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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sⅱ型板无砟轨道底座板技术监控细则.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3458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1.47M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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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前 言 1 本细则的编制是按照铁道第ⅹ勘察设计院集体有限公司《****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设计》(图号:***轨修05)以及铁道部、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试验方法,在总结以往制梁经验基础上进行编制。 2 本细则注重产品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具有全面、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3 由于CRTSⅡ型板技术新,施工工艺及技术标准高,而我们的水平有限,经验不足,本工艺细则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部室、班组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汇总到工程部,以使本工艺细则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 4 本细则解释权属制梁场工程管理部,其修订工作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其他任何人均无权随意改动。 5 本细则的颁布和修订由制梁场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工艺流程图 目 录 1 总 则 1 2 原材料技术要求 3 2.1 材料进场验收规定 3 2.2 水泥 3 2.3 粉煤灰 4 2.4 高效减水剂 5 2.5 细骨料 6 2.6 粗骨料 7 2.7 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 8 2.8高强度挤塑板 9 2.9滑动层(两布一膜) 11 2.1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5 2.11精轧螺纹钢筋 17 2.12钢板 17 2.13 钢筋保护层垫块 17 3滑动层 18 3.1高强度挤塑板 18 3.2两布一膜 18 4 钢筋工程 20 4.1钢筋加工 20 4.2钢筋绑扎 21 4.3剪力钉安装 22 4.4钢板连接器焊接 22 4.5钢板连接器后浇带安装 23 5模型工程 24 5.1 模型设计 24 5.2 模板安装 25 5.3后浇带模板安装 25 5.4 模板拆除 26 5.5 模板整修 26 6混凝土工程 27 6.1 混凝土拌制与运输 27 6.2 混凝土运输 27 6.3 混凝土浇筑 27 6.4 混凝土养护 29 6.5 混凝土冬季施工 29 6.6 混凝土夏季施工 30 6.7混凝土雨季施工 30 7底座板混凝土缺陷修补 31 7.1混凝土缺陷类别 31 7.2 修补方案 31 7.3 修补材料要求 31 7.4 参考配合比 31 7.5 拌制方法 32 7.6 施工方法 32 7.7 注意事项 32 8.底座板纵向连接 32 8.1 概念 32 8.2浇筑段长度、温度量测 33 8.3张拉行程确定 33 8.4 临时端刺与常规区第一次纵连 34 8.5 临时端刺与下一施工段的纵连 36 8.6施工要求 37 8.7 后浇带的浇筑 38 9产品检查验收 40 9.1 底座板生产过程控制检验 40 9.2 产品检查验收 40 - 44 - 1 总 则 1.1 本生产工艺细则依据****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设计图、现行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场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编制。 1.2本生产工艺细则适用于***高速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 1.3本工艺规定了生产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所用的材料规格和要求,底座板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和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要求。 1.4 本场生产的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采用的通用设计图: ****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 (图号:***轨修05) 1.5 施工中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但推广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 1.6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生产工艺细则要求进行施工,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应对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与施工工艺规定不符应及时予以纠正。 1.7 本工艺未尽事宜,应按铁道部、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办理。 