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2013-2015 年)
目录
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 1
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6
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 12
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 21
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 35
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 41
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 46
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 51
法律法规保障专项行动计划 59
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 63
建筑企业联盟
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
(2013-2015 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注重部门、行业、区域、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注重物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间的统筹协调,注重物联网相关规划、政策、资金投入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物联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和督促地方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物联网技术、产业和应用,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形成合力,推动我国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 年,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完善物联网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实现部门、行业、区域、军地之间的物联网发展相互协调,以及物联网应用推广、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链构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频谱资源分配等相互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各环节协调发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国家层面物联网工作的统筹协调
1、发挥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决策作用。研究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发展、标准制定、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重大问题,协调制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主要任务、组织分工及时间进度,组织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撑作用。完善物联网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架构,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咨询专家组,做好物联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重大政策、重大专项、重大问题等方面的咨询,为政府决策和部际联席会议运行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强部门、行业、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
3、健全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物联网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的信息通报,统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物联网发展专项、产业化专项等科技和产业发展项目,加强方向选择、项目设计、指南发布等环节的协调。依托跨部门、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机制,协调推进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通信基础设施、感知基
础设施、计算和存储基础设施跨行业共享和共建。
4、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完善各部门与军队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推动军队物联网应用示范与地方优势物联网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协调军地物联网标准的制定,鼓励地方与驻地军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军民融合。
5、统筹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加强物联网应用示范、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设、产业链构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与数据保护,在相关工作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开展物联网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相关技术研发,加快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6、统筹无线频谱资源分配利用。研究物联网相关的频谱管理技术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示范、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强与行业、地方、军队的频谱资源统筹协调,加强物联网频谱分配和使用的国际交流。
(三)加强对地方物联网发展的指导
7、有序推进发展。引导和督促地方根据自身条件合理确定物联网发展定位,结合科研能力、应用基础、产业园区等特点和优势,科学谋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物联网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强化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示范应用,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基础较弱的地区侧重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应用。
8、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扶持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应用推广的政策。以重点城市或城市群为依托,培育一批物联网综合产业集聚区,形成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地方典型应用需求,安排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协调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
9、引导智慧城市建设。制定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统筹、注重效果、突出特色,推动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
四、分工与进度
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
任务
专项行动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一)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物联网统筹协调作用
1、发挥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决策作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2015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2、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撑作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2015年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咨询专家组,各专业咨询专家组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加强部门、行业、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
3、健全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滚动实施
4、完善军地协调机制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年完善机制,2013-2015年开展工作
5、统筹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滚动实施
6、统筹无线频率资源分配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滚动实施
(三)加强对地方物联网发展的指导
7、有序推进发展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滚动实施
