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ar.,2023Vol.31 No.3河南社会科学HENAN SOCIAL SCIENCES2023年3月第31卷 第3期收稿日期:2023-01-20基金项目:2023年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中国传统礼乐文化全息性及当代价值研究”(232400411064)作者简介:牛娜娜,女,音乐学硕士,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音乐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朱载堉实证主义哲学与传统音乐理论构建研究牛娜娜(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音乐学院,河南郑州450046)摘要: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在非科学理论基础上形成音乐致物说、音乐乱政说、听凤鸣制律说、闻声效胜负说、占声说、候气说等一系列看法。朱载堉主要从“实理
2、”哲学出发分析这些理论。研究表明,朱载堉在音乐理论研究中通过去非逻辑化、去谶纬、去占卜、去神话、去俗说等手段进行概念更新、批判伪科学,从而使自己的实践更符合科学的要求,经得起实验并为实验所验证。关键词:朱载堉;实证主义;音乐理论中图分类号:H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5X(2023)03-0096-08一、朱载堉的“实理”说朱载堉1606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丙午)71岁时在 进律书奏疏 中对其“实理”说作了说明,这个论断是他晚年对其一生哲学思想的总结:若夫舞蹈养血脉,歌咏养性情,此类乃乐律本而玩之以为轻;埋管能飞灰,吹箫能引凤,此类乃乐律末而神之以为重。尊信耳闻之虚说,诬蔑眼
3、见之实理,乐学绝传,盖有由矣。臣之愚见则以为,前贤记载失实,称誉过高,欲以令人欣慕而求进,适以使人疑畏而自沮也。是以臣书之于乐也,略夫深远之义,详夫浅近之辞,惟求实理,不事文饰,此臣为书之主意也。12-3此处提出“惟求实理,不事文饰”之“实理”的特点是“眼见”的,是“不事文饰”的,与“耳闻之虚说”、虚饰之词相对。具体来说,这种“实理”包括:(一)乐律之理例如其 乐学新说 云:古人乐谱今虽失传,然其理则未尝亡也,学者不过穷理而已。必欲穷究古乐未亡之理,莫若先自今乐所易知者以发明之。其理既明,一通百达。举而措之,斯无难矣,乃捷要之法也。2163他经常引用孟子“今之乐犹古之乐也”的说法,这可以说是他
4、恢复古乐的指导思想。朱载堉认为明朝的典制类似孔子所说的“周”;所以可以“借今乐明古乐”。而明代乐制最突出的、人所共知的就96是释奠 大成乐。只要摘出首章,用旋宫法拟造新谱,后世乐律学者就可以看到,就相信古乐还是存在的,还没有失传。2163这里所谓的“乐理”就是指“旋宫法”。又如其对 周礼 大司乐 中“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条的分析,认为其是“古人言乐,其理最明显者,其义最深奥者”。其用十二等程律之乐理进行分析,旋宫转调,循环往复。同时,用历学之理,破除先儒“子与丑合、寅与亥合”的附会之说。这些理就是所谓“实理”,符合逻辑与科学之理。传统律理思维方式相当于集权制,故宫、商、角、徵、羽,各有固
5、定名分,各有固定特点。而朱载堉则不然,其音乐体制相当于轮流坐庄式,即旋宫法,对宫、商、角、徵、羽的理解是进一步抽象化。又如其提出几种传统谬说:(1)世俗琴家谓琴第一弦为宫,第二弦为商,第三弦为角,第四弦为徵,第五弦为羽,第六弦为少宫,第七弦为少商,其说非也。朱载堉认为,从“旋宫法”的角度,“宫羽无定”,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所谓“旋宫”本身就是指任何一弦都可为宫。(2)世俗儒家谓声最浊者为宫,近浊者为商,不浊不清者为角,近清者为徵,最清者为羽,其说亦非。1203朱载堉指出“或宫浊而羽清,或宫清而羽浊”,所以,“认清浊为宫羽”是不知音的表现1203。古代音乐家伶州鸠曾说:“大不逾宫,细不过羽。夫宫,
