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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修土建工程计算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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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房屋修缮工程计算规则 05房修总说明   一、《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结构分册,装饰装修分册,古建筑分册,给排水、采暖分册,通风、空调分册,电气分册,电梯分册,措施费分册及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共9个分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改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保护性移地迁建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添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在300m2以外的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的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结算、确定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亦是施工企业编制本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 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2.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4.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及使用标准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昔遍存在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施工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室内不易全部腾空,要保护原有建筑物及其周边景观环境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除各分册另有规定外,不得因具体施工条件的差异而降低定额水平。 六、本定额是以建筑物檐高在25m以下为准编制的。建筑物槽高超过25m时,可参考措施费分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定额是根据本市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并结合房屋修缮施工特点,以手工操作为主且配合相应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编制的。 八、本定额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不分等级,以综合工日的形式表现,其中包括基本工、其他工和人工幅度差,现场材料加工和材料运输等其他用工。 九、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消耗量,将零星材料、辅助材料综合在其他材料费中。 十、本定额中机械使用费除个别章节子目考虑了大型机械台班以外,均以中小型机械为主,未包括大型机械的使用费用,凡需使用大型机械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实列人直接工程费。 十一、本定额所列预算基价为定额编制期基期价格,其中: 1.人工费基价为30.80元/工日,其中包括有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基价中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和检验试验费,其中其他材料费中除包括有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费外,还包括有生产工具用具费。 3.定额中中小型机械费是根据房屋修缮工程特点综合确定的,此外凡列有大型机械定额子目均包括有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员工资以及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十二、本定额工程水电费可按下表计取,计人直接工程费。若业主提供水电的,则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土建   定额人工费 2.2    通风空调 定额人工费   1.8 装饰 定额人工费 2   电气 定额人工费 1.4 古建筑 定额人工费 1.8 电梯  定额人工费 1.4 暖卫   定额人工费 1.8   十三、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定额各子目中凡有( )者均按各自分册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防修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第一册总说明   1.《土建结构分册》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基础、砌筑、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抗震加固、金属结构、木构架及房屋面木基层、屋面、防水、室外、场外运输等全部土建结构工程项目,共11章955个子目。 2.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改建、抗震加固、重新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土建项目。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做法的项目,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 3.