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2
二.监理工作范围 3
三.监理工作内容 3
四.监理工作目标 11
五.监理工作依据 11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 13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6
八.质量控制 18
九.进度控制 31
十.投资控制 33
十一.安全监理方案 35
十二.建筑节能控制 45
十三.合同管理 47
十四.监理工作制度 50
十五.针对本工程特点和质量控制难点的监理措施 54
十六.监理工作计划 84
十七.监理规划深化计划 85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陈家镇滨江生态国际社区商品住宅工程一期项目
2. 建设地点:东至揽海路与二线大堤交汇点,西至一、二期用地分界线,南至岸转河,北至揽海路范围内
3. 计划工期:2009年10月开工,2012年5月底竣工验收
4. 项目本工程总投资:26935万元
5. 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A类庄园别墅、B类高尔夫别墅、C类花园洋房组成,总建筑面积为170763.4平方米,具体为:A1类别墅共10幢:为1#、17-25#楼,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1480.49m2,共14804.90 m2,分地上二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906.47 m2,地下各单体面积为574.02 m2;B1类别墅共5幢:为2#、6-9#楼, 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860.60 m2,共4303m2,分地上二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492.20 m2,地下各单体建筑面积为368.40 m2;B2类别墅共5幢:为3#、10-13#楼,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841.53 m2,共4207.65m2,分地上二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485.08 m2,地下各单体建筑面积为356.45 m2;B3类别墅共4幢:为4#、14-16#楼,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781.68 m2,共3126.72 m2,分地上一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387.36 m2,地下各单体建筑面积为394.32 m2;A2类别墅共18幢:为5#、26-42#楼,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1050.02 m2,共18900.3m2,分地上三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653.12 m2,地下各单体建筑面积为396.90 m2;北入口C类花园洋房共9幢:分别为1幢45#楼,单体建筑面积为6889.68 m2,分地下六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单体建筑面积为5199.68 m2 ,地下单体建筑面积为1690 m2,1幢46#楼,单体建筑面积为6954.12 m2,分地上六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单体建筑面积为5202.62 m2,地下单体建筑面积为1751.5 m2,以及43-44#、47-51#楼共7幢,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6951.18 m2,共48658.26 m2,分地上六层和地下一层,地上各单体建筑面积为5199.68 m2,地下各单体建筑面积为1751.5 m2; C类花园洋房52-68#楼建筑面积共61419.73 m2;变电站、垃圾房、门卫、游泳池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共1498.98 m2。结构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开挖深度为局部4.5米,沉降控制复合桩基础(PHC管桩),PHC AB400 80 10,桩长10m。
二.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项目下的前期咨询、施工过程至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以及合格工程数量审核签证。监理人应对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 前期咨询及监理:
(1) 对设计基础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对图纸优化提供咨询意见;
(2) 协助业主对设计图纸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
(3) 协助业主进行设计质量跟踪检查,控制设计图纸的质量;
(4) 协助业主建立施工现场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5) 审核并批准承包人的前期工程的工作计划,跟踪检查前期工程进度,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计划的按时完成;
(6) 审查并批准承包人的前期工程方案,包括:管线的搬迁、恢复、临时支吊与保护方案;交通组织与临时道路工程方案;绿化搬迁方案等。协助发包人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前期工程单位进行联系与沟通;
(7) 对承包人完成的前期工程量进行审核和确认,并收集和汇总相关凭据,供业主检查和备案;
(8) 对需要监理的管线搬迁、绿化搬迁等进行签证、认可。
(二) 投资监理:
(1) 协助业主对承包人投标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协助业主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
(2) 对承包人完成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确认,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发中间支付证书;
(3) 对经业主审批的重大设计更改所发生的更改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其预算作出说明,经业主同意后予以签证;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决算书提出审查意见,在审计通过后经业主同意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5) 配合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工作,对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复核并对已完工程进度付款提出质量符合意见;
(6) 对现场技术核定单进行技术管理与签证(如涉及费用的需事先报告委托人,经委托人认可后才同意签证);
(7) 对不同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委托人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8) 以公正第三方的立场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驳回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协助委托人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
(三) 质量监理:
(1) 审查认可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2) 提交一份由监理人编制的质量监理计划,供业主审批;
(3) 督促检查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 组织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图出图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5) 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6) 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7) 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8)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和提交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9) 依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协调、管理及验收承包人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监理人应采用自备的合格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现场复核、测试;且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0) 督促承包人准备和保存工程中所有需要保存的档案资料;
(11) 材料控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 审查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及数量,进行复验,并将检查结果及监理意见提交给业主;
② 确保所有设备、材料的质量达到所监理合同的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承包人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 复查承包人制定的主要设备、材料计划表,以避免采购时不必要的延误。
(12)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13)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签证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
(14) 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
(15)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业主所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16) 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17) 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执行;
