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ZZB2005—012
项 目 名 称: ××活动中心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某造价工程师事务所(盖章)
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字义解释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第三章 招标细则 ……………………………………1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7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33
第六章 图纸清单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3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54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第十章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第一章 招标文件字义解释
1.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为:
2.招标文件:含更改、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图纸清单等书面资料和投标文件格式的统称。
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版)。
5.参考费率:《陕西省建设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4版)
6.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7.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8.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9.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10.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业主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11.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额。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页 共2页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工程名称
××活动中心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20000平方米
4
工程概况
5
设计单位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工程内容”所描述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4条第一款)。
10
工期要求
350日历天
1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5年10月
1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某市招标有形市场
第2页 共2页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6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17
招标答疑时间
2005年10月
18
招标答疑地点
某市招标有形市场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和商务标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0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只允许有一种投标方案和报价
21
投标保证金
50000元(于答疑会前交清)
22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合阳县招标有形市场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05年10月
25
开标时间
2005年10月
26
开标地点
某市招标有形市场
27
评标办法及标准
百分制评标法
28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29
工程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按《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计价。
31
联系人
××× 电话:
注:1、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施工图纸于交标时交回,如不交回,招标人将拒绝收标。
二、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鉴于×××作为拟建其××活动中心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参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参考评标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工程招标文件。
1. 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局,工程地点在××××,工程项目为该局××活动中心,系框架结构,主体八层(局部九层),建筑高度42m,总建筑面积20000m2。
2.施工现场条件
2.1本工程施工用水、电,建设单位将电源和水源接至施工现场边缘,施工单位负责由现场边缘自接管及计量表具,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应按每月抄表数和市价计算费用交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工程说明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3.2 本招标工程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招标办公室备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3.3 本工程业主××××局,全权委托××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代理。
4.招标范围及工期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另附说明如下:
4.1.1 土建部分: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施工图纸所示(图纸建筑总说明中所示由专业厂家二次设计及施工的除外)全部工程内容。
4.1.2 安装部分: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部分专业工程除外)。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1开工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签字之日即为开工日,并开始计算工期。
4.2.2竣工日: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提出竣工报告,经招标人签字后竣工,签字之日为竣工日,工期计算结束。
4.2.3合同工期:从开工日至竣工日的总日历天数为合同工期。
4.2.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招标人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供应设备、材料不能按期提供;
(2)业主未能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业主未能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在施工中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又不能安排其它工作;
(6)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7)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7)本工程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每天按工程总价罚0.2‰,最多不超过总价的3%。
(8) 因施工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时,施工单位除负责返工达到规定标准外,因返工延误的工期,每天按工程总价的0.2‰偿付逾期违约金。
4.3施工方根据招标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方案,除业主特殊要求外,一般情况提前工期,业主不支付赶工措施费及工期奖。
5.资金来源
5.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6.合格的投标人
6.1 投标人资质等级基本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
6.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3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7.踏勘现场
7.1 现场情况:中标方进场后应无条件接受现场及所有资料等。
7.2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4如果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发售
9.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页第14项和15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0.招标文件组成
10.1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
10.2 本招标文件仅作为本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用。
10.3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文件字义解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细则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图纸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第十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10.4 除10.3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6 发标时,随招标文件一并发给各投标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一套。“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中已记录并锁定了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各投标人应无条件的使用招标文件中所设定的数据格式。
11. 招标文件答疑
1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于本投标须知前附页第17项和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1.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2.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4 根据投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言文字。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3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4.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文件目录;
(4)投标函;
(5)投标报价及综合说明;
(6)投标一览表;
(7)承诺函;
(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9)投标文件电子版;
(10)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14.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经理部组成;
(2)施工布署及总平面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4)施工方案;
(5)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可行性;
(7)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
(8)主要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9)劳动力安排;
