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
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9月26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
建设单位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风强
联系人
王风强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
立项审批部门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1581-34-03-04451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51 轴承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70.1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79.62
环保投资
(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4%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6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注册于2017年6月,法人王风强,经营范围为轴承及配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总投资879.62万元,占地面积约2570.18m2,建筑面积约643m2,主要配备振底式淬(沾)火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可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配备员工6人,年运行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运行。
本项目已建成且已于2016年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单位进行了处罚,罚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烟环罚[2017] 170号)见附件,并要求建设单位补办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所使用的淬火炉不属于限制类“十一、机械第38项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7-371581-34-03-044511,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根据临清市烟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规划证明,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该项目符合烟店镇镇村规划(相关规划证明详见附件)。
3、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本项目与山东省环保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规定符合性具体对比情况见表1。
表1 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情况分析表
原则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一、基本原则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项目属于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符合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
符合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报告表已设置环境风险小节,环境风险评价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分析、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符合
(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
符合
(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
(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以外,项目无废水外排
符合
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
(一)涉及重金属排放
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
项目为热处理轴承套圈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产生及排放
符合
(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
(三)石油化工行业
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四)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
(六)热电行业
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由表1可见,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的有关要求。
4、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图集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登记表(聊城市临清市),临清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共4处,分别为: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1)、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先锋路街道,邢临高速公路以南,三干渠以东,面积为0.81km2。
(2)、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区东北侧,14省道、258省道、322省道和315省道之间,紧邻315省道,面积为0.5km2。
(3)、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259省道两侧,王庄村、孙含庄村、孙庄村等区域,面积为0.52km2。
(4)、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高邢高速公路(S14)和S315交叉口西北侧,京九线以东。
项目位于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不位于临清市规划的生态红线内。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2。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
(2)建设单位: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87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5)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
(6)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570.18m2,配备振底式淬(沾)火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可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
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2。
表2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工程
现状
本次环评整改要求
最终状况
备注
主体
工程
热处理车间
位于厂区西部,建筑面积约260m2,车间内设置一座振底式淬火炉,用于轴承套圈的热处理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抛丸车间
建筑面积约60m2,位于厂区西北部,车间内设置1台抛丸机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辅助
工程
办公室
用于职工日常办公,建筑面积约140m2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杂物间
用于存放杂物,建筑面积约1500m2
——
同现状
变压室
用于项目配电,建筑面积约15m2
——
同现状
公用
工程
供水
用水由烟店镇供水系统供给,本项目年用水量61.5m3/a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排水
项目雨水随地势排入周边排水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
——
同现状
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约54.73万kWh,由烟店镇供电所提供
——
同现状
储运
工程
甲醇储存区
项目热处理所用甲醇现买现用,只在使用时进行临时储存,存储地点位于热处理车间西侧
甲醇使用区应周围应设置不低于原料存量的隔水、防渗围堰,确保甲醇一旦泄露后,甲醇液体可全部围堵在围堰内部
甲醇使用区应周围应设置不低于原料存量的隔水、防渗围堰
