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838349 上传时间:2024-10-14 格式:PPTX 页数:30 大小:4.0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企业伦理学导论.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一讲 伦理学导论 第一节 何谓伦理学 一、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 伦理学主要研究人们之间行为的对错(right or wrong)或好坏(good or bad),也研究人对自身、人对其他自然物或超自然物行为的对错好坏。这种对或好的行为是道德(善)的(moral or virtuous)行为,错或坏的行为是不道德(恶)的(immoral or vicious)行为,所以伦理学也可以说是研究人类道德行为的学问。也有学者认为伦理学是研究行为者品质、动机或行为后果的好坏善恶的,但品质与动机都必须通过行为体现出来,行为后果往往超出行为者能力范围之外。伦理学研究主要有科学的方法与哲学的方法,哲学

2、的方法又分为元伦理学方法和规范伦理学的方法。依据科学的方法,伦理学的任务就是以调查研究和经验为依据,对人们认为什么是道德的行为做出客观的描述。依据元伦理学的方法,伦理学的任务是研究道德语言的意义和逻辑结构。依据规范伦理学的方法,伦理学的任务是必须指出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行为,或人们应该遵守怎样的道德规范;确定道德规范的依据是什么等等。企业伦理学主要使用规范伦理学的方法。二、道德的起源 (一)客观起源说 1、道德规范来源于超自然存在物;2、自然事物(包括人)都有其活动的自然法则;3、自然事物(包括人)都有其自身的客观价值,道德规范就是要保护这些价值。(二)人类需要说 道德起源于人类的需要,没有人

3、就不会有任何价值。通过观察道德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情况可以看到,道德以人类的情感和理性为基础,产生于人类的需要和愿望。我们可以合乎逻辑的设想,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在实践中有了多次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人们通过深切的感受和思考,发现合作和乐于助人能够让生活变得更快乐、成功和有意义,于是就有了大家乐于遵守的道德规范。经过先知、领导或神父们的提倡,这些规范就有了权威的力量作为保障。(三)反思性道德与传统 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我们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长大,习惯和传统给提出了各种道德要求,我们往往不自觉地遵循着它们,认为做人就应该是这样子的,但除非真切地从自己的感受出发仔细合乎逻辑的审

4、查过它们并真诚的相信它们,这些传统对你就不是天经地义的真理。(四)道德与法律、宗教的关系 法律是公众的道德汇编,因为它为一种文明的所有成员开列了在该文明中得到公认的合乎道德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对不义之法的矫正未必是更多的法律,而毋宁是生活在该法律之下的人们所坚持的正确的道德思考。好的法律必须是合道德的,虽然道德规范并不都需要通过法的强制力保证实施。正义是道德要求的核心内容,也是法律规范的最终目标。虽然历史和现实生活中道德总是或多或少地和宗教发生关联,但道德完全不需要以宗教为基础,相反,如果宗教成了道德的唯一基础,偏执和冲突就难以避免。不是说宗教与道德完全不相容,而是说健全的思考必须发展出超越一切

5、宗教的大家都能认可的的道德体系。如果一个人因为宗教信仰而有了道德的基础,这基本上是属于心理的而不是逻辑的。三、人为什么要有道德?(一)自觉的自我利益 利益约束力确实是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强大动机,但在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发生尖锐冲突时,或者在特定条件下违规可以获得明显好处而不容易被人发现时,或违规成为一种风气时,自我利益约束往往容易导致人们置道德要求而不顾。(二)同情或道德情感 同情经常是我们做出道德行为的最直接的动机,但自我利益考虑经常会压制同情心。同情心也会与偏私相关,经常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三)传统和法律的要求 传统和法律确实鼓励人们遵守它们所提倡的道德行为方式,但也可能导致人们对不良习俗

6、甚至恶法的盲从。在传统与法律的裂缝处如果没有道德的坚守,自我利益的膨胀甚至会使传统和法律成为作恶的工具。(四)人的共同需要 人们在自己的生活中都需要安定、和平、友谊、爱、尊重、平等、自由、创造和幸福,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为了满足这些共同需要,人们必须遵守能普遍化的道德原则,通过合作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爱因斯坦说:“人的最有价值的努力是为我们行为的道德化而奋斗。我们的内心平衡,甚至我们的生存本身都取决于道德,惟有我们行为的道德化才能赋予生命以美好和尊严。”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实现道德”,这是我们下一讲将要展开的内容。第二节 伦理分析工具 伦理学史上主要有两种伦理学理论,即目的论和义务

