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增城区小楼镇邓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4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0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3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4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4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52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15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5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增城区小楼镇邓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小楼镇邓山村
4
2.2
建设规模
重建及新建DN300钢筋混凝土主管长1881m,新建DN160~DN200接户支管长2796m、钢管长340m、0.3m宽盖板沟长197m,φ1000检查井136座、600x600砖砌方井145座,新建规模6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规模20m3/d厌氧处理站1座,改造或修复厌氧处理污水处理站5座及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3741.6㎡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9
3.1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10
4.1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5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版。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 年10月25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 年10 月25 日10 时00分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8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项目负责人签到开始时间:2019 年10月25 日10时00分;
项目负责人签到截止时间:2019 年10月25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20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2019 年10月2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2 室
21
38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20%))
22
29.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3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玖万陆仟伍佰壹拾柒元玖角柒分(¥1149.651797 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者非竞争性费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1、投标总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3%的投标报价,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价分析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及定标办法启动成本价评审。
24
非竞争费用
本工程投标总价应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费用。本工程非竞争性费用总额为:2137102.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2137102.8元,暂列金额为:/。如以上数据与《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6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0691761.71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3%)。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经济类和3名技术类专家,共5名组成。
29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公布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
30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3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4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1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投标函(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3 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半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6)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且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须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网页的打印页);
注:1、上述第 11.2.3(1)—(6)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11.2.7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8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条款号:11.3.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版。
条款号: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主要材料单价波动涨跌幅度超过价格的5%、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单价涨落超过10%和人工涨跌变化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500-2013)调整合同价款。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施工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综合价格》、广州市造价管理站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调整。
条款号:13.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现文: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计算;若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若上述两地区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均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与市场价相符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后作结算。
条款号:13.10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1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1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递交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以便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1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19.2.6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现文: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投标登记的。
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条款号:19.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条款号:19.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9.5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条款号:2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20.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4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现文: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条款号:2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7.1 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现文:27.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公示三天。
条款号:3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现文:30.1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现文:31.1 根据广州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条款号:32.3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答疑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投标函(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3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半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6)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且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须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网页的打印页);
注:1、上述第 11.2.3(1)—(6)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11.2.7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8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 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非竞争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
(3)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版。
11.3.3 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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