目前尚未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符合环保要求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抛丸机虽已自带袋式除尘器,但是处理后的尾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了1台淬火炉,但是均未配套相应的油烟废气处理措施
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UV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化装置净化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上述废气净化处理完毕后统一由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UV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化装置净化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上述废气净化处理完毕后统一由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目前尚未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符合环保要求
废水治理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噪声治理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抛丸机、淬火炉等,源强约60~75dB(A)之间。设备噪声主要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
同现状
符合环保
要求
危废暂存间
在热处理车间东侧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淬火油渣等,占地面积约10m2
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分区存放,设置围堰裙角,并按照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
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目前尚未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符合环保要求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
表3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879.62
——
2
占地面积
m2
2570.18
——
3
生产规模
吨
5000
热处理轴承套圈
4
年生产天数
天
300
——
5
年生产小时数
小时
2400
夜间不生产
6
员工人数
人
6
——
3、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4。
表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淬(沾)火炉
台
属振底炉
1
现有设备
2
抛丸机
台
——
1
现有设备
3
变压器
台
——
2
现有设备
4、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见表5。
表5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年生产能力
1
热处理轴承套圈
——
5000吨
5、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表6。
表6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用量
原辅料耗用情况
1
车工套圈
——
t/a
5000
2
机油
——
t/a
0.01
3
淬火油
桶装,170kg/桶
t/a
17
4
甲醇
桶装,160kg/桶
t/a
7.5
5
钢砂
——
t/a
2
能源耗用情况
1
水
——
m3/a
61.5
2
电
——
万kWh/a
54.73
(1)淬火油
在精制石蜡基润滑油中加入催冷剂、清净剂和抗氧化添加剂等调配而成,在油温80℃时其特性温度不低于520℃,由800℃冷却到400%的时间不大于5.0s。通常用于淬透性能够达到的中小型FAG轴承套圈和滚动体。
(2)甲醇
分子式CH3OH,分子量32.04,熔点-97.8℃,沸点64.8℃,相对密度(水=1)0.79;相对密度(空气=1)1.11。闪点11℃,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项目所用甲醇主要用于淬火工序,目的是提供淬火过程保护气氛,防止轴承套圈在加热过程中接触到氧气,而产生氧化层。
四、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冯圈村以南。厂区南侧、西侧、北侧为小型轴承加工企业,东侧为道路。厂区出入口位于东厂界。厂区内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杂物间、办公室、危废暂存间、热处理车间、抛丸车间等。
项目热处理车间内设置1台振底式淬火炉,炉体呈南北布置,位于车间西部,抛丸车间内西南部设置一台抛丸机。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厂区较为规整,各出入口设置合理,便于物料进出;项目各生产车间内各功能布局完善、紧凑,空间得到了合理利用,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见附图4。
五、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补充用水和生活用水。
(1)热处理清洗工序补充用水
经与企业沟通,项目热处理清洗工序所用水循环使用,需定期补充损耗,一般2至3天补充一次,本次环评按照2天补充一次计算,每次补充量约50kg,则该部分用水量约7.5m3/a。
(2)生活用水: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食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员工生活用水定额均取30L/(人·天),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54m3/a。
综上所述,项目用水量为61.5m3/a。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随项目所在厂区地势排入周边排水沟。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地面不用水冲洗,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仅为员工洗手、洗脸等清洗废水,水质简单,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9.2m3/a,该部分污水排入厂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回用于厂区绿化。
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1。
49.2
损耗4.8
250
损耗7.5
7.5
热处理清洗工序补充用水
61.5
新鲜水
54
生活用水
排入厂区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图1 项目水平衡图(m3/a)
3、供电
项目用电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办公用电等,由烟店镇供电所提供,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用电量约54.73万kWh/a。
4、供热
项目不设置供热锅炉,项目热处理工序用热采用电加热方式,办公室采暖制冷使用空调。
5、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生产能力、员工人数均不发生改变,具体工艺流程详见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原有工程三废排放情况分析如下:
(1)废水
原有工程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处理,由周边农户清运。
(2)噪声
原有工程噪声主要由抛丸机、淬火炉等设备产生, 噪声值在60~75dB(A),噪声源设备都摆放在车间内,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3)固废
原有工程固废主要包括废淬火油渣、废油、静电油雾净化器废油、抛丸收尘、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抛丸收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淬火油渣、废油、静电油雾净化器废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存在的环境问题:
经现场勘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如下:
(1)、现场勘查时,项目抛丸机虽已自带袋式除尘器,但是处理后的尾气未安装排气筒进行高排;项目设置了1台淬火炉,但是均未配套相应的油烟废气处理措施;
(2)、现场勘查时,部分车间地面存在轻微破损的情况;
(3)、甲醇桶临时存放地点未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
(4)、项目危废暂存间内虽已建成,但其中危险废物未按照类别分区存放;内部围堰裙角未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同时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另外项目未建设一般固废储存库。
整改措施:
