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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某住宅楼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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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09年7月目录第一卷93第一章招标公告941.招标条件9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943.投标人资格要求944.投标报名945.招标文件的获取错误!未定义书签。6.投标文件的递交947.发布公告的媒介958.联系方式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1.总则1011.1项目概况10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11.4投标人资格要求1011.5费用承担1021.6保密1021.7语言文字1021.8计量单位1021.9踏勘现场1021.10投标预备会1021.11分包1021.12偏离1022.

2、招标文件10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0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032.3招标文件的修改1033.投标文件103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33.2投标报价1043.3投标有效期1043.4投标保证金1043.5资格审查资料1043.6备选投标方案1053.7投标文件的编制1054.投标105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54.2投标文件的递交105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55.开标1065.1开标时间和地点1065.2开标程序1066.评标1066.1评标委员会1066.2评标原则1066.3评标1067.合同授予1077.1定标方式1077.2中标通知1077.3履约担保1077.4签订合

3、同10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78.1重新招标1078.2不再招标1079.纪律和监督10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07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07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08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089.5投诉10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8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09附表二:中标通知书110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13评标办法前附表1141.评标方法1162.评审标准1162.1初步评审标准1162.2详细评审标准1163.评标程序1163.1初步评审1163.2详细评审116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163.4评标结果117附件

4、A:评标详细程序118A0. 总则118A1. 基本程序118A2. 评标的准备118A3. 初步评审118A4. 详细评审119A5 推荐中标候选人119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20附件 B:废标条件121B0. 总则121B1. 废标条件121附件 C:评标价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C0.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C1.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122D0.总则122D1.评审程序122D2. 评审的依据122D3.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123D4.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123D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123D6.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

5、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124D7. 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124D8. 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125D9.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125D10.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125D11. 对投标报价的质疑、澄清和说明125D1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126附表 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127附表 A-2:形式评审记录表128附表 A-3:资格评审记录表129附表 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130附表 A-5: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131附表 A-6:评标结果汇总表132附表 D-1: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3附表 D-2:错项漏项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4附表 D-

6、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5附表 D-4: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6附表 D-5: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和规费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7附表 D-6:不平衡报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38附表 D-7:投标报价之修正差额汇总表139附表 D-8: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1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421.一般约定1431.1词语定义1431.2语言文字1451.3法律145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51.5合同协议书14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51.7联络1461.8转让1461.9严禁贿赂1461.10化石、文物1461

7、.11专利技术146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462.发包人义务1462.1遵守法律1462.2发出开工通知1462.3提供施工场地146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1472.5组织设计交底1472.6支付合同价款1472.7组织竣工验收1472.8其他义务1473.监理人147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473.2总监理工程师1473.3监理人员1473.4监理人的指示1473.5商定或确定1484.承包人148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484.2履约担保1494.3分包1494.4联合体1494.5承包人项目经理149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149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1504.8

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150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1504.10承包人现场查勘1504.11不利物质条件1505.材料和工程设备151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51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51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151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51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52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52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52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152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1527.交通运输152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1527.2场内施工道路1527.3场外交通1527.4超大件和

9、超重件的运输152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1537.6水路和航空运输1538.测量放线1538.1施工控制网1538.2施工测量153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153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153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53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53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549.3治安保卫1549.4环境保护1549.5事故处理15510.进度计划15510.1合同进度计划155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5511.开工和竣工15511.1开工15511.2竣工155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55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6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5611.6工期

10、提前15612.暂停施工156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56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56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56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56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5613.工程质量15713.1工程质量要求157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57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57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57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57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5814.试验和检验158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5814.2现场材料试验15814.3现场工艺试验15815.变更159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915.2变更权15915.3变更程序

11、159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60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6015.6暂列金额16015.7计日工16015.8暂估价16016.价格调整161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1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6217.计量与支付16217.1计量16217.2预付款16317.3工程进度付款16317.4质量保证金16417.5竣工结算16417.6最终结清16518.竣工验收16518.1竣工验收的含义165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6518.3验收16518.4单位工程验收16618.5施工期运行16618.6试运行16618.7竣工清场166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6719.缺陷