1.8 本工艺细则引用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试验方法 科技基[2009]88号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滑动层暂行技术条件 科技基[2009]88号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高强度挤塑板暂行技术条件 铁建设[2009]218号 高速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铁建设[2007]47号 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GB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T10-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28-1986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GBJ146-1990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铁建设[2005]160号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TB10415-2003 铁路桥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03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5-1994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科技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JG163-2004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 JG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GB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 铁道部铁建设【2009】152号文 2 原材料技术要求 2.1 材料进场验收规定 1.底座板生产所采用的各类原材料,应具有供应商提供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书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单。 2.原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发料及使用,单独堆放,用不合格专牌标识,留下试样后,由厂家收回。 3.所有原材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执行。 2.2 水泥 2.2.1 使用品种 底座板混凝土用水泥采用P.O42.5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 2.2.2 质量标准 水泥性能应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铁科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具体标准见表2-1。 表2-1 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要求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水泥 ⑴烧失量 ≤5.0% 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水泥 √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出厂日期达3个月水泥 ⑵氧化镁 ≤5.0% √ ⑶三氧化硫 ≤3.5% √ ⑷比表面积(㎡/kg) 300~350 √ √ ⑸凝结时间 初凝时间 ≥45min √ √ 终凝时间 ≤10h √ √ ⑹安定性(mm) ≤5 √ √ ⑺强度(MPa) 抗压强度 3d ≥17.0 √ √ 28d ≥42.5 抗折强度 3d ≥3.5 28d ≥6.5 ⑻碱含量 ≤0.6% √ ⑼氧化钙含量 ≤1.5% √ ⑽助磨剂名称及掺量 √ ⑾石膏名称及掺量 √ ⑿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 ⒀Cl-含量 ≤0.06% √ ⒁熟料C3A含量 ≤8.0% √ 2.2.3 验收使用规则 (1)必须有制造厂家的出厂试验报告单,进场复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2)散装水泥运单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年、月、日。散装运输时应提交与散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3)每批(即同厂、同品种、同标号和编号,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应随机地取样,取样数量不小于12kg;复验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与抗折强度等项目;复验合格方准使用;水泥超过三个月或有受潮结块变质现象时,应重新试验鉴定。 2.2.4 运输及存用规则 (1)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 (2)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编号的水泥,须分罐储存。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并按进场时间批号挂牌明示,做到先进场的先使用。 (3)水泥如发现受潮,凝结过慢,应停止使用。 (4)水泥从出厂日期到使用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2.3 粉煤灰 2.3.1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2.3.2 粉煤灰的质量要求应满足表2-2的规定。 表2-2 粉煤灰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粉煤灰 ⑴细度 ≤12.0% √ 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粉煤灰 √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者 ⑵烧失量 ≤3.0% √ √ ⑶含水率 ≤1.0% √ ⑷需水量比 ≤100% √ √ ⑸三氧化硫含量 ≤3.0% √ ⑹氧化钙含量 ≤10% √ ⑺Cl-含量 ≤0.02% √ ⑻活性指数(28d) ≥70% √ √ ⑼游离氧化钙 ≤1.0% √ ⑽碱含量 √ 2.3.3 粉煤灰的检验规则 (1)粉煤灰进场时必须有制造厂家的出厂试验报告单(28天活性指数除外),28天活性指数应在发货后32天内补报。粉煤灰产品中加入其它组分的品种和数量应在试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2)应检查其执行的国家标准号、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或体积、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散装粉煤灰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并作好记录。 (3)每批粉煤灰(同类、同等级、同一编号不超过120吨为一批)都应取样做试验。取样应随机取样,要有代表性,每样至少12kg,试样混匀后按GB 176-199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等试验方法,复验粉煤灰的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数等项目,试验结果符合GB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铁科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方可发放使用。 (4)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品种的粉煤灰使用达六个月后,应取样进行全项检测,检测项目除上述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数等项目外,还应检验粉煤灰三氧化硫、氯离子含量、含水率、碱含量、游离氧化钙等。其检验结果必须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铁科技[2004]120号 《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规定后方准使用。 2.3.4 粉煤灰的发放规则 (1)粉煤灰必须按批试验合格后发放使用 (2)在正常运输、贮存条件下,粉煤灰的储存期从生产之日起计算为半年。如果超过储存期或在领料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受潮结块,应停止领用或使用,重新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散装粉煤灰应在专用的仓罐中贮放,并定期清仓。 2.4 高效减水剂 2.4.1 采用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合格的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并经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本梁场采用的高效减水剂采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其执行标准为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铁科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2.4.2 高效减水剂的性能应满足表2-4的要求。 表2-4 减水剂的性能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减水剂 ⑴水泥净浆流动度 ≥240mm 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混凝土高效减水剂 √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产品达6个月者 ⑵减水率 ≥20% √ √ ⑶坍落度保留值 30min ≥180mm 自检 60min ≥150mm ⑷常压泌水率比 ≤20% √ √ ⑸压力泌水率比 ≤90% √ ⑹含气量 ≤3% √ √ ⑺抗压强度比 3d √ 自检 自检 7d ≥125% 28d ≥120% ⑻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无锈蚀 √ ⑼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 ≥80% √ ⑽Cl-含量 ≤0.1% √ ⑾碱含量(Na2O+0.658K2O) ≤10.0% √ ⑿硫酸钠含量 ≤5.0% √ ⒀收缩率比 ≤135% √ ⒁匀质性指标 符合GB8076-1997表2《混凝土外加剂》 √ 2.4.3 验收规则 (1)进场的减水剂采用塑料桶包装运输,所有的包装容器在明显位置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净质量或体积(包含含量或浓度)、生产厂名。进场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并注明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日期、主要特性及成分、适用范围及推荐掺量、外加剂总碱量、氯离子含量、有无毒性、易燃状况、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减水剂以50t为一批取样复检,取样时应从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部位取等量样品均匀混合而成,样品数量不少于2kg。取得的样品应并分成两份,一份按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要求进行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坍落度保留值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六个月,以备复验或仲裁。 (3)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品种的减水剂使用达六个月后,应取样进行全项检测,检测项目除上述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等项目外,还应检验减水剂净浆流动度、收缩率比、压力泌水率比、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对钢筋的锈蚀作用、抗冻性以及匀质性试验等。其检验结果必须符合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规定后方准使用。 2.4.4 外加剂的存发放规则 (1)外加剂应入库,如露天存放应做好遮盖工作。 (2)外加剂应按批分堆存放,并按进场时间编号挂牌明示,并表明检验状态,做到先进场的先用。 (3)外加剂必须按批试验合格后发放使用。 2.5 细骨料 2.5.1 细骨料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材料标准执行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2.5.2 细骨料的质量要求应满足表2-5的要求。 表2-5 细骨料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细骨料 ⑴筛分 符合Ⅱ区中砂要求 √ 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细骨料 √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⑵吸水率 <2.0% √ ⑶细度模数 2.6~3.0 √ √ ⑷含泥量 ≤2.0% √ √ ⑸泥块含量 ≤0.1% √ √ ⑹坚固性 ≤8.0% √ ⑺云母含量 ≤0.5% √ √ ⑻轻物质含量 ≤0.5% √ √ ⑼有机物含量 不深于标准色 √ √ ⑽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 ⑾Cl-含量 ≤0.02% √ ⑿碱活性 岩相法 无碱-碳酸盐反应 √ 砂浆棒法 <0.10% 2.5.3 细骨料的检验规定 (1)细骨料按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不少于88kg),组成一组样品。按照标准进行砂的筛分及细度模数、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等检验。 (2)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相同产地的砂达一年时,应取样进行全项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筛分及细度模数、吸水率、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检测结果应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要求。 2.5.4 细骨料的存放发规则 (1)细骨料应进场冲洗后按合格区和待检区分开堆放,分别插牌明示,不得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砂。 (2)砂在生产、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泥土、杂物等有害物质相混杂,料场必须清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取用细骨料时,应按原材料使用通知单核对实物,当发现不符时,暂停使用。 2.6 粗骨料 2.6.1 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其材料标准执行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2.6.2 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满足表2-6的要求。 表2-6 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粗骨料 ⑴颗粒级配 两级配 √ 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粗骨料 √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⑵岩石抗压强度 ≥100MPa √ ⑶吸水率 <1.0% √ ⑷紧密空隙率 <40% √ ⑸压碎指标 ≤10% √ √ ⑹坚固性 ≤5% √ ⑺针片状颗粒含量 ≤5% √ √ ⑻含泥量 ≤0.5% √ √ ⑼泥块含量 ≤0.1% √ √ ⑽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 ⑾碱活性 岩相法 无碱-碳酸盐反应 √ 砂浆棒法 <0.10% ⑿Cl-含量 ≤0.02% √ ⒀松散堆积密度 ≥1500Kg/m3 √ 2.6.3 粗骨料的检验规则 (1)粗骨料检验以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6个不同部位取得,共50kg),组成一组样品,5~10mm和10~20mm两级碎石应分别取样。按一定比例混合后按标准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等检验。 (2)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相同产地的碎石达一年时,应取样进行全项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岩石抗压强度、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氯离子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检测结果应符合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要求。 2.6.4 粗骨料的存发放规则 (1)不同品种和级配的碎石应分别按批堆放,不得混杂。 (2)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不得混有粘土团块或有机杂质,颗料表面不得附有粘土包履层。 (3)取用骨料时,应按原材料使用通知单核对实物,如有不符,暂停使用。 2.7 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 2.7.1 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采用地下水,其标准执行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2.7.2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的质量应符合表2-7要求。 表2-7 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频率 项 目 质量要求 抽验项目频次 全面检验项目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水 ⑴pH值 >4.5 √ 任何新水源或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或使用同一水源达一年者 ⑵不溶物含量 <2000 mg/L √ ⑶可溶物含量 <2000 mg/L √ ⑷氯化物含量 <500 mg/L √ ⑸硫酸盐含量 <600 mg/L √ ⑹碱含量 <1500 mg/L √ ⑺凝结时间差 -30~+30 min √ ⑻抗压强度比 ≥90% √ ⑼硫化物含量 <100 mg/L √ 2.7.3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的检验规定: (1)用混凝土拌合用水和蒸馏水进行水泥净浆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2)用拌合用水配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3d或28d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 (3)任何新水源或使用同一水源达一年时,应取水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项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盐含量、碱含量、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等,检测结果应符合JGJ63-2006《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标准》、铁科基[2005]101号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规定后方准使用》。 (4) 养护用水采用拌和用水。 2.8高强度挤塑板 2.8.1 高强度挤塑板执行科技基[2009]88号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高强度挤塑板暂行技术条件。 2.8.2技术要求 高强度挤塑板表面平整,无夹杂物,颜色均匀。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可见缺陷,如起泡、裂口、变形等。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8-1要求,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8-2的规定。 