(1)、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UV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化装置净化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上述废气净化处理完毕后统一由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2)、应对车间地面进行检查,破损处应进行修整;
(3)、甲醇桶临时存放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原料存量的隔水、防渗围堰,确保甲醇一旦泄露后,甲醇液体可全部围堵在围堰内部;
(4)、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类别分区存放;危废暂存间内部需设置围堰裙角,同时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张贴危险废物标识。
项目现场照片如下: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
一、项目地理位置
临清市地处鲁西平原的西北部,地跨东经115°27′至116°02′,北纬36°39′至36°55′。全境东西长55.44公里,总面积957平方公里。西与河北省临西县隔大运河相望,北与山东省夏津县,东与高唐县、茌平县,南与聊城市、冠县分别接壤,是山东省西出、晋冀东进的重要门户,历史上曾是著名的手工业城市和商埠重镇。如今的临清交通运输十分便利,通往泰安、禹城、德州、聊城、济南、邯郸、濮阳等地的公路在此交汇,京杭运河纵贯市区,京九铁路和青岛—石家庄的高速公路均通过本市。
本项目为临清市诺丰轴承有限公司年热处理5000吨轴承套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地质
临清境内为鲁西北平原,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起伏较少,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沿黄河故道流向,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坡度降为1/7000左右,海拔高度一般在29~38米之间。
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淤积、决口、泛滥,境内形成了岗、坡、洼地相间的微地貌差异。
境内地质构造属新华夏第二沉降带临清凹陷区,被第四系覆盖。第四系地层厚度一般为30~270米,为新生带,主要为河湖相沉积,厚约30~260米。上部为土黄色、褐黄色粘质沙土为主,夹粉沙、粉细沙层。
临清市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三、水文
境内排水河道,属海河流域的卫运河及马颊河两大水系。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26条,其中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6条;30~10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8条;10~30平方公里的大支流有12条;10平方公里以下的田间排水沟有341条。总计长度约838.8公里。其中主要过境河流有卫运河及马颊河。
四、气候、气象
临清市处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属半湿润性气候,春季多风,夏季多雨,秋高气爽,冬季干冷。近20年(1997~2016年)年最大风速为15.6m/s(2005年),平均风速2.2m/s,年平均气温13.7℃,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0℃,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1℃,平均降水量564.6毫米,平均日照2328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60.7%。初霜始于10月24日,终霜一般结束于4月1日,无霜期长达206天。年主导风向南风,风频16%;年静风频率8%。年大风日集中在春季。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临清市2016年社会经济概况如下:
政区人口 全市总面积950平方公里。现辖12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辖600个行政村,54个居委会。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82.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9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3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万。
经济概况 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89亿元,同比增长7%,是2011年的1.6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亿元,增长8.6%,是2011年的2.2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5亿元,增长5.8%,是2011年的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4亿元,增长10%,是2011年的1.8倍;各项存款余额306.4亿元,贷款余额197.9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2倍、1.5倍,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聊城领先位次。三产比例为6.7∶57.1∶36.2。
农业 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增”,畜牧、水产、蔬菜、林果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润林湖羊、丁马甲鱼单体养殖规模居全国首位,丁马村被评为“中国中华鳖第一村”。聊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6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65家,家庭农场67个。“三品一标”达到105个。投入14.9亿元实施了小农水、农村饮水安全、王庄及薛王刘灌区等现代水利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万亩。发放各类涉农补贴6.9亿元。
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企业达到464家,较2011年增加136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3亿元、利税131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1.5倍、1.6倍。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高端数控、远程控制、紧密纺等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到传统产业。有色金属加工、轴承、纺织、食品加工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中色奥博特铜精加工、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德能金玉米糖及糖醇等346个项目竣工投产。在深化与中色、诚通、巨能等企业集团合作的基础上,引进了大唐集团、新兴际华、启迪桑德、顾家集团等一批央企和知名民企,累计引进市外资金527.4亿元。
建设、环保 中心城区面积扩至39.6平方公里,是2011年的1.7倍;预计城镇化率达到56%,较2011年提高7.2个百分点。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编制了城镇化发展、南部新区、城市排水、供热等专项规划,城区详规覆盖率达到98%,乡镇总规覆盖率达到100%。累计淘汰落后设备5317台(套),关闭土小企业93家。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5万平方米,造林8.6万亩,生态文明乡村覆盖率达到22.2%。PM2.5年均值同比下降18%。完成了卫运河、裕民渠湿地、镇办污水处理站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等34项环境改善项目。两次通过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评估,为山东省获得第一名做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保障 累计新增就业7.8万人。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完成整合,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400元、年人均3402元,是2011年的1.4倍、2.4倍。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790张,八岔路中心敬老院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各类保障房8472套。实施“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300个。