12、责任与保修责任167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6719.2缺陷责任167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167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16719.5承包人的进入权167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6719.7保修责任16820.保险16820.1工程保险168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16820.3人身意外伤害险16820.4第三者责任险16820.5其他保险168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6821.不可抗力16921.1不可抗力的确认16921.2不可抗力的通知169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6922.违约17022.1承包人违约17022.2发包人违约171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

13、7223.索赔172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172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72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7323.4发包人的索赔17324.争议的解决17324.1争议的解决方式17324.2友好解决17324.3争议评审17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51. 一般约定1761.1 词语定义176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771.5合同协议书177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71.7 联络1782. 发包人义务1782.3 提供施工场地1782.5 组织设计交底1792.8 其他义务1793. 监理人179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793.3 监理人员1793.4 监理人的指示1794.

14、 承包人179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794.3 分包1804.5 承包人项目经理1804.11不利物质条件1805. 材料和工程设备180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80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81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1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1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1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1817. 交通运输181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1817.2 场内施工道路181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1818. 测量放线1818.1 施工控制网181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829.2 承包人

15、的施工安全责任1829.3 治安保卫1829.4 环境保护18210. 进度计划18210.1 合同进度计划182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8211.开工和竣工182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82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2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8211.6工期提前18312. 暂停施工183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8313. 工程质量183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83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83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83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8315. 变更183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8315.3 变更程序183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1

16、84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8415.8 暂估价18416. 价格调整185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17. 计量与支付18517.1 计量18517.2 预付款18617.3 工程进度付款18717.4 质量保证金18717.5 竣工结算18717.6 最终结清18718. 竣工验收187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718.3 验收18718.5 施工期运行18818.6 试运行18818.7 竣工清场188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18819.7 保修责任18820. 保险18820.1 工程保险18820.4 第三者责任险18820.5 其他保险18820.

17、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821. 不可抗力189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189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8924. 争议的解决189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18924.3 争议评审18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9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91附件二:193附件三:194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195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196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198附件七:质量保修书格式200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20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041、工程量清单说明2052、投标报价说明2053、其他说明207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094.1工程量清单封面2094.2投标总价表2104.3总说明2114.4工程项

18、目投标报价汇总表2124.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2134.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144.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154.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216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2174.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219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2204.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221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224.10-4计日工表2234.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244.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2254.12措施项目清单组价分析表2264.13费率报价表2274.14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228第二卷229第六章图纸2301.图纸目录2312

19、.图纸232第三卷23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34第一节 一般要求2351、工程说明2352、承包范围2353、工期要求2374、质量要求2375、适用规范和标准2376、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2377、治安保卫2448、环境保护2449、 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宽恕24610、 履约担保24611、样品和材料代换24712、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24813、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24814、 暂停施工24915、工程中间验收25016、 工程质量争议25017、 试验和检验25018、计日工25119、 计量与支付25220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25421 其他要求256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2571、

20、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2572、特殊技术要求257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57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257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258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259第四卷26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61目录26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64(一)投标函264(二)投标函附录26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66二、授权委托书267三、联合体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投标保证金268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69六、施工组织设计270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71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27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27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

21、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7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75附表六:临时用地表276七、项目管理机构277(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7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278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279九、资格审查资料28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80(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81(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82(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83(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84十、其他材料28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已由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22、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工期要求: 2.4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暖通、消防、桩基、电梯等工程施工;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

2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60: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报名。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屏幕、东亚经贸新闻、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

24、 系 人:联 系 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年 月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54556,其中:住宅129892,公建17815,地下建筑6849,框架结构。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暖通、消防、桩基、电梯等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

25、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要求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财务要求:在2008年度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信誉要求:无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26、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2009年7月12日16:00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9:0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

27、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递交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招标中心财务部咨询电话: 3.5.2近年财务

28、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 3.1.1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除外)。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3.

29、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 3.1.1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A4纸幅,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2009年7月20日9:00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人名称的汉语拼音升序开标。

30、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聘。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递交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招标人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招标人财务部门咨询电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 10.1.1类似项目的定义 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

31、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

32、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 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约定的情形外,除

33、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 “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34、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35、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

36、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3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38、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

39、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

40、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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