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八年九月总 目 录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资格审查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第八章 图纸第1章 招 标 公 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改造工程已由*县发改局以侯发改2008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预算造价87.1
2、788万元;2.2工程规模:道路起点桩号K22+670,终点桩号K24+670,长度2025米,宽度3米。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5工程建设地点为*镇324国道兰圃桥至*第一桥路段 ;2.6工 期: 50 日历天;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3.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注册地
3、在*市行政区外的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3.6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和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被限制或禁止参加本工程建设活动的情形;3.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
4、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从 *市*投资区管委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9月19日至 2008 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10月7日
5、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市*投资区管委会(地址:*市*汽配交易市场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org)、*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7、本工程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8、联系方式招标人:*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市*汽配交易市场内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省*市*北路96号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 招标监督单位:*市*投资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投标保证
6、金帐户:收 款 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 开 户 行:*银行*支行公示网站:www.* , www.*.org公示地点:*市*投资区管委会(*市*汽配交易市场内)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7)二. 投标须知(一) 总则(13)1. 工程说明2.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3. 资金来源4. 合格的投标人5. 投标费用6. 踏勘现场(二) 招标文件(13)7. 招标文件的组成8. 招标文件的澄清9.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4)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投标文件格式13. 投标报价 14.
7、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5. 投标有效期 16. 投标保证金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19. 投标文件的提交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 迟到的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五) 开标(20)23. 开标(六) 评标(21)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5. 评标过程保密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7.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28.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改正29. 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七) 授予合同(23)30. 合同授予标准31. 中标通知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 履约保证金一.
8、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改造工程21.1招标编号*31.1建设地点*镇324国道兰圃桥至*第一桥路段41.1建设规模道路起点桩号K22+670,终点桩号K24+670,长度2025米,宽度3米,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2.1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72.2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9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9、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114.2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文件126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集中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但不署名)于2008年 9月27日17:30时之前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截止前 3天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省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网站公布信息之后,所有购买招标文
10、件的投标人可以到招标代理处索取该澄清文件的文本文件。1313.6.2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413.4.4 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历天内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超出未核对的视同放弃;由此产生的造价调整作为合同价款。若中标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进行核对的或提出的,则视为对原工程量清单无异议,今后在施工和结算时不予调整。若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更占总造价的比例的10%范围之内的,则不予调整,若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更占总造价的比例超过10%的,按实增减,其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价格参照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1、
11、工程预算价中已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乘以(1-K)进行计算(K为12% ,下同);2、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的项目(可以直接套用定额项目的),单价按编制工程预算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套价后乘以(1-K)或按市场价计算;3、没有定额直接套用的,由中标人编制好单价并直接送区财政部门确认后,报招标人认可。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招标人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进行核对的,视为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则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151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1616.1投标保证金数额和提交
12、形式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帐户:收 款 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开 户 行:*银行*支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文件正本中。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13、。招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前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17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和承诺文件):一份 正本 , 二份 副本。18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含资格申请文件及投标承诺文件)19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投资区管委会(地址:*市*县*镇汽配交易市场内)收件人: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蔡小姐 截止时间: 2008年10月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
14、进行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023.1开标开标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2008年10月 7日 9时 30分)、地点公开打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保证金、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开标后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2129.4评标办法和
15、标准详见附件:评标办法和标准223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完成签订合同事宜233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应是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逾期未提供履约担保金的取消中标资格。 附件: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按照省建设厅闽建筑200735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规定,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进行招标。本办法所称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是指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6、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一)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3、规费;4、税金。(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
17、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三)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在下列取值范围内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附:本项目发包价的组成及计算办法本工程 K=12%序号项目名称预算价(元)发包价(元)发包介计算方法市政园林合计市政园林合计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693130 85795 778925 609954 75500 685364 预算价*(1-K)二措施项目清单合计19610 3286 22896 18587.61 3157.31 21744.92 2.1+2.2+2.3+2.4+2.5+2.62
18、.1文明施工3465.65 772.18 4237.83 3465.65 772.18 4237.83 同预算价2.2安全施工3465.65463.31 3928.96 3465.65463.31 3928.96 同预算价2.3临时设施4158.78 978.09 5136.87 4158.78 978.09 5136.87 同预算价2.4环境保护000000 同预算价2.5优良工程增加费000000 同预算价2.6其他措施项目清单8519.92 1072.42 9592.34 7497.53 943.73 8441.26 预算价*(1-K)三设备购置费000 00 0 预算价*(1-K)四其
19、他项清单合计000000 五规费36847 4605 41452 32495 4066 36561 5.1+5.2+5.3+5.45.1工程排污费000000 同预算价5.2劳保费用(暂按甲类4.86%)34639 4329 38968 30547.12 3822.75 34370 (一+二+四)*4.86%5.3意外伤害保险费0.19%1354 169 1523 1194.23 149.45 1344 (一+二+四)*0.19%5.4定额测定费0.114%854 107 961 752.72 94.20 847 (一+二+四+5.1+5.2+5.3)*0.114%六税金3.381%25344