(10)文明施工措施。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14和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规定密封提供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光盘),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是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文字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应完全一致,若出现两种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按“评标办法和标准”中 的“修正错误原则及办法” 第2条为评审依据。
15.3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的编写要求详见附件一。
1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本工程的实际条件,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所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15.5 投标人未尽事宜,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还可自行补充。
15.6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打印机打印,中文简体,字体只能采用宋体、仿宋体、黑体或楷体,否则按废标对待。
15.7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5.8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光盘)装入标袋密封,标袋封口处与标袋正面须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标袋封面上应注明“××××活动中心工程施工”字样,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15.9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光盘)恕不返还。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1 本工程只允许有一种投标方案和报价。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有串标、陪标行为;
4)提交了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交投标文件。
17.4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在招标答疑前交清):现金。
17.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有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文字须清晰可辨。因字迹不清、表达不畅或不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9.2 投标书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确需涂改和行间插字时,涂改处应加盖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9.1 投标人应按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装订。
19.2 投标文件的包装,采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专用袋,共计四个投标文件袋,技术标投标文件袋内装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一个正本、两个副本,正副本分开装),商务标投标文件袋内装本招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一个正本、两个副本,正副本分开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装入商务标正本标袋内(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应在标书袋封口处,用白纸密封条妥善密封,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授权代理人印鉴),密封必须完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业主将不予签收(投标文件专用袋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19.3 标袋正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全称及地址,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标袋上注明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投标单位在本须知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24. 开标
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6、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同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证件原件。
24.2 招标机构将以唱标的形式依次公布各投标书中的主要内容,未公开唱出的任何声明评标时均不予考虑。
24.3 开标程序:
24.3.1 开标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24.3.2 开标时由招标管理机构、招标人共同审验本须知第24条第1款规定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原件;
24.3.3 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26.3.4 由开标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并送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校核有无计算或表达错误。
24.4 公布招标人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拦标价)。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 评 标
25.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招标机构将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人发(2004)25号]和《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参考评标细则(试行)》[陕建招发(2004)8号]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5.2评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法进行量化打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审查
27.1 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27.2 投标报价的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27.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7.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5 投标文件是否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27.6 严禁投标人更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数量。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利于评标,招标领导小组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清楚的内容予以澄清。
28.2澄清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中2.2修正错误原则及办法规定,凡属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3招标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所有的投标人都采取澄清这一做法。
29.无效投标
29.1 未按规定方法进行的投标。
29.2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
29.3 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投标。
29.4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内容不完整的投标。
29.5 签字、盖章不全的投标。
29.6 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29.7 未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件的投标。
29.8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
29.9 逾期送达的投标。
29.10 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保证金形式、金额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
29.11投标书涂改或行间插字,涂改处或行间插字处未加盖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印鉴的投标。
30.定标
30.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和排序,依照综合得分由高自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0.3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影响评标结果的举报和实质争议,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4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或不能够履行对《招标文件》的承诺条款,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中标时,中标人按评标排序依次替补。
(七) 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在保留本须知规定权利情况下,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本须知第32条确定的中标人。
31.2招标单位将根据渭南市及合阳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等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不得肢解、分包中标工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且中途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31.3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而且不解释不中标原因。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合阳县招标办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合阳县招标有形市场公示五天,当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无异议时,则该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32.3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招标。放弃中标者将失去其投标保证金。
33.中标合同
33.1合同形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3.2 中标合同的签订,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33.3 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前往签订中标合同。否则,视同中标人撤标。
(八) 附 则
34.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4.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4.2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错误修正,于开标会前公布。
第三章 招标细则
1.工程特点
1.1本工程工期较紧,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1.2 本项目施工现场由于周围有居住区,因此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对文明施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承包人需对其施工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制订详细的方案,对施工时段作出合理安排,必须采用全封闭施工方案。
