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
2、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
3、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
4、条:保证金、加盟金: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 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第六条:人员支持问题: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
5、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第七条:合约的解除: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5、乙方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加盟店终止。 第八条:保密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
6、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终止及续约: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
7、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2、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其代理商资格。3、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每年缴纳元的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加盟金、加盟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才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