本定额各项目均不包括搭拆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不包括搭拆模板。实际发生时,可参考《措施费分册》中的相应项目。 4.各项修缮工程定额中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的工作。 5.本定额中砌筑砂浆、混凝土是按国家现行规范划分的强度等级编制的;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是按生石灰的434kg计算的。 6.本定额中的黄土是按利用现场余土考虑的。如就地取土执行挖土方定额;如需外购黄土时,凭购土协议列入直接工程费。 7.砌筑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但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8.本定额中凡预算基价带()者为不完全价,应补充缺项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或按规定补充应补充的费用后使用。凡材料用量带()者,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用相应数量材料,并换算价格。 9.本定额各章分项拆除包括: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的支项加固、现场监护,将拆下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10.拆除工程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部位的保护;发生时,另行处理。 第一章 平房全房拆除 本章包括平房拆除,共23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平房全房拆除包括:毗邻房屋的保护、拆除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建筑物,并将拆下的砖瓦、木材等可用的材料运至被拆除建筑物30m以内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渣土原地清理归堆。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平房全房拆除是指檐高在3.6m以内的平房及层高在3.6m以内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檐高超过3.6m的平房及层高超过3.6m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执行各章中相应分项拆除定额。 2.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3.全房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行相应定额。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平房全房拆除均按其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基础工程   本章包括拆除、土方、灰土、砖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工程,共4节69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一)拆除工程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拆除包括:断钢筋、剔凿、垂直倒运渣土等工序。 (二)土方、灰土工程 1.挖土方、槽沟、柱基等项定额均包括:放线、挖土、装土、垂直倒运土、修整槽底、槽帮、清土等。如需设置挡土板,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2.挖淤泥、流砂的定额包括:挖泥(砂)、装运、修理底边等。不包括打板桩及地下排水设施等,如实际发生时另行处理。 3.灰土定额包括:闷筛灰、筛土、洒水拌和、找平拍底、铺底土夯实等工作。 4.素土夯实定额包括:碎土、筛土、拍底、铺土夯实等工作。 5.回填土定额包括:运土、筛除砂石瓦砾、回填、找平、夯实等工作。 (三)砖石基础工程 1.砖石基础定额包括:清扫槽底、放线弹线、砌垛、砌角、出退檐、砌跨度在0.5m以内的砖平碹、安放预埋铁件及0.03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预留洞口等工作;毛石基础定额还包括选石、洗石和石料的简单剔凿等。 2.基础抹水泥防水砂浆防潮屋的定额包括:清扫基础墙的顶面、调运砂浆、抹防水砂浆等工作。 (四)混凝土基础工程 1.钢筋工程包括:除锈、加工成型、绑扎、场内运输、安装等工作。 2.混凝土工程包括: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震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一)拆除工程 1.地下室外墙及管沟墙执行基础墙子目,地下室内墙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中相应子目。 2.拆除混凝土垫层执行拆除混凝土基础子目。 (二)土方、灰土工程 1.土壤分类见附表1。 2.挖土方、槽沟、柱基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沟槽排水。 3.定额中土方的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4.挖土方、槽沟、柱基均以挖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系数1.18执行。 5.挖土方项目是指槽底宽超过3m或坑底面积超过20m2的挖土。 6.定额内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 7.素土夯实及回填土定额均综合了人工夯和机夯的因素,不论使用何种操作方式仍执行本定额。 8.拍底指单独拍底或做混凝土基础时使用。 9.平整场地的土方厚度以±30cm以内为准,其超出部分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定额。 10.单位工程在灰土工程量在2m3以内者,执行零星灰土定额。 11.灰土、素土的工程量均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12.余(亏)土运输分300m运距及增减50m运距两个子目,综合考虑了人工运输及小推车运输。 (三)基础工程 1.