6、音之主也,第以及羽。”朱载堉认为这是就黄钟一调来说的,当黄钟确定之后,宫、商、角、徵、羽也确定下来,可以这样说;但是从旋宫法来说,这就不是通论了1203-204。其认为乐家所谓“宫”是指“本均之主”的意思,并非指清浊。他举例说,谚云“一岁主,百岁奴”,意思是说名分尊卑,并不是以年龄长幼来确定的。又比如兄弟五人,不问其年龄长幼,就指着胖的那个说是兄长,肯定是不对的。那么,以太弦为宫也与此类似。总之,各弦确实有清浊大小之分,但哪个是宫、哪个是商角徵羽是不固定的;宫在音清的弦上,那么可以说宫是清的;宫在音浊的弦上,那么可以说宫是浊的。即“长律为宫,短律为羽,则宫浊而羽清;短律为宫,长律为羽,则宫清而
7、羽浊”1424。(3)经传言琴,惟言五弦,不言七弦。与一般的认识不同,朱载堉认为“五弦”“七弦”不是五根弦、七根弦的意思,而是指五音、七音的意思。琴都是七根弦。因为只有琴可以弹五音,所以单独提五弦;琴弹七音很普遍,不用提。所以,他批评北宋学者陈旸 乐书 说的“琴,五弦者正,七弦非正”是无知妄说1207。以上主要说乐理,至于律理,主要指其十二平均律及相关计算、检验方法。(二)数理如 嘉量算经序 云:夫物莫不有制,制莫不有则。规、矩、准、绳、度、量、权、衡,皆制物之定则也。盖规,以取其圆;矩,以成其方;准,以揆其平;绳,以就其正;度,以度其长短;量,以测其多寡;权,以审其轻重;衡,以定其低昂。合是
8、数者,然后谓之有制。知者创物,巧者述之。未有舍是,而能自为之制者。24501-4502朱载堉认为世间万物都有制有则。所谓的则就是“规、矩、准、绳、度、量、衡”,而这些则的背后是“数”。无论是谁制造物品都不可能离开数、离开则。这种数理也被朱载堉称作“真理”24836“自然之理”1601。而此处所说的“真理”是从佛教来的;所谓“自然之理”则是指客观世界及社会实践中的规定性、规律性。比如在数与音的关系上,朱载堉论造律:“为长短之法,而著于度;为多少之法,而著于量;为轻重之法,而著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敝,则又总其法而著于数。”3275这就是传统的“律度量衡”统一之说。但与传统的理解不同,朱载堉
9、认为“律”和“度量衡”的关系是“相用而为表里”,由“律”可得“度量衡”,由“度量衡”也可得“律”,如果“律度量衡”都亡佚,则可推其“法数”而制3275;并非仅仅是97“度量衡”生于“律”。又云“以数求合于声,非以声迁就于数”346,“夫音生于数者也,数真则音无不合矣。若音或有不合,是数之未真也。达音数之理者,变而通之,不可执于一也”319。朱载堉区分音和数,区分乐学和律学实际就是区分音乐实践和理论乐律的不同,看到了圆转无穷之音与一定不易之数之间的通融和权变。其始终把音放在第一位,以数合音,非以音合数。他又从反面对比总结说:“夫律之三分损益、上下相生、至仲吕而穷者,数使之然也。十二管旋相为宫 者
10、,音使之然也。数乃死物,一定而不易;音乃活法,圆转而无穷。音数二者不可以一例论之也。周礼 礼运 所言,深知此理,但言其音,不及其数,是以通而无碍。自汉以来,术家以数求其法,是故碍而不通。”344-45朱载堉音数辩证思维启示“今人应将互为因果的乐和律、音和数、听觉与数理、经验与理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4。御制律吕正义后编 朱载堉新说 中批判朱载堉说:“律吕之用三分损益也,取诸声而后验诸数。汉志 所为制十二管,以听凤凰之鸣,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蔡邕所谓 古人制律,以耳齐其声,后人不能,则假数以正其度是也。载堉亦谓律由声制,非由度出,而乃自立差分之法,是第十三率为第一率之一半
11、,则是律由度出,而非由声制矣。”25249似未达朱载堉深意。比如论音乐规律、数学规律与物理规律在乐律产生中的关系,其 约率律度相术 篇云:“上古造律,其次听律,其后算律。虞书 周礼 有听律之官,无算律之法算法之起殆因律管有长短,此算家因律以命术,非律命于算也律和五声,岂知我为正、变、倍、半,皆算家命之尔。故曰:古之为钟律者,以耳齐其声,后人不能,始假数以正其度。”312说明理论律学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李曙明指出,“以数求合于声”、“以耳齐其声”、无理数“归除不尽”都是朱载堉自然之理的内涵,说明朱载堉并非“唯数论”,而是以“抽象”求合于“具体”,以“数理”求合于“审美”,以理论求合于实践,以逻辑求