(18) 审核分包工程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报业主审批后实施。
(19) 督促承包人回访;
(20) 督促承包人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21) 参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2) 协调及监察承包人在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及监护手续的办理;
(23) 协调业主和在本工程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其他建设项目方的关系;
(24) 工程结束后,审查竣工图及提交2套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四) 安全监理
(1) 提交一份由监理人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方案,供业主审批。方案中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单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 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承包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7) 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 督促承包人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9)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0) 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1) 复核承包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2)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安全监理人员应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3) 督促并指导承包人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14) 督促承包人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局、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15) 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16)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临时支撑各脚手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 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加工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进行安全生施工的专题报告。
(18) 检查主要加工机械质量鉴定证书和安全鉴定证书,督促承包商对主要加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9) 针对每一个施工合同成立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以下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委员会主席)
·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委员会副主席)
·现场管理人员
·业主或其代表(观察员)
·各类工种人员的代表
·各分包人、代表
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委员会须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举行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检查会议。业主(或其代表)作为观察员参加会议。委员会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并向业主及各委员提供会议记录。
该委员会需贯彻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政策,该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制定承包人及分包人的职责
·卫生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检查
·事故的通告、调查和记录
·确保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的业务法规
·确保业务法规实施的宣传、培训和检查
(20)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21)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进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五) 进度监理:
(1) 根据委托人的总工程进度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委托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通过周报和月报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进展情况和纠正措施。
(2) 审查承包人制定的本工程总的网络计划,督促其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及周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3) 按工种控制配合进度,根据控制节点进行阶段动态控制;
(4)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供应计划;
(5) 必要时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6) 按合同规定和政策法规公正处理进度拖延,正确区分和审批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调解委托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有关争议;
(7) 按工程进度要求实施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计划期进度目标及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六) 文明施工监理:
(1) 提交一份由监理人编制的文明施工监理计划,供业主审批;
(2)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制定文明施工责任制,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 督促、检查并协助业主、承包人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许可证、封路执照、公路和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取水许可证等;
(4) 督促并检查承包人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栏的设置;
(5) 检查并审核承包人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6)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7)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8)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9)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为监控施工现场的噪声,监理单位应配置噪声测试仪器,每月测试一次,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
(10)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 “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11) 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场工作;
(12) 督促承包人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落实消防措施及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1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
(14) 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七) 施工图的监理:
(1) 监理人在施工图的管理过程中起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作用;
(2) 监理人负责审批、监督和检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 监理人负责审查发包人的施工图设计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 监理人负责检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是否经过业主和设计人的审查和批准;
(5)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业主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时发现图纸中的错误,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经验提出有关优化设计的方案和建议;
(6) 监理人负责协助设计院组织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交底;
(7) 监理人负责对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的理由是否正确进行确认;
(8) 监理人负责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进行收发和分配;