基础与墙身划分界线: (1)有地下室满堂红基础:以满堂红基础上皮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2)有地下室的带形基础:以地下室地面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3)无地下室工程:以首层室内设计地坪±0.00为界,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结构工程。 2.砖石基础定额未包括配制钢筋,如需要时应套用相应的定额。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灰土垫层、砖基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毛石基础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挖土方、槽沟、柱基等工程,有图示者以图示尺寸计算,无图示者其工程量以实挖体积计算;深度超过1.4m时,土方总量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挖土方1.23、挖槽沟1.27、挖柱基1.64,其系数均为已包括工作面及放坡的增量。 3.回填土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扣除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室内回填土的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下皮的高度差,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并且扣除各种管沟等所占的体积。 4.挖灰土按实挖体积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6.拍底、打钎按沟槽或地坑的基底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7.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后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8.平垫院子的工程量按指定的平垫范围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余(亏)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10.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均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组合柱、圈(地)梁、基础梁所占的体积;基础大放脚丁字岔重叠部分和0.03m3以内的孔洞都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均不扣除其所占体积;但暖气沟的挑檐砖亦不增加工程量。基础大放脚、墙垛、附墙烟囱的基础工程量与相应的定额项目合并计算。 11.基础防潮层的工程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12.混凝土基础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附表1土壤分类表 土壤类别 土 壤 名 称 及 特 征  鉴别方法 普通土 (一、二类土) 1.略有粘性的砂土               用锹、钣锄挖掘,少许用脚蹬或用镐  2.腐植土及疏松的种植土  3.泥炭 4.潮湿的粘性土和黄土 5.软的盐土和碱土 6.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坚土  (三类土)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主要用镐、少许用锹挖掘 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沙砾坚土 (四类土) 1.坚硬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全部用镐、 少许用撬棍挖掘 2.含有碎石、卵石(体积占10%~30%,重在25kg以下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3.硬化的重盐土、风化软石 放脚层数 折 加 高 度(m) 每延米增加 断面(m²) 0.115墙 0.24墙 0.365墙 0.49墙 0.615墙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一 0.137 0.137 0.066 0.066 0.043 0.043 0.032 0.032 0.026 0.026 0.01575 0.011575 二 0.411 0.342 0.197 0.164 0.129 0.108 0.096 0.080 0.077 0.064 0.04725 0.03938 三 0.394 0.328 0.259 0.216 0.193 0.161 0.154 0.128 0.0945 0.0785 四 0.656 0.525 0.432 0.345 0.321 0.253 0.256 0.205 0.1575 0.1260 五 0.984 0.788 0.647 0.518 0.482 0.380 0.384 0.307 0.2363 0.1890 六 1.378 1.083 0.906 0.712 0.675 0.530 0.538 0.419 0.3308 0.2599 七 1.838 1.444 1.208 0.949 0.900 0.707 0.717 0.563 0.4410 0.3456 八 2.363 1.838 1.553 1.208 1.157 0.900 0.922 0.717 0.5670 0.4411 九 2.953 2.297 1.942 1.510 1.447 1.125 1.153 0.896 0.7088 0.5513 十 3.610 2.789 2.372 1.834 1.768 1.366 1.409 1.088 0.8663 0.6694 第三章 砌筑工程       本章包括拆除工程、拆砌工程、新砌砖墙、砌构筑物等,共5节89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墙体拆除包括:拆墙及墙面装饰层,还包括墙上原有门窗的拆除。 2.新砌砖墙定额包括:检查皮数杆、找规矩、排砖、选砖、浇砖、砌角、砌垛、支1.5m以内平碹胎板、砌碹、封山、下檐、打碴、退碴、插檩档、椽档、安放0.03m3以内的构件、附墙烟囱及内衬抹灰、圈梁及预制楼板外圈包砖、下木砖、预留管槽、管洞、烟囱孔、安放抗震构件及铁件、钢筋、划缝、清扫墙面、落地灰等现场清理的工作。 