8、优化产业布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滚动实施
9、引导智慧城市建设
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
2013年出台指导意见,2013-2015年滚动实施智慧城市试点
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2013-2015 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运用战略思维和系统思想,按照“统筹规划、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坚持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以应用需求为牵引,坚持分工协作,完善物联网标准化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积极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为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15 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架构、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重视自主创新,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立的原则,研制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国主导的物联网国际标准领域不断扩大,有力支撑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梳理现有标准,研制物联网标准体系,发布《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通过标准研制和实践不断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二)加快研制基础共性标准。开展 10 项标准化指南、术语、体系结构等急需的总体技术标准,以及40 项安全、标识、数据、测试等领域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
(三)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空中接口协议等射频识别领域、组网技术等传感器网络领域、微纳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物联网感知关键技术标准;超宽带技术等短距离通信领域、机器到机器(M2M)、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传输领域的物联网网络关键技术标准;协同信息处理、服务支撑等物联网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
(四)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继续推进公安、环保、交通、农业和林业等5 个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新成立5 个物联网应用标准工作组,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国标、行标规划,研制40 项急需的应用标准。后续重点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完善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各重要应用领域。
(五)着力提升国际标准影响力和竞争力。组织聚集国内技术力量,成立物联网国际标准项目组,编制《中国物联网国际标准化研究报告》,引导我国物联网标准国际化工作。推动成立区域/国际标准化机构,作为发起国,积极推动成立区域性或国际性物联网相关标准化机构,争取ISO/IEC 和ITU等重要国际化标准组织的领导席位,提交相应国际提案,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扎实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工作。推动标准验证与服务平台的建设,规划并启动涉及编码标识解析服务、标准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标准、标准符合性等方面的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工作,在5 个以上示范应用领域开展标准验证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扩充国家物联网标准推进组的组成部门。完善技术协调机制,形成国家物联网标准专家委员会指导,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主导,其它相关标准化组织参与的物联网技术协调架构。完善标准研制机制,依据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需求,成立相应的标准项目组、工作组。
四、分工与进度
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
任务
专项行动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1、研制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相关部门和信息化部会同
2013年提出《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
2、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2013-2015年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二)加快研制基础共性标准
3、开展总体共性标准研制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
2013年研制 10项关键技术标准
4、开展基础技术标准研制
2014-2015年研制 40项关键技术标准
(三)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
5、研制感知、网络、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4年研制 40项关键技术标准,2014-2015年研制 60项关键技术标准
(四)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
6、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
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
2013-2014年 6月研制40项应用标准,2014年 6月-2015年12月初步建成应用标准体系
(五)着力提升国际标准影响力和竞争力
7、推动成立区域性或国际性物联网标准化机构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年 12月成立“物联网国际标准项目组”,提出《中国物联网国际标准化研究报告》,2013-2015年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突破
(六)扎实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工作
8、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平台工作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启动相关平台工作
9、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
2013-2015年 5个以上示范应用领域开展标准验证工作
(七)不断完善组织架构
10、不断完善组织架构
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
2013-2015年持续完善现有“组织协调、技术协调和标准研制”三级组织架构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国家标准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共同参与,加强对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研究增补国家物联网标准推进组成员,完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国家物联网标准专家委员会、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和各应用标准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分别开展重大技术和战略问题的指导咨询、基础共性标准研制和行业应用的标准研制等工作。加强基础技术和应用领域之间的技术协调和衔接,建立和完善互派联络员、联合会议和工作简报等协同工作方式。
(二)突出重点,确定优先政策。高度重视物联网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产、学、研、用等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将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纳入物联网发展规划。明确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优先地位,研究探索物联网标准立项快速审批、优先推进的机制。
(三)注重合作,鼓励国际交流。鼓励和支持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和专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在我国物联网技术的优势领域组织专家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和工作组召集人、编辑等职务,支持以我为主的国际标准研制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
(四)强化支撑,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物联网标准化机构的指导,规范运行、强化管理,支持适应物联网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机构的专业能力建设。加强物联网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针对物联网集成创新和应用牵引的特点,研究物联网标准化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
