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品保护措施
我公司进场后,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和成品保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认可后严格实施。
1、成品保护组织
1.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现场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部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材料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
1.2各工序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1.3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2、成品保护职责
2.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明确保护成品工作协调监督的责任。
2.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责任。由我单位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物资部负责保管,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
3、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3.1强化本分包过程中各个施工工种、工序对成品保护管理意识和制度。从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开始制定出完善的成品保护的技术方案,把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执行到施工的各个环节。
3.2制定针对本工程的《成品保护手册》。
3.3对出现的成品损伤、损害、缺陷等破坏要及时进行修补。修补时保证采用高品质的、同材质材料施工。
3.4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桩木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3.5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苗木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6施工中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3.7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按照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在场地地形基本完成后进行,尽量避免过多工程的交叉作业。
3.8树木栽植后,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对其进行修剪,对部分乔木树干捆草绳,作支撑,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对其修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其负责。
3.9灌木栽植后,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灌木进行整形,保证其成活率的基础上,尽量达到设计效果。
3.10草坪的种植必须在乔木、灌木种植完成之后进行,以免对已栽植的绿化植物造成破坏。
3.11绿化完成后,派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看护,严禁攀折树枝,踩踏草坪。严禁污水废料等一切对绿化植物生长有危害的污染物排放入已成形绿地。
3.12绿化完成后,派专业人员对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期内,及时对达不到要求的苗木进行移栽,补栽。
3.13绿化施工的车辆不得在已完工的甬路上行使,大规格苗木栽植应在道路施工前完成。
4、铺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4.1铺装路面施工完成以后,用苕帚将路面上的砂子清扫干净,并进行必要的覆盖。
4.2成品在24小时内不能被雨水淋,必须做好防雨、防水措施。
4.3成品在24小时内不能承受任何重量,2周之内不能承受重压。
4.4每完成一段成品,必须用彩条布盖好,防止弄脏、压坏。
4.5所有地面铺装工程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5、土建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5.1钢筋保护
5.1.1防止钢筋污染
在浇筑混凝土前用钢筋套管套在每一根竖向主筋上(高度不小于8mm),以防止钢筋污染,如有个别污染应及时用棉纱布清理混凝土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同时也要防止脱模剂污染。
5.1.2板筋绑扎时的成品保护
必须架设跳板操作,禁止在板筋上踩踏,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模板。安装电管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割和碰动钢筋。绑扎成型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和垃圾清理干净。
5.1.3支立模板、安装预埋件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
5.1.4钢筋绑扎成型后,作业人员不能在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移位或变形。
5.1.5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钢筋受污染,应及时清洁干净。
5.2模板保护
5.2.1模板支立完毕,应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5.2.2预留孔和预埋件的安设工作应在支模完成之前进行。支模后,不得任意拆除模板或用重锤敲打模板及支撑,所有模板严禁用大锤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5.2.3浇注混凝土时,不得用振动棒或其他物件撬动模板预埋件,以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移位。
5.2.4在支好顶板模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在支好顶板模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方作垫进行。
5.2.5模板安装后,须仔细检查校正,并派专人值班保护。
5.2.6模板拆除后,立即对模板的板面及缝隙进行全面彻底清理,保证下次使用不出现粘模现象。模板使用后要进行维修清理,如模板清理、变形的校正、模板配件的更换等。
5.3混凝土成品保护
5.3.1混凝土浇注完毕,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多余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覆盖养护。雨天浇注混凝土时,应按雨期施工要求遮盖,使混凝土免遭雨水冲刷。
5.3.2混凝土结硬之前,不得踩踏混凝土表面。并按要求洒水养护混凝土至少7天。
5.3.3在楼板上堆放周转材料和装饰材料时应均匀且限量轻放。
不得集中超量堆放,以免损害或破坏混凝土楼板。
5.3.4施工用油漆、涂料等物质,应用桶盛装。施工操作之前,应将操作面上的混凝土表面覆盖,免其外泄污染混凝土表面。
5.3.5不得在混凝土成品上随意开槽打洞。不得用重锤锤击混凝土。
5.3.6须在混凝土表面上安设临时施工设备时,应在安设位置铺放垫板,并应作好覆盖措施,以防油漆污染混凝土。
6、砌体成品保护
6.1水电管路铁件及预埋件应在砌体砌筑过程中留设。砌体完工后,不得随意在砌体上开槽打洞,或用重锤锤击。
6.2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进行保护,使其免遭碰撞受损。
6.3雨天砌筑砌体,应按要求覆盖保护。
6.4用于砌体上方的临时模板及支撑,应在砌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拆除。
7、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7.1专人维护碾压成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必要时设置围挡,完全冷却后(一般不小于24h)才能开放交通。
7.2施工人员不得在未碾压成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行走。
7.3成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不得停放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以免发生沥青混凝土面层变形的现象发生。
8、水电工程的成品保护
8.1喷灌系统
8.1. 1预留预埋管或预埋件时,应及时作出标记,以备安装时便于查找。
8.1.2混凝土浇注时,应避免振动棒接触预埋件或预埋管等喷灌
管道,以免其发生位移及破坏。
8.1.3管道安装完毕后,应防止管道被其它专业施工破坏。
8.1.4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封闭严密,防止杂物掉入堵塞管道,严禁利用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吊顶的吊点等。
8.1.5阀门安装后,将手轮卸下,在交工前安装,防止丢失。
8.2电气工程
8.2. 1线路敷设时不得踩踏边坡,不得破坏其它已经施工完成的工序成品。
8.2.2浇筑混凝土灯座时,电气专业应有专人看守,防止损坏管盒。
8.2.3灯具安装时要戴手套,不得污染成品灯具。
8.2.4安装箱(盘)面板时应保持墙面清洁。
8.2.5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9、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9.1在本标段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后,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 工程成品保护人员应按质量保证计划中的成品保护职责与方法,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9.3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之前,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施工区域进行游玩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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