3.墙身工程包括外墙面的一般艺术形式的做法。一般艺术形式做法系指窗台虎头砖、门窗套、平碹、单双面的墙垛等,但不包括墙帽、檐子、盘头等。 4.半圆碹、砖平碹(跨度在1.5m以上)定额包括:拆、支碹胎板、砌碹等。 5.墙掏碱砖定额包括:简单支顶、掏砖、刮砖、浸砖、筛灰砂、调运砂浆、换砖砌筑、加楔背牢、清理等,但不包括勾墙缝。 6.新砌毛石墙定额包括:铺灰砌筑、石片或砂浆填实、灌浆、安放木砖、预制过梁、抗震构件及铁件、预留洞口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定额中的砌筑工程按标准机砖考虑,以不完全价计入基价,定额中已包括安装0.03m3的小型构件及墙体拉筋安装的人工费,未包括小型构件及拉接钢筋的成品价格费用。 2.外墙定额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墙因素,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做法定额均不调整。 3.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套用砖柱的定额,两者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4.砌块墙定额中,砌块规格为600×250×150(mm),定额用量含改锯损耗。 5.空心砖墙定额中,空心砖规格为240×240×115(m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规格换算砖的用量。 6.墙掏碱砖以掏透为准。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2.各种砖墙新砌、拆砌的工程量均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长度。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半圆碹、跨度1.5m以上的平碹、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体积在0.03m3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等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预制楼板靠墙挑砖等体积也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洞等凸出部分的工程量折合并入砌墙项目内进行计算,不扣除其空心体积,但内衬抹灰亦不再计算。 3.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 (1)平屋顶无挑檐者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上皮;带挑檐者算至层面板下皮。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上皮算至图示高度,执行外墙定额。 (2)坡屋顶有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屋架下弦杆下皮另加0.2m。无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一层出檐上皮,一层檐并入墙身计算;一层檐以上者,算至檐子的下皮,檐子单独延长米计算。山墙有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无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墙顶。 内墙: (1)平屋顶的墙高算至层面板下皮。 (2)坡屋顶的硬山墙高度算至屋板下皮;有屋架者,墙高算至屋架下弦杆底面;纵墙和横隔墙的高度算至天棚底面另加0.1m。 4.各种形状的砖柱均按其外形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5.半圆碹、跨度在1.5m以上的平碹按其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6.砌块墙、空心砖墙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 7.砖墙掏砌碱砖工程量按实掏砌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8.掏砌门窗口项目按墙的不同厚度套用相应子目,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零星砌体的工程量按外形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 10.毛石墙项目不分厚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类同砖砌体的上述规定;遇同一工程部位有砖砌体时,应分别列项计算。 第四章 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   本章包括拆除、现浇混凝土及钢筋凝土、现场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等,共3节142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一)现、预制钢筋混凝土拆除 现、预制钢筋混凝土拆除包括:断钢筋、剔凿、清理渣土等工序。 (二)现浇及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包括:除锈、加工成型、绑扎、现场运输、安装等工作。 2.混凝土包括: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震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3.现场预制混凝土包括:地胎模、稳放钢筋、垫块、搬运、空心构件抽放芯子等工作。 (三)预制构件安装 预制构件安装包括:安装前的临时加固、垫灰浆、安装就位等全部工序。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章定额中现浇与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项目均综合了钢筋、混凝土工料。 2.一个单位工程中,现场的现、预制钢筋混凝土按图纸计算的钢筋总用量与定额总用量相差在±3%以内时,不得调整;超过±3%时,其超出定额部分另执行钢筋每增减1t子目。 3.现制钢筋混凝土的梁、板、柱和其他构件的拆除,均执行拆除现制钢筋混凝土定额。 4.