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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政局灯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27902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148.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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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政局灯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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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市政局灯饰工程 **县政府采购中心 制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项目书 3 第二篇 工程量及技术要求 5 第三篇 商务条款及要求 5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7 一、说明 7 二、投标资质 7 三、招标文件 7 四、投标 7 五、开标 7 六、评标 7 六、定标 7 七、签订合同 7 第五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7 第六篇 合同一般条款 7 第七篇 合同专用条款及保函格式 7 一、合同专用条款 7 二、履约保证金保函(样表) 7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7 一、开标一览表 23 二、合同包分项报价明细表 24 三、货物简要说明一览…………………………………………..25 四、规范偏离表…………………………………………………..26 五、技术方案……………………………………………………..27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27 七、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8 八、投 标 函 28 九、投标人承诺函 29 十、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0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1 十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2 十三、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3 十四、投标人资质文件 33 十五、投标企业介绍 33 十六、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 33 第一篇 招标项目书 我中心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委托,对2008年11月13日已暂停采购的原云财采 [2008]47号**县市政灯饰工程,现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事项: 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踏勘现场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未参加现场探勘的投标人视为已踏勘) 2、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的工作时间内 3、发售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 4、标书售价:8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上午09:00---10:00时。 7、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5日14:00 8、开标地点:**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有关规定: 1、资质要求:(报名时需带下列资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B.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具备有效的《路灯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D、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城市夜景灯饰”二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内须具备承接照明工程安装业务有关条件要求)。 E.投标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中心将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支付(报名时提交保证金40000元)。 3、提交投标保证金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 4.各投标供应商根据标书内容如有建议增减内容,在11月21日前书面向政府采购中心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反馈,再根据建议作相应补充说明,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联络方式: 招标人:**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1、地址:**县**大道建设委员会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1、地 址:**县**镇**路60号“四大家”办公楼2305室 2、邮 编:** 3、电 话:** 4、联系人:** ** 第二篇 工程量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路段 a、**县中环路改建双臂双叉路灯310套,新建双臂双叉路灯120套 b、滨江南路(云中-初三中段)新建双臂双叉路灯94套 c、体育场路改建单臂单叉路灯32套 d、五同路新建双臂双叉路灯21套 e、县四大家广场华灯6套 f、县医院后面通道单臂单叉路灯6套 g、滨江大道新建组合灯35套 h、开关柜8台、180A双时控计量控制设置。 (材质要求详见第四条和附后图纸); 二、路灯及相应配套设计数量 1、路灯数量:624套(含灯杆及其附件)。 2、电力电缆VV22 3×25+1×16,8590米(用于中环路、体育场路、五同路、滨江南路及县医院通道)。VV22 4×35+2×25,3400米(用于县四大家广场和滨江大道建设)。 3、PVCφ100电缆管,12000米。 4、路灯控制箱12台。 三、工程概况 中环路改扩建工程全长6400米,道路均宽20米,起点为张家坝,止点为渝宜高速公路**连接线(加气站),按照城市路灯照明规范要求设置,中环路等其它路段均按设计效果图进行灯饰工程改扩建。 四、材质要求 a、中环路路灯灯具采用附件1型灯具图灯具,灯具尺寸见附件1型技术图,主臂光源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250W高压钠灯。支臂光源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110W高压钠灯,均需带电容。灯柱为钢件,杆高10米,所有钢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处理后聚脂粉体涂装(详见效果图附件1),具体颜色如效果图。灯杆上口径为φ90mm,下口径φ220㎜,板材厚度4㎜,路灯支臂管长为1.8m+1.2m,钢管为φ60,用高频焊管厚度3㎜,其它构件如图标准制作加工,法兰为400×400,厚度16㎜,具体效果和技术图纸见附后该路段图纸,地基础施工见附后基础图,该路段需电缆4200米。 b、滨江南路需新建双臂双叉路灯94套,路灯灯具采用附件2型灯具图灯具,灯具尺寸见附件2型技术图,主臂光源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250W高压钠灯。支臂光源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110W高压钠灯,均需带电容,灯杆为钢件,杆高10M,所有钢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处理后聚脂粉体涂装(详见效果图附件2),灯杆上口径为φ90mm。下口径φ220mm,板材厚度4mm,路灯支臂长为1.8M+1.8M,用高频焊管φ60,厚度3mm,其它构件如图标准制作加工,法兰为400×400,厚高16mm,地基础按附后施工图实施,该路段需电缆3290m。 c、体育场路段改建单臂单叉路灯32套,杆高9M,上口径φ90,下口径φ220,板材厚度4mm,灯具采用附件3型灯具图灯具,灯具见附件3型尺寸图,光源为主臂光源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250W高压钠灯,需带电容。臂长1.8M,法兰400×400,厚度16mm,所有钢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处理后聚脂粉体涂装(颜色见效果图附件3),支臂用高频钢管φ60,厚度3mm,其它构件如技术图纸标准制作加工,地基础按附后施工图实施,该路段需含拆除原体育场路两边旧灯的工程量,拆除旧灯后需对原接口电线电缆进行绝缘技术处理,以防接地漏电,需开挖的路段均应恢复原样。 d、五同路新建双臂双叉路灯21套,杆高8M,上口径φ90,下口径φ220,板材厚度4mm,灯具如附件4型图所示,功率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250W+110W高压钠灯,需带电容,法兰为380×380,厚度16mm,支臂长1.5m+1.2m,用高频焊管φ60,厚度3mm,所有构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后聚脂粉体涂装(详见效果图附件4),其它构件如图所示加工制作,地基础按图施工,该路段需电缆800米。 e、县四大家广场华灯6套,杆用φ219,杆高9m,厚度为4.5m,灯冠直径3.5m,用国内合资知名品牌8×110W﹢高压钠灯250W国内合资知名品牌高压钠灯(见附件5型),需带电容。法兰厚度20mm,尺寸400×400,厚度20mm,支臂用φ42高频焊管,厚度3.5mm,球体直径φ500。灯底座高1.2m,其它按技术图纸制作加工。地基础按图施工,该路段需拆除旧灯并原样恢复。所有构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后聚脂粉体涂装(把整灯喷成黑金砂颜色),该路段需电缆400米。 