教科文卫体 在聊城率先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累计建设校舍140栋、28.8万平方米,高考本科录取率稳居聊城首位。农民艺术节被评为“山东省特色文化品牌”,每年送戏、送电影下乡5000余场,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75个。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累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8万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2.2万人、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查体35.8万人次。双拥创城实现“两连冠”。民兵预备役、民族宗教、侨务、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老龄、体育、广电、史志、档案、防震减灾、人防、消防、气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进步。
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重要的人文遗迹、名胜古迹。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功能概况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区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适用区;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适用区;地下水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适用区。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烟店镇,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NO2、PM2.5和PM10等。本次环评采用临清市2016年自动监测数据资料进行评价,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7。
表7 临清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SO2
NO2
PM10
PM2.5
监测结果(年均,ug/m³)
37
52
144
96
二级标准(年均,ug/m³)
60
40
70
35
标准指数
0.62
1.3
2.06
2.74
由上表数据分析可知,临清市城区2016年环境空气中SO2年均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O2、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均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NO2 0.3倍、PM10 1.06倍、PM2.5 1.74倍。
2、地表水
临清市主要纳污水体为马颊河。本次评价对象选定为马颊河三十里铺断面。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Ii=Ci / Si
式中: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pH标准指数
SpHj=(7.0-pHj) ∕ (7.0-pHsd) pHj≦7.0
SpHj=( pHj-7.0)∕ ( pHsu-7.0) pHj>7.0
式中,SpHj—pH值的标准指数
pHj—pH值实测值
pHsd—《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值(一般情况pHsd取6);
pHsu—《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值(一般情况pHsu取9)。
2016年马颊河三十里铺断面的例行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8。
表8 2016年马颊河三十里铺断面监测及评价结果表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
pH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监测数据范围
8.03~8.68
11~36
3~7.9
0.171~1.1
0.11~0.38
标准值
6~9
30
6
1.5
0.3
评价结果
0.515~0.84
0.37~1.2
0.5~1.32
0.114~0.73
0.37~1.27
*单位:除pH、评价结果无量纲外,mg/L
从上表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马颊河三十里铺断面水质监测项目中氨氮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COD、BOD5及总磷均存在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COD 0.2倍、BOD5 0.32倍、总磷0.27倍。超标原因可能与沿岸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有关。
3、地下水
本次环评地下水评价采用《临清市人民医院烟店分院病房楼建设项目》中厂址处(位于本项目南偏西,距离约3.6km处)的地下水监测数据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现状进行评价,监测日期为:2015年4月8日,监测单位为青岛京诚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9。
表9 地下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数据
标准
评价结果
1
pH
7.34
6.5~8.5
0.17
2
总硬度
1280mg/L
≤450 mg/L
2.84
3
溶解性总固体
3450mg/L
≤1000 mg/L
3.45
4
高锰酸盐指数
0.74 mg/L
≤3.0 mg/L
0.25
5
氨氮
0.1 mg/L
≤0.2 mg/L
0.5
6
硝酸盐(以N计)
2.45 mg/L
≤20 mg/L
0.12
7
亚硝酸盐
0.002 mg/L
≤0.02 mg/L
0.1
8
氟化物
0.77 mg/L
≤1.0 mg/L
0.77
9
硫酸盐
976 mg/L
≤250 mg/L
3.90
10
氯化物
639 mg/L
≤250 mg/L
2.56
11
铬(六价)
——
≤0.05 mg/L
0.04
12
砷
——
≤0.05 mg/L
0.001
13
汞
——
≤0.001 mg/L
0.05
注:未检出的项目按检出限的1/2进行评价;“--”表示未作评价。
由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监测点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噪声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张常庄村东首,项目所在地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周边无重大噪声源,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5、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原始的自然植被已不复存在,主要植被为人工植被,生物多样性简单,无需要保护的动植物种。
三、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地表水环境污染及地下水中部分监测项目超标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的治理工作及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可通过对评价区域内增加绿化、严格区域内各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控制等措施进行空气质量改善。针对超标污染物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有针对性的改善空气质量、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最终实现稳定达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据调查,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国防、军事、通信、文物保护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等。该项目主要是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详见表10、附图5。
表10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与项目区相对方位
保护级别
空气
环境
张常庄村
82.8m(距热处理车间约82.8m)
SW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冯圈村
60m(距热处理车间约67.52m)
N
孟口村
700 m
W
王集村
900 m
SW
声环境
张常庄村
60m(距热处理车间约60m)
SW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冯圈村
60m(距热处理车间约70m)
N
水环境
项目区内及周围地下水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项目周边居民区,保护级别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主要保护项目为马颊河,保护级别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地下水:主要保护项目区域浅层地下水,保护级别要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噪声:主要保护项目周围村庄等,保护级别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抛丸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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