7、论,实际上也是当代伦理学家们分析道德问题的基本工具。一、目的论(Teleological Theories of Morality)目的论主要包括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一)心理利己主义 强式利己主义认为人们永远为自身利益而行动。弱式利己主义认为人们常常但非永远为其利益而行动。心理利己主义实际是一种未经证实的心理描述理论,严格来说不是伦理学理论,因为其只关注“是”,而没有提出“应该”的问题。(二)伦理利己主义 这种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为我或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唯我型伦理利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给为我的最大利益而行动。个人型伦理利己主义主张我应该为我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别人怎么选择我不管。普遍型伦理

8、利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Ayn Rand,艾茵兰德)前两种理论把自己看成是生活的中心或与他人没有关系的孤立个体。后一种得到一些伦理学家的赞同,但面对利益冲突时难以调和,只能诉诸于“丛林规则”,实际还是一种非道德理论。(三)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的创始人是英国哲学家边沁和密尔。这种理论超越利己主义,认为每一个人所实施的行为或所遵行的道德规则应该给行为相关者带来最大总量的好处或幸福。1、行为功利主义认为每一个人所实施的行为应该给行为相关者带来最大总量的好处(Good)或幸福(Happiness)。其缺点是难以确定行为给别人带来的好处或幸福,每一次行动

9、之前都要考量清楚各种结果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好处或幸福难以计量;难以教育青少年;为了一个最好的结果,甚至可能违反广受认可的道德规范。2、规则功利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始终应当遵循给相关者带来最大好处的道德规则。这种理论认为根据经验和审慎的推理,可以确定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则。例如“除非自卫,决不可杀人”。但是很难确信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发现这种既可以普遍化又能带来最大好处的规则。经常的情况是要给规则规定很多例外,从而又接近行为功利主义了。以上两种功利主义共同面对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一切相关者的最大好处”常常可以解释为“相关的大多数人的最大好处”,可能带来对少数派或个人的不利结果;即使能保证少数人的即得

10、利益不受侵害(这需要其它的道德标准予以保证),还有一个相关者之间利益分配的问题,这不是功利主义能够很好解决的。另外,功利主义只关注结果,行为者的品格、动机没有受到重视;为了达到一个功利最大化的结果,手段或程序的道德性质也可能变得无关紧要。二、义务论(Duty Ethics)这类理论主张,行为对错的标准不在于结果,而在于其他的道德标准,这些标准规定着我们行动的义务。(一)直觉主义 这种理论认为没有任何普遍的道德规则或理论,只有我们不能普遍化的特殊的行为、境遇和人。我们必须把每一种境遇作为一个类别逐个进行处理,设法决定在此境遇下何为应该采取的善良行为。20世纪中叶在西方有两句流行的口号,体现了这一

11、理论的特性。一句是“你觉得好,就做吧”(If it feels good-do it.),还有一句就是“做你自己的事”(Do your own thing.)。在我们传统儒家思想中也有类似观点,如 “我欲仁,斯仁至矣”;“发明本心”;“致良知”等。赞成道德直觉主义的一般理由是:(1)任何本性善良的人似乎都具有直接的是非感;(2)在哲学家们创立伦理学这门学科之前很久很久,人们就有了道德的观念和信念;(3)关于道德问题的推理通常是用来证实我们的更为直接的直觉;(4)关于道德问题的推理如同其他的推理一样也会出错,所以必须依靠道德直觉或顿悟。反对直觉主义的理由:(1)直觉往往被理解为“灵感”、“预感”

12、、“天赋观念”、“天地良心”,给直觉下定义很困难。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有一套与生俱来的规则可用来作为我们行为的道德标准。(2)我们如何知道直觉一定是道德的呢?(3)人们的直觉往往不同,难以做出客观的评价;(4)不具有道德直觉的人(为什么如此呢)或者没有任何道德,或者必须在其他基础上重建道德。总之,仅仅依赖直觉难以建立具有社会适应性的道德,因为冲突的人们之间都可凭直觉说自己是正当的。直觉主义伦理学因为其难以一解决的相对主义困难,经常与宗教或形而上学紧密结合,形成某些神诫论(Divine Command Theory)或天道观,认为道德是以某种超自然存在物为基础。姑且不论是否真的存在这种全能(al

