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品质异常处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对异常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异常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不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分/子公司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品质异常情况的控制和处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分管领导
负责对重大异常品处理措施进行审批。
3.2 品质保证部
负责制定和评审重大异常品处置措施,提交审批。
3.3 分/子公司厂长
负责审批一般异常品处理措施。
3.4 分/子公司品控部
a)负责对异常品进行品质指标的分析检测,并调查发生原因。
b)负责反馈异常品信息,对品质异常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并汇报异常品处理结果。
c)针对品质异常责任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流程。
4 工作程序
4.1 品质异常:是指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等的不合格。品质异常的等级划分如下:
4.1.1 原辅材料品质异常等级划分
a)入厂的原辅料净含量、感官、理化指标经过检验,异常比例在5%以内的,视为一般异常,超过5%的,视为重大异常。
b)微生物指标超标,可降级接收的原料视为一般异常,严重超标,出现酸败、异味现象,视为重大异常。
4.1.2 半成品品质异常等级划分:
a)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分/子公司品控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隔离产品的要求,由仓库实施隔离措施,计算半成品品质异常损失的金额,如果隔离品金额≤5000元,视为一般异常,隔离品金额>5000元的,视为重大异常。
4.1.3 成品品质异常等级划分:
a)对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品控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隔离产品的要求,由仓库实施隔离措施,计算成品品质异常损失的金额,如果隔离品金额≤5000元,视为一般异常,隔离品金额>5000元的,视为重大异常。
4.2 原辅料品的识别和处理
4.2.1 处理方式可采取挑选使用、让步接收、退货等。
4.2.2 检验员依据原辅材料检验标准对入厂的原辅料进行检测,发现检测不合格的原辅料,通过异常品质指标进行原因分析,评价品质异常等级,在物料上挂“不合格”标签,通知仓库将其放置于异常品区或挂不合格标识牌,检验员填制《JL-004-原材料异常处理单》,根据异常的等级按照4.2.3的要求分别向相关人员汇报处理。
4.2.3 原辅料异常的处理:
a)净含量不合格,按照(标明净含量-实际净含量)×件(包)数,予以扣款,并由分/子公司品控部向品质保证部备案;
b)感官指标不合格,但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比例5%以内,由分/子公司厂长审核分/子公司品控部提出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并报送品质保证部备案。超过5%的,上报品质保证部处理;
c)理化指标不合格,在5%以内的,由分/子公司厂长审核分/子公司品控部提出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并报送品质保证部备案。超过5%比例的,上报品质保证部处理;
d)原辅料微生物指标超标,可降级接收的,由分/子公司厂长审核分/子公司品控部提出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并报送品质保证部备案。严重超标的,如出现酸败、异味现象,分/子公司品控部上报品质保证部处理。
4.3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有返工、降级、报废等。
4.3.1 让步接收的原辅料在生产时,检验员在原辅料检验状态标识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4.3.2 返工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结果。重检不合格时,分/子公司品控部主管可根据异常等级,填写《JL-022-隔离品处理单》,按照4.3.6的规定上报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4.3.4 当成品检验判定为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异常品区,由分/子公司品控部主管及厂长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填写《JL-022-隔离品处理单》,上报至相关部门处理。
4.3.5 经审批需要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组织统一处理。
4.3.6 半成品及成品不同等级异常品的分级处理:
a)如果隔离品金额≤5000元,由分/子公司厂长审核分/子公司品控部提出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做出最终处理意见,仓库按照具体的意见实施隔离,并由分/子公司品控部报送品质保证部备案。
b)如果隔离品金额>5000元,分/子公司品控部应及时上报品质保证部,由品质保证部做出最终处理意见,仓库按照具体的意见实施隔离。
c) 如果隔离品金额>10000元,分/子公司品控部应及时上报品质保证部,由品质保证部做出审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分/子公司按照具体的意见实施隔离。
4.4 交付后的异常品的处理
4.4.1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异常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中对产品的异常处理之外,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终产品应评价是否执行召回,涉及召回的产品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4.2 营销中心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正当的要求。
4.5 异常品的处理效果验证
4.5.1 由分/子公司品控部负责对一般异常品的处理效果进行验证,确认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否已经对异常品进行了有效的隔离和处理,防止异常品的非预期使用,并编制异常品处理报告,向品质保证部备案。
4.5.2 由品质保证部组织分/子公司品控部对重大异常品进行验证, 确认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否已经对异常品进行了有效的隔离和处理,防止异常品的非预期使用,并编制异常品处理报告,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4.6 对异常品处理措施的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a)产品特性:对于关键特性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让步。一般特性,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让步。
b)产品特性极限偏差:产品超差即为不合格,但从使用角度上来看还构不成缺陷的,可以让步,让步应以不构成缺陷的限度。为此,必须预先规定相应于这个限度的极限偏差。
c)时间或批准或数量:对于已发生的异常品需采取纠正措施,因此,异常品的让步应规定一个明确期限,不允许再三的重复让步,而不采取纠正措施。
d)评审的过程中当各参评部门意见有分歧时,最终由品质保证部经理平衡裁定,应指定参与品质异常评审的人员,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
4.7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流程
4.7.1 针对异常品,分/子公司品控部应对其按季度进行汇总,利用排列图找出这个季度来发生异常品数量较多的三个因素,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4.7.2 当对异常品的统计数据表明组织的产品质量目标还未实现时,应考虑可能采取的改进机会,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4.8 资料存档
品质保证部对品质异常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相关资料按照《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存档,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 相关文件
《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文件》
6 记录清单
《JL-004-原材料异常处理单》
《JL-022-隔离品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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