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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培训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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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培 训 教 材 目 录 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综述 1、什么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分类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的起缘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的历史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目前在中国发展状况 4、发展综合管廊的重要意义 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哪些特点及优势 二、 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及设计 1、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相关规定 2、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 三、 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类型 1、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2、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四、 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1、给水及再生水管道 2、排水管渠 3、天然气管道 4、热力管道 5、电力电缆 6、消防系统 7、通风系统 8、供电系统 9、照明系统 10、监控与报警系统 11、排水系统 12、标识系统 五、 当前开展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问题 2、主要对策 六、 郑州常西湖新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方面重点、难点及常见施工质量问题 (三)、深基坑支护 3.1 深基坑工程特点 3.2 深基坑工程详细做法 3.3 深基坑工程施工工艺 3.4 深基坑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3.5 深基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四)、主体结构 4.1 工程概况 4.2 工程主要材料及做法 4.3 标准断面结构 4.4 附属结构设计 4.5 主要施工工艺 4.6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7 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 4.8 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 4.9 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 (六)、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七)、本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及手段 (八)、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总进度计划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培训教材 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综述 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的前提。传统的市政公用管线的直埋敷设方法必须反复开挖路面进行施工,严重影响城市的交通与市容,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早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法国、日本等国的城市为合理充分地使用地下空间,先后采用了综合管沟。国内综合管廊建设,已经历从国外引进、局部示范、标准制定、共建认识,发展到了全国性的试点与推广,其建设意义从广义的“管线改革”、“民生工程”发展到了“物有所值定量分析”,认识越来越深刻、意义越来越凸显。综合管廊是服务市政管线的设有专门的出入口、投料口等,配套环境、安全 、监测、控制系统的一种市政综合管线工程。具体涉及:工艺、结构、通风、消防、排水、电气、自控、通讯、建筑、管线等。 1、什么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所谓共同沟,就是"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是指即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设置于道路下,用于容纳两种以上公用、市政管线的构造物及其附属设备(又称共同沟或综合管廊,同时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以及通风、防火、监测等多种系统。它可以把分散独立埋设在地下的电力、电信、热力、给水、中水、燃气等各种地下管线部分或全部汇集到一条共同的地下管廊里,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共同维护、集中管理。 图 一 城市地下管线改造前后对比示意图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分类 ▇干线综合管廊 : 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的综合管廊。主要功能为连接输送原站与支线综合管廊,一般不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容纳的主要为城市主干工程管线。一般设置在机动车道或道路中央下方。结构断面尺寸大、覆土深、系统稳定、输送量大、安全度高、管理运营较复杂。可直接供应至使用稳定的大型用户。 图二 城市地下干线综合管廊示意图 ▇支线综合管廊 : 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建设的的综合管廊。主要功能是将各种管线从干线综合管廊分配、输送至各直接用户。容纳的主要为城市配给工程管线。多设置在人行道下,一般布置于道路左右两侧。有效断面较小、结构简单、施工方便,设备为常用定型设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大型用户。 图 三 城市地下支线综合管廊示意图 ▇缆线管廊 : 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多设置在人行道下,且埋深较浅,一般为1.5米左右。空间断面较小、埋深浅、建设施工费用较少,一般不设置通风、监控等设备,维护管理较简单。 图 四 城市地下缆线管廊示意图 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按照结构断面形式分为矩形断面和圆形断面两种形式。当采用明挖现浇或预制装配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面,施工方便,内部空间可以充分利用。在穿越河流、地铁时,如埋设深度较深,可采用盾构或顶管施工,一般是圆形断面。按照舱位数量可采用单舱、双舱、三舱、四舱、一体化及其他类型。单舱可采用矩形或圆形断面,一般为电、讯同舱;水、电、讯等同舱。双舱可采用矩形断面,一般热、水同舱,水、电、讯同舱或水、电同舱带燃气独舱。三舱可以采用矩形断面,一般有高压电力独舱、燃气独舱等。四舱适用于管线量巨大情况。一体化结构设置适用于与地下空间、地铁结合情况。 图五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图 图六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单舱圆形断面图 图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单舱矩形断面图 图 八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单舱供形断面图 图九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双舱矩形断面图 图十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双舱矩形断面图 图十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多舱矩形断面图 图十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体化断面图 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 (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的缘起 a、公共卫生 1832年,霍乱大爆发。巴黎的改造计划,修建下水道,之后将其他管线纳入到其中,即为最初的综合管廊系统 b、防灾与安全 c、基础设施整合 d、军事政治目的 f、避免反复挖掘道路 以台北为代表。1989年,台北市开始积极推动捷运木栅线和淡水线的建设,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挖断瓦斯电信等管线,严重堵塞交通,从而造成广大民众的不满。