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之间下口缝宽在4cm以内,执行接头灌缝定额;宽在30cm以内执行补板缝定额;宽在30cm以外时执行平板定额。 5.叠合板钢筋设计规定在φ5以内时,执行钢筋混凝土地面定额。 6.混凝土均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设计或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养护费用另行计算。 7.执行剔除混凝土保护层子目,剔除后必须露出主筋。 8.混凝土构件体积小于0.1m3的,执行小型构件安装。 9.定额是按现场搅拌混凝土编制,如设计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可以调整差价。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现、预制混凝土除注明按投影面积和延长计量者以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板、墙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其孔洞所用工料不另增加。 3.柱 (1)柱高:有梁板柱,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无梁板柱高度算至柱帽下表面;无楼层柱或框架柱高度算至柱顶,乘以截面面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柱帽高度自柱帽下表面算至板底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3)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的体积内计算。 (4)构造柱按图示尺寸(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高度自柱基或地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4.梁 (1)梁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伸入墙内梁头与现浇梁垫并入梁的体积计算。 (3)圈梁代过梁者,按图示尺寸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无图示尺寸时其过梁长度按洞口尺寸加50cm计算。 (4)叠合梁系指在预制梁上现浇混凝土梁,工程量按二次浇灌部分的体积计算;板头叠合梁指空心板端头叠合梁,其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5.板 (1)多种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板头并入板内计算;板与圈梁连接时,板算至圈梁侧面。 (2)现浇钢筋凝土屋面板伸出墙外部分,按挑檐天沟定额执行。 (3)有梁板工程量按梁板之和计算。 (4)叠合板工程量按板和肋(板缝)图示尺寸合并计算。 6.墙、间壁墙、电梯井壁按地面到墙顶面高度计算,不扣除伸入墙内的板头,扣除大于0.03m3的门窗、孔洞的体积。 7.其他 (1)圈梁带挑檐者以圈梁侧面为界分别计算。 (2)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踏步、楼梯及楼梯与楼板相连的梁)应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4)栏板、扶手按实做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5)接头灌缝以米为单位计算。 (6)台阶按阳角线的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8.梁、板、柱构件安装按实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附表:钢筋理论重量计算表 直径 4 5 6 7 8 9 理论重量 0.099 0.154 0.222 0.302 0.395 0.499 直径 10 11 12 13 14 15 理论重量 0.617 0.746 0.888 1.042 1.208 1.387 直径 16 17 18 19 20 21 理论重量 1.578 1.782 1.998 2.226 2.466 2.719 直径 22 23 24 25 理论重量 2.984 3.261 3.551 3.853  第五章 抗震加固工程   本章包括混凝土加固、钢加固,共2节162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一)混凝土加固 1.钢筋:除锈、加工成型、绑扎、现场运输、安装等工作。 2.混凝土: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震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3.抗震加固的混凝土工程项目均包括了必要的墙体销键剔洞、打眼和楼板的打洞工作。 4.钢筋网墙抹水泥:钢筋网制安、墙体打眼、下铆固栓、调制砂浆、浇水、刷素浆、打底、罩面、抹护角、清扫落地灰等全部工作。 5.粘贴碳纤维布包括:定位、划线、混凝土基面处理、刷底胶、刷找平胶、刷浸渍胶、裁剪碳纤维布、粘贴、滚压、刮平等。不包括面层砂浆、防火涂层。 6.粘贴碳纤维布每增一层包括:刷浸渍胶、裁剪碳纤维布、粘贴、滚压、刮平等。 7.植筋包括:定位、钻孔、清孔、钢筋加工成型、注胶、植筋、养护等。 (二)钢加固 1.制作:钢材调直、划线、切割、焊接、打眼、制作螺栓、锚件、配件、成品检验等全部工作。 2.安装:定位、墙体打眼、掏堵墙洞、埋设锚件、加固铁件的就位安装、紧固焊接、检验等工作。 3.烟囱、水塔加固:环箍竖铁及其配件的制作、定位排挡、剔凿墙洞、埋设锚件、加固件的安装就位、焊接紧固、检验等工作。 4.粘钢加固包括:混凝土表面清理、断料、打孔、打磨、酸洗、粘贴、安拆夹具。U形、L形箍板梁加固还包括拆边。不包括钢板涂刷防锈、防火漆。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钢筋绑扎是按手工为主和部分焊接综合考虑的,如设计要求机械连接时,可调整差价。 2.一个单位工程中,现场的现、预制钢筋混凝土按图纸计算的钢筋总用量与定额总量相差在±3%以内时,不得调整;超过±3%时,其超出定额部分另执行第四章钢筋每增减1t子目。 3.定额现场制作、安装和部分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综合考虑。 4.粘贴碳纤维布时被加固体的剔除保护层及表面修补不包括在定额内容中,发生时执行相应章节相关子目。 5.碳纤维布的材料价格中已包括底胶、找平胶、浸渍胶价格。 6.