12、合于历史。同时,李曙明还反对传统说法,提出“十二平均律是自然律”的新观点5。这些说法值得注意,防止我们因为朱载堉对“数”的极端强调而忽视其对“自然性”追求的倾向。当然实际上,在朱载堉那里并非单向的“求合”关系,而是辩证的相互“求合”的关系,因为在朱载堉那里,数是自然之理,声也是自然之理,算律是算其自然之理,听律是听其自然之理,有理数是自然之数,无理数同样是自然之数;也因此才会有相互求证的过程。(三)本末之理如对于八音的次序历来有多种排法,就像六书的次序一样不固定。但显然,每一种排法都有其内在理路。传 所谓:“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朱载堉之前有三种排列法:(1)古人序八音:一
13、曰金,二曰石,三曰丝,四曰竹,五曰匏,六曰土,七曰革,八曰木。(2)周礼 序八音:一曰金,二曰石,三曰土,四曰革,五曰丝,六曰木,七曰匏,八曰竹。(3)汉志 序八音:一曰土,二曰匏,三曰皮,四曰竹,五曰丝,六曰石,七曰金,八曰木。这样看来,八音似乎并无一定的次序。北宋陈旸甚至用八音配八卦八风,朱载堉认为是“穿凿傅会”。朱载堉自己有一个新的排列法,那就是:“宜以竹音为先,而匏、土次之,丝又次之,金、石、革、木抑又次焉。此先后之序也。”1602从表面看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排序,但实际上其是一个逻辑顺序,即造乐器的逻辑顺序。因为在朱载堉看来,“律管乃万事根本,莫先乎此”1602。律管是定音的器具,只有律
14、准确,音才准确,才能继续去制造乐器。不但如此,朱载堉还把乐器按演奏分为三类,其云:“八音之器,宜分三等。埙篪箫管、龠篴笙竽,凡口吹者是一等也;琴瑟与歌,相须为用,次一等也;金石革木,不过节乐而已,又一等也。”1603与现代的分法已经非常接近。98二、朱载堉依据“实理”对“邪说”的批判(一)音乐致物说朱载堉认为传统关于音乐方面的邪说很多,比如班固在 汉书 乐志 中把计算律吕长短、置算立法的数误当作哲学中的生成论,说“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沈括认为是不懂装懂,故作神圣,虚妄欺人1856-857。唐代 独异志 认为石有定声,不在一处而有感应。实际上磬石只要磨其毫末,则声随而变。沈括认为
15、是好事者遂附益为之说。国史纂异 记载张率叩磬而知制造年月、数量及埋藏地方。沈括认为是欺诞之甚1857。更著名的邪说则有音乐致物说、音乐乱政说、听凤鸣制律说、望气说、占声说、候气说等。明代学者刘濓对 虞书“诗言志”一段十分推崇,认为是“万世诗乐之宗”。但对 乐记 及 周礼 大司乐 却不以为然,认为二书“言过当失实,如系风捕影,无一语可裨于乐者”。究其原因,刘濂认为是不知道诗与乐是一体的,二书却不言诗只言乐。他认为律吕之制,古今相同,于是批评 大司乐 中“一变而致羽物,再变而致裸物,三变而致鳞物,四变而致毛物,五变而致介物,六变而致象物”一段,看起来似乎“天地间别有一律法,别有一圣人”,“羽、毛、
16、鳞、介者,麟、凤、龟、龙”之类还说得过去,至于“裸与象”,则不知到底是何物,认为这个记载“误天人甚矣!周成王之盛,实未闻有此瑞应,不知何所指也”1858。音乐致物之说源远流长,就拿刘濂最尊崇的虞书 舜典“诗言志”一段来说,其中就有: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6史记 亦云:舜德大明。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 九成,凤皇来仪,百兽率舞,百官信谐。760这里的“凤皇来仪,百兽率舞”皆所谓音乐所致。当然刘濂也不是绝对反对音乐致物说,主要是指所“
17、致”的物中有不可知者。朱载堉则完全反对音乐致物说,他说:经凡言“致”者,不过言“致礼”耳,非谓“致其物来至”也。旧说以为“大蜡索鬼神而致礼百物,乐六奏而礼毕”。此说是也。然又以为感致其物来至,则近乎语怪,非经本旨矣。1858朱载堉认为所谓的“致”并非音乐使这些物来到跟前,而是向这些物“致意”的意思,如果理解成让物来,就近乎“语怪”。这里虽然只是对“致”一字的解释,但一下子推翻了传统社会对音乐的神秘化倾向。(二)音乐乱政说乐经 中有一段著名的话,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懘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