13、l-good)事物,关键是谁有资格解释这种存在物,解释的权威往往集中于圣人或政治领导者手中,因而宗教或形而上学直觉主义总是与圣人道德观或政教合一的政权相结合。(二)康德的义务伦理学 为了避免直觉主义的相对主义特点,康德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理性为途径,绝对命令为规范,建立了一种普遍主义的义务伦理学。1、善良意志 康德认为,除了善良意志,任何东西本身都不是善的,这是人的按照道德规则行事而不关心利益或结果的独特能力。2、人是目的 每一人不能仅仅是手段,其自身必须是一个独特的目的。3、惟有理性才能建立道德 理性可以建立起一种与数学真理一样的道德真理,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例如寄生生活是不道德的,因为如果

14、都这样生活,就无人可依靠,所以不合逻辑。“不能杀人”、“不能偷盗”、“信守诺言”等都是这样可普遍化的合逻辑的绝对命令。只有遵守了绝对命令,行为才可能是道德的。4、义务而非意向 除非行为动机是义务而非意向,否则,行为就不完全是道德的。一个人仅凭情感性意向而待人慈善,并不是完美意义上的道德。5、对康德义务论的批评 (1)如果为了遵守绝对命令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还要坚持吗?绝对命令之间发生冲突怎么办?规则必须有限制,所以并不绝对。(2)可普遍化合逻辑的规范也不一定是道德的。例如伦理利己主义就可以普遍化。(3)如果一个人从情感上不倾向于有道德,仅仅出于义务,这种动机到底有多大的普遍性呢?或者说,理性

15、真能产生一个独立的动机吗?三、德性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相信所有人类行为指向的目的就是幸福。为了获得幸福,灵魂的活动必须和理性相一致,这样就可能成为一个好人,也就是说,只有好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当然获得幸福也需要物质条件,运气也发生一定作用。成为一个好人就是灵魂在理性的帮助下成为一个合乎德性的人。德性分为两种:智慧德性和道德德性。智慧德性通过遗传和教育相结合而获得;道德德性通过模仿、实践和习惯获得。通过模仿和实践导致的习惯形成一个人的性格,如果性格合乎中道,就是富有德性。德性就是合乎中道的品质。形成良好的道德德性需要有实践智慧,实践智慧帮助我们在生活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做出合乎德性的行为,创造

16、美好生活。如果说实践智慧谋划美好生活的策略,理论智慧则是沉思现实中我们无法改变的方面,例如过去和永恒的真相。“沉思活动正是这样的东西这是最高的一种活动,因为智慧也是我们身上最高贵的东西,而智慧的对象是最高的可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强调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情感动机与理性的统一,造就合乎德性的善良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动机外在论的观点。但是也存在难以解释的困难:例如有德性的人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是圣人或某种道德楷模,那为什么在不同时期不同文化中对道德楷模的看法不一样呢?为了避免相对主义,亚里士多德提出合乎理性的德性就是合乎“逻各斯”的德性,但“逻各斯”是不能证实的形而上学

17、标准。四、以平等为基础寻求共识的公共伦理学 从基本出发点而言,上述三种伦理学都有长处,也都有明显的缺点。功利主义虽然在计算功利后果时会遇到麻烦,在对待少数派的平等权利时有待引入新的道德原则,但其基本旨归还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义务论似乎清晰明了,实际包含的困难也很多,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人和人之间或规范与规范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做出选择时可能还是要回归到对行为后果的考量。义务论的根本优势在于重视每一个个体的平等权利。以此为出发点去考量和补充功利主义的缺陷应该是当代伦理分析的根本出路。德性伦理学的优势在于强调良好习惯、实践判断力和美好人格的培养,为道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罗尔斯主张的“无知

18、之幕”的视点为伦理学的新融合提供了契机。主张权利和主张现实生活的最大幸福是任何参与社会合作者的两大基本诉求。任何现代社会都应该保证社会合作中每个人特别是最少受惠者的基本的生活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自由发表意见和监督公共机构的权利。为了社会的繁荣和合作者的最大化幸福,社会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对贡献社会较多者予以较多的利益分配,但是社会优势群体的利益增长必须带动最小受惠者的利益一起增长,社会财富分配应保持合理的水平,激发劳动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保障每一个合作者做人的尊严,体现合作社会的本质特征。如果一个社会既能保证每个人的平等尊严,又能让每个人的经济利益获得合理增长,人和人之间对社会规则的遵守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每个人对幸福的追求就会得到可预期的保证,在日常生活中就可能更注意德性的培养,因为德性即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他人和社会,一个有德性的人会得到他人的尊重,在一个物质生活相对充裕的社会里,尊严是幸福的核心要素。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