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
(2013-2015 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需求牵引、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瞄准物联网技术前沿,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围绕应用和产业急需,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形成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培育和打造技术创新链与产业生态链,支撑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 年,突破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处理与智能信息管理、行业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技术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发展,加快物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形成我国自主的物联网产业链,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高性能、低成本、智能化传感器及芯片技术
1、智能传感器设计。重点研究低功耗、高带宽、实时应用的智能传感器设计技术,包括多传感器融合、传感器与电路的协同设计、传感信息预处理、参数快速标定与补偿技术等,实现传感器多应用场景、多功能、“无缝”接口等智能化特性。
2、智能传感器芯片制造。重点研究智能化传感器的先进制造工艺和低成本、规模化制造技术,包括与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兼容的硅基微纳传感器规模化制造技术、微纳传感器单片集成制造技术和在线测试技术,形成硅基微纳传感器批量化制造能力。
3、智能传感器与芯片的封装与集成。重点研究微纳传感器低成本封装和异质集成化技术,包括微纳传感器封装技术、系统级封装(SiP)技术和封装装备,实现微纳传感器与放大/处理电路的集成化。
4、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研究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技术,针对物联网在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电子、医疗服务、工业和控制、航空航天和国防安全等不同领域的应用需求,发展基于多传感器集成及数据融合的智能传感器系统集成模块,提升传感器产品的附加值。
5、智能传感器可靠性。研究智能传感器可靠性技术,针对物联网应用环境需求,研究微纳传感器的可靠性设计与评价、失效评估与批量测试技术,满足微纳传感器的应用需求。
(二)物联网标识体系及关键技术
6、物联网标识技术、解析体系与标准框架。研究适用于物联网应用的统一标识、解析与寻址技术体系和标准框架,支持无歧义的区分和识别相应范围内不同的标识对象。研究有效的编码与标识兼容解决方案,支持不同标识技术的融合与共存,基于标识体系实现对标识对象数据的分析融合和数据挖掘,实现物联网信息溯源、信息分类、信息监测管理等控制和管理功能。研究超高频、微波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
7、物联网标识管理技术。重点研究支持多应用的自主化标识管理平台和网关技术,研究支持多协议、多标识转换的通用网关,研究支持多种接入方式、统一地址转换、统一采集模块数据接口、数据映射关系管理等关键技术。
8、物联网标识扩展与安全机制。研究面向物联网规模发展及业务创新的标识体系动态扩展机制,建立面向标识存储、读取与传输的高效轻量级安全机制,增强标识对象的信息私密性和行业应用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物联网智能传输技术
9、面向服务的物联网传输体系架构。针对物联网应用垂直化、管道化的特征,研究建立统一的物联网传输体系架构参考模型。重点研究物联网各组成单元互连体系架构、安全体系架构、统一操作管理显示平台,制订各种接口、协议和规范等,实现不同物联网应用平台的互联互通、通用访问与统一服务获取。
10、物联网通信技术。围绕实现海量物体互连、端到端连接、可测量性和互操作性,满足新收发技术和新设备的连接等需求,重点研究物体间信息交换的通信技术、认证和跟踪系统相关的通信技术、软件无线电技术和认知无线电通信技术、无连接的通信技术,以及短距离通信技术、传感器网络技术、底层通讯协议之间的互操作技术等。
11、物联网组网技术。围绕有线和无线的集合组网方式,实现物体无缝和透明接入,支持组网系统间可扩展、跨平台兼容,支持芯片级的组网,支持芯片通信结构中参数动态配置等需求,重点研究适用于固定、移动、有线、无线的多层次组网技术,多源、异构设备接入、服务的协同与融合技术,匿名组网技术,IP 和后IP 技术,移动断续连接场景下的组网技术,网络自治管理技术,多协议物联网网关的系统架构和关键技术,传感网与移动网融合技术,基于IPv6 的新型智能网络传输技术,传感网与无线局域网融合技术等。
(四)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12、物联网感知数据与知识表达技术。研究物联网感知数据和感知信息的表达、处理规范和标准,适应传感器的数据管理能力,实现数据的前端预处理和有效利用。建立可扩展的标准化信息模型和操作模型,满足传感器的数据管理和智能控制需要,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13、物联网智能决策技术。研究支持反馈控制物联网行业应用的分布式智能系统技术,包括支持前端分布式协同信息处理的终端技术、基于单一物品的可扩展语义化表征与本地化实时信息搜索与协同处理技术、面向具体应用的传感数据的语义发现技术,以及面向物品的分布式注册、搜索和发现技术。
14、物联网跨平台和能力开放处理技术。研究支持物联网跨平台、跨行业应用的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包括异构平台兼容与自主计算、现实与虚拟物品间对应关系和规则的构建机制、基于本体推理的环境感知型逻辑业务事件产生机制,以及跨平台软件和数据自主分配与部署系统、基于云计算的处理技术、多层次中间件的研究。15、物联网开放式公共数据服务应用技术。研究物品间的智能信息交互索引和自主互操作索引机制,研究具有自我认知力与自主性的数据搜索和中间件融合技术。重点研究物联网应用层共性基础服务,包括发现、仲裁、消息、协作、存储、安全、应用、信息用户帮助等服务,实现服务和应用之间的协作和交互,提供全面、可靠、高质量决策信息的访问。
(五)物联网技术典型应用与验证示范。建立集成感知、传输、智能信息处理等物联网关键技术的示范系统,结合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对物联网关键感知、智能传输、智能信息处理、安全技术等进行验证示范,集中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通过示范带动产业的发展。
四、分工与进度
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
任务
专项行动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一)高性能、低成本、智能化传感器及芯片技术
1、智能传感器设计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2015年底前,分阶段部署
2、智能传感器与芯片制造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3、智能传感器与芯片封装与集成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4、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5、智能传感器可靠性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二)物联网标识体系及关键技术
6、物联网标识体系与标准框架
国家标准委、科技部
2015年底前,分阶段部署
7、物联网标识解析与管理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科技部、中科院、总参信息化部
8、物联网标识扩展与安全机制
科技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国家密码管理局、总参信息化部
(三)物联网智能传输技术
9、面向服务的物联网传输体系架构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2015年底前,分阶段部署
10、物联网通信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11、物联网组网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四)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12、物联网感知数据与知识表达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2015年底前,分阶段部署
13、物联网智能决策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14、物联网跨平台和能力开放处理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15、物联网开放式公共数据服务应用技术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工程院
(五)物联网技术典型应用与验证示范
16、物联网技术典型应用与验证示范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
2014年底前,编制完成示范方案,2015年底前,分阶段部署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创新科技专项产学研用技术体系,构建和发展国家级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已有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为基础,以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联盟参与方的共同利益为纽带,建立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国家级物联网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以研发物联网领域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为主体,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科技研发协同、面向社会开放、运行机制创新和技术服务创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规避技术风险,降低开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物联网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等科技成果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实现科技企业优势互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转型。