18、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8这段话一向被人用作“声音之道与政通”的论据。何瑭痛批其“过当失实,荒漫无稽”,说:“夫乐之有宫、商、角、徵、羽,犹国之有君、臣、民、事、物,亦一时取义取象如此耳,其实了不相涉。乃谓君、臣、民、事、物之失道,真由宫、商、角、徵羽之乱,近于诬矣!”1858-859何瑭认为乐有宫、商、角、徵、羽,就好比国有君、臣、民、事、物,只是一种类比关系,而非因果关系。音乐的乱并不能导致国家乱;更不必说音乐的五音与国家的五个方面一一联系起来,而互为感应。有人问朱载堉:“信如 乐记 之说,果有吉凶之感应乎?”朱载堉回答:“不然也。”他进一步解释何瑭的意思
19、说:乐有宫、商、角、徵、羽,就好比国有君、臣、民、事、物。宫、商、角、徵、羽乱了就不可以为乐,就像君、臣、民、事、物乱了就不可以为国。二者道理相似,所以就拿来作比。并非说君、臣、民、事、物失道,真的就是因为99宫、商、角、徵、羽乱而导致的。有人又问:“然则何以为声音之道与政通?”朱载堉回答:“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可以称作是“声音之道与政通”。并且“声音之道”并非指宫、商、角、徵、羽1904。朱载堉认为此一段才真正反映了音乐与政治的关系,即政和-治世-安以乐;政乖-乱世-怨以怒;民困-亡国-哀以思。如果我们翻开传统著作,甚至现当代的著作,引用
20、前一段作为“声音之道与政通”证据的比比皆是。何瑭、朱载堉的解释可以说是抓住了其中的内在逻辑关系,把音乐与政治之间的那种虚妄的联系恢复到正常思维。(三)听凤鸣制律说传统中又有嶰谷之竹为黄钟之管、听凤鸣而为律本之说,神乎其神。比如 吕氏春秋 云:“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9汉书 律历志 又曰:“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10对于这些说法,何瑭的观点是:第一,制作黄钟律管,嶰谷之竹可以,其他地方的
21、竹也可以。第二,听凤鸣,其能够“雄鸣为六应律,雌鸣亦六应吕,清浊不相凌犯如旋宫之法”,十分不可信,没有这个道理。如果凤的叫声清浊不顺,等待人去选择,那么人的歌声也有六声,为什么不去听人而去听凤呢?事实情况绝不是这样。第三,凤凰固然是神鸟,但其意义是天下有道则出,无道则隐,不在于应声律。朱载堉非常认同何瑭对以上观点的否定。他说:“自吕不韦著书,始言伶伦嶰谷取则凤鸣,雄鸣为律,雌鸣为吕,熟曾见闻?推之律理,实乃誵讹,而历代诸家效尤者众。”1861可见朱载堉对这些传说也是在“实理”的基础上进行推理,但对历代乐家的推崇颇为无奈。(四)闻声效胜负说传统中又有“闻声效胜负”之说,颇为人所信。司马迁 史记
22、律书 云:“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一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其于兵械尤所重,故云 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71081何瑭批驳司马迁说,六律本来是为五音而设,候气之说已经不算是正道,至于望敌闻声而知吉凶胜负,则更是谶纬家的幽谬之术。其理论是“宫乱君骄,商乱臣坏”附会而来1859-860。朱载堉议论说:“圣人之制作也,律以和歌声,历以纪时令,度以审修短,量以平多寡,衡以权轻重,所以齐远近、立民信耳。故 舜典 曰 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五者一例言之太史公亦谓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推之律理,实乃淆讹,而历代诸家效尤者众。”1861对司马迁之说颇不以为然。(五)占声说历史上有
