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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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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 1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摘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的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联合起来形成合作社,合作社与有关组织、企业联合从事经济活动的一中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是平等、自愿、民主、互惠,本着利益共沾、风险公担的原则。 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探寻期,遇到一系列问题很正常,关键是找出解决的办法。当前,无论是合作社群众、干部的思想意识,还是农村合作经济的法律法规建设都不如人意,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等待解决。对群众和干部进行相关教育,弥补合作精神缺失的现状,国家政策上向农村合作组织经济倾斜都显得很是必要。 中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都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焦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国家的责任,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农村合作组织在中国良好的开展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有效利用好新农村合作组织经济将会大大促进中国农业发展,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创新之路。 关键词: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 教育 人才 合作意识 法律完善 政策保障 Abstract The rural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is based on innovation. The rural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farmer is the premise of voluntary combined to form cooperative, cooperatives and relevant organizations, enterprises engaged in economic activities of a joint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e rural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i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quality, voluntariness, democracy, the reciprocal benefi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rinciple of risk, with GongDan. China's rural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is still in the search for period, meet a series of problems is normal, the key is to find a solution. At present, whether the cooperatives, cadres ideology, or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are not satisfied, there is a lot of problems waiting to be solved. To the crowds and cadres related education,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cooperation spirit status quo, national policies to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economic tilt seem so is necessary. Our country is a large agricultural nation,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peasants, agriculture has been the focus of national keyconstruction. To increase the income of peasants, improving the standard of peasants' living,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untry, but also the inevitable national security.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n a certain degree of good will be helpful to the country on solving problem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Effective use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will greatly promo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e, is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of a innovation. Key words: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griculture education Cooperation consciousness Law perfect Policy guarantee 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 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定义及特征【1】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农民,农村,农业的快速发展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在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交易效率低、交易成本高的问题首当其冲。农民获取信息难、不善于采集信息,以至于在信息滞后的情况下出现众多的与市场所需出现反差的种植问题,菜贱伤农等等现象屡现。农民致富,农村发展需要一定的手段和形式,仅仅靠松散的个体经济形式很难实现这一目标。新农村合作经济是一种创新的形式,而且切合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式,在中国建设新农村合作经济,依托新农村合作经济的载体是的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是大势所趋。 (一)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定义 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表述是多种多样的,类似的表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等。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的定义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与相关企业、组织与个人在高度自愿基础上,按互惠互利原则联合起来,依法合作经营农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经济实体。另一种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指劳动群众为了谋求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以合作制为基础,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起来的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其活动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方面的服务以及农产品的储运加工等方面展开。不同的定义更利于我们对于农村合作经济体制的理解,总起来说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在中国现有国情的前提下,农民与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在自愿的前提下联合起来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体制。 (二)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农民以及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其它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在这样的下,是新农村经济合作制的前提,指令性质的,行政性质的农村合作制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只会僵化干群关系。因此,保证好自愿原则是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农民入社、退社享受自由,按照农民的个人意愿自主选择,避免强制入社现象的发生,保护好农民的基本权利和个人意愿。 2,互惠原则。互惠是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让与。它是作为农民和企业之间确立起商务关系的一个基础。