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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年下半年工资定级及销售提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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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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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 下半年工资定级及销售提成方案
为了提高XX宾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是为了更好的完成酒店制定的经营目标,营销部本着发挥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能动性的工作方针,特拟订 下半年营销部业绩考核条例:
一、 考核范围:
1、酒店经过营销部促销产生的餐饮收入(包括会场收入)、商务协议房费收入、长包房房费收入、旅行团队房费收入、会议团队房费收入及其它类型房费收入均计入营销部考核范围。(股东单位产生的抵冲餐饮消费不计入考核范围)
2、计提奖励:酒店所有经过营销部促销产生的康乐收入计入提奖范围,但不参与考核,商场收入不计入提奖范围,但参与考核。
3、各种赔偿费、代办费及酒店免费招待、抵冲费均不计入营销部考核和计提奖励范围。
4、总经理室核定 下半年营销部客房营收为 万元,餐饮营收为
万元。
二、 营销部销售人员组成:
销售经理2人,市场分析员1人
三、 营销部工资等级定级:
1、部门经理工资根据部门年终业绩考核,。年终奖由宾馆统一发放。
2、市场分析员的工资按宾馆工资定级标准发放,年终奖由宾馆统一发放。年终根据部门业绩考核,发放业绩奖金
3、销售经理及市场分析员的工资重新定级,根据每月业绩每半年进行考核。
四、 下半年营销部每月客房和餐饮销售指标分解:(单位:万元)
月份
客房总指标
销售分配
餐饮总指标
销售分配
商场指标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总计
五、销售经理每月完成的指标及工资定级:(单位:万元)
工资等级
指标
月份
客房指标
餐饮指标
商场指标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备注:
1、客房收入是第一考核指标,餐饮收入是第二考核指标,平均房价为第三考核指标。
2、 下半年的考核平均房价为: 元(含早),半年考核一次。
3、客房收入超额部分能够以同等比例计入餐饮收入;餐饮收入超额部分能够以80%比例计入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和商场收入的超额部分能够以同等比例转换。
4、市场分析员的客房和餐饮业绩平均分配到2个销售经理的业绩上。
工资定级
全年
客房指标
全年
餐饮指标
全年
商场指标
完成指标
应得工资
每月发放数
一级元
二级
三级
四级
六、 市场分析员的销售提成:
1、宾馆客房总体业绩和平均房价完成,按客房总体业绩 %提奖,总体超额部分按 %提奖。
2、宾馆客房总体业绩完成,但平均房价未完成,按客房业绩总额 %提奖分配,总体超额部分按 %提奖。
3、宾馆客房总体业绩未完成,平均房价完成,扣工资总额的 %。
4、宾馆客房总体业绩和平均房价均未完成,扣工资总额的 %。
七、 销售经理销售提成:
1、如个人完成各考核指标,且2人总和指标也完成,则超指标部分按 %提奖。
2、如个人房费指标未完成,平均房价指标完成,且2人总和指标完成,则未完成人员按未完成部分的 %扣减,各级工资人员超额部分按 %提奖。
3、如个人各考核指标未完成,且2人总和指标也未完成,则个人未完成者按未完成部分的 %扣减,并扣工资总额的 %,各级工资人员超额部分按 %提奖。
4、销售经理如连续三个月客房业绩优秀,能达到上一档指标,工资级别也可上一档,反之降级。
5、销售经理如业绩不佳,按上述比例扣减,直至宾馆最低保障工资。
6、新任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为3个月,如第4个月至第6个月不能达到每月客房销售 万元,将退回人力资源部重新分配。试用期内不参与考核。
7、销售经理每月工资按定级标准的80%发放(业绩超额或不低于月指标的80%,不提奖也不扣款),至年终根据全年指标(扣除应收帐款),补足标准工资差额部分或扣款,月完成指标比例低于80%者,按具体考核方法操作。
八、 部门经理考核
1、 客房业绩总指标和平均房价( 元含早)完成,部门经理年终奖由宾馆按规定统一发放;如业绩总指标未完成,年终奖由总经理酌情发放。
2、 在平均房价完成的前提下,若房费指标完成95%---100%,按完成房费的 提奖;若超额完成房费总指标,按超额部分的 %提奖。
3、 平均完成未完成,若房费指标完成95%---100%,按完成房费的 提奖;若超额完成房费总指标,按超额部分的 %提奖。
4、 若完成餐饮指标的95%---100%,按完成餐饮营收的 提奖;若超额完成餐饮指标,按超额部分的 提奖。
5、 如有应收帐款,按应收帐款总额的 %从提奖总额中扣除。
九、 年终奖
1、 部门经理年终奖由宾馆根据业绩另行核算。
2、 销售经理每月工资按标准80%发放,年终根据总业绩指标(扣除应收帐款),补足差额或扣款。若完成个人业绩,年终奖由宾馆统一发放,若个人业绩未完成,则不予发放年终奖。如有应收帐款,按应收款总额的20%从年奖奖中和工资中扣减留存,待回收后补发。
3、 市场分析员年终奖由宾馆核算发放。
4、 策划/美工由宾馆统一发放。
十、 应收帐款
1、 任何款项的担保人员将为此笔款项负责,如成为死帐(半年未能收回),将由担保人员负责赔偿。
2、 应收帐款的担保期为一个月,特殊情况请示部门经理,在应回收期内如不能收回,将由担保者先行到财务部垫付应收帐款。
3、 部分政府机关的应收帐款回收期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
4、 应收帐款在第二年收回,不计入第二年的业绩。
十一、交通及通讯费用报销
1、 销售经理给予报销每月150元手机费,50元交费用;市场分析员给予报销每月50元手机费。
2、 营销部经理报销标准按照宾馆规定执行。
3、 款待客户费用不超过本人上月客房业绩的0.5%(不累计)。超出部分同销售经理自行支付。
十二、出差标准和补贴
1、 客房按180元/人/天报销(互免房无此项报销),餐饮按80元/人/天报销;往返车票报销(如可乘坐火车,不予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限硬座,上海出差限坐火车)。出差地交通费按30元/人/天报销(至上海、北京出差,按50元/人/天报销)。
2、 出差途中所发生的传真、打印费用报部门批准,凭住宿酒店发票报销。
3、 出差途中产生的电话费用需凭住宿酒店打印的明细单报销。
4、 部门经理出差标准参照宾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客户资料
1、 销售经理必须上交每日销售报告,每周销售计划和报告,每月销售计划和报告,(销售资料要齐全,包括客户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本月入住酒店次数、消费额、意见和投诉、会议情况和应收帐款情况。)如不能完成销售报告者,部门经理有权停发销售经理的提成奖金。
2、 重点老客户的维护和消费量将作为奖金发放考评依据,考评额度为提成奖的10%。
3、 销售经理签定的协议将采用轮换制,如三月内无消费产生,而其它销售经理经过促销有业务量发生则此协议由其它销售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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