当年,台北市长到日本考察,把建设综合管廊的想法带回台湾;之后开始推广管廊建设。 (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的历史 a、 法国巴黎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的起源地在法国的巴黎,源自巴黎下水道。19世纪中期,巴黎爆发大规模霍乱之后,为改善城市用水分布,设计了地下排水系统。1832年,巴黎人结合巴黎下水道的富裕空间,开始建设世界上第一条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内容纳了自来水、通讯、电力、压缩空气管道等市政公用管道。 b、 英国伦敦综合管廊 19世纪初期,以下水道建设为主,随后开始在伦敦兴建综合管廊。 1861年,英国伦敦修造了宽3.6米、高2.3米的市政管廊。容纳 了自来水、通讯、电力、燃气管道、污水管道等市政公用管道。 c、日本东京综合管廊 日本综合管廊(共同沟)的建设始于1926年,东京关东大地震后,以试验方式设置了三处共同沟。1993~1997年为日本综合管廊的建设高峰期。目前日本规划管廊总长2057.5公里,已兴建超过1100公里的综合管廊。 d、新中国第一条综合管廊 根据资料显示,1958 年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敷设了国内第一条综合管廊,长1076m,内部敷设有热力、电力和电信管线,并预留了自来水管的位置。 (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目前在中国发展状况 从1978年上海宝钢一期工程开始,中冶京诚就与日本新日铁合作,在全国率先兴建了大型综合性工业管廊。这是新中国综合管廊建设的起点。从专业角度而言,工业管廊,特别是冶金工业管廊,比之一般城市或市政综合管廊,入廊管线更多,复杂程度更高,技术难度更大,控制标准更严。 图十四上海宝钢大型综合性工业管廊 199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建设了大陆第一条大规模、长距离的现代化城市综合管廊——浦东张杨路共同沟。该共同沟属于支线共同沟,布置在张杨路两侧,总长度11.125km,共同沟内收容了给水、电力、信息与煤气等四种城市管线。 图十五上海浦东张扬路共同沟综合管廊 2003年,广州市政府建设大学城时,同步建设了总长度约18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总投资3.5亿元。2004年建成开始运营。管廊断面宽7米,高2.8米,断面面积19.6平方米,分上水舱、电力电缆舱和通信缆舱共3舱,敷设了自来水、中水、热水、电力、通信共3大类5种管线。 图十六上广东某大学城综合管廊 2006年在中关村(西区)建设了长度1.48 km的综合管廊,结合地下环形车道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进行建设。 图十七中关村(西区)综合管廊 2007年,上海世博园区为配合世博园区建设,建设一条现代化的地下市政综合管廊,集成3种管线设施,并且在传统的现浇整体式综合管廊的工艺基础上,尝试了世界上较为先进的预制应力综合管廊技术。 图十八上海世博园综合管廊 2010年珠海市推动横琴新区开发,建设了全长33.4公里的环岛综合管廊,形成“日”字型环状管廊系统。 图十九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综合管廊 2013年南京河西新城综合管廊总长度约8.9公里,“丰”字形。为贯彻绿色和智慧的建设理念,把河西新城打造成南京市新中心,并建成完整的多层次城市智能化系统,实现高效、低耗的城市运行管理系统。 图二十南京河西新城综合管廊 4、发展综合管廊的重要意义 (1)、发展城市综合管廊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真正建立起安全、综合、规范的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必须要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处理好地上工程和地下工程、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通过综合管廊建设,可以将多次投资变为一次性投资,实现最大节约,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治本之策。 (2)、发展城市综合管廊是集约利用地下空间的重要方式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镇人口的增加,必然增加道路、供水、公交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提高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率势在必行。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管线,可以将通讯、电力、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中敷设,将传统的“平面错开式布置”转变为“立体集中式布置”,大大增加地下空间利用效率,做到与地下空间的有机结合。 (3)、发展城市综合管廊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有力措施 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转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切实提高其防灾抗灾能力已迫在眉睫。同时,基础设施运行的日趋综合性、复杂性和动态性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将各种管线集中敷设在综合管廊中,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和管理,可以有效解决地下管线安全问题;同时它还具有较为完善的防水、防火、防盗、防灾等功能,可以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 (4)、发展城市综合管廊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 大力发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综合管廊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5)、综合管廊2015年版规范的发布,对规范我国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行为,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的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6)、要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健康发展。要在城市新建开发区要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在老旧城区要因地制宜,结合地铁项目、旧城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有利条件建设综合管廊。同时要避免低标准、盲目建设。 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哪些特点及优势 (1)、综合性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将市政六大类管线集中综合布置,形成新型的城市地下智能化网络运行管理系统。 这是充分考虑到地下空间的利用是不可再生的和它的不可逆性,一旦形成,土地将不可能回到原来的状态,它的存在也势必影响将来附近地区的使用,这些特点就要求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必须格外重视。六大类管线包括: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强电和弱电。根据各城市或路段的需求,管廊的空间和收容物可以根据规划和市场要求进行设计。 (2)、长效性 市政管廊土建围护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保证“管廊”50年以上使用寿命,并按规划要求预留50年的发展增容空间,做到一次投资,长期有效使用。 (3) 、可维护性 市政管廊内预留巡检和维护保养空间,并设置必需的人员设备出入口和配套保障的设备设施。平均每1000米设一个工作井,同时配备起重吊桩和活动梯车为管线更修管线、检修、使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4) 、高科技性 市政管廊内外设置现代化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采用以智能化固定监测与移动监测相结合为主、人工定期现场巡视为辅的多种高科技手段,确保“管廊”内全方位监测、运行信息反馈不间断和低成本、高效率维护管理效果。智能化监测可以使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隐患,使危险被阻止于最小范围内。 (5)、抗震防灾性 市政管线集中设于地下市政管廊内,可抵御地震、台风、冰冻、侵蚀等多种自然灾害。在预留适度人员通行空间条件下,兼顾设置人防功能,并与周边人防工程相连接,非常状态下可发挥防空袭、减少人民财产损失的功效。最合理利用不可再生的地下空间资源,并使其从平战结合的思想进行结构设计。 (6)、环保性 市政管线按规划需求一次性集中敷设,可为城市环境保护创造条件,地面与道路可在50年内不会因为更新管线而再度开挖。市政管廊的地面出入口和风井,可结合维护管理和城市美化需要,建成独具特色的景观小品。旧模式的重复开挖,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是不言而喻的。 (7) 、低成本性 由于市政管廊采取一次投资,同步建设,各方使用,多方受益的形式,不仅克服了现存模式的多种弊端,而且在综合成本上也得到了降低和控制。旧有模式的单打独斗的多家报批、多头建设、重复开挖以及新工程的施工对地下旧有管道所造成的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等最终使成本增高。 (8) 、投资多元性 市政管廊可将过去政府单独投资市政工程的方式,扩展到民营企业、社会力量和政府等多方面共同投资、共同收益的形式,发挥政府主导性和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有效解决此类市政工程筹资融资难度大的问题。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要达到60%,发展中国家市政公用建设比例应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15%,而我们才仅仅是3%,因此,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市场公用事业,吸纳社会资金和境外资本参与市政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市场和发展的必需。市政管廊软结构的组成,具有它的特殊性,它既是一种经营性行业(可以通过市场补偿),又是一个公益性行业(诸如排水管网、公用空间、设施的建设及养护等)。 (9)、营运可靠性 市政管廊内各专业管线间布局与安全距离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沿管廊走向,结合防火、防爆、管线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设置分隔区段,并制定相关的营运管理标准、安全监测规章制度和抢修、抢险应急方案,为“管廊”安全使用提供了技术管理保障。据统计,我国的市政公用设施65%已经陈旧,全国供水管网漏失率最高达40%,平均失水率达27%以上,相当一部分的城市燃气管网建于七八十年代,已经运行了二三十年,这种潜在的危险足以令我们夜不安枕。 采用综合管廊形式的城市地下管网系统与传统直埋式管网系统相比较有如下优点: (1)、有效节约空间资源,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由于道路的附属设施集中设置于共同沟内,能有效集约化地利用道路下的空间资源,为城市发展预留宝贵空间,增强道路空间的有效利用,并且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创造良好的市民生活环境。 (2)、有效避免“马路拉链”,充分发挥道路社会效益。由于共同沟将各类管线均集中设置在一条隧道内,消除了通讯、电力等系统在城市上空布下的道道蛛网及地面上竖立的电线杆、高压塔等,避免了路面的反复开挖、降低了路面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了道路交通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保证了城市道路的完整与美观,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3) 、集中建设运营和管理,有效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管沟内各种管线的运营管理和集中维护,提高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投资效率,抬高管理层次;管线由于不直接与土壤、地下水、道路结构层的酸碱物质接触,可减少腐蚀,延长管线使用寿命;能根据远期规划容量设计与建设共同沟,从而能满足管线远期发展需要。 (4) 、实时监控维护,提高生命线防震减灾能力。为各种管线综合管理并能利用先进的监视系统进行综合管理提供了可能,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维护管理,提高管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城市的安全度。日本阪神地震的防灾抗灾经验说明,即使受到强烈的台风、地震等灾害,城市各种管线设施由于设置在共同沟内,因而也就可以避免过去由于电线杆折断、倾倒、电线折断而造成的二次灾害。发生火灾时,由于不存在架空电线,有利于灭火活动迅速进行,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而有效增强城市的防灾抗灾能力。 市政管廊的优点可总结为:“一次投资、永续利用、一次动土、不复开挖、智能管理、维护可视、无限增容、综合成本、整合资源、减少浪费、树立市政新形象”。 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及设计 1、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相关规定 1.1市政公用管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 规划建设: 1.1.1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地下铁道、地下道路、立体交叉等建设工程地段; 1.1.2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1.1.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1.1.4 需同时敷设多种工程管线的道路; 1.1.5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1.1.6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一般情况下,管线的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原则条件下编制,综合管廊的系统规划根据道路路网规划和管线专项规划确定,在此基础上反馈给相关管线专项规划,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形成综合管廊的系统规划。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纳入的管线,统筹安排管线在综合管廊内部的空间位置,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在城镇道路、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信息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的编制应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调查城市管线地下通道现状,合理确定主要经济指标,科学预测规确保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和城市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示意图 2、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 2.1综合管廊容纳管线的设计规定:信息电(光)缆、电力电缆、给水管道、热.力管道等市政公用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内;地势平坦建设场地的重力流管道不宜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廊的同一个舱,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 管廊的不同空间;信息电缆与高压电缆应分开设置;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可在综合管廊同侧布置,排水管道应布置在综合管廊的底部:热力管道、燃气管道不得同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2.2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设计规定:综合管廊的标准断而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施工方法综合确定。采用明挖现浇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而,采用明挖预制装配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而或圆形断面,采用非开挖技术时宜采用圆形断面、马蹄形断面。 三、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类型 1、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采用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 1.1、综合管廊模板施工前,应根据结构形式、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供应条件进行模板及支架设计。模板及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满足受力要求。 1.2、混凝土的浇筑应在模板和支架检验合格后进行。入模时应防止离析。连续浇筑时,每层浇筑高度应满足振捣密实的要求。预留孔、预埋管、预埋件及止水带等周边混凝土浇筑时,应辅助人工插捣。 1.3、混凝土底板和顶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设计有变形缝时,应按变形缝分仓浇筑。 1.4、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2、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在工厂内分节段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的综合管廊。 