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互惠是指双方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这样,一方面它不但明确了双方在贸易中相互之间应采取的基本立场,而且也包含着双方之间应建立一种怎样的贸易关系;另一方面,互惠原则是谈判的基础,其作用也正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的。合作社要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树立社员的主人翁意识。 3,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合作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社员、合作社、企业三方地位平等,不应出现团体压个体,牺牲个体利益等问题。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践行好平等原则是发展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必然。 4,民主原则。合作社内部遇到大事要遵守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形式。让广大社员真正了解决策的相关问题,协商讨论,最终经过民主投票等形式形成决策。 一, 新农村合作经济的相关案例【4】, 1,山西省吕梁农业经济合作经济案例: 2月山西省召开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合作经济作为全省农村工作的重点的工作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山西省各地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的方法,进而使全省的农村合作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到 ,全省共有1644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30.4万,资产14.09亿,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的744个。山西省农业经济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吕梁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和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作为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切入点。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综合经济实力快速增长。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78.09亿元,年均增速18.04%。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90元,“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4.54%。山西省吕梁中阳县自古有种植核桃的传统和优势,种植核桃作为一大农业产业优势,是实现农业富民的一大突破口。中阳县实行农村合作经济以来,抓住这一优势确立了核桃富民的战略目标,并坚持绿色,合作的发展思路,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大量种植核桃,全县 1.7万亩的优质核桃整坑任务已全部完成。与此同时,在干部的支持的帮助下,在规模养殖上,全县在种植业合作方面取得巨大进步,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四大畜牧产业,再加上团县委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妇联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技术支持,信息支持,政策优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大激发了全县农民发展规模养殖的热情。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可见,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程度高低对新农村合作经济的成功程度至关重要。 另外,山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可是从当前的情况看还存在弱点和不足之处。问题主要有:在全省个合作组织中,未经登记注册的较多。全省1644个合作组织中未注册的有1223个,达到总数的百分之73.5。再就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山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平衡。以中部太原市为界,太原以南的长治、晋 中、临汾、运城多为合作经济实践区域,其它六成以上的广大地区占有农村合作经济不到四成。 2,江苏省苏州市新农村合作经济的案例【5】 江苏省苏州市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同时频临上海市,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达。可是,同样存在农村城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实现农村城市地区发展平衡一直是苏州市的一大难题。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处于中国改革发展前沿的江苏省苏州市,近年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遇到了难题。   “位于太湖之滨的苏州市吴中区湖桥村2003年起先后成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物业股份合作社和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动力。2005年至2010年5年间,全村集体总资产从最初的1000多万元增至4亿元;村级年收入从100多万元增至4000多万元;农民年人均收入从8000多元增至16800元。村民人人变“股民”,2010年红利分配(包括政策性、福利性补贴)达户均6000多元。 ”节选自《东方城乡报》。一方面,苏州市农业产业区的开发建设,农村面临着现代生态农业和三产服务业发展的机遇,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急需进行的平台;另一方面,股份合作社与村级行政管理“一套班子”,更多的情况会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影响办事效率,这样大大限制了合作经济的发展壮大。合作社深化发展面临不少制约:经营粗放,多靠吃房租、地租,增长空间有限;村社合一,收益难保全给农民;一村一社封闭发展,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有限,且影响均衡发展。 仅仅靠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农业种植或者建造厂房出租,农民获得了比原来高的收益,但再往上走就会很难。这是苏州市3300多家农民股份合作社面临的共同难题。 “为了促进发展,湖桥集团成立。村里8000多亩土地全部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公开招商5亿元打造现代化高科技农业园。湖桥集团下辖的文化旅游、建筑、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物流等子公司跳出“农字头”转入三产服务业。去年底,在湖桥集团成立一周年之际,一张喜人的“成绩单”跃然眼前:湖桥村村级收入从2010年的4018万元猛增至8000万元,人均收入达2万元,户均红利分配突破万元,集体资产总值达6亿余元。 “节选自《东方城乡报》【6】 湖桥村是苏州探索组建合作社联合体,打破发展制约、推进转型的缩影。苏州合作社联合体主要分村内合作社联盟和村际合作社联盟两种模式,股东基本为合作社,农民间接参股。打破社际、村际壁垒,合作社抱团发展,把资源配置半径从一村一社扩至一镇(街道),真正实现农村经济大发展。 三,影响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因素 (一)人才问题。 新农村合作经济在发展中对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没有人才力量的支持,在许多具体工作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如今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合作社的人才供给多是来自农村内部,人才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无法有效解决。部分乡村干对新农村概念了解不够,甚至混同于集体经济。 在调查的多处新农村合作经济合作社中,人才来源多为招聘形式,同时,中国当前优秀大学生及研究人员多数不愿意去基层,去乡下,她们更多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大城市等地区。需求及供给方面的矛盾使得农村合作社人才欠缺。 (二)对新农村合作经济的思想认识上:观念落后,观念淡薄。 1,大多数乡村干部对新农村了解程度不够,思想淡薄,起不到带头作用。 新农村合作社对于一些乡村干部来说仍旧是新生事物,对新农村合作经济认识上的一知半解,当群众遇到关于新农村合作经济方面的问题和疑惑时不能及时的解决,使得群众积极性及对合作社的信心大打折扣。我们需要的是能起带头作用,在群众对合作经济疑惑时给予正确支持和讲解,让群众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合作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共同的意愿和利益是走向合作的前提,可是,农民能否合作起来则在相当程度上仰仗于她们对合作知识的熟知程度及制度的认同度。农民对合作经济的了解和认知程度,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与发展的基础,更是农村合作经济合作社走向更高层次的前提条件。如今的现状是:广大群众对合作经济的认知度不高,合作意愿不强烈,对农村合作经济很陌生。广大农村村民学历程度,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在合作社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的解读理解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对合作社认知上的知识缺乏,也使得合作社中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屡有发生,对合作社的和谐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 (三)法制不健全。