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街道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及XX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长沙XX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4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9
第六章 图纸 8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及商务部分格式 8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街道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及
XX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对XX街道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及XX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雨发改投【2014】37号、雨发改投【2014】38号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街道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及XX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 建设地点:XX街道XX社区、XX路
3. 招标范围:社区内立面整治;社区内的绿化提质改造;社区内公共道路及市政排水进行修缮、提质;红旗法制广场及廖家湾市民广场建设;社区内其他涉及民生附属公共设施修整、完善等。XX路道路两厢建筑立面整治、楼宇亮化建设、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提质;
4. 工程造价:XX路约1500万元;XX街道XX社区约1150万元;
5. 工期要求: 90 日历日,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6. 质量标准:合格;
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拟采用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一标,范围包括XX社区红旗小区四片12#-15#、基层商场立面整治及楼道粉刷、屋面防水、雨阳棚及部分护窗更换,垃圾站改造、招牌、造价约28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二标,范围包括XX社区红旗小区四片沥青道路、下水改造、绿化提质、停车位改造、路灯改造、监控、爱卫设施提质;幼儿园门头、围墙及健身场地改造,造价约 30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三标段: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三标,范围包括廖家湾市民广场建设、红旗法制广场建设、扫把塘下水改造、XX街道办事处前沥青路面、社区出入道闸,社区门头、造价约26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四标段: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四标,范围包括范围包括XX社区红旗小区四片16#-18#、16#以西城管中队居民楼立面整治及楼道粉刷、红旗片区活动室及红旗片区11栋活动室室内装修、屋面防水、雨阳棚及部分护窗更换招牌、,造价约300 万元,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XX路提质改造工程一标,范围包括XX路北圭塘二小区1#、2#、新理想教育3#、4#及XX路南从XX高速段1#-12#共16栋房屋立面及招牌整治,造价约33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六标段:XX路提质改造工程二标,范围包括XX路绿化提质及部分道路周边排水改造工程改造价约 3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七标段:XX路提质改造工程三标,范围包括XX高速绿化提质及部分道路周边排水改造工程,造价约 40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八标段:XX路提质改造工程四标,范围包括博雅公寓、中南设计院、香雨壹品、泓天大酒店、雨花区政府北门、雨花区市民广场亮化工程,约24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九标段:XX路提质改造工程五标,范围包括XX路人行道铺装、圭塘二小区铺装、部分道路周边排水改造工程,造价约2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处于有效期;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2. 第1、4、5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 第2-3标段,6-7标段,第9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4. 第8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相适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7.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连续三个月编制社保的证明);
8.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本公告发布后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0. 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 一至七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万元 备注栏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 标””
2. 八至九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00万元 备注栏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 标”
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4.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XX
开户银行:XX
帐 号:XX
5.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 标”,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5日开始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7月29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招 标 人:
九、基本信息库入库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2
项目名称
XX街道XX社区环境综合提质工程及XX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3
建设地点
XX路(、XX街道XX社区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社区内立面整治;社区内的绿化提质改造;社区内公共道路及市政排水进行修缮、提质;红旗法制广场及廖家湾市民广场建设;社区内其他涉及民生附属公共设施修整、完善等。XX路道路两厢建筑立面整治、楼宇亮化建设、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提质
7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保修要求
执行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5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4年7月 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5
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开标前十五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6
偏离
不允许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5 日09:00时(北京时间)
2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预算书部分另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式贰份,采用PKPM计价软件制作,光盘上用油性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与商务部分一起密封。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22
投标保证金
1. 一至七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万元 备注栏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第 标”
2. 八至九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00万元 备注栏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第 标”
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4.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5.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及XX路综合提质 标”,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2013年度
24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27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合订为一本)﹜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同时,应另外单独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2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均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29
封套上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0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
XX开标室
递交方式:密封送达
3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2
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段开标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4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5
履约担保
无
36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14]33号文标准收取。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7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5)根据长发改[2011]229号文的规定,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人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
(6)根据长住建发[2014]64号文,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XX
38
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对总报价进行计分评审,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0.70计取。
39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0
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招标人在开标后对项目部关键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注: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和《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电子版拷贝到U盘中,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并提交,查完在建情况后,U盘立即退还。
41
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
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奖项加分
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本项目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获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分。
投标人须知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招标答疑
1.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
1.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1.12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允许分包(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 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承诺书
(5) 开标一览表
(6)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 劳务分包资料
(8)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9)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0)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1) 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含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12)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4) 投标人工程获奖、表彰情况
(15) 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6) 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7)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8) 其他资料
(19) (具体详见第八章)
3.2投标报价
3.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2.3本次招标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不设标底,但设
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4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
3.2.5工程取费标准执行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
3.2.6报价依据及说明:
(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3)2006年系列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统一解释
(4)《长沙建设造价》第三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5)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2]237号文。
(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
(7)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3.2.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湘建价[2009]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
3.2.8养老保险不进入投标报价。
3.2.9 不可预见费,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暂列金”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10按湘建价[2007]403号文及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单独列出后汇入总报价中,且不低于规定标准。
3.2.11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12清单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已含风险费用,其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
3.2.13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全部费用。
3.2.14投标人均需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按招标图纸范围内计算的施工措施费综合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3.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16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3.2.17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有效表格,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除表-09表外的所有有效表格,另表-09(含取费费率)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湖南2010清单规范”格式;
3.2.18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应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3.2.19工程量清单(另册),工程数量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中清单工程量为准。
3.2.20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
3.2.21其他说明
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长发改[2011]232号文“关于印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5资格后审资料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要求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两份(壹份提交给招标方,壹份提交给评标委员会,须提交原件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安全员须同时提交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连续三个月编制社保的证明;
(9) 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
(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1)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12) 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
3.5.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商务标(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商务标(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
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 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因住院、出国等特殊原件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证明原件。
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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