(三)推进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作用,加快物联网技术成果产业化,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促进物联网领域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研发和关键软硬件产品开发,推进相关技术应用,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创新发展。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密切关注物联网科技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物联网技术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多边组织,大力促进双边合作。鼓励国外企业在我国设立物联网研发机构,引导外资投向物联网产业。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切实加强物联网技术、资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场推动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统筹协调与有序推进相结合、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相结合、应用推广与产业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选取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重要行业领域,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和推广,注重自主技术和产品应用,注重商业模式探索和创新,注重形成公共运营和支撑平台,注重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带动物联网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为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15 年,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推广。在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实施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应用先行区。通过应用示范和应用推广,形成一批物联网综合集成应用的典型解决方案,显著提升物联网应用水平,使物联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智能化应用。面向两化融合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流程工业和装备工业为重点,在煤炭、石化、冶金、汽车、大型装备工业中各选择4-5 个重点企业开展面向生产过程、供应链管理和节能减排的物联网应用示范,推动传统产业的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提升生产和经营效率。
(二)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应用。面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需求,选择2-3 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或相关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国家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开展大田作物、养殖业和设施农业以及农资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推动农业现代化,带动农资及农技服务模式创新,并区域扩展;加快实施国家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扩大应用试点规模,适时开展推广应用,提高我国粮食与经济作物储运管理水平。
(三)推动物流管理智能化和标准化应用。面向商贸流通、物流配送智能化、标准化管理需求,加快实施国家航空运输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集装箱电子标签国际航线应用示范工程,并深化拓展试点应用领域,组织实施国家远洋运输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国家快递物流可信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和进出境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物联网应用示范,提升我国物流领域的智能化管理水平;选择若干大型制造企业,开展企业物流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企业物流作业水平;选择若干人口规模大、密度高、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地区,在城市共同配送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推动技术应用和产品标准的统一,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物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统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挖掘,提升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推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应用。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需求,在四川、山东等地实施国家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选择若干排放危险废物、放射源废物的企业和医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示范,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选择2-3 个河、湖分布数量较多且水质安全隐患较大的省份,支持地方开展水质量监测应用示范,为实现水质改善提供技术手段;选择若干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支持地方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应用示范,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防控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选择若干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开展污染源治污设施工况监控系统应用示范,提高污染治理监管水平。开展进境废物原料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进境废物原料监管水平;在吉林、江西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旅游景区,实施国家林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3-4 个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林业资源和生态旅游安全监管和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提高我国生态保护和服务水平。
(五)推广安全生产网络化监测和动态监管应用。面向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需求,突出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开展煤矿安全设备监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实施国家矿井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覆盖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等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信息的网络化采集,实现对矿井透水、瓦斯、粉尘等事故灾害的预防预警和自动处置,探索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物联网技术标准、装备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矿山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加快实施国家特种设备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的信息追溯、动态监管、实时追踪与应急救援,并由电梯、气瓶两类特种设备逐步扩展到其他特种设备;在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推广生产环境实时监控和智能处置应用,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平台,深化行业生产经营信息自动采集和视频监控,提供应急联动服务,提升企业和全行业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动交通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应用。面向交通领域智能化管理和调度需求,选择2-3 个大中城市和2-3 个内河流域,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车辆识别、航运服务、交通管理应用示范,提升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和信息服务能力,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交通统计信息的采集;推广客运交通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提升公共交通的协同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4-5 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联网新技术应用示范,包括导航定位、紧急救援、防碰撞、非法车辆查缉、打击涉车犯罪等,促进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发展,提升交通安全和社会服务水平;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及推广。
