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轻质隔墙板销售及安装合同
甲方:厦门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力成套厂房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厦门市海沧龙泉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厦门电力成套设备厂房
工程地点: 前铺工业园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1) 1~4层 内隔墙板的制作、安装; 电缆柜处 暂留为乙方预留工程量,由甲方视情况决定。
(2)具体施工详见甲方提供的平面施工布置图, 1层 墙采用 90 厚板,2~4层 墙采用 120 厚板。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乙方负责墙板的制作和墙体安装,包工包料、包防水、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等大包干。
三、工期计划:
工期暂定 20 天,从 合同签定 之日起计算工期。按报甲方审核认可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且工期应配合甲方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要求。
四、板数量、规格、单价及付款方式等:
1、普通板综合单价:
① 90厚板均按每平方米 65.00元(人民币)包干(电缆柜旁按施工情况另行定价)。
②120 厚板均按每平方米 75.00 元(人民币)包干,单价已包括安装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本公司管理费及材料发票。
2、工程量及造价:暂定 90 厚板约 20 M2, 120 厚板约 93 M2,合计约 113 M2,工程总造价约 8275.00 元。
3、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安装面积并以平方米计算,不含门窗洞口面积。
4、付款方式:
(1) 乙方安装人员和材料进场后,甲方3日内先支付约合同总造价的 50 %,即 4000.00 元(人民币)给乙方做备料款。
(2) 板安装完毕,细部处理、板大缝全部完成后,经甲方单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一名甲方现场管理代表 ,负责现场板施工的配合、管理以及现场签证和决算工作。
(2)甲方负责无偿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及必要的说明。
(3)甲方负责提前清理场地,向乙方提供安装工作面和材料堆放场地。
(4)甲方负责无偿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每层不少于 1 个开关箱、 1 个水管接头。
(5)甲方负责无偿向乙方及时提供安装所需的水泥、砂及垂直运输工具。
(6)甲方负责整个现场的协调和管理,有权监督、检查、处理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
(7)及时办理工程进度签证,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与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墙板进行放线和定位工作,负责将平面轴线提供给乙方,乙方须派一名技术人员配合放线和验线工作。
(9)甲方负责协调和处理乙方同当地做地材的人际关系,如需交地材费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任命一名工程的负责人(或代表) 谷恒长 ,全面负责工地板的施工及管理,若乙方代表换人,须以书面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提供的隔墙板平面施工布置图后叁天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审批监督执行。
(3)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和监理,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并及时审批或与乙方协商。
(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 3063—1999)和图集要求进行墙板的施工,遵从甲方统一安排和交叉作业。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墙板拼装后整体平整度、垂直度等质量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 乙方必须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说明及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手续交予乙方。验收后若有遗留问题,乙方须在验收后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存在质量问题整改后超过三十天甲方不予以验收,板分项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4、 板工程未经整体验收,甲方或业主提前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以甲方或业主动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日即为动用部位工程验收竣工日期。
七、施工变更
1、 施工中如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执行。
2、 因甲方变更造成乙方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提出书面资料,经甲方办理签证后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2、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3、乙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按章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工人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三鞋”、酒后作业、不准乘坐提升机,不准攀爬井架,一旦发现,每人次罚款100.00元。
5、施工前应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正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6、若非甲方安全设施原因及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所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和义务,除乙方施工工期应予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2)若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应按实际赔偿乙方的损失。
(3)若工程中途停建一个月以上,乙方需撤场,甲方应承担乙方一次撤场、入场的全额费用。
2、乙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
(2)因乙方材料原因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乙方返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完工后,乙方的机械器具及辅助材料等,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放置整齐不得堵塞施工道路,做到当日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有序。
(4)各楼层或各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底层甲方指定的地点放置整齐。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放置在卫生桶内。
十、补充条款: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对轻质隔墙的生产、安装施工的质量负完全责任,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若由乙方材料或安装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并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壹份(加盖公章)。
3、 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有严格的管理意识,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且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接受安全交底,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和破坏现场非乙方所有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如确需使用,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5、 乙方场内所有机具自行保管、看管。
6、 乙方所用的机具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电线电缆应符合施工安全用电的要求。
7、 乙方份内的文明施工不达标者按甲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达标,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派员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工程款扣回。
8、 乙方要对自己的职工加强组织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9、 严禁携带违法犯罪人员和计划外生育人员进入工地,一经发现,除报送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视情节每人处以1000.00元以上的罚款。
10、 乙方及作业人员不许在工地酗酒、闹事、赌博和外出闹事,违者不听甲方管理人员劝阻,每人次罚款100~500元,甚至殴打管理人员每人次罚3000~10000元,并承担医药费,或送公安派出所,机关部门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打架斗殴不管是否有理双方每人.次各罚款1000元,自理医药费等相应费用。
十一、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无正当合法理由终止或解除与甲方合同关系,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3、 乙方中途停工造成工程施工无法进行或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单方退场,视为违约自动弃权,并负法律违约的责任,甲方有权选择他人继续施工,乙方不得干涉且无权结算尾款(尾款作为赔偿甲方另选他人造成工期及经济损失)。
4、 乙方如不能及时或无法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相应项目工作,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施工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直接从乙方的承包款中扣除。
5、 若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配合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厂家先行施工(乙方无权干涉)。
6、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生产调度及其他合理安排,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且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7、 严禁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随地拉大便,违者每人.次罚款200.00元,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8、 乙方人员未戴安全帽作业被业主等相关部门查处的500.00元或500.00元以上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9、 现场乙方份内的文明施工未到位或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程,除按合同执行外,被业主等相关部门查处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0、 乙方员工不得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或玩耍,违者,视情节予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厦门市仲裁机关或法院提请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和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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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厦门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市海沧龙泉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电力成套厂房项目部
地址:前铺工业园 地址:莲前西路597号金福汇商务楼9楼
开户行:建行海沧支行
帐号:559
电话: 电话:(0592) 5988119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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