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业大学实训大楼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 职 业 大 学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五章 资格后审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
第七章 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电子光盘(另详)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的“**职业大学实训大楼”,施工招标委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此招标代理人编制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我司受招标人(**职业大学)的委托,负责代理“**职业大学实训大楼”施工招标,现完成以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联系地址:**市**街城建档案馆3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第一章 投 标 公 告
: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职业大学的委托对**职业大学实训大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泉施招字(2007)第93号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市丰泽区东海镇**职业大学内,建筑面积约9090.73平方米,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8371851元。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售后不退。地址:**市妙云街16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厦二楼。
4.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项目交易登记卡及本工程建筑及安装专业预算员资质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5.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内 容
时 间(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
2007年6月20日至6月26日18:00时前(节假日休息)
提交质疑书截止时间
2007年6月27日11时前,传真至**
招标答疑
发布时间
2007年6月27日16时
媒体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最高控制价
发布时间
2007年6月20日 (招标文件内)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07年7月12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07年7月12日9时00分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地址:**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
注: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最高控制价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1.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职业大学实训大楼
1.2 建设地点:
1.3 建设工程计委立项批文号:泉发改审『2007』026号
1.4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批文号:报建审字第2007-31号
1.5 招标人: **职业大学
1.6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
1.8 设计单位:**刺桐建筑设计院
1.9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明细表(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0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内容
根据本工程特点,以下工程项目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工程量清单注明未计算的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暂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暂不列入投标预算,如由其它施工队伍承担施工时,土建总承包单位应予配合,具体配合内容和费用待实施时商定。
1.11 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1.12 建设资金情况(属于哪类工程打“√”)
1.12.1 本工程属于
a.政府投融资( √ ) b.自筹资金( )
c.合资( ) d.外商(私人)独资( )。
1.12.2 本工程资金基本到位。
1.13 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为准。
1.14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控制价
1.14.1 本次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委托 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单位 依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省、市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1.14.2本工程以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A),工程预算造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程以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
1.14.3工程预算造价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本招标文件有关报价规定一致,以确保可比性。
1.14.4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省、市现行计价办法,省建设厅会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编制和审核,严格实行编、审分离,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1.14.5招标人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预算造价,招标工程预算造价超过经批准的同口径概算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经批准的工程概(预)算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额,招标人不得开标。投标报价超过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1.14.6招标人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
施工难易程度、施工环境及自然条件,分别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类别编制风险包干系数计入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风险包干系数为0%,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以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及各种设备和材料在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带来的风险,上述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招标人不予调整。但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误差或其他特殊原因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超过该项目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可调整超出部份的工程量。
1.14.7 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在截标前20天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设备清单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工程量清单及其电子文件光盘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布最高控制价的同时将电子招标工程预算书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予以公布。
1.14.8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应加盖编制或审核单位印鉴,并加盖相应专业且经年检合格的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
1.14.9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有异议时,必须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传真)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书面投标疑问(传真)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当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内容与书面不符,以书面形式为准。
1.14.10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有修改或澄清的,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调整截标时间。
1.14.11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招标工程,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核对,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经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中标人违反规定不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
1.14.12本项目取消集中踏勘现场,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投标人应考察工程所在地现场及周围环境,并有责任获得一切必需的信息,并应对此承担其责任、风险和费用,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都将不被批准。
1.15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
1.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7投标人必须具有:
1. 17.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
1.17. 2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房建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17.3 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汇票或转账支票(金额为 贰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职业大学;开户行:福建**市中行,帐号:8393001。
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30前汇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
编号或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1.17.4 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所需的技术、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