(9) 监理人负责对竣工图审核,使其(图纸)能正确反映竣工项目实际情况。
(八) 工程检测监理:
(1) 监理人除做好本工程的施工测量及复测外,还必须与邻近工程进行贯通联测;
(2) 监理人检测控制点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是水准点检测使用的精密水准仪及钢卷尺;
(3) 监理人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国家测量规范要求作好仪器的检验校正工作,测量仪器必须具备由国家计量局授权的上海地区测量仪器鉴定单位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方有效,并将仪器检定报告报业主备案;
(4) 监理人应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方法、使用仪器的等级、测量仪器检验报告单、以及操作人员的资质等;
(5) 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放测的地面控制点进行检测(平面、高程)及复测;
(6) 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在桩基、旧有建筑物的地表、路面、管线的监测点进行抽检及数据分析:抽检精度要求均按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7) 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建立的监测点,包括地表沉降、水位监测等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查及分析。
(九) 竣工验收管理:
(1) 负责编制一份包括所有竣工检验和测试的详细计划表;
(2) 负责协调参与工程竣工检验和测试的各方,确保在项目周期的适当阶段,不同合同及系统间的界面可以正确的检验和测试;
(3) 管理及负责所有竣工验收过程的检验和测试,如被要求,需作必要的安排;
(4) 让承包人及第三方监督和目视测试;
(5) 安排相关的政府及法定部门根据当地的习惯及条例进行验收;
(6) 负责获取一切有关工程竣工检验和测试的程序;
(7) 安排及准备工程竣工检验和测试及证明报告,并送相关单位存档、参考;
(8) 负责编写关于检查及接受工程中已完部分的竣工验收报告;
(9) 负责按合同条款准备有关完工证书;
(10) 负责保管和更新缺陷及剩余工程的清单,并管理剩余工程的完成,缺陷工程的修补,再验收及接收;
(11) 负责获取业主接管所必须的证书及许可;
(12) 负责汇编上海市档案馆及业主要求的所有工程记录。
(十) 生产过程监理:
监督承包人的生产过程:在业主的指导下,监察承包人在工地以外所采购物料及机械设备的生产进度,主要监督内容如下:
·材料的供应及有效性
·零件及预制件的生产情况
·机器或仪器的装配过程
·检测及检查过程
·材料付运情况及运输安排等
检测承包人提交的所有或部分产品,决定所检测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要求承包人对所有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更换、修正或申请批准。所有经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获交运批准。
(十一) 监理资料管理:
(1) 监理文书资料是监理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监理人必须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的保存工作;
(2) 现场监理人员应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书资料,确保其科学化、规范化;
(3) 根据国家与上海地方政府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的规定,监理人应按各专业内容建立工程建设资料台帐,每月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作出评价;
(4) 监理人应在施工现场以文字记录、拍照等形式采集各种工程信息,并保存归档;
(5) 监理人应建立监理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监理文书资料整理归档;
(6) 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同时,监理资料也作为验收内容之一;
(7) 根据沪建建管(2004)004号文及上海档案管理的其它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十二) 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 协助委托人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动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 保修期间如出现有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鉴定发生工程质量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
(3) 完成施工保修期阶段的工程修复、修补及保养的监理及工程质量鉴定,签发缺陷责任其验收证书;
(4) 定期对已完工程项目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商讨论修补方案。
(5) 在保修期限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提交保修资料。
四.监理工作目标
1.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创优良工程。
2.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
3.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协助业主控制工程投资在目标控制成本内完成本项目。
4.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无重大伤亡责任事故。
5.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6. 环境保护监理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监理工作依据
1. 合同文件
1) 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 承建商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
3)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合同。
5) 其它合同文件。
2. 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文件。
2) 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3) 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3.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
1) 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
3) 上海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
4) 有关材料、设备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5) 现行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
现场监理机构组织
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专家顾问组
测量
监理工程师
专职安全员
岩土专业
土建专业
装饰专业
总监办公室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师
组织协调监理工程师
绿化专业
强电专业
弱电专业
暖通专业
给排水专业
电梯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
岗位职务
施工准备
阶段
打桩与围护
结构施工阶段
结构施工、安装
预埋阶段
装饰、安装工程
施工阶段
精装修施工阶段
室外工程施工
安装调试阶段
竣工验收及
交付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岩土专业监理师
土建专业监理师
装饰专业监理师
绿化专业监理师
土建监理
兼见证员
暖通专业监理师
强电专业监理师
弱电专业监理师
给排水专业监理师
电梯专业监理师
安全监理师
测量监理师
投资监理师
资料信息管理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
3. 的日常工作;
4.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6.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 审定布展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 审核签署布展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布展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布展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岗位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5. 见证员岗位职责
1. 取样时,见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
2. 见证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若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亲自封样;
3. 见证人员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4.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6.资料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定收发文件编号及存盘办法;
2. 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块报告、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
收单等有关资料的编号整理及登记工作。
7.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3.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4.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研究分析风险点,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5. 以月报形式,每月向工程受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八.质量控制