23、不少通过声音占卜吉凶的记载,比如:开皇时,新乐既成,万宝常听之,泫然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将尽。”时四渔全盛,闻者不以为然。至大业末乃验。炀帝将幸江都,有乐人王令言妙达音律,其子尝于户外弹琵琶,作翻 安公子 曲,令言卧中闻之大惊,谓其子曰:“慎无从行,此曲宫声往而不返。”裴知古逢乘马者,闻其声,知其当坠马死。闻新妇珮玉声,知不利于姑。1860何瑭认为所谓“乐声淫厉而哀”,俗乐大都如此;但由此就马上知道天下将亡,不能令人信服。而“令言占之宫声往而不返”则不过是“神其术以欺人,实以自欺”;至于“坠马死”“不利于姑”之例更是“以邪谬之术而假之乐声以欺人”,绝不可信。何瑭的这种追求“实理”的作风
24、对朱载堉影响100很大。(六)候气说传统有“候气说”,影响甚大。后汉书 律历志 云:“宓牺作 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11何瑭大批之,说“律法者,皆实理实事,明白易简”;上述说法中不以律管候阳气,却又以阳气为律管,是“惑于候气之法而复为异说以附会者也”1859。因为“候气说”影响实在太大,朱载堉专门撰候气辨疑第八 以辨之,其在序里发出疑问:“不经之谈,儒者不信,盖常理也;不经之谈,儒者信之,岂非一大怪异事乎?”他认为候气之说有二:一是作乐致物,这是正说,并非不经之谈;二是埋管飞
25、灰,这是谬说,乃不经之谈。候气说从两汉扬雄、蔡邕时已经出现,但直到宋元朱熹、许衡,中间经历千余年,却未尝有人出来破其谬论。到了明代的王廷相、刘濂、季本、何瑭等人才对此进行辩论,而朱载堉正是沿着这条路对候气说进行了彻底批判1171。朱载堉新撰 本末辨疑论 对候气说在王廷相、刘濂、季本、何瑭基础上进一步辨析:(1)“候气说”的理论来源于“声音之道与天地同和”。但这种“候气说”,六经不载,并不清楚是怎么个候法。宋代理学家张载曾说:“声音之道与天地同和,与政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正与天地相应。方蚕吐丝,木之气极盛之时,商金之气衰。如言律中大簇、律中林钟,于此盛,则彼必衰。方春木当盛,却金气不衰,便是不和
26、,不与天地之气相应。”朱载堉说:“疑古所谓候气,不过如此云耳。”(2)“候气吹灰说”始自东汉谶纬。“声音之道与天地同和”也只是说人吹律以调天地之气,并非说律自能吹灰。从历史记载看,邹衍、京房、蔡邕这些音乐家都没有这种说法。所以朱载堉认为汉光武帝以谶纬复兴,命令儒者用谶纬解经。汉儒遵从当时这个制度,恐怕也不得不如此。然后经过隋唐,注疏者递相祖述,结果成了定论。(3)候气之法多有不同。根据 汉书 晋书隋书 的记载,朱载堉理了一个头绪(见表1)。朱载堉指出这些说法都似乎是道听途说,而未尝试验。因为候气法不见于经,只见于纬,有想象的成分。朱载堉认为信都芳的做法尤其虚诞,其做法不同于上述做法:后齐信都芳
27、,仰观云色,尝与人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人往验管,而飞灰已应。又为轮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测二十四气。每一气感,则一扇自动,他扇自住1178。刘濂怒批信都芳:“此邪佞之人,敢为妖诞之事以惑主诬民,可以诛矣。”(4)朱载堉的创新解释“以律验气说”。他认为史载的“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合八能之士,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灰。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封上,效则和,否则占”一定是纬书之文。后汉既然这样命令,儒者依法而行,史书依实记载。但从记载中可以看出这是“以律验气”,而非“以气验律”。所谓“以律验气”就是先已经得到黄钟真数,用候气检验,看气候和否。这样一来,就是先得真律,然后依靠律来验