表2.8-1 允许偏差(mm) 长度和宽度L 厚度h 对角线差T 尺寸 允许偏差 尺寸 允许偏差 尺寸 对角线差 L<1000 ±5 h<50 ±2 T<1000 5 1000≤L<2000 ±7.5 1000≤T<2000 7 h≥50 ±3 L≥2000 ±10 T≥2000 13 表2.8-2物理机械性能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检验标准 1 边缘结构   符合设计要求   2 表皮结构   有表皮   3 尺寸 mm 符合设计要求   4 厚度 mm 符合设计要求 GB/T 6342-1996 5 表观密度 Kg/m3 43~53 GB/T 6343-1995 6 早热系数 平均温度10℃ W(m.K) ≤0.035 GB/T 10294-2008或GB/T 10295-2008 平均温度25℃ kPa ≤0.038 7 剪切强度 kPa ≥300 GB/T 10007-2008 8 压缩强度或相对形变为10%时的压缩应力 kPa ≥700 GB/T 8813-2008 9 压缩弹性模量 MPa 38~42 GB/T 8813-2008 10 断裂弯曲负荷 N ≥120 GB/T 8812.1-2007 11 弯曲变形 mm ≥20 GB/T 8812.1-2007 12 在250Kpa压应力作用下,使用寿命为60年时的压缩蠕变 % ≤2 BS EN 1606-1997 13 闭孔率 % ≥95 GB/T 10799-2008 14 尺寸稳定性 % ≤5 GB/T 8811-2008 15 80℃±2℃下,168h,40kPa下的压缩蠕变 % ≤5 GB/T 20672-2006 16 70℃±2℃下,168h,40kPa下的压缩蠕变 % ≤5 GB/T 20672-2006 17 水蒸气透过系数 ng(Pa.m.s) ≤2 GB/T 21332-2008 18 吸水率,浸水96h %(V/V) ≤1.0 GB/T 8810-2005 19 冻融循环300次后的吸水率 %(V/V) ≤1.0 BS EN 12091-1997 20 燃烧性能   C GB 8624-2006 GB/T 8626-2007 2.8.3检验规则 ⑴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在厂家进行检验,型式检验应从成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项性能测试三块样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b首次供货前;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正常生产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其中在250Kpa压应力作用下、使用寿命为60年时的压缩蠕变试验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 e产品停产六个月恢复生产时; f用户提出要求时。 ⑵进场检验 a进场检验应按批进行,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每300m3为一批(其中燃烧性能进场检验以1200m3为一批),不足的按一批计。 b进场检验内容、检验依据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2.8.3的规定,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表2.8.3高强度挤塑板进场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检验抽样数量(件数/批) 产品尺寸 全部内容 5.2 6 外观质量 全部内容 5.3 6 物理机械性能 表观密度 5.4 3 压缩强度或相对形变为10%时的压缩应力 压缩弹性模量 抗剪强度 燃烧性能 5.4 3 ⑶判断规则 型式检验、进场检验均采用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当检验项目中有不合格项,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测。若复测后还有不合格项,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⑷存放及运输 a高强挤塑板应存储在干燥清洁、通风、不被日光直射、远离化学试剂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距离火源5m以外。 b高强挤塑板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与酸、碱、油类、有机溶剂等接触,防止暴晒,避免雨淋,避免长期承受重压及其他机械损伤。 2.9滑动层(两布一膜) 2.9.1滑动层各组成部分的规格尺寸及偏差 ①土工膜 a单卷长度不宜小于32m,长度偏差为±0.5%。 b宽度不应小于3050mm,宽度偏差为-1.0%-+1.5%。 c厚度为1.0(0-+0.2)mm。 ②土工布 a单卷长度不宜小于32m,长度偏差为±0.5%。 b宽度不应小于3050mm,宽度偏差为-1.0%-+1.5%。 c滑动层土工布厚度:下层(与梁面防水层或混凝土面粘贴的土工布)厚度为3.0~3.5mm,上层厚度为1.8~2.2mm。 用于CRTSII型板式无砟轨道与摩擦板间的两层土工布厚度均为3.0~3.5mm。 2.9.2滑动层各组成部分的外观质量 ①土工膜 土工膜的外观质量见表2.9.2。 表2.9-1外观质量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1 切口 平直,无明显锯齿现象 2 短头、裂纹、分层、穿孔修复点、机械损伤、折痕、皱褶 不允许 3 表面凹痕深度 不得超过厚度的5% 4 水纹 不明显 5 晶点、僵块和杂质 0.6~2.0mm,每平方米限于10个以内。大于2.0mm的不允许 6 气泡 不允许 7 搭接街头 规格确定的长度内不允许 ②土工布 a不应出现断针。 b外观疵点分为轻缺陷和重缺陷,评定标准见表2.9-2。不允许使用重缺陷材料,且每100m2土工布上的轻缺陷不允许超过3处。 表2.9-2外观疵点的评定 序号 疵点名称 轻缺陷 重缺陷 备注 1 布面不匀、折痕 轻微 严重   2 杂物 软质,粗≤5mm 硬质;软质,粗>5mm   3 边不良 ≤300cm时,每50cm计一处 >300cm   4 破损 ≤0.5cm >0.5cm;破损 以疵点最大长度计 5 其他 参照相似疵点评定   2.9.3滑动层各组成部分的物理力学性能 ①土工膜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9-3的规定。 表2.9-3土工膜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密度 g/cm3 ≥0.940 2 拉伸屈服强度(纵、横向) N/mm ≥16 3 屈服伸长率(纵、横向) % ≥12 4 拉伸断裂强度(纵、横向) N/mm ≥27 5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 ≥750 6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N ≥130 7 抗穿刺强度 N ≥320 8 拉伸负荷应力开裂(切口恒载拉伸法) h ≥300 9 氧化诱导时间(OIT) min 200℃常压氧化诱导时间≥100或150℃高压氧化诱导时间≥400 10 -70℃低温冲击脆化性能 - 30个试件中的25个以上不破坏为通过 11 尺寸稳定性 % ±2.0 12 85℃烘箱老化(90d常压OIT保持率) % ≥55 13 抗紫外线强度(紫外线照射1600h后OIT保持率) % ≥50 14 7d后的吸水率 % ≤0.1 15 耐碱性(饱和Ca(OH)2溶液×168h % 拉伸断裂强度保持率≥80,断裂伸长率保持率≥90 16 碳黑含量 % 2.0~3.0 17 碳黑分散性 - 10个数据中9个为1级或2级,3级不多于1个 ②土工布物理力学性能 a应具有较好的憎水性能。 