20、 3168 2851222349.62 3152 25502 (一+二+四+五)*3.381%七合计77493196854871788 683386 85876 769262 一+二+三+四+五+六11.3 本工程K值为12%。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柒拾陆万玖仟贰佰陆拾贰元(¥769262.00)。11.4 采用本办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只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投标承诺等文件。11.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11.6随
21、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程序:(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并根据需要组织答疑和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截标时间不少于10天。(二)投标人编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的地点递交资格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投资区管委会会议室开标。(四)开标会上招标人(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2008年10月7日 9时 30分)、地点公开打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保证金、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
22、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开标后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五)招标人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六)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七)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23、。二. 投标须知(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2.1.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2.2. 本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3. 本工程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3. 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9项。4. 合格的投标人4.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至少须满
24、足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11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5. 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 踏勘现场6.1. 招标代理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资格审查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25、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第八章 图纸7.2. 招标代理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提出。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
26、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提交。8.2. 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予以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4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9.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
27、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承诺文件和资格申请文件组成。11.
28、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投标承诺文件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承诺书(4)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表(5)拟派本工程的管理人员表(6)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7)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若有)(8)项目经理委托书11.2.2资格申请文件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4)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5)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2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在榕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其它资料(若有)备注:(1)上述证件资料若有年检、变更内容的,均需提供相关记录。(2)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本条款顺序进行编排和装订。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 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
30、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都将不被批准。13.4. 合同价格风险13.4合同价格风险13.4.1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及调整办法详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13.4.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除下列13.4.3款和13.4.9款的规定和不可抗因因素外,投标人须
31、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3.4.3 本工程钢筋、水泥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为10%,超出部分的价格调整方法按闽建筑200753号文件执行。13.4.4 工程量清单核对及其误差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执行。13.4.5 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的价款调整方法按合同专用条款23.3.1款的相关规定执行。13.4.6甩项项目: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13.4.7有关更改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按本投标须知13.6款规定执行。13.4.8本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
32、费用以甲类计算,中标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出具企业劳保等级证书,根据中标人的劳保等级调整劳保费用及税金等。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入,中标后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按环保部门规定费率计取。13.4.9 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13.5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法,合同价和工程结算均应按照*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13.6在工程施工中,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品牌等应按工程预算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特殊情况,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3、标准的材料设备。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6.
34、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形式提交。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
35、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6.6.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应承担赔偿责任。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授权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签署、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18.1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承诺文件和资料申请文件二个部份组成。18.2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规定如下:18.2.1将所有投标文件全部密封在一个包封袋中。包封的封口处必须加贴封条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18.2.2投标文件包封袋上须:1)写明招标人的名称;2)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
37、编号;3)标明“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述开标日期及时间),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的字样;4)写明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与地址、邮政编码;18.3投标文件外层包封若未按本须知18.2.1款要求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19. 投标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9项规定。20.2. 招标人(招标代理)可以按
38、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招标代理)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 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
39、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 开标23. 开标23.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2条递交的补充、修改与撤回通知书;23.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
40、托人必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必要时须出示)。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23.3开标时投标文件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验证其密封完整性情况,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可后。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予签字确认。23.4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对所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内容无误时应予以签字确认。23.5开标会程序:(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1、;(2)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人员名单;(3) 宣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名单;(4) 由投标人代表核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完好性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监督认可,启封投标文件;(5) 唱标人依据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读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及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签字确认;(6)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进行核验,并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开抽取号码、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7) 开标会
42、结束。(六) 评标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和招标人等方面代表依法组成。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 评标过程保密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 投标文
43、件的澄清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对评委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修正除外。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27.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