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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管线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2315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64 大小:80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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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10KV五水一泵线、如意线、教育线杆线下地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中国·长沙 2014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总则 10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8 5.开标 19 6.评标 20 7.合同授予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4 一、说明 24 二、评标程序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8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51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1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0 一、 投标函 153 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54 三、 授权委托书 155 四、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话) 156 五、 投标承诺书 158 六、 开标一览表 159 七、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161 八、 劳务分包资料 161 九、 投标保证金 161 十、 项目管理机构 161 十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61 十二、 近年财务状况表 161 十三、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61 十四、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61 十五、 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施工项目) 161 十六、 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61 十七、 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61 十八、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61 十九、 其他材料 161 二十、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如意线、教育线杆线下地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388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全部自筹,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内; 2.2.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16万元;(最终以投资审计局审核确定的价格为准) 2.3. 项目概况:对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教育线、如意线、相关台区及0.4KV线路部分的下地、改造以及中山西路(湘江大道-福庆街)通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包括管道、线路及通讯设施)迁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教育线、如意线、相关台区及0.4KV线路部分的下地、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标段二:中山西路(湘江大道-福庆街)通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包括管道、线路及通讯设施)迁改工程设计及施工。中山路沿线北侧有已建220KV电力走廊通道(至三角洲变电站),在建设10KV电力管网前,请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地形勘测,根据勘测结果、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并通过职能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2.4. 招标范围:对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教育线、如意线、相关台区及0.4KV线路部分的下地、改造以及中山西路(湘江大道-福庆街)通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包括管道、线路及通讯设施)迁改设计以及施工。 2.5. 标段划分: 标段一: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教育线、如意线、相关台区及0.4KV线路部分的下地、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投资额约为650万元。 标段二:中山西路(湘江大道-福庆街)通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包括管道、线路及通讯设施)迁改工程设计及施工,投资额约为66万元。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等相关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5.2. 标段一: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二: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3.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标段一,机电工程专业;标段二,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 5.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5.7. 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在建情况官方查询网址。 5.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5.10. 湖南省以外的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5.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一:壹拾贰万元整、标段二:壹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2.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账号[439778899]。 6.3. 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12日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0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2日9:00时整。 9.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 2 项目名称 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如意线、教育线杆线下地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3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 4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项目概况 见招标公告 7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8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10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等相关规定保修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3 踏勘现场 招标方不组织现场察勘。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2日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5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 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7 偏离 不允许 18 分包 不允许 19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方为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最迟在投标截止10日前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的信息。 20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2日9:00时 2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2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标段一:壹拾贰万元整、标段二: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中山西路和福庆街杆线下地项目标段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 年、 2013 年 26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0 装订要求 胶装 31 封套上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中山西路和福庆街10KV五水一泵线、如意线、教育线杆线下地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标段: 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日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 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6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7 中标人应提供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38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根据湘价服【2014】33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9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日前十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6、根据长住建发[2014]64号文要求,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0 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 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41 注: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和《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电子版拷贝到U盘中,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并提交,查完在建情况后,U盘立即退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但有权适当选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亮点部分。 1.5.2.1原则上评标委员推荐评选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的中标候选人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可适当选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亮点部分。 1.5.2.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旦签定了承包服务合同,其进行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招标人对此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即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施工项目的结算单价中)。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0招标答疑会 1.10.1招标答疑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10.2投标人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备案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两部分组成,合编为一本,技术部分不做要求。 3.1.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联合体协议(如有); (5) 投标承诺书 (6) 开标一览表 (7)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8) 劳务分包资料(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该内容) (9)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0)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 近年财务状况表 (13)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含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14)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5) 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施工项目) (16) 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7) 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8)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9) 其它资料 (2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具体要求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 3.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2.3本次招标参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3.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 3.2.5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 3.2.6报价依据及说明: (1)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2)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2014年第4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4)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 [2014]112号文。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后汇入总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3.2.7“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2.8养老保险不进入工程造价。 3.2.9不可预见费,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招标人部分”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10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11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完成该项工作的全部费用。 3.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13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提供全部分析表及取费费率,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附B封3、附C扉3、附D表1、附E表1、附E表2、附E表3,另附B封3、附C扉3、附D表1、附E表1、附E表2、附E表3、附F表1、附F表2、附F表4、附G表1~附G表6、附H表1、附L表1、附L表2、附L表4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 3.2.14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3.2.15工程量清单 3.2.16 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 3.2.17其他说明 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按前附表24条。 3.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 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壹份提交给招标方,壹份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另外,设计资质部分需要提供原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湖南省以外的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如有)、类似工程经验证明(如有)等,以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需用纸质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联合体协议(如有); (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 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9)、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要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 湖南省以外的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11)、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2)、 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在建情况官方查询网址; (13)、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 (14)、 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 注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5.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电子文档部分)密封后提交。 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包装后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待评标结束后退还。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评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3)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建造师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仅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 7.1.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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