1.监理工作程序
1. 单位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承包方验收合格后提出预验收申请
否
申报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验
可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施工、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就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整改
否
申报
监理单位复验
可
承包方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业主方组织竣工验收
质监站复核
可
进入保修阶段
2.隐蔽工程签认程序
隐蔽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
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
施工单位
审核施工单位自检结果
监理单位
隐蔽工程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
专业监理工程师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施工方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提供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
监理工程师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合格证、试验记录检查验证
审核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在
报审表上合格签认
工程施工方在
指定部位使用
消除不合格原因
现场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按规定取样、复验
4.检验批质量验收签认程序
分项工程中检验批完工并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
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
施工单位
审核承包单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资料检查(完整性)
监理工程师
实物检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核复验验
不合格整改
监理工程师
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监理工程师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程序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经自检全部合格
施工单位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
施工单位
审核施工单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是否合格
监理工程师
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审核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整改
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监理工程师
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签认程序
分部(子分部)中分项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
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
施工单位
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控制资料审查
观感质量验收
涉及安全和功能的
检验和抽样检测
检查结果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整改
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施工单位
严重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按《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施工单位上报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发“工程暂停令”
施工单位制定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不同意
同意
报告建设单位和
有关单位确认
施工承包方对事故处理,并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监理工程师复查
不符合要求
继续 整改
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中“审查意见”上签名同意
8.工程停、复工程序
发现危及质量或安全重大问题汇报建设单位后监理签发《工程暂停令》
施工单位停工并
提出整改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查整改方案
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处理情况
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完毕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合格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审查意见”上签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中“审查意见”上签名同意
复 工
认可
不认可
2.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质量监理的前期监控
1) 验证项目基础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报建、报监登记等);
2) 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在熟悉设计图纸基础上,对图纸进行会审,审图时应注意对照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在功能、定位、尺寸等方面问题,尽量避免发生错、漏、碰、缺的现象,做好审图记录并参加设计交底;
3)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准备工作、进度、施工机具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供货商的审核和验证,对施工单位计量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
2.质量监理的中间监控
1) 进行质量予控,按施工验收规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分部或分项施工方案;
2) 检查施工单位各级质量管理人员落实情况;执行工序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制度;
3) 查验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及封样制度,必要时监理抽样委托试验;
4) 查验主要工程设备的质量;
5) 对关键部位、工序监理质量控制,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或巡检,随时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确认工序质量;
6)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报验制度和质量统计分析图表资料;
7)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按照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监理人员及时验收隐蔽工作,达到要求时签证隐蔽记录验收单;
8) 应建设方或施工方要求设计变更,由监理审核其变更理由、部位、数量及工作量的增减,报设计单位签证和审定。涉及增加投资,必须经建设方同意;
9)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检测和试验工作,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正常使用并收集各种检测和试验资料、数据;
10)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用工程质量事故报审单形式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调查和处理;
11)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3.中间核验
1) 对施工单位完成并自检合格的检验批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并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主控、一般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结论;
2) 对施工单位完成并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检验批是否覆盖整个分项工程,并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要注意令期、强度是否达到。经验收的分项工程,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结论;
3) 对施工单位完成在检合格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当验收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时,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审查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对观感质量进行验收。经验收的分部工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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