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3篇
【第1篇】项目施工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1 工区总工程师,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核、管理工作。
2 开工条件:
执行客专公司下发的管理制度标准化手册中的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3 程序
一、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该单位工程所在的工区编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上报。
二、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工区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建设单位2份。
4 审批、存档、考核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所管辖的工区负责办理并归档。
二、考核要求:
1.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2.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3.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文档格式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第2篇】项目现场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在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
2)承包商工程开工报审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
测量复核资料
工、料、机到场情况
各种材料试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等)
分包商的资格证件
2)驻地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准备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审核,签署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在与工程监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下达是否开工的指令。(参见工程质量控制总流程图)
3)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承包商应报请项目管理部审查同意。
4)新工序开始施工应在上道工序经过监理单位验收签认后,参照工程开工程序办理。
【第3篇】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工程开(复)工报告的审批
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10天前提报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审表,总监工程师在收到开工报告审表5天内,完成开工报告的审查、签发工作,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4天报监理站,由总监工程师组织,在 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审表后,及时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工程开(复)工应具备条件
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承包合同合同已签订;
(2)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准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2)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要求。
(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7) “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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