1.1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对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经济损失。
1.19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当配合招标人办妥施工许可证,因招标人原因影响施工许可证办理,从而影响工程开工的,工期应予顺延,因中标人原因而逾期未办妥施工许可证,则中标人自负责任。
1.20 本工程竣工日期以中标人送交竣工报告或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日期为准,但需整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应为中标人修改后提供招标人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1.21 本工程依据2000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标准及闽建法[2001]1号文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本地区实际,招标人要求的建设工期为210日历天。
1.22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招标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万分之三 累计计取。
1.23 施工合同签订后,如果招标人要求按中标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在征得中标人同意后,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按每提前1日历天招标
人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万分之三 累计计取。
1.24 实际施工中对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影响工期时,招标人一般不作现场签证,投标人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 8 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1.25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 合格 。
1.26 经验收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整改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 27 中标人中标后应配合甲方办理退还有关押金、专项基金等手续,提供必须的票证(空心砖、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等)。
2、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其勘察现场、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2 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投标人应考察工程所在地现场及周围环境,并有责任获得一切必需的信息,并应对此承担其责任和风险。
2.3 投标人中标后,应到**市造价站报备、缴纳定额测定费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具体金额、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 招标文件除本份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3.1.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和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领到后2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2.1 投标人应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条件等认真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3.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应于投标截止期15天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此澄清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招标人通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公布。
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通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公布予以澄清。
3.2.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公布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 1. 1 资格审查部分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文件要求的内容单独密封包装并在标函袋上注明“资格审查”。
4. 1. 2 商务标部分
4. 1. 2. 1 投标综合说明书(详附件一格式);
4. 1. 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附件二格式);
4.1.2. 3 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件(光盘或其它安全介质并与纸质内容完成一致),预算书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规费分析计算表、设备清单计算表(若有)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等内容;电子文档光盘(附在商务标正本中)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能确保其电子文档光盘能打开并运行;
注:电子文件格式为“TB”或“XML”。
4.1.2.4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汇总表(详附件三格式)
以上4.1.2.1~4.1.2.4 条作为商务标组成内容,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标函袋上注明“商务标”。
注:本工程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标后,中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2 投标有效期
4.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60天。
4.2.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期的
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4.3.2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原件,项目经理证换取收据并办理相关手续。
4.3.3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二十支付资金占用费。
4.3.4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4.3.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指投标截止日期起60天内)内撤回投标文件;
4.3.4.2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价格的修正;
4.3.4.3 投标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3.4.4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等行为。
4.3.5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4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4.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4.4.2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视为保密文件。
4. 4.3 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4.1条款要求的内容编制一式四份,投标文件封面应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电子光盘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4.4 投标文件标函袋(标函袋应采用“中心”统一印制)、投标综合说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表、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详第五、六章)。
4.4.5 投标文件应正式打印或采用钢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如有涂改或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
4.4.6 工程预算书封面应有 建筑及安装专业且经年检合格的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加盖专用章,并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各投标人必须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导入其预算软件并严格按照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顺序和名称编制投标报价。导入招标清单和导出投标清单的操作过程详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下载区各相应预算软件清单导入导出指南。投标人必须确保其电子报价文件能够打开并在有形建筑市场提供的电子评标辅助统中运行且工程量清单的顺序、名称及分部分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无法进行报价比对,其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按废标处理。
注: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报价文件时应当录入单位名称。
2、对工程量清单的导入和导出等操作仍有疑问者,可与相应预算软件公司人员联系。
4.4.7 投标文件应分两部分内容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文件标函袋内递交,
并注明“资格审查”和“商务标”。 投标文件标函袋各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交标后在截止时间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监察局和“中心”统一保管。
4.4.8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4.9 送出的投标文件发现有误或需补充,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函件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同时,按规定签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修改、补充函件无效。
4.4.10 投标文件一律以中文为准,报价以及工程款的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准。
4.4.11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成册、内容清晰、纸张大小一致,否则将可能不予评审。并且,对由于装订问题造成的投标资料遗失,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对投标人的要求
