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框架合作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农银并财顾字( )第( )号尊敬客户:为了维护您权益,请在签订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权利、义务。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征询。甲 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乙 方(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为深入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开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框架性协议,甲方和乙方将视对方为战略性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开展详细业务合作。第二条
2、合作范围乙方作为甲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乙方重要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2.1 根据甲方并购需求、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协助寻找合适并购目,并协助甲方建立与目企业初步联络;2.2 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尽职调查,根据项目特点设计交易构造、并购方案及并购融资方案;2.3 在符合乙方信贷审批条件状况下为甲方提供并购贷款,或者牵头提供银团贷款;2.4 协助甲方进行并购后整合工作,实现并购协同效应;2.5 对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股权重组等重组类业务,乙方将根据甲方重组规定和目企业特点,协助设计重组方案、制定重组计划,并积极推进方案及计划顺利实行;2.6 为甲方推荐优秀中介机构,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3、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具有签订本协议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为对甲方构成具有约束力法律文献。3.2 甲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义务是合法有效义务,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与其根据其他协议或文献而履行义务并不冲突,同步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3.3 甲方拥有经营、决策自主权,乙方提供征询意见和提议,甲方有权最终决定与否采用。3.4 根据项目需求,成立并购重组有关专门团体,配合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3.5 向乙方及时提供所需所有文献、资料及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献、资料、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
4、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重大遗漏。3.6 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便利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完毕顾问事项、组织方案筹划及牵头组织实行等工作。3.7 为乙方向_企业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支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资金结算基本账户行、银团贷款牵头行。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为对乙方构成具有约束力法律文献。4.2 乙方有权理解、查阅、调取与履行财务顾问职责有关资料和信息。4.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将尽量为甲方提供全面金融服务。4.4 负责组织、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工作,并对其工作过程、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向甲方
5、反馈。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方,组织召开多方会议,协调甲方与各中介机构之间工作。4.5 协助甲方向有关主管部门联络,并完毕审批、过户等手续。第五条 详细项目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在开展详细项目合作时,应按照本框架协议基本原则,单独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中详细事项。第六条 项目前期费用支付鉴于甲乙双方就详细项目签订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之前,乙方需就甲方委托事项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_元定金和_元项目起始费,以便于乙方工作顺利开展和保障乙方权益。第七条 免责条款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顾问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提议等书面顾问服务文献供甲方参照,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做出并承
6、担对应责任。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故意行为,则乙方对该方案、提议等实行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保密条款8.1 甲、乙任何一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得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与利益有关财务数据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上述信息。各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8.2 本条所述负有保密义务人包括甲方、乙方以及通过甲方或乙方合法获得保密信息人员。第九条 权利义务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第十条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本协议经双措施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0.2 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已经有
7、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缔约各方协商一致,并到达新书面协议。新书面协议到达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法律合用及争议处理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双方协商无法到达一致意见,按照如下第_种方式处理:(一)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仲裁。提交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波及争议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二条 告知、执行与协调(一)甲方指定下列地址、邮箱、传真电话接受信息,如需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告知乙方。1. ;2. ;3. 。(二) 乙方确定联络部门是 ,并指派 负责详细事务协调以及与甲
8、方联络沟通,联络方式 。(三) 甲方确定联络部门是 ,并指派 负责详细事务协调以及与甲方联络沟通,联络方式 。 第十三条 附则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申明: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理解,并应我方规定做了对应条款阐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本页无正文)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 中国农业银行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框架合作协议(范本)使用阐明一、合用范围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框架合作协议(范本)(简称范本)合用于农业银行作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方与并购重组运作主体签订双方
9、财务顾问协议,目是尽快与客户确定合作意向,把握业务先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是指农业银行为企业收购或转让股份,购置、发售或整合非权益资产,债务重组等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专业顾问服务,包括项目征询、价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行等服务内容。其中,非权益类资产是指除企业所持股权以外所有其他类型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考虑到范本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之后还将与客户签订详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因此,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客户需求,针对不一样客户不一样需要设计合适、较为原则性服务内容条款。本范本为非制式协议范本,各分支机构可以参照该范本进行内容增删或修改。无论本范本内容修改与否,均应在使用前进行法律审查。二、使用
10、阐明(一)协议编号协议编号,是指协议标题下方“( )农银并财顾字( )第( )号”字段;该编号为非制式协议编号,是为了以便档案管理而设计。本协议采用手工编号,如下编号规则供参照:第一种括号,填写分行和签约分支机构简称,如“XX分行XX支行”。第二个括号,填写签约年度时间,如“”、“”。第三个括号,填写一段六位阿拉伯数字,前四位为签约月份及日期(MM/DD),后两位为协议序号,如“010302”,表达1月3日第2号协议。(二)第二条 合作范围1、合作范围波及内容与客户需求有关,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客户需要我行为其提供服务内容予以确定,对有关条款予以增删或修改。一般并购项目财务顾问所提供服务内容均已包
11、括在本条内容中。2、第2.5条重要目是便于各分支机构理解企业重组波及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对于客户同步拥有并购与重组需求,可将该条修改细化,结合项目特点列明我行在企业重组方面可提供服务;对于客户仅拥有重组需求,可删除第2.1条至第2.4条内容,并将第2.5条内容深入细化。需要阐明是,细化后条款仍应是原则性内容,不应太过详细。(三)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第3.7条重要目是通过本项目为我行争取更多投资银行业务,因此,下划线所指企业是指并购重组方有能力协助我行建立业务关系企业,如并购重组方母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等。(四)第六条 项目前期费用支付考虑到用以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将在尽职调查完毕后才能确定和签订,因此,为保障我行在尽职调查工作中权益,在本协议中规定客户支付一定金额定金和项目起始费。详细金额可根据并购交易价款一定比例,或协商固定金额收取。三、其他阐明(一)范本其他条款使用阐明,请参见协议文本共同性条款使用指导。各分支机构在协议使用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汇报总行投资银行部、法律事务部。(二) 各分支机构法律部门可以在总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非制式协议范本库中获取本范本电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