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09年7月
目 录
第一卷 9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94
1. 招标条件 9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9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94
4. 投标报名 94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9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95
8. 联系方式 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1. 总则 101
1.1 项目概况 10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1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0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
1.5 费用承担 102
1.6 保密 102
1.7 语言文字 102
1.8 计量单位 102
1.9 踏勘现场 102
1.10 投标预备会 102
1.11 分包 102
1.12 偏离 102
2. 招标文件 10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3
3. 投标文件 10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3
3.2 投标报价 104
3.3 投标有效期 104
3.4 投标保证金 104
3.5 资格审查资料 104
3.6 备选投标方案 10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5
4. 投标 10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5
5. 开标 10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06
5.2 开标程序 106
6. 评标 106
6.1 评标委员会 106
6.2 评标原则 106
6.3 评标 106
7. 合同授予 107
7.1 定标方式 107
7.2 中标通知 107
7.3 履约担保 107
7.4 签订合同 10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07
8.1 重新招标 107
8.2 不再招标 107
9. 纪律和监督 10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0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8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8
9.5 投诉 10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8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109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1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3
评标办法前附表 114
1. 评标方法 116
2. 评审标准 116
2.1 初步评审标准 116
2.2 详细评审标准 116
3. 评标程序 116
3.1 初步评审 116
3.2 详细评审 11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16
3.4 评标结果 117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118
A0. 总则 118
A1. 基本程序 118
A2. 评标的准备 118
A3. 初步评审 118
A4. 详细评审 119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119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20
附件 B:废标条件 121
B0. 总则 121
B1. 废标条件 121
附件 C:评标价计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C0.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C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122
D0.总则 122
D1.评审程序 122
D2. 评审的依据 122
D3.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123
D4.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123
D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123
D6.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124
D7. 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124
D8. 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125
D9.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125
D10.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125
D11. 对投标报价的质疑、澄清和说明 125
D1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126
附表 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127
附表 A-2:形式评审记录表 128
附表 A-3:资格评审记录表 129
附表 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130
附表 A-5: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131
附表 A-6:评标结果汇总表 132
附表 D-1: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3
附表 D-2:错项漏项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4
附表 D-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5
附表 D-4: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6
附表 D-5: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和规费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7
附表 D-6:不平衡报价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38
附表 D-7:投标报价之修正差额汇总表 139
附表 D-8: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 1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42
1. 一般约定 143
1.1 词语定义 143
1.2 语言文字 145
1.3 法律 145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5
1.5 合同协议书 145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5
1.7 联络 146
1.8 转让 146
1.9 严禁贿赂 146
1.10 化石、文物 146
1.11 专利技术 146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46
2. 发包人义务 146
2.1 遵守法律 146
2.2 发出开工通知 146
2.3 提供施工场地 146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147
2.5 组织设计交底 147
2.6 支付合同价款 147
2.7 组织竣工验收 147
2.8 其他义务 147
3. 监理人 147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47
3.2 总监理工程师 147
3.3 监理人员 147
3.4 监理人的指示 147
3.5 商定或确定 148
4. 承包人 14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48
4.2 履约担保 149
4.3 分包 149
4.4 联合体 149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149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49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150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150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150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150
4.11 不利物质条件 150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51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1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1
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151
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1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2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2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2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152
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152
7. 交通运输 152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152
7.2 场内施工道路 152
7.3 场外交通 152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152
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153
7.6 水路和航空运输 153
8. 测量放线 153
8.1 施工控制网 153
8.2 施工测量 153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153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153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53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53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54
9.3 治安保卫 154
9.4 环境保护 154
9.5 事故处理 155
10. 进度计划 155
10.1 合同进度计划 155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55
11. 开工和竣工 155
11.1 开工 155
11.2 竣工 155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55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56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56
11.6 工期提前 156
12. 暂停施工 156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56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56
12.3 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56
12.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56
12.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56
13. 工程质量 157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57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57
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57
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57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57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158
14. 试验和检验 158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58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58
14.3 现场工艺试验 158
15. 变更 159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9
15.2 变更权 159
15.3 变更程序 159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60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60
15.6 暂列金额 160
15.7 计日工 160
15.8 暂估价 160
16. 价格调整 161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
17. 计量与支付 162
17.1 计量 162
17.2 预付款 163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63
17.4 质量保证金 164
17.5 竣工结算 164
17.6 最终结清 165
18. 竣工验收 165
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65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5
18.3 验收 165
18.4 单位工程验收 166
18.5 施工期运行 166
18.6 试运行 166
18.7 竣工清场 166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167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67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67
19.2 缺陷责任 167
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67
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67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167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67
19.7 保修责任 168
20. 保险 168
20.1 工程保险 168
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168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168
20.4 第三者责任险 168
20.5 其他保险 168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68