28、气。否则的话,假如用于验气的所谓黄钟律管长短宽狭还不一定,万一推步之术不精,气候感应不常,怎么辨别所中者是不是黄钟真数呢?朱载堉以此认为“候气之法不足恃也,明矣”。“要之,律以和声序号123律管的放置方法用木作案,把律管放在案上把律管埋于地下,上口与地面平把律管放在案上,同埋于地下,上口与地面平吹灰效果判定用葭莩灰放在律管内端,气来灰去用竹莩灰充满律管,用罗縠盖在律管口上,气来吹灰动縠,有小动、大动、不动三说灰飞起来冲向罗縠,散出于罗縠外;气应有早有晚,灰飞有多有少表1候气之法101为本,累黍为要。若夫候气,盖其用之一端耳,非乐学之所急,或有或无,存而不论可也。”1185-188硬是把谶纬之说
29、扳回到科学的轨道上。对于前述邪说,朱载堉认为:刘歆既以律为候气衍历之术,京房又谓律有寒燠风雨之占。自此以后,遂使流俗视律吕之理若鬼神之变化,非圣人所能为一。或用之未当,则祚之延促、国之治乱无不系焉。宁不制律作乐,而惟恐制作之未善,不敢与度量衡权一例论之矣。此吕不韦、司马迁之说所误也。吕氏又言: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乃令鱓先为乐倡,鱓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帝喾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尧立,乃命质为乐,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此等文字,怪诞不经,非儒者之言也。仲尼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正谓此耳。飞龙及鱓之奇兽,凤鸟天翟之异禽,孰能驾御?而上帝玉磬之音,孰曾
30、见闻?伶伦嶰谷,雄律雌吕,是此一类语耳。后人撰 前汉 晋 隋 志皆采其说,以为实有嶰谷凤鸣之事,盖亦误矣!至于缑山跨鹤、秦楼引凤、寒谷生黍、缇室吹灰,此类最多,大率皆邪说也1861-862。朱载堉认为这些邪说的本质是“尊信耳闻虚说”,非实理1862。所以他更认同 舜典 和 新唐书 礼乐志,云:“今拟断自 舜典,以为律家之始,岂不光明正大?其余嶰谷等说,在所不取焉。夫汉晋隋儒不必论矣,宋儒每以道统自居,不为牵合傅会,不为浮辞滥说,而取候气吹灰之事以为造律之本,何哉?详观历代史书论律吕处,惟 唐礼乐志 得之,既不惑于凤鸣幽怪之说,亦不流于候气狂诞之为,可谓深知圣人制律本旨,而非京刘班马诸家所及也。
31、”1862新唐书 礼乐志 十二卷即北宋范镇所著。三、结论朱载堉这种寻求“实理”的“实学”,在科学的领域,又于李时珍 本草纲目(1596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出版)、徐光启 农政全书(1628年,明思宗崇祯元年编成)、宋应星的 天工开物(1637年,明思宗崇祯十年问世)、徐弘祖的 徐霞客游记(1640年,明思宗崇祯十三年问世)诸人诸书可见。这些著作的问世都在朱载堉 乐律全书 之后,我们固然不能说是受了朱载堉的影响,但我们可以说当时有一个追求“实学”的思潮,而他们几个则是其中的卓越代表。梁启超在谈到晚明对王学的反动时,认为有三派,其中有“自然界探索的反动”一派,突出代表就是徐霞客和宋应星,认为他们
32、是两位怪人,徐霞客游记 和 天工开物 是两部怪书。前者“考证极为详确”“中国实际调查的地理书,当以此为第一部”,后者“用科学方法研究食物、被服、用器,以及冶金、机械、丹青、珠玉之原料工作,绘图贴说,详确明备”;认为“这两部书不独一洗明人不读书的空谈,而且比清人 专读书的实谈 还胜几筹,真算得反动初期最有价值得作品”12。实际上,朱载堉的科学实践功夫比起上述几位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领其潮流。当然梁启超同时也提到了朱载堉首倡修改历学,但其对朱载堉学术方法的本质及领先地位知之甚少。这些以“考索物理”为宗旨的早期思想启蒙思潮,被学者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从这些著作中不仅可以看到当时中国社会发生的变
