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行方案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贯彻国务院有关印发增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告知(国发50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412号),切实做好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绪以增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为主线,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领域应用、产业支撑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四个方面,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推进关键技术产品研发为重点。围绕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需求,支持数据采集、清洗、分析、交易、安全防护等共性关键技
2、术研究。以应用为导向,鼓励产品研发,建立完善大数据工具型、平台型和系统型产品体系。以培育创新生态为关键。围绕大数据技术发展前沿领域,探索大数据融合应用新模式,发展壮大新兴大数据服务业态,加强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培育市场化、网络化创新生态。以推进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为基础。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推进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鼓励建设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增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以加强重点领域融合应用为抓手。推进大数据在政务、民生、重点行业应用,运用大数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紧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探索多元化合作运行模式,推进大数据融合应
3、用。二、重要目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先进技术、产品、模式,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壮大。突破大数据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关键竞争力大数据产品,培育一批大数据企业;推进大数据在产业创新、跨行业融合、民生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形成一批成熟行业系统处理方案;建设一批面向政务和公共信息资源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平台,大数据支撑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测试评估平台,研制推广一批大数据重点原则,大数据产业支撑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三、试点示范内容(一)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试点示范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安
4、全保护等环节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打造大数据产品服务体系。1.大数据存储管理。鼓励面向领域高可靠、低延迟、强实时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引擎、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体系架构和实现技术研制,支持研发工具型、平台型、系统型大数据采集、存储和管理产品,并实现产业化推广和应用,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2.大数据分析挖掘。支持开发面向多元异构分布式数据资源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可视化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加紧大数据分析挖掘产品和应用处理方案产业化进程,并进行推广和应用,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3.大数据安全保障。支持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安全审计、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流动监控与追溯等技术产品,鼓励研发基于大数据新型信息安全产
5、品,并实现应用及推广;鼓励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国家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监测与预警等大数据安全保障服务平台,并在工业、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应用推广。(二)大数据重点领域应用试点示范鼓励大数据在重点行业深入应用,增进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创新,提高民生服务中大数据运用能力,推进大数据与各行业融合发展。4.产业创新大数据应用。支持开发工业大数据产品和平台,推进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应用,鼓励工业大数据与工业云、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发展;支持面向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食品等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5.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鼓励互联网、电信、工
6、业、金融、教育、交通等信息化基础好领域建设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大数据平台,探索跨行业数据整合共享机制、数据共享范围、数据整合对接原则,开展跨行业大数据应用。6.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支持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鼓励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以及民生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民生服务能力。(三)大数据产业支撑服务试点示范鼓励建立大数据测试评估平台,加紧大数据重点原则研制与推广,以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产业支撑体系。7.大数据测试评估。鼓励第三方机构建立测试评估平台,开展面向数据资源、大数据产品、大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能力等方面测试测
7、评服务;优先支持大数据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规模质量等方面测试测评。8.大数据重点原则研制及应用。鼓励开展大数据资源基础通用原则及工业等重点应用领域原则研制;支持建立大数据原则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检测平台,在重点行业、领域、地区开展大数据关键、急需原则应用验证,强化原则符合性检测,提高原则对市场培育、行业管理支撑作用。(四)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试点示范支持政府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整合,增进互联互通,提高共享能力。9.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鼓励将市场监管、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消费维权等数据进行整合汇聚和关联分析,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优先支持信用、交通、环境保
8、护、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等民生保障服务有关领域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应用,提高支撑决策和风险防备能力。10.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支持数据资源丰富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重点企业等单位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行业公共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开放,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资源以及基于数据政策征询、技术支持、创业孵化等服务。四、申报条件和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有关业务企业、科研院所和应用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规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9、。(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推荐。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0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都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规定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五、工作组织和保障(一)建立高效组织机制充足调动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积极性,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责任明晰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机制,指导申报主体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实行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年度评估、成果验收工作。(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中央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资源整合,鼓励地方各类财政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示范项目予以支持。(三)组织试点示范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全国巡展”、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对试点示范经验进行总结,对优秀成果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充足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