2.1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应采用精加工的钢模板。 2.2构件堆放的场地应平整夯实,并应具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3构件的标识应朝向外侧。 2.4构件运输及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2.5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复验合格。当构件上有裂缝且宽度超过0.2mm时,应进行鉴定。 2.6预制构件和现浇结构之间、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7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2.8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对其外观、裂缝等情况进行检验,并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2.9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四、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1、 给水及再生水管道 1.1给水、再生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的有关规定。 1.2给水、再生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接口宜采用刚性连接,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1.3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 2、 排水管渠 2.1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2.2雨水管渠、污水管道应按规划最高口最高时设计流量确定其断面尺寸,并应按近期流量校核流速。 2.3排水管渠进入综合管廊前,应设置检修闸门或闸槽。 2.4雨水、污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压力管道宜采用刚性接口,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2.5雨水、污水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 2.6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应严格密闭。管道应进行功能性试验。 2.7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气装置应直接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8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清通设施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的要求。重力流管道并应考虑外部排水系统水位变化、冲击负荷等情况对综合管廊内管道运行安全的影响。 2.9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除雨水时,雨水舱结构空间应完全独立和严密, 并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或渗漏至其它舱室的措施。 3、天然气管道 3.1天然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2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3.3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缝检测要求应符合表3.3的规定。 表3.3 焊缝检测要求 压力级别(MPa) 环焊缝无损检测比例 0.8<P≤1.6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0.4<P≤0.8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0.01<P≤0.4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 P≤0.01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 注:1、射线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2规定的II级(AB级)为合格。 2、超声波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JB/T473 0.3规定的工级为合格。 3.4天然气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5天然气管道的阀门、阀件系统设计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 3.6天然气调压装置不应设置在综合管廊内。 3.7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外部。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应具有远程关闭功能。 3.8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设置具有远程关闭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3.9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线、放散管、天然气设备等均应满足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要求。 4、 热力管道 4.1热力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保温层及外护管紧密结合成一体的预制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醋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层聚氨醋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 129的有关规定。 4.2管道附件必须进行保温。 4.3管道及附件保温结构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 0C。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 4.4当同舱敷设的其他管线有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温度限制要求时,应按舱内温度限定条件校核保温层厚度。 4.5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排风管应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6热力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和《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105的有关规定。 4.7热力管道及配件保温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5、 电力电缆 5.1电力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或不燃电缆。 5.2应对综合管廊内的电力电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电缆接头处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5.3电力电缆敷设安装应按支架形式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 6、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明确管廊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及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情况等。 (1)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等要求。 (2)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应采取专门的消防设施。 电力舱细水雾消防系统 水管舱局部消防设施 火灾报警系统 7、 通风系统 根据不同舱室明确排风方式。 (1)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 (2)天然气管道舱和含有污水管道的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 8、 供电系统 8.1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管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2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8.3综合管廊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综合管廊内的低压配电应采用交流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应为TN-S制,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8.3.2综合管廊应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应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 8.3.3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动力设备不宜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士5%,照明设备不宜超过+5%、-10%。 