f、县医院后面通道为单臂单叉路灯6套,杆高8m,上口径φ50,下口径φ200,板材厚度4mm,灯具如图所示,功率为250W国内合资知名品牌高压钠灯,需带电容,法兰为380×380,厚度16mm,臂长1.5m,用φ60高频焊管,厚度3.5mm。其它构件如图所示加工制作,所有构件双面需经热浸后,聚脂腊粉体涂装(详见效果图附件6型),该路段需电缆VV22 3×25﹢1×25 300米。 g、滨江大道新建组合灯35套,杆高9m,主杆用φ219等径管,厚度5mm,底座高0.8m,支臂用φ42钢管制作加工,厚度3.5mm,灯冠直径3.5m,用11×100W国内合资知名品牌高压钠灯,需带电容。其它如图所示加工制作,灯罩φ500,所有构件双面需经热浸锌后聚脂粉涂装(详见效果图附件7型),法兰为500×500,厚度20mm,地基础按图施工,该路段需电缆3000米。 H、所有杆内引线均采用BVVB 2×1.5铜芯线,配备8台控制器,外壳需用不锈钢材料,其它构件均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元件配件。 2、电缆VV22 3×25+1×16 VV22 4×35+2×25。 3、PVC管壁厚为4mm,管径为φ100。 4、控制箱交流接触器为180A(要求计量定时双时控器,柜体不锈钢材料) 五、说明 1、本次采购投标方须提供正宗、原装、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产品,并符合路灯及相应配套设计数量和图纸中要求的规格及技术要求,随产品持有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书。 2、产品必须按照招标人的效果图以及技术图纸说明的要求。 3、所有灯具必须接地,接地电阻≤4欧姆 4、验收:按厂家标准验收程序和中国国家计量标准部门的有关规程进行验收,买卖双方认可后签字,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5、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即**市政园林管理局签订。 6、交货地点:**县中环路等路段灯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所在地。 7、交货时间:本次工程一次招标分步实施,但应根据采购人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在2009年1月15日前所有路段竣工亮灯并交付使用。 8、特殊说明:本工程采用的所有灯具资料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不得采用任何盗版、侵权资料,本工程所采用的灯具资料均应得到相应设计人、厂商以及与提供灯具资料相关的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授权,若有侵权行为发生,为此引起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需要介绍情况,请提前联系采购人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联系人:周爱民 电话:**-** 第三篇 商务条款及要求 一、工期: 根据**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的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但应在2009年1月15日前所有路段竣工亮灯并交付使用。 二、工程地点: **县中环路等路段灯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所在地。 三、质量保证期: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定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和材料质量而造成返修和维修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为2年。 四、验收标准: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厂家标准验收程序和中国国家计量标准部门的有关规程进行验收,买卖双方认可后签字,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 1、设备技术参数与该技术标书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3、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工具、备件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 五、售后服务内容: 质保期内服务:质保期内供方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灯饰工程材料到达需方工地,验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施工完工交付使用30日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到合同金额的50%,经全部验收合格,支付到工程决算总价的95%,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确认无质量问题付工程决算总价的5%。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由中标人在接到书面中标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如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交纳,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并没收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由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担其他所有责任。 2、担保方式:现金、支票或汇票。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在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市政灯饰从采购直至安装到位并经调试确保能正常亮灯投入使用的全过程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规定,由中标人负责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缴纳。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投标费用: (1)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投标人在投标时交纳4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资质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B.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具备有效的《路灯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D、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城市夜景灯饰”二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内须具备承接照明工程安装业务有关条件要求)。 E.投标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由招标项目书、工程量及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合同一般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2) 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具体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它包括: 2、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3、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不接受“投标报价”中第(3)款的规定; E、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F、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在修改处须由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进行签字。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按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计算成套灯具报价(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全部设备价格(包含必要的产品备件),运输搬运费、招标服务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以每一成套路灯单价为基础,成套路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具、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检查井,电缆,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所有施工的路段需开挖等其它施工所造成的损坏均需原样恢复。 A中环路计价方法:每一新建成套路灯需电力电缆VV22 3×25+1×16,35米(含接入控制器的分摊电缆),PCVφ100电缆护管30米,以及管线开挖敷设等。管线的埋设深度为40㎝,每盏灯需设置有检查井,检查井为400×400×400。改建路灯310套,报价不含电缆线、电缆护管,但应包括拆除旧灯的费用,处理原电缆接口的费用。新建路灯120套,报价按以上标准执行. 中环路投标报价为:新建路灯套数120套乘以成套单价加改建路灯套数即310套乘以成套单价。 B滨江南路计价方法:每一套路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具,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检查井,电缆,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套路灯需用电缆(VV22 3×25+1×16)35米(含接入控制器分摊电缆),电缆管用材及埋设深度,检查井等使用同一标准执行。 投标报价应为:新建路灯94套×投标单价。 C、体育场路计价方法:每一改建路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具、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检查井,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套路灯成套单价应将该路段两边拆除旧灯的费用及恢复处理原接口电线电缆的费用计算在内。 