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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中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签订20**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主要指标要求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学校的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任期目标管理。
2.各年级要层层签订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3.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协助保险公司及时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
4.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每年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加强用电安全与消防安全管理。照明、动力用电的设备要合格、安装要规范科学,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禁止住校生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器;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
6.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凡组织学生外出的重大活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7.加强学校治学管理。学校与公安、司法、交通、工商部门协调,制定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在前功尽弃规定。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学校重要物资存放室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8.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节日和假期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和防疫教育,杜绝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建立护校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严禁出现空岗。
9.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食堂饭菜制作的全程监控,防止发生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疾病预防工作。
10.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附近主要道路口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有重点地协调交警在校门口指挥疏导交通。运送学生的车辆要符合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考核与奖惩
班级安全工作纳入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范畴,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年度内完成目标责任状要求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于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出现班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年度先进评选,主要领导和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同时,给予全校通报的处分。
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级部(班级、学生家长)各存一份。
立状部门: 中学(章) 领 导:
签状部门: 签状人:
二0一0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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