8.3.4应采取无功功率补偿措施; 8.3.5应在各供电单元总进线处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 8.4综合管廊内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8.4.1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8.4.2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地方,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 8.4.3电源总配电箱宜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 8.4.4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防爆规定。 8.5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 5kW,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5 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 8.6非消防设备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7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 8.8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 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管廊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20 2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 X 5 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 3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4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9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防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装置,并应在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 9、 照明系统 9.1综合管廊内应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9.1.1 综合管廊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5Lx,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lx;出入口和设备操作处的局部照度可为100Lx。监控室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300Lx。 9.1.2 管廊内疏散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9.1.3监控室备用应急照明照度应达到正常照明照度的要求。 9.1.4出入口和各防火分区防火门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距地坪高度1.0m以下,间距不应大于20m. 9.2综合管廊照明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9.2.1 灯具应为防触电保护等级I类设备,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应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PE)线可靠连接。 9.2.2 灯具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并应具有防外力冲撞的防护措施。 9.2 3 灯具应采用节能型光源,并应能快速启动点亮。 9.2.4 安装高度低于2.2m的照明灯具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当采用220V电压供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9.2.5安装在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9.2.6 照明回路导线应采用硬铜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线路明敷设时宜采用保护管或线槽穿线方式布线。天然气管线舱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配线,并应进行隔离密封防爆处理。 10、监控与报警系统 10.1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宜分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等。 10.2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其系统架构、系统配置应根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纳入管线的种类、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模式等确定。 10.3监控、报警和联动反馈信号应送至监控中心。 10.4综合管廊应设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4.1应能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环境参数检测内容应符合规定,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的舱室,应按较高要求的管线设置。气体报警设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的有关规定。 10.4.2应对通风设备、排水泵、电气设备等进行状态监测和控制;设备控制方 式宜采用就地手动、就地自动和远程控制。 10.4.3应设置与管廊内各类管线配套检测设备、控制执行机构联通的信号传输接口;当管线采用自成体系的专业监控系统时,应通过标准通信接口接入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统一管理平台。 10.4.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宜采用工业级产品。 10.4.5 H2S、CH4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管廊内人员出入口和通风口处。 10.5综合管廊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5.1综合管廊内设备集中安装地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应设置摄像机;综合管廊内沿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至少设置一台摄像机,不分防火分区的舱室,摄像机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 10.5.2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通风口应设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和声光报警器。 10.5.3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10.5.4综合管廊应设置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并宜采用离线式。 10.5.5综合管廊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的有关规定。 10.6综合管廊应设置通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6.1应设置固定式通信系统,电话应与监控中心接通,信号应与通信网络连通。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或每一防火分区内应设置通信点;不分防火分区的舱室,通信点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 OOm o 10.6.2固定式电话与消防专用电话合用时,应采用独立通信系统。 10.6.3除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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