投标报价应为:改建路灯32套×投标单价 D、五同路新建路段计价方法:每一成套路灯含路灯灯杆、灯具,电器,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检查井,电缆,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套新建路灯需用电缆(VV223×25+1×16)38米(含接入控制箱的分摊电缆),电缆管用材及埋设深度等视用同一标准执行。 投标报价应为:新建路灯21套×投标单价。 E、县四大家新建华灯计价方法:每一成套路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冠、灯罩、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电缆,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新建华灯需用电缆(VV224×35+2×25)67米(含接入控制箱的主电缆用线),电缆管用材及埋设深度检查井等视用同一标准执行,还应将拆除原旧灯及恢复处理原接口电线电缆的费用计算在内。 投标报价应为:广场华灯6套×投标单价。 F、县医院通道路灯计价方法:每一成套路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具、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检查井,电缆,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套新建路灯需用电缆(VV223×25+1×16)50米(含接入控制箱的主电缆分摊用量),电缆管用材及埋设深度视同一标准执行。 投标报价应为:新建路灯6套×投标单价。 G、滨江大道新建路段计价方法:每一成套组合灯含路灯灯杆、电器、灯罩、灯冠,杆内引下线、地基础施工、电缆,检查井成套灯具灯杆安装等,每一新建组合灯需VV22 4×35+2×25电缆43米(含接入主控制箱的分摊用缆数量),电缆用管及埋设的深度视同一标准执行。 投标报价为:新建路灯35套×投标单价。 投标总报价计价方法:将中环路、滨江南路、体育场路、五同路、县四大家广场、县医院通道、滨江大道以及控制箱的各路段总价汇总计加。 (3)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用3cm宽的薄白纸贴封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与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项目书”规定执行。 7、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 五、开标 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派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代表参加。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招标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3、开标时,派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4、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六、评标 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1、评标方法、依据和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依据: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篇 2、评标原则: 2.1对所有有效标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评标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委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与评价。评委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及质量、投标报价、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评审、比较。 (4)对评委打分进行算术平均,对各投标人按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1、定标原则 合同应授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的投标人。 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中标。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对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同时将中标结果在重庆政府采购招标网公示3个工作日。 4、如果经审查或公示期内有异议,确定该中标人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类似的审查和公示。 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6、中标通知 (1)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7、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由于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 七、签订合同 1、签约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在签订合同中改变中标状态时,由采购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4)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 (5)合同签订后,送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办各一份备查。 第五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一、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本项目评标标准: (一)对参与投标的企业采用同样的评比程序和标准。 (二)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技术部分评分最高者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技术部分评分(满分20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灯饰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对各投标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1)管理力量(5分) 评委对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组成和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技术力量等情况进行评分。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投标人未提供人员配置情况的本项得0分。 (2)技术方案(10分)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的主要方法、工艺流程、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文明、与其它单位的配合等。根据技术方案的技术先进性、进度计划、组织科学合理程度等进行评分。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1-4分。投标人未提供本工程技术方案的本项得0分。 (3)产品的先进性(5分) 灯具、光源及电揽为国内合资知名品牌5分,国内知名品牌3-4分,一般品牌1-2分。 2、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2分) 根据投标人企业概况、企业优势、企业的专业性、企业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近三年财务报表状况等方面情况,由评委在1-2分之间进行评分,投标人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资料的本项得0分。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情况(3分) 根据投标人近几年(200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作为独立投标人完成的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类似灯饰工程项目的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分别提供不少于3份,差一份扣1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3)质保期(2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照明系统质保期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4)售后服务(3分) 根据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便捷性、响应性、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质保期:光源≧≥1年,灯罩≧≥3年不变色、变形,灯杆需保证10年不生锈,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有质量问题,其维护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其它按制造厂的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服务基本要求: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投标人或厂家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供方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维修站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质保期外服务基本要求:投标人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产品现场,进行处理,费用实行优惠(送修除外)。