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

上传人:fir****x8 文档编号:48425 上传时间:2021-06-07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13.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Q∕QYSP 0002 S-2016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木瓜配制酒.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白 河 县 沁 园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QYSP Q/QYSP0002S2016 木瓜配制酒 2016-05-25 发布 1.1.1.1 2016-06-15 实施 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zzzPsgiolePfrp Q/QYSP0002S2016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良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zzzPsgiolePfrp Q/QYSP0002S2016 1 木瓜配制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瓜配制酒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

2、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瓜酒、饮用水、白砂糖、食用酒精或蒸馏酒为原料,经调配、陈酿、澄清、过滤、 灌装而成的木瓜配制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57 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9 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或双瓦楞纸箱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2697 果酒厂卫生规范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QYSP 0001S 木瓜酒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木瓜酒:应符合本企业 Q/QYSP 0001S 的规定。 3.1.2 白砂糖:应符合 GB317 的规定。 3.1.3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10343 的规定。 3.1.4 蒸馏酒:应符合 GB2757

4、的规定。 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浅黄色至浅棕黄色 澄清程度 澄清透明,无明显悬浮物 香 气 具有木瓜配制酒的香气 滋味 具有纯正、优雅、爽悦的口味、酒体完整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zzzPsgiolePfrp Q/QYSP0002S2016 2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酒精度(20) , (%vol) 2145 滴定酸 (以乙酸计) , g/L 0.1 甲 醇 *,g/L 2.0 QI 氰化物 *(以 HCN 计),mgL 8.0

5、铅(以Pb计),mg/L 0.5 注:1、标签标示值与实测酒精度不得超过1.0%( vol) (20); 2、*项目均按100% 酒精度折算。 3.4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3.5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5.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5.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3.5.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 3.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2697 的规定。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按 GB10345 规定的方法检验。 4.2 理

6、化指标 4.2.1 酒精度、滴定酸:按 GB/T15038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2.2 铅:按 GB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2.3 甲醇、氰化物:按 GB/T 5009.49 规定检验。 4.3 微生物指标:分别按 GB/T4789.25 规定的方法检验。 4.4 净含量允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投料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每批样品中抽取 6 个最小包装(净含量不小于 3000ml)的产品供作 试样。一般抽取样品 2 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 5.3 出

7、厂检验 : 产品出厂前须经逐批检验, 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 净含量允差、滴定酸、甲醇。 5.4 型式检验 项目为本标准 4.24.4 条规定的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原料、配方、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产品投产鉴定前; c.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d.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5.5.2 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5.5.3 除微生物指标外, 其他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则在

8、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 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仍有指 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签 标志 运输与贮存  zzzPsgiolePfrp Q/QYSP0002S2016 3 6.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2757 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 6.2 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并符合 GB/T 24694 的要求。外包装应牢固,确保内 容物在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不受挤压。 6.3 运输:运输产品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产品混装。 6.4 贮存:产品应在 525 0C 温度条件下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 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中间 留有通道。  zzzPsgiolePfrp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猜你喜欢
搜索标签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食品饮料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诚招英才     服务填表     联系我们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