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养场管理
汽车修理厂员工守则(汽修厂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企业团体,特制定本守则。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体现根据和原则,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爱岗敬业,团结进取
全体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和企业岗位规范,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以高度责任感承担起企业赋予重任。
1.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宗旨和目,维护企业信誉和利益,致力于企业持续发展。
2.以提高业务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重心,充足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热爱企业,关怀企业,时时到处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养企业团体精神为关键,积极维护团体荣誉,同事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积极勤奋,恪尽职守
全体员工要保持积极积极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讲求实效,对工作认真负责。
1.工作不推诿、不延误,努力完毕企业下达各项任务。
2.尊重领导,服从分派,在胜任本质工作前提下,积极承担或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3.碰到问题、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灰心,可以全面分析,认真排查,积极寻求对应方式和对策,予以迅速处理或妥善处理。
三、积极学习,开拓创新
全体员工要努力学习,强化训练,自我加压,不停创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个人成才需要。
1.积极参与企业组织多种学习和培训,并运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法律和各方面专业知识。
2.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不停改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3.积极转变观念,关注新生事物,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严以律己,遵章守纪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管理、工作、业务等各项流程和规范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协议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企业流程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并按其规定原则、原则和程序办事,不违章工作或办理业务。
3.严格遵守职场规范,保持办公场所井然有序、洁净整洁。
五、爱惜公物,廉洁奉公
全体员工要认真爱惜企业财产和物品,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建设。
1.对企业财物要严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认真维护,不得私自私用和铺张挥霍。
2.在平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不得运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财务开支方面不容许先斩后奏。
3.在平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不得向客户提出额外规定,在业务费用方面不容许额外超支。
六、诚信待人,严守机密
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讲究方略,严格保守企业商业机密,以免给企业信誉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效益带来严重损失。
1.不得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私自承诺客户。
2.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和泄露企业内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决策方案、财务报表、会议记录、营销信息、客户档案等多种资料。
3.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和泄露员工个人工作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多种资料。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三项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常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容许带“病”作业。
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告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用措施,同步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送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检查,及时采用对应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步配置一定数量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高装置、火药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行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多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获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与专业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通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工人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原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层层考核制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条件之一。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置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防止职业病方面所需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题资金,用于防止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予以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采用密闭、通风、防尘措施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机会,加强对司机室防护,做好运送过程中防尘。
4、为工人配置符合原则防护用品,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职工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购置、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我司防治计划、实行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予以合适岗位津贴。
7、对不合适继续从事原工作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顿。
8、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协议同步,应将其所从事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协议中注明。
9、企业在录取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卫生部门出具体检证明,要录取者做专题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职工,在终止协议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 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成果和有关资料由各企业建档保管,并将检查成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步将改善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企业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成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同步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企业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职业卫生部门获得联络,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原因监测。
13、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健康监护档案,重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成果和职业病诊断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留期限一年。
14、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一套严格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大危险源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由厂长指定副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有效程度,进行演习,必要时加以修订。
6、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厂长任组长。
十一、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行设备管理负责制,重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层上报,同步精心操作,加强观测,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设备巡检原则、保证体系,保证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步,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8、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导致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一样程度处理;对于精心操作、忠于职守、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者,将予以奖励。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人员,必须立即汇报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汇报事故状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急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处理,必须通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国家规定,予以受伤或死亡职工一定经济赔偿,抚恤职工家眷。
4、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5、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导致损失,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每年提取3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题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同意后拨付使用。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个人,分别予以表扬或奖励:
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
急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
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发明和科研成果;
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提议,效果明显。
十四、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导致事故,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导致事故追究其责任。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予以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十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较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2、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安全机构设置状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边坡监测、岩石移动观测、涌水量观测、洪水量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噪声测定等);
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状况;
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提案及整改贯彻状况;
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记录资料;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档案资料(见“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共12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安全措施费用提取和使用状况;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及实行记录;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状况记录。
十六、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目录并分档寄存,以便于查阅。要逐渐实现安全档案原则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措施进行记录分析,按规定将记录该上报有关部门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向职工公布。
2、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常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渐完善和科学管理。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并对企业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贯彻安全生产经营责任状况实行依法监管。
2、企业应当建立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成绩突出部门予以表扬,对贯彻不到位负责人和部门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十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每年支出专题资金,配置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每年支出部分专题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2、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3、配置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6、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习支出。
7、其他保障安全生产费用。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私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规定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习应急预案。
二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方面规定、原则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给员工劳动保护物品,是保护员工身体安全与健康一种防止性辅助措施。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对穿用,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3、根据国标规定,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及范围,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状况。
4、多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6、教育职工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质量、发放、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二十一、其他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档案要编写详细目录并分档寄存,以便于查询,要逐渐实现安全档案原则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措施进行记录分析,按规定将记录该上报有关部门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向职工公布。
3、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常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科学管理。
二十二、安全生产逐层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要做好监督企业执行安全、法规状况、隐患整改状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状况记录。
2、企业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与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状况汇总分析,对查出隐患整改告知书,贯彻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自己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工作。保证多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状况记录和上报工作。
4、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常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状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多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规定配置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并进行分工。
二十三、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否健全、完善;
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职工与否具有对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与否持证上岗;
职工在工作中与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工与否对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设备、设施与否处在正常安全运行状态;
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二十四、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协调和处理企业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问题,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企业安全会议由安全负责人负责召开,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遇有特殊状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安全工作隐患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处理措施。
3、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会议由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参与。传达贯彻上级安全运行规定,研究安全运行措施、计划,各组员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运行工作,提出存在安全隐患和处理处理措施,并进行讨论。
4、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与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定期召开,形成会议记录,并将会议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6、安全生产会议参与人员应是本部门重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生产状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与会议。
7、参与企业级安全生产会议人员有:企业领导、安所有门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企业告知。
8、企业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迟到、早退不请假或无端不请假也不参与会议者,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惩罚100元并列入绩效考核。对企业级重大安全会议,各部室必须派人参与,做好记录存档。
9、在每周生产调度会上,在总结和布置生产工作时,应同步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10 、在年度内召开多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以及召开企业级年度总结会议都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同步总结和同步布置。
二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规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规定并轻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险作业,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危险物品作业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同意其他作业。
二十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如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对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对应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参与国家规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对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有对应培训资质条件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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