不能达到要求或部分达到要求的计0分,超出或满足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的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3、投标报价(满分70分) 在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中,以总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标底得70分,其余投标报价得分=(标底/报价)*70。 对合格供应商上述三个部份的评分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为该工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三、废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保证金不足。 (4)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 (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 (8)明显超过采购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 第六篇 合同一般条款 一、定义 1、需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安装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供方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安装服务的经济实体。 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施工安装、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6、合同工程是指供方根据合同供应的灯饰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及安装、垃圾清运及检测验收。 二、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灯饰所需各种材料的提供,以及安装、垃圾清运。 2、凡供方供应的材料及相应的配件设备应是全新的,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供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供方提供合同材料及相应的配件设备的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 (1)合同材料及相应的配件设备费用; (2)各种材料的安装、垃圾清运所产生费用; (3)技术资料费; (4)合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的运杂费、关税、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2、支付方式:银行托收、汇票或支票。 3、付款方法按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五、交货和运输 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招标文件》没有约定运输方式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六、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厂家标准验收程序和中国国家计量标准部门的有关规程进行验收,买卖双方认可后签字。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 (1)设备技术参数与该技术标书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买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3)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工具、备件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 2、验收程序 验收由需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灯饰等材料到达需方工地,应提前通知需方,由需方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清单、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施工完成后,按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供方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书面资料。 七、索赔 如中标人延期完工(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相比),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由供方赔付需方,另外,需方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合同专用条款及保函格式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签定根据采购方要求由采购方与中标单位具体签定,本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内容: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总价款为(包括全部所列工程内容:灯饰工程的供货和安装、垃圾清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等一切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付款步骤: 3.1合同生效后10天内,灯饰等货物到达需方工地,验收材料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施工完工交付使用10日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到合同金额的50%,全部验收合格,支付到工程决算总价的95%,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确认无质量问题付工程决算总价的5%。 4.工程完工: 2009年 月 日前(完工的概念为本次项目所有子项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全部完成,并交需方正常使用)。 5.质量与检验: 5.1施工时不得偷工减料,更换材料。 5.2施工材料供应方式:由供方供应,但所用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验收且质量合格。 5.3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6.违约责任: 6.1如供方延期完工(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相比),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由供方赔付需方,另外,需方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6.2供方因验收不合格,除按规定重新施工外,须赔偿合同总价的10%给需方。 7.其他约定: 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7.1.1中标通知书; 7.1.2中标人的补充承诺; 7.1.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1.4招标文件补遗书; 7.1.5招标文件。 8.合同生效及其它: 8.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同时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8.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县工商局申请仲裁,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8.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一份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办备查。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各留一份备存。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二、履约保证金保函(样表) 致:(业主名称)___**县市政园林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下称“中标人”)已保证按已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的规定实施、完成该项目(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又鉴于业主在上述合同中提出,供方必须按规定金额提交业主一份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书,作为履约担保; 本银行同意为供方出具此保函。 本银行同意作为保证人,并代表供方以支付合同价款所用的货币,向业主担保总额为(合同总价10%) (用文字表示保证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即在上述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本行立即向业主支付所要求的金额,决不拖延,业主也无须出具更详细的证明或陈述提出要求的理由。 在你方向我方提出索款要求之前,我们并不坚持你方应先要求供方偿还上述债款。 本保函在质保期到达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为此本行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银行名称(盖章): 地址: 签字: (或以 资格经正式授权代表本银行签字) 日期: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万元) 工期 交货 地点 大写:人民币 备注: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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