板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按板上施工考虑,板下施工时人工乘以系数1.3。 7.植筋φ10~φ16按焊接连接考虑预留钢筋长度。Φ18~φ40按锥螺纹连接考虑预留钢筋长度。 8.粘钢中狭条宽度为≤150mm,块状宽度为>150mm,双层粘钢为两层钢板厚度之和。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角柱、壁柱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2.柱牛腿混凝土体积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3.圈梁、门窗套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4.砖墙等外包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砖墙外包混凝土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03m3以上孔洞所占体积。 5.钢筋网墙抹水泥砂浆,扣除洞口所占面积,侧壁网墙展开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6.碳纤维布加固按实贴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7.植筋按不同规格及植及深度以根为单位计算。 8.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均按图示规格尺寸折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其安装所用的零星铁件不另计算。 9.金属结构安装按制成品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10.环箍竖铁按图示尺寸、规格折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11.压浆锚杆以根为单位计算,预理铁件安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算。 12.粘钢按实粘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本章包括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共2节20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金属结构的制作包括:钢材矫正、放样、划线、切断、平直、钻孔、揻弯、焊接、成品检验、捆扎、编号、码放等全部制作工作,未包括除锈、油漆的工程内容。 2.金属结构的安装包括:构件临时拉固、场内运输、吊装就位、临时支撑、校正、紧固螺栓、电焊固定、检验、折卸临时支撑等全部安装工作,未包括扩孔、气割和校正弯曲。 3.球节点网架安装包括:拼装、运输、吊装就位、临时支掌、校正、紧固螺栓及电焊固定(包括支座安装)、清理等全部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章金属结构制作是按现场或建筑企业内部加工条件编制的。 2.金属结构制作定额按焊接考虑,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螺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3.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钢材配制损耗。 4.凡本章的项目,因设计要求进行车、铣、刨床加工的铁件,按照图示折算重量,执行精加工铁件价格每千克19.84元。 5.钢结构项目若采用外购的成品件时,按购入成品价格与安装工料费之和调整相应定额项目工料费。 6.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未包括铆钉、轴承、轴杆及配重件,实际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制作按设计图示各种型钢和钢板的几何尺寸,以吨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重量;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2.金属结构安装按制成品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 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   本章包括木构架拆卸,木构架整修加固,木构件制作,木构件吊装,其他构部件拆除、拆安、制安、木基层,垂花门及牌楼特殊构部件等,共六节1147个子目。 一、工作内窖 1.木构件拆卸包括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码放。 2. 包镶柱根包括剔除糟朽部分、钉拼包木植、修整、涂刷防腐油,不包括安铁箍。 3.拼攒柱拆换拼包木植包括支顶、起退铁箍及糟朽木植、配换新料、修整、别槽安装铁箍、刷防腐油。 4.墩接柱包括支顶、锯截糟朽柱脚、做墩接榫、接脚的预制、安装及安装铁箍。 5.抽换柱包括支顶、抽出损坏的旧柱、安装新柱,不包括所配换的新柱制作;抽换单檐建筑的金柱不包括抱头梁、穿插枋、檐枋、檐柱等相关构件的拆安。 6. 安装加固铁件包括铁件制作、修整,剔槽安装者包括按铁件的宽厚在木构件上剔出卧槽,明安者包括清除施工部位木构件表面的麻灰。 7.木构件制作包括排制丈杆、样板、选配料、截料、刨光、画线、制作及雕凿成型、弹安装线、编写安装号、试装等;其中圆形截面的构件还包括砍节子、剥刮树皮、砍圆,牌楼边柱、高栱柱包括与其相连的角科斗栱通天斗。 8.本构件吊装包括垂直起重、翻身就位、修整榫卯、入位、安替木或丁头栱、校正、钉拉杆,挪移抱杆及完成吊装后、拆拉杆等,其中仔角粱安装包括砍梁背、钉角梁钉。 9.木构部件制安包括制作、安装全部内容,拆安包括拆下整修后重新安装,拆除包括拆下、分解、分类整理码放。 10.板类制作包括截配料、企口、拼缝、穿带、刨光、挖博缝头或剔挂落砖的胆卡口、制作边缝压条,安装包括挂线、找平、钉牢、钉边缝压条及挖檩窝,拆安包括重新穿带、添配边缝压条。 11.踏脚木、楞木、沿边木制作包括排制丈杆、截配料、划线制作成型,安装包括挂线找规矩、修整榫卯或椽窝、钉牢。 12.木楼梯制安包括帮板(粱)、踢板、踩板的制作组装,安装件及整梯安装;拆修安包括更换损坏的踢板、踩板及更换铁件。 13.翼角椽、翘飞椽、飞椽、罗锅椽制作均包括放样作样板,其中翘飞椽制作还包括排制丈杆;木基层安装包括挂线找规矩、钉牢,其中椽类安装还包括排椽档及檐椽、飞椽齐头。 14.