也,为副词,表“的确”的意思。两者为副词间的互换。“为”与“于”的替换。定之方中“作为楚宫”,毛诗言“作于楚宫”。经传释词卷二“为”字条:“家大人曰:为,犹於也。庄二十二年 左传 曰 并于正卿,释文 曰:于,本或作为。于、於古字通。”为、于在此都当介词使用。(四)代词与助词的互换。小戎“我念君子”,毛诗 作“言念君子”。毛诗 易“我”为“言”,笺 云:“言,我也。”简文 园有桃“心之忧,言歌且谣”,毛诗
19、 作“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易“言”为“我”,此为代词“我”与“言”之间的互易。“言”在 诗经 中多作助词,如“言告师氏”(葛蕈)、“薄言采之”(芣苢)、“言刈其楚”(汉广)等,这一类的“言”,王引之已指出:“皆与语词之云同义。而毛、郑释诗,悉用尔雅 言,我也 之训,或解为 言语 之 言,揆之文义,多所未安,则施之不得其当也。”“言”在句首时是发语词,无义的助词,其为何又可替换为“我”呢?主要原因是第一人称338古文字研究的我为诗作者自称,当句子的主词为我时,通常可省略。言志之诗,因发端于作者之思,主词很明显,故常省略。如笺解“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为“念君子之性温然如玉”,亦省略掉主词“我”。
20、而在省略掉的主词位置易以一个无义的助词“言”,即成为这种以“言”为句首的句子。夏大兆的看法不同,其以为 诗经 中“言”可当“我”讲,可能正是方言成分的遗留。然若是方言,其用法散见于周南 召南 卫风 鄘风 魏风 秦风似乎显得太广。“我”为疑母歌部,“言”为疑母元部。声同部,韵有阴阳对转的关系,正因为二者音近,故多用助词“言”来取代“我”。除了用无义的助词“言”取代“我”之外,也见有用“宜”或“仪、义”的例子。宜、仪、义音同,形可通用。作“宜”的例子,如“宜尔子孙,振振兮”(蟋蟀)、“宜岸宜狱”(小宛);作“仪、义”的例子,如“我仪图之”(烝民)、“义尔邦君”(书大诰)。简文作“义”而毛诗作“我”
21、的例子,见鹑之奔奔“人之亡良,义以为兄”,毛诗作“人之亡良,我以为兄”;简文“人之亡良,义以为君”,毛诗 作“人之亡良,我以为君”,与“言、我”的互易例同,此为以“义”易为“我”的例子。因为句子的主语为第一人称“我”时可以省略,故也见简文没有“我”而毛诗加入“我”例子,如蟋蟀“今者不乐”,今者,今也。毛诗则易“今者”为“今”,加“我”,而成“今我不乐”。(作者单位:台湾东华大学中文系)注: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374页,中西书局2019年。清 王先谦撰,吴格点校 诗三家义集疏 第89页,明文书局1988年;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7页。清 王引之撰,李花蕾点校 经传释词 第19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同注第31页。同注第195页。同注第13页。清 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 毛诗传笺通释 第336页,中华书局1992年。同注第98页。夏大兆 诗经 “言”字说基于安大简 诗经 的考察,中原文化研究 2017年第5期。同注第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