5.1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详附件二格式);项目经理应随带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经年检合格的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消。但投标人的书面修改或撤消通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无效。投标人的修改或撤消通知须加盖法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消通知,应按本章第4.4条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标明“修改”和“撤回”字样。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7.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7.1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供应,必须确保产品质量,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品牌、型号使用,需设计人员或招标人认定的材料,应提前把样品及其检验合格证送验。
7.2鉴于目前工程材料多样化,招标人对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提供参考品牌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参考品牌
1
钢材
三钢、首钢等大型厂家
2
水泥
三元岩、志成、中达
3
给排水管
集友牌
4
电线
菊花牌
5
电表
浙江华立牌
6
网线
普天、IBDM
7
开关、插座
利尔牌ZHs86彩虹系列
8
日光灯
九佛牌(采用镇流器)
9
水表
厦门宝岛牌
10
外墙贴面砖
协进牌或同等价位的品牌
11
铝合金
南平产
12
塑钢门窗
美升牌或同等价位品牌
13
缸砖
优等品(应经甲方认可)
14
水龙头及其它五金配件
质量经甲方认可
注: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所选用品牌或者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参考品牌,采购时由招标人从参考品牌中选定品牌。
7. 3 本工程砼采用 非泵送商品 砼。
8.付款方式
8. 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采用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8. 2 工程进度款: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招标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26条款规定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余款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 3合同内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新增造价应分清责任,并根据泉政文[2003]35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后,按新增造价及审核情况拨付:⑴经区财政局或审计局审核,确定新增造价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按合同规定进度款拨付的比例拨付;⑵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只审核单价的,可根据业主与监理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新增造价,其工程进度款可控制在新增造价60%以内;⑶未经区财政局或审计局审核,但新增造价超过合同价10%且超过100万元的,按业主与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造价的50%拨付,否则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按合同规定拨付。
8. 4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报送及审核: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按《工程项目标段进度款审批表》(附表一)、《工程量计算书》(附表二)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每月28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报送项目出纳,项目出纳应在次月2日
前(遇节假日相应提前)将本月实际支出情况、本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及次月拟支付的其它费用按《建设工程投资费用计划表》(附表五)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建设单位如不能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取消其本月用款额度,建设单位本月不得使用项目资金。
8. 5 工程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工程决算批复后,招标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总造价[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增减等费用]的95%,余下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款存入当地银行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9.工程报价
9.1 本工程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和答疑交底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清单,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2003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闽建筑[2005]15号、闽建筑[2005]25号、闽建筑[2007]15号、闽建筑[2007]4号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9.2 投标人应严格按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由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组成,综合单价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确定。优惠价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不得在总报价中优惠。
9.3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取费标准为合格工地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应当严格执行本定额的取费标准,招
标工程应当在招标文件或预算造价中公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计价标准与金额;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列出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作为工程施工中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依据。规费中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费标准计取,中标后,中标人根据核定的计取劳保费用的标准计算,作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必须加强劳保费用、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9. 4 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及各种设备和材料在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招标人不予调整。
9.5 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和答疑交底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企业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以及风险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
9.6 招投标双方应结合中标价和中标人核定的计取劳保费用的标准进行调整后的价格签订合同。
9.7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9.7.1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9.7.2 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9.8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9.8.1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9.8.2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9.8.3 《**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10.开标、评标
10.1开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评标、开标会议在市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10.1.1 开标会议程序
10.1.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0.1.2核实各投标人应到人员是否准时到达。
10.1.3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10.1.4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对各投标人应到人员的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等证件进行核查,并宣布核查结果。
10.1.5当众抽取K、Q值。
10.1.6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0.1.7投标人宣读总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
10.1.8投标人退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10.1.9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0.2 评标
10.2.1 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10.2.2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
10.2.3 在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答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问题。
10.2.4 评标后,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各投标文件密封暂存“中心”。待“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心”退回招标代理机构。。
10.3 保密
10.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0.3.2 以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3.3 标人将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中心”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在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业大学实训大楼
工程地点:丰泽区东海法石
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以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劳保费依据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待竣工结算时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
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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