望板拆安、拆除包括小连檐;椽类拆安、拆除包括闸档板、椽椀、隔椽板、机枋条等附件;大连檐拆安、拆除包括拆瓦口。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定额中各类构、部件分档规格均以图示尺寸(即成品净尺寸)为准,柱类直径以与柱础或墩斗接触的底面直径为准,扶脊木按其下脊檩径分档。 2.墩接柱的接腿长度以明柱不超过柱高的1/5,暗柱不超过柱高的1/3为准。 3.新配制的木构件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不包括安铁箍等加固铁件,实际工程需要时也按安装加固铁件定额执行。 4.直接使用原木经截配、剥刮树皮、稍加修整即弹线、作榫卯、梁头的柱、粱、瓜柱、檩等均执行”草伏”定额。 5.各种柱拆卸、制作、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角柱的情况,实际工程中遇有角柱拆卸、制作、安装,定额均不调整。 6. 木构件拆卸、吊装定额以单檐建筑、人工或抱杆、卷扬机起重为准,重檐、三层檐或多层檐建筑(不 包括牌楼)木构件拆卸、吊装定额乘以系数1.1。 7. 牌楼边拄上端不论有无通天斗均与牌楼明柱执行同一定额。 8.下端带有垂头的悬挑童柱,执行攒尖雷公柱、交金灯笼柱定额。 9.实际工程中遇有需拼攒制作柱时,其费用另计。 10.一端或两端榫头交在柱头卯口中的枋及随粱,均执行大额枋、单额枋、桁檩枋定额;凡两端榫头均需插入柱身卯眼的枋及随梁,均执行小额枋、穿插枋、跨空枋定额;带斗底昂嘴随梁执行带桃尖头梁的定额。 11.三架梁至九架梁、单步粱至三步粱的粱头需挖翘拱者,执行带麻叶头梁的定额。 12.除草伏瓜柱外,各种瓜柱以方形截面为准,若遇圆形截面者定额不调整。 13.太平梁上雷公柱若与吻桩连作者另计。实际工程中更换脊檩若遇太平梁亡雷公柱与吻桩连作的情况,需在檩木端头凿透眼时执行带搭角头圆檩定额。 14.檀木一端或两端带搭角头(包括脊檩一个端头或两个端头凿透眼)均以同一根檩木为准。 15.桁檩垫板与燕尾枋连作者应分别执行桁檩垫板和燕尾枋定额。 16.挂檀板和挂落板不论横拼、竖拼均执行同一定额;其外虽安装砖挂落,但无需做胆卡口者也执行普通挂檐(落)板定额。 17.木楼板安装后净面磨平定额,只适用于其上无砖铺装、直接油饰的做法。 18.木楼梯以其帮板与地面夹角小于45°做法为准.帮板与地面夹角大于45°,小于60°时定额乘以系数1.4,大于60°时定额乘以系数1.7。 19.额枋下雀替以单翘为准,不包括三幅云栱、麻叶云栱,不带翘者定额不调整,重翘者与第七章第三节中的丁头拱定额合并执行;三幅云栱、麻叶云栱另按第七章第二节中添配三幅云拱、麻叶云栱定额执行。 20.望板、连檐制安以正身为准,翼角部分望板、连檐制安定额乘以系数1.3;同一坡屋面望板、连檐正身部分的面积(长度)小于翼角部分的面积(长度)时,正身部分与翼角翘飞部分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定额乘以系数1.2。同一建筑屋面望板做法不同时,应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21.如遇里口木制安,按相应大连檐定额子目为准,并接下表进行调整。   椽径在  6cm 以内 8cm 以内 10cm以内 12cm以内 14cm以内 16cm以内 18cm以内 调整系数 2   1.97  1.95  1.93   1.9  1.85 1.8   22.牌楼高棋柱包括与其相连的角科斗栱通天斗;牌楼折柱定额已考虑了与平身科斗栱相连或不相连的情况。 23.  木构件制作所用丈杆等样板料是按使用板方材综合取定的,使用其他材料作丈杆、样板时定额不做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拼攒柱拆换拼包木植按所更换部分的表面积计算,更换两层或两层以上时分层累计计算。 2.安装加固铁件按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算,圆钉、倒刺钉、机制螺栓、螺母的重量不计算在内。 3.本构件拆卸、制作、吊装除草伏构件及压金仔角梁、窝角仔角梁外,均按长乘以最大圆形或矩形截面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柱类截面积以与柱础或墩斗接触的底面积为准;柱高按图示由柱础或墩斗上皮量至粱、平板枋或檀下皮,套顶下埋部分按实长计入,牌楼边柱上端连作通天斗者,柱高计至通天斗(边楼脊檩)上皮。 (2)枋、梁(不包括草伏梁)、承重、楞木、沿边木、踏脚上截面积以宽乘以全高为准,其墙头为半榫或银锭榨的长度量至柱中,端头为透榫或箍头榫的长度量至榫头外端,透榫露明长度无图示者按半柱径计;承重出挠部分长度量至挂落板外皮;踏脚木按外皮长两端量至角粱中线。 (3)角背、角云、假梁头、通雀替按全长乘以全高乘以宽(厚)计算。 (4)瓜柱、太平梁上雷公柱、柁墩高按图示尺寸计算。 (5)攒尖雷公柱截面积按截面外接圆面积计算,长度无图示者按其本身径的7倍计算。 (6)桁檩截面按圆形计算,长按每间梁架轴线间距计算,搭角出头部分按实计入,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量至博缝板外皮,硬山建筑山面量至排山梁架外皮。 (7)扶脊木截面及长度按其下脊檩的截面及长度计算。 (8)檐步五举老角梁以檐步架水平长+檐椽平出+2椽径+后尾榫长为基数,仔角梁以檐步架水平长+飞橡平出+3椽径+后尾榫长为基数,正方角乘以1.5、六方角乘以1.26、八方角乘以1.2计算长度,其后尾榫长按1柱径或1檩径计算。 (9)桁檩垫板、由额垫板长由柱中量至柱中。 4.草伏构件按材积体积计算工程量,其长度以图示净长为准。 5.板类、木楼板、牌楼匾及龙风板拆除、拆安、制安均按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山花板按三角形面积计算,不扣除檩窝所占面积。 (2)博脊板、棋枋板、镶嵌柁档板、挂檐(落)板、牌楼龙凤板、花板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滴珠板按长乘以凸尖处竖直宽度计算面积。 (4)博缝板按上皮长乘以宽计算面积。 (5)木楼板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所占面积。 6.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50cm以内楼梯井所占面积。 7.直椽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檐椽出挑量至端头外皮,后尾与承椽枋相交者量至枋中线,封护檐檐椽量至檐檩中外加一檩径。翼角椽椽根长度按其正身檐椽单根长度计算。 8.大连檐硬、悬山建筑两端量至博缝板外皮,带角梁的建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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