2.施工总体要求
2.1 本工程系住宅楼,工期要求紧,施工管理服务要求高,同一时段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源密度大,因此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就应对各种资源调配进行安排,包括人力资源调配,各种设备安排,各种材料的准备,周转资金的筹备等。本工程绝不允许投标人一旦中标,因准备不足而无法保证迅速动员和组织开工。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2.2项目经理部:鉴于本项目工程的需要,要求由持有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及类似工程的实践经验、系投标人本身固定任职的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应配备足够的、针对本项目专业齐全的、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求配置专业齐备、人数足够的施工班组,并在总承包安排、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配备足够的、专业的技术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离和撤换。对不胜任本项目工作的人员招标单位有权随时要求施工方立即更换工作人员。
2.3 施工队伍:要求按照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要求配置足够的、专业化的、施工经验丰富的、服从管理的、高素质的施工班组,电工、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专业上岗证,班组长应由本专业工种的高级工或具有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2.4施工设备:要求按照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要求配置足够的、先进的、完好的、齐全的施工设备。
2.5 施工方案:采用的施工方案应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目标计划,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来制定,必须对本工程具有针对性,既要满足本工程质量、进度的要求,又不能影响周围环境。各关键工序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工艺应具有针对性、先进性和独创性。并对进场施工后保证实施上述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承诺。
2.9文明施工管理:首先必须遵守当地城市管理(如市政、市容、环保环卫、建设监察等)规定。施工区域要求采用全围蔽管理。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文明施工教育,行为举止要符合渭南市文明市民的规范标准,并要统一胸卡,规范管理。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车辆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对噪声、粉尘等污染源要严格控制在国家及地方的规定之内,并要制订详细的管理及保证措施,所有措施均要以不影响周围环境为原则。
3. 管理模式
3.1 ××活动中心项目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均实行社会参与。保证建设项目高效、高质的完成。
3.2 ××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业主对监理单位充分授权,由监理单位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三大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施工协调管理,从而达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计划、协调、控制。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特点及要求详细考虑自身的施工组织,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承包人进场后,业主将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在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因其施工方案及报价中未考虑上述因素造成投入加大或费用增加而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的变更。业主对此类变更要求将不予采纳。
4.工程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4.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可靠、性能优越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杜绝和防范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通过顺利相关部门验收。
4.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方应接受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接受经招标单位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停工令,并为招标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如施工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招标单位、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返工或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施工方负责。
4.3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评定标准,施工方必须严格把好土方、基础、预埋管道铺设、混凝土面基础浇捣及养护等隐蔽工程。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招标范围内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其价格未指定品牌、生产厂家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行调查、掌握的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其品牌、质量需招标人、监理单位检验认定签字后进货。招标人指定品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但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招标人确认方可采购;中标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招标人有权让中标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2 中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验收时,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同时在场,对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验收后的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直至竣工验收。
5.3若发现中标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招标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招标人有权让中标人更换直到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由招标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5.4 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允许复验,复验机构需经双方协商同意。材料、设备复验如合格,由提出复验方负担复验费用,如果不合格由供应方负担复验费用。
5.4 本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塑胶面层和人造草坪需采用环保材料,并有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复试证件。
6.安全施工
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装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非中标人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中标人应在隐蔽前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签订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施工方自负。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隐蔽项目在检查验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
8.竣工验收
8.1 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整改,招标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8.2 工程验收前,中标人要达到资料清、尾工清、材料清、场地清,做到工程完工场地清洁;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中标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和招标人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供4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2套竣工图,并装订成册。经招标人审定合格后,招标人在5日内组织验收。
8.3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招标人之前由中标人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
8.4 招标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5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中标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中标人修改后提请招标人验收的日期。
8.6 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中标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则竣工日期以撤离完之日为准,并赔偿发包人每日 1000 元的赔偿金。同时,招标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中标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9.工程计价方式
9.1 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和《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计价。
9.2 以中标价为签订合同价,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9.3 劳保统筹招标人已代交,不计入本次报价。
10.投标报价说明
10.1 投标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0.2 投标人应依据《计价规则》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计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设备装备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市场价格行情自主报价。组价时应考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自然灾害及停电、停水、停窝工等风险因素。
10.3 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10.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保险费、利润和税金以及投标人必须花费的其他费用,并全面考虑招标文件明示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10.5 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根据《计价规则》的程序组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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