33、动,而且从中还能够发现处于历史转折时期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境界以及他们的殷切期待”13。参考文献:1冯文慈点注.律吕精义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2李天纲.朱载堉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3冯文慈,点注.律学新说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4陈其射.深邃的律学思维:论朱载靖律学思维给今人的启示J.阜阳师院学报,1992(2):48-52.5李曙明.朱载堉律学思维的“自然之理”之管窥:且说十二平均律是自然律J.中国音乐学,1991(4):10288-93.6曾云乾,注.黄曙辉,校点.尚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22.7司马迁.史记M.裴骃,集解.司马贞
34、,索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0.8郑玄,注.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M阮元.十三经注疏.世界书局缩印阮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528.9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M.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9:120-122.10(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833.11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2030.12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8-9.13黄见德.明清之际西学东渐与中国社会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22.编辑王秀芳Research on Zhu Zaiyu s Positiv
35、ist Philosoph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Music TheoryNiu NanaAbstract:Traditional Chinese music theory was based on non-scientific theory and has formed a series ofviews such as the theory of music causing things,the theory of political chaos caused by music,the theory oftonality creation
36、by the tweet of phoenix,the theory of winning and losing by the sound,the theory ofaccounting for the sound,and the theory of music and astronomy.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se theories from theperspective of Zhu Zaiyu s“truth”philosophy.The research shows that Zhu Zaiyu updated his concepts andcriticized pseudoscience by means of removing illogicalization,prophecy,divination,mythology,and vulgarismin the study of music theory,so that his practice could better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science,stand up to thetest and could be verified by experiments.Key words:Zhu Zaiyu;Positivism;Music Theory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