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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某住宅小区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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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某住宅小区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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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xxxxxxxxxx xxxx小区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哈尔滨xxxx厂 招标代理公司:黑龙江省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五月 编制人:丁永胜 审查人:包欣欣 审核人:蒋劲松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 第六章 图 纸 5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xx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XXXXXX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x小区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xxxx厂,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香坊区幸福路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831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1年05月28日 竣工日期为高层:2012年12月31日;多层:2011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1#楼(含公建)建筑面积:21392.56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5588 m2,2#楼建筑面积:3334.14 m2 第二标段:3#楼建筑面积:4695.3 m2,4#楼建筑面积:3302 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 月 28 日至2011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一楼报名大厅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xxxx厂 联系人:李兴太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xx 联 系 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2011年4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哈尔滨xxxx厂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黑龙江省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 电话:xxxxx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 1.1.4 项目名称 xxxx小区施工 1.1.5 建设地点 香坊区幸福路 1.1.6 建设规模 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面积:总建筑面积38312平方米 1.1.7 标段划分 划分为二个标段,详见“标段划分表”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高层 579日历天;多层213日历天 开工日期为2011年06月02日 竣工日期为 高层:2012年12月31日; 多层:2011年12月31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第一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信誉要求: 1、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2、投标人应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经理资格: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两个标段所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 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2、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投标的,只接收母公司投标或不超过两个的子公司同时投标。 3、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专业类别工民建,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第一标段不少于2人,安全员第二标段不少于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 其中:安全员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05月30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 投标有效期 3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号)。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5万元。 三、递交时间及方式: 1、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至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设立的托管账户,并同时向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件。传真电话:84672527、84616254。 ⑴户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⑵账号:12315; ⑶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 2、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日16时分前。 3.5.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3年,指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5.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 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三份(如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需另行提供副本)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两册,分别为: 商务标,包括(1)至(6)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7)至(11)的内容(含资格审查部分内容) 每册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要求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投标文件包装 投标单位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在两个外包封中。技术标中不得体现投标报价。投标光盘必须密封在商务标的密封袋中。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工程名称/标段:(并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外层密封袋上不可以有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公章。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中标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指结构类型、建筑规模相似的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公布并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一切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放入商务标密封袋中。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外省企业须为法定代表人,本省企业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证书代保管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并要证企相符(以母公司资质投标的,项目人员必须属于母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人员岗位证书;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相互串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开标当天只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预中标单位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在评标结束后当日由招标监管机构现场即时存档,如未当时存档,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其他人员证件需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按标书配备的人员证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监管机构查验合格后予以存档备案,如招标监管机构查验不合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中标人未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明细如下: 标段划分表 标段 楼号 层数 面积(m2) 标段合计(m2) 一标 1#(含公建) 32层 21392.56 27520.7 地下停车场A区 -----  2794 2# 6层 3334.14 二标 地下停车场B区 -----  2794 10791.3 3# 6层 4695.3 4# 5层 3302 注;投标人均可就对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一套项目班组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单位有多套项目班组中多个标段,其多个标段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的建筑面积上限)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标书包括: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承诺;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书包括: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查资料(资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于投标有效期过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4.4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和4.1.2项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技术标开标; (5)招标人、投标人退出评标室; (6)评标专家到齐后主持人召开标前会,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宣读招标文件主要条款,阐释评标办法,并提供评标所需资料; (7)进行资格审查,评技术标; (8)技术标评标资料封存,评标委员会回避; (9)召集所有投标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开商务标, 宣读技术标合格投标人名单,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开启商务标书; (10)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11)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12)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导入评标电子光盘,并记录在案; (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4)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xxxxxxxxxxxxxxxx中心 标室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1 2 3 4 5 现场抽取的竞争系数 Fa Fb Fc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拦标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开标过程其他事项记录: 投标人对开标现场确认: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附表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一切内容电子光盘及商务标电子光盘,商务标电子光盘必须为广联达公司专用的不可更改电子标书光盘一套(主光盘副光盘各一份)。开标时一并报送。 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版本(要求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并在封套及光盘上均注明投标人名称)1套应密封在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的经济标(报价书)应为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版(光盘)直接打印的带有水印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3.关于电子标书有效性要求 (1)电子标书主光盘及副光盘均无法正常导入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下步评审。 (2)导入后的电子标书无数据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下步评审。 (3)导入后的电子标书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报价中任何一项为0或缺项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下步评审。 (4)纸质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应当由电子标书进行打印,水印与电子标书完全一致,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水印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下步评审。 备注:空白电子标书主光盘副光盘为一套,购买空白电子标书时成套购买。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内容及水印 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标书内容及水印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评标专用光盘 评标专用光盘中电子文件不能复制或读取的;或导入后的电子标书无数据的;或导入后的电子标书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报价中任何一项为0或缺项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是否雷同 两家或多家的投标文件内容有多处雷同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雷同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合格 资质等级 见附件D: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 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审查标准”中书面材料审查所需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评标委员会已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项目管理机构 配置承诺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10.13项规定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价格有效: 1、 低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2、 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3、 足额计取不可竞争费用:税金、检验试验费。 4、 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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