b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9-4规定。 表2.9-4土工布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上层 下层 1 单位面积质量 g/m2 200(1±6%) 400(1±6%) 2 握持强度 纵向 N ≥900 ≥1600 横向 ≥900 ≥1600 3 握持延伸率 纵向 % 60~80 50~100 横向 50~70 50~100 4 50N握持延伸率 纵向 % 3~8 3~8 横向 3~8 3~8 5 梯形撕裂强度 纵向 N ≥350 ≥500 横向 ≥350 ≥500 6 CBR顶破强力 kN ≥2.5 ≥4.3 7 断裂强度 纵向 kN/m ≥11 ≥22 横向 ≥11 ≥22 45º斜向 ≥11 ≥22 8 断裂延伸率 纵向 % 40~75 50~90 横向 45~65 50~90 9 50N断裂延伸率 纵向 % 3~6 3~6 横向 3~6 3~6 10 刺破强力 N ≥430 ≥900 11 抗酸、碱性 % 断裂强度保持率90%,断裂延伸率保持率90% 断裂强度保持率90%,断裂延伸率保持率90% 12 断针隐藏 mg ≤2 ≤2 13 等效孔径(干筛),O90 mm ≤0.1 ≤0.1 14 垂直渗透系数 cm/s ≤0.2 ≤0.2 15 剥离强力 N/5cm ≥80 ≥100 ③胶粘剂的物理力学性能 a胶粘剂不应与梁面防水层发生化学反应。 b表干时间和适用期见表2.9-5。 表2.9-5胶粘剂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凝结时间(20℃) min 30~60 2 固体含量 % ≥97 3 适用温度 ℃ 5~40 4 适用湿度(RH) % ≤80 c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9-6规定。 表2.9-6胶粘剂的力学性能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拉伸强度 MPa ≥5 2 断裂延伸率 % 60~120 3 撕裂强度 kN/m ≥12 4 拉拔粘结强度(与混凝土板) MPa ≥2.5(或混凝土破坏) 5 拉拔粘结强度(与聚脲防水层,混凝土板上) MPa ≥1.0 6 拉拔粘结强度(与高强度挤塑板) MPa ≥0.6 7 碱处理后拉拔粘结强度(与混凝土板) MPa ≥2.5(或混凝土破坏) 8 剪切强度(聚脲防水层和土工布) MPa ≥0.4(或土工布破坏) 9 不透水性0.4MPa,30min - 不透水 10 180º土工布与聚脲防水层的剥离强度 N/mm ≥2.5(或土工布破坏) 2.9.4滑动层综合性能要求 a滑动层整体性能试验前后,综合摩擦系数应小于等于0.35。 b滑动层整体性能试验前后,土工布和土工膜不应出现超过试件总面积5%的磨损。 c 滑动层作为无砟轨道主体结构,应满足60年设计使用寿命要求。 2.9.5检验规则 滑动层(土工膜、土工布、胶粘剂)生产厂质验部门应对材料质量负责检验,未经检验不得出厂。 2.9.6检验批次 a土工膜应按批检验,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产品每30000m2 为一检验批,不足30000m2 按一批计。 b土工布应按批检验,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产品每60000m2 为一检验批,不足60000m2 按一批计,或按照双方约定频率进行检验。 c胶粘剂按批检验,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产品每5t为一检验批,不足5t按一批计。 2.9.7抽样数量 a 土工膜每批抽取的样品不应少于3卷。 b土工布每批抽取的样品不应少于3卷。 c胶粘剂每批抽取的样品不应少于6kg。 2.9.7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首次供货前; b原材料、配方和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一年时; d停产六个月恢复生产时; e用户提出要求时。 f型式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在厂家进行抽检。2.9.8进场检验 g进场检验应按批进行。 h进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9-7所列。 表2.9-7滑动层的进场检验项目   土工布 土工膜 胶粘剂 进场检验项目 (1)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 (1)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 (1)外观质量; (2)单位面积质量; (2)密度; (2)适用温度; (3)厚度; (3)拉伸屈服强度(纵、横向); (3)与防水层的粘结强度; (4)断裂强度(纵、横及45 º斜向); (4)拉伸断裂强度(纵、横向); (4)与高强度挤塑板的粘结强度; (5)断裂延伸率(纵、横向); (5)屈服伸长率(纵、横向); (5)180土工布与聚脲防水层或混凝土面的剥离强度。 (6)顶破强力; (6)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7)握持强度; (7)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8)剥离强力。 (8)氧化诱导时间;     (9)碳黑质量;     (10)碳黑分散性。   备注 土工布供货前由需方代表对供方断针检测设备精度做现场确认,供货后需方可随时检查确认供方的检测精度 土工膜拉伸负荷应力开裂(切口恒载拉伸法)试验在初次进场时检验,而后每生产150000 m2现场抽检一次   滑动层综合性能除进行型式检验外,供货过程中应加强抽验,每100km(双线)供货量应抽检一次;当供货商供货总量不足100km(双线)时,应在供货期间抽检一次。 滑动层各组成部分(土工布、土工膜、胶粘剂)符合要求,则判为合格。如有不合格者,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果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2.9.8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 ⑴标识 土工膜、土工布每卷产品应附产品合格证,并标明产品名称、代号、产品规格、面积或净质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批号、卷号、检验员章及厂名、厂址等内容。 胶粘剂包装桶外应有明显标识,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厂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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