(七)推动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应用。面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需求,加快实施国家智能电网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并拓展应用领域,在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实施10 个智能电网试点,提高我国电力运行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在加快实施国家油气供应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基础上,继续向其他油田拓展,实现油气生产、炼化、储运、销售全业务链集中管控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油气供应成本,增强能源综合保障能力;推广公共建筑节能物联网应用,提高建筑内水、电、气、热等资源的智能监测和控制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八)推动水利信息采集和信息处理应用。面向防洪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饮水安全保障、水土流失治理、水库安全管理突发性事件处理等需求,组织实施国家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区域专业化水库设施安全维护,推广水利信息采集和信息处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共享的水利信息综合采集和信息处理业务体系,满足水利业务应用需要,提高用水安全。
(九)推动公共安全防范和动态监管应用。面向公共安全需求,加快实施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深化婴幼儿乳粉及酒类应用,建立健全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逐步扩大监管食品品种和应用范围;选择部分直辖市和重点城市,实施国家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重要活动及场所保卫、机动车整体管控、流动人口管理和城市核心区立体防控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重点应用示范,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消防设施的实时监控和火灾隐患的排查预警;选择重点企业和危化品集中地区,组织实施国家危化品管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危化品存储和道路运输监管应用示范;开展灾害性气象信息采集和实时处理应用示范,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中西部灾害多发地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应用示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实施国家警用装备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国家监外罪犯管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提升警用装备全过程管理和监外执行环节精准化管控水平。
(十)推动医院管理和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面向医院智慧化管理、社区远程医疗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选择10 个左右信息化基础好的三级医院,重点开展面向医务人员、患者和医疗物品的医院管理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提升医院管理水平;选择部分养老机构,组织实施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对集中养老人员提供智能化服务,依托养老机构对周边社会老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并逐步向其他养老机构推广;在4-5 个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社区中心及时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并开展相应医疗和健康服务。
(十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精细化应用。面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的精确诊断和一体化管控需求,选择5 个城市,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对地下管网、立交桥、井盖设施、无线基站、城市内涝、供排水设施、地下空间安全等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在线监控、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
(十二)推动智能家居应用。面向公众对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功能多样性需求,在大中城市选择20 个左右重点社区,开展1 万户以上家庭安防、老人及儿童看护、远程家电控制以及水、电、气智能计量等智能家居示范应用,解决制约规模化推广存在的产业链协作不足、成本过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突破,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十三)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开展应用示范。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按照《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明确的重点任务,积极组织实施《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医疗、智能家居、应急救援、智能教育、智能水利、智能旅游等十三个应用示范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优先在无锡示范区部署相关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物联网发展积累经验。
(十四)推动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促进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对物联网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
四、分工与进度
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
任务
专项行动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一)推动工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智能化应用
1、工业转型升级物联网应用示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底前完成煤炭、石化、冶金、汽车、大型装备工业每个工业门类 1-2个应用示范,2015年底前完成上述每个工业门类全部 4-5个应用示范
(二)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精管理细化应用
2、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
农业部
2013年选取示范区开始实施,2015年底基本完成
3、设施农业和大田作物物联网应用示范
农业部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13年完成 2个示范建设,2015年起逐步扩大示范规模
4、农资和棉花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科院
2013年选取示范区开始实施,2015年底前完成
5、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
国家粮食局
2014年实施试点应用示范,2015年扩展应用
(三)推动物流管理智能化和标准化应用
6、航空运输物联网应用示范
交通运输部
2014年实施应用示范,2015年扩展应用
7、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
交通运输部
2014年实施应用示范,2015年扩展应用
8、远洋运输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
交通运输部
2014年实施应用示范,2015年推广应用
9、快递物流可信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
国家邮政局
2013年选取 2家代表性企业开始实施应用示范, 2015年底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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