当前,中国仍旧没有一部完全的合作经济法。合作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欠缺使得合作社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从而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遏制。法律不健全产生的问题有:农村合作经济法律地位不明确,缺少法律保障,地位显得弱小。因为没有法律的确认,也使得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管理、义务上不明确,产生的后果就是部分社员对合作经济产生误会;缺少法律保护,更多的受制于地方政府,很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更多的是处于弱势地位等等。 (四)农村合作制经济存在的其它问题 1,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混乱。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运行机制仍旧不规范,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最大限度保护农户利益。内部管理混论,缺少统一的管理模式,在股金设置、入社社员的财产权利方面需要科学管理。 2,合作社特色不明确,往往大而杂。当前,中国部分地区存在合作社“归大类”指标现象,对合作社的大小制定硬性指标,盲目求大,对一些合作社进行合并、联合。这些多是出于政绩工程的联合,违背了合作社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也会伤害群众的感情。 3,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资金支持过少,无法有效帮扶合作社更好的发展;在税收方面,虽说中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可是力度仍旧不够,在流通、加工、服务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贷款难也是制约着合作社发展的问题之一。 四,加快推进新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为新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首先,与相关高校及高职教育建立互动支持平台。一方面,在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中遇到困难,能够向高校合作机构进行资源求助,从而有效解决遇到的技术及政策问题。另一方面,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高职院校针对型农村合作社发展所需人才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定向培养。高职教育为合作社提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既能够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使得合作社人才素质相应提高。 其次,农村合作社的真正发展壮大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只有高水平的技术队伍才能真正推动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大力引进高水平专家及技术人员需要给予相关技术人员相当具有诱惑力的条件。对于高水平技术人员按其贡献程度给予相应股份,同时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条件,也可对其家人配偶等提供相应合适的工作。 (二) 加强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宣传力度,对群民及干部进行培训。 1,张贴新农村合作社的宣传海报,主要涉及国家对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及支持力度,新农村合作社的利益划分,新农村合作社的管理规定等等方面。让群众对合作社有大致的了解和阅读。 2,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内容关于群众对合作社的认识及发现的问题,提出的相关建议。在发放问卷的同时,同时分发有关合作社成功的典型,让群众对合作社充满信心。 3.开始热线电话,对于村民对合作社的疑问给予及时的回答。同时开设监督电话,使群众在发现有损合作社发展的现象时有地方能够反映,进而增强群众对农村合作社的认可度。 4,对干部和群众进行培训。聘请合作社成功地区的领导及优秀合作社成员为大家做演讲和工作指导。与此同时,开设农村合作经济的专业视频课程,让广大干部和群众能够在休闲时间自我学习,加强对农村合作的认识。 5,举行关与农村合作社认知度的考试、演说、辩论赛。开展考试、演说、辩论赛既能够让村民、干部进一步深入了解农村合作社,也增加了村民互动、干群互动,培养了彼此感情,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最后,对于活动的优异者给予物质奖励。 (三) 加大农村合作经济的法律建设。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加快制定《新农村合作经济制度》相关的专门法规法律建设。法律的完善及制定明确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明确合作社会员的权利以及义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框架,但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建设发展仍旧需要法制保障,在这方面中国法律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推进农村合作社法律建设的进程中尚需作出艰苦努力。 在制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时,要总结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另外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成功法律,为中国特色新农村合作经济法律建设提供借鉴。我相信,在强大完善的合作经济的保障下,新农村合作经济体制在中国会迅速发展,提高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四) 中国农村合作社存在其它问题的建议。 1,打破地域限制。当前中国众多合作社参加入社的成员多为行政区划的结果,狭小的成员组成不利于信息和技术的交流合作,因此打破合作社的地域限制尤为重要。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策支持方面主要包括:贷款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办理农村合作社相关程序给予便利,对于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法律程序政府部门要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等等。 3,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合作社具体情况,经过民主形式制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执行力。合作社的诸多事情完全按照章程治理。加强监督体制建设。 (五) 结语 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建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有一个漫长过程的探索。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国家的富强需要农民集体致富,合作社是农民致富的一条捷径。农村合作经济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形式,发展好,建设好它是农村经济更好发展的出路。在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以可续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坚信我们最终会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特色中国新农村合作经济合作社。 参考文献: 【1】徐俊武 肖晓勇(湖北大学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2】叶长卫、陈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分析》,《长江流域资源与管理》, 第5 期。 【3】向丽:《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再创新分析》,《安徽农业科学》, 第2期。 【4】《山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 阎海旺 山西省统计局,山西 太原 【5】■ 杨 文 《苏州市新农村合作经济调研分析》 【6】刘巍巍 《东方城乡报——农村合作经济样本“苏州样本“》 【7】合作教育缺失与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困境 赵泉民 王 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城乡发展研究院,上海 04) 【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者:李哓云 张玮 刘爽英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感谢 本文的完成是在张连国教授的指导下完成的,张老师为本文做了多次修改和指导,她悉心的帮扶为我完成论文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在这儿向张老师表示感谢。张老师的学识和对待工作的严谨让我受益匪浅。 同时感谢帮助过我的所有老师、同学,是你们提的宝贵意见,让我认识到了文章中的不足,给予的珍惜材料让我更好的给文章做了补充,千言万语难书真情,特在此,向你们表示感谢,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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