21. 不可抗力 169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69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69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69
22. 违约 170
22.1 承包人违约 170
22.2 发包人违约 171
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72
23. 索赔 172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172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72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173
23.4 发包人的索赔 173
24. 争议的解决 173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73
24.2 友好解决 173
24.3 争议评审 17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5
1. 一般约定 176
1.1 词语定义 1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77
1.5合同协议书 177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7
1.7 联络 178
2. 发包人义务 178
2.3 提供施工场地 178
2.5 组织设计交底 179
2.8 其他义务 179
3. 监理人 179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79
3.3 监理人员 179
3.4 监理人的指示 179
4. 承包人 179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79
4.3 分包 180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180
4.11不利物质条件 180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80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80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81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81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81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81
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181
7. 交通运输 181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181
7.2 场内施工道路 181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 181
8. 测量放线 181
8.1 施工控制网 181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82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82
9.3 治安保卫 182
9.4 环境保护 182
10. 进度计划 182
10.1 合同进度计划 182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82
11.开工和竣工 182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82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2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82
11.6工期提前 183
12. 暂停施工 183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83
13. 工程质量 183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83
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83
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83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83
15. 变更 183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83
15.3 变更程序 183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84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84
15.8 暂估价 184
16. 价格调整 185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计量与支付 185
17.1 计量 185
17.2 预付款 186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87
17.4 质量保证金 187
17.5 竣工结算 187
17.6 最终结清 187
18. 竣工验收 187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7
18.3 验收 187
18.5 施工期运行 188
18.6 试运行 188
18.7 竣工清场 188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188
19.7 保修责任 188
20. 保险 188
20.1 工程保险 188
20.4 第三者责任险 188
20.5 其他保险 188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8
21. 不可抗力 189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89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89
24. 争议的解决 189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89
24.3 争议评审 1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91
附件二: 193
附件三: 194
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 195
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 196
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 198
附件七:质量保修书格式 200
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 20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04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05
2、投标报价说明 205
3、其他说明 207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209
4.1工程量清单封面 209
4.2投标总价表 210
4.3总说明 211
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212
4.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213
4.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214
4.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15
4.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216
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217
4.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219
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 220
4.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21
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22
4.10-4计日工表 223
4.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24
4.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25
4.12措施项目清单组价分析表 226
4.13费率报价表 227
4.14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228
第二卷 229
第六章 图 纸 230
1. 图纸目录 231
2. 图纸 232
第三卷 23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4
第一节 一般要求 235
1、工程说明 235
2、承包范围 235
3、工期要求 237
4、质量要求 237
5、适用规范和标准 237
6、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237
7、治安保卫 244
8、环境保护 244
9、 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宽恕 246
10、 履约担保 246
11、样品和材料代换 247
12、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248
13、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248
14、 暂停施工 249
15、工程中间验收 250
16、 工程质量争议 250
17、 试验和检验 250
18、计日工 251
19、 计量与支付 252
20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254
21 其他要求 256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7
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257
2、特殊技术要求 257
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257
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7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58
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259
第四卷 26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1
目 录 26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64
(一)投标函 264
(二)投标函附录 26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66
二、授权委托书 267
三、联合体协议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标保证金 268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69
六、施工组织设计 270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271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272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273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74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275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276
七、项目管理机构 277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7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278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279
九、资格审查资料 280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8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28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82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83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84
十、其他材料 285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工期要求:
2.4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暖通、消防、桩基、电梯等工程施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60: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屏幕、《东亚经贸新闻》、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154556㎡,其中:住宅129892㎡,公建17815㎡,地下建筑6849㎡,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暖通、消防、桩基、电梯等工程施工。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要求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在2008年度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信誉要求:无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2009年7月12日16:00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7月20日9: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递交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招标中心财务部咨询电话: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 3.1.1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除外)。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 3.1.1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A4纸幅,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2009年7月20日9:00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投标人名称的汉语拼音升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
递交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招标人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招标人财务部门咨询电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的定义
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 3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 “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