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金灵文具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长尾夹建设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0一四年七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1建设项目概况22.2生产工艺流程22.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3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43.1环境质量现状43.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4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5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第五章污染防治措施7第六章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76.1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8第七章
2、环评总结论9环评总结论9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长尾夹又名燕尾夹,票夹,它是一种办公用品,主要用于零售文件的集中保管,更有利于文件的分类,纯金属材质,方便拆卸,可循环使用,环保耐用,深受广大受众群体的喜爱,为此,绍兴市金灵文具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0万元,租赁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亭山村的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实施年产600吨长尾夹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
3、护能够协调发展。为此,绍兴市金灵文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该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9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建设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年产600吨长尾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金灵文具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亭山村的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内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50万元2.1.2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1。表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产量1长尾夹51mm、41mm、
4、32mm、25mm和15mm吨/年6002.1.3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2-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1钢带吨/年3322钢丝吨/年3003水吨/年6004电万度/年52.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冲床25吨台22冲床16吨台43冲床5吨台84热处理设备/台12.1.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需员工20人,生产实行昼间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设有食堂(只提供蒸箱蒸饭),无住宿。2.1.6公用工程给排水:本项目给水由出租方供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项目
5、产生的热处理淬火冷却水循环回用,不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出租方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2.2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钢带 冲压成型 热处理 抛光* 串夹 电泳* 成型 装配包装 金属角料 噪声 钢丝 冲压成型 电镀* 注:带*的工序均为外协工序 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2.3项目经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2-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1.0t/d、2
6、55t/a1.0t/d、255t/aCODcr300mg/L、0.08t/a100mg/L、0.03t/a氨氮35mg/L、0.009t/a5mg/L、0.001t/a大气污染物无无无无固体废物生产金属边角料32.0t/a0t/a废包装材料1.0t/a0t/a生活生活垃圾3.0t/a0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3.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附近大气监测点中的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周家湾桥断面水环境质量为类水,
7、满足类水功能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东、南、西三面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北面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满足4b类功能要求。3.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保护目标相对企业方位距租赁车间最近距离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周家湾村SW318m750人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东塘湾村NW541m500人一般3河流N160m/敏感地表水:类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亭山村的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
8、司的空置厂房实施生产,生产厂房已经建成,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仅为内部装修与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产生的热处理淬火冷却水循环回用,不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环境空气项目热处理采用电加热,淬火介质为水,热处理过程只产生热空气和水蒸气,生产中无其他工艺废气产生,项目员工为附近村民,自带饭菜
9、,食堂只提供蒸汽加热,不炒菜,不产生油烟废气,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无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冲床和热处理设备,车间整体噪声源强75dB,对车间采取安装隔声门窗、高噪声设备(如冲床)底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dB以上,外排噪声在50dB以下,项目外排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项目所租车间距离最近保护目标西南面周家湾村318m,距离衰减可达58.0dB,因此对保护目标基本没有影响,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10、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地四周场界噪声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固废经上述方法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进一步作其他用途;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
11、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毕。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热处理蒸汽和水汽加强通风换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水污染物生活废水量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产生的热处理淬火冷却水循环回用,不排放。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
12、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化排放口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CODcr氨氮固体废物生产车间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生活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如冲床)底座安装减振垫。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13、B12348-2008)中2、4b类标准本项目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7.2。第六章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环评从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从清洁生产原则的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情况;从产业政策符合性,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情况等分析了审批要求符合性。经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及其他部门审批要求。6.2总量控制建设单位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1.0t/d。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
14、0t/d(255.0t/a)、CODcr量0.08t/a、NH3-N量0.009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t/d(255.0t/a)、CODcr量0.03t/a、NH3-N量0.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
15、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环评总结论绍兴市